讲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1594733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76
- 大小:93.26KB
讲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Word下载.docx
《讲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讲义《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Word下载.docx(7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2.2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掌握)25
2.2.3城市规划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掌握)26
第三节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27
2.3.1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行政主体(了解)27
2.3.2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级标准(了解)27
2.3.3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业务范围(了解)28
2.3.4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程序(了解)28
2.3.5各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格证书》形式(了解)30
第三章城市规划实施管理31
第一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31
3.1.1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原则(掌握)31
第二节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32
3.2.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概念(熟悉)32
3.2.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目的与任务(掌握)32
3.2.3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内容、依据及适用范围(掌握)32
3.2.4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程序及要求(掌握)33
3.2.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掌握)35
3.2.6建设项目选址实例评析36
3.2.7规划设计条件(掌握)39
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44
3.3.1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熟悉)44
3.3.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目的与任务(掌握)44
3.3.3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内容与依据(掌握)45
3.3.4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程序及要求(掌握)46
3.2.5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实例评析47
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建筑、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50
3.3.1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概念(熟悉)50
3.3.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目的与任务(掌握)51
3.3.3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内容与依据(掌握)51
3.3.4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掌握)53
3.3.5更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的规定(熟悉)56
3.3.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例评析56
第五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61
3.4.1基本概念(熟悉)61
3.4.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的意义(掌握)62
3.4.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的原则与方法(掌握)62
3.4.4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单位以及历史风貌地区保护规划管理的内容与依据(掌握)63
3.4.5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单位以及历史风貌地区保护规划管理的程序及要求(掌握)63
第六节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64
3.5.1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概念与意义(熟悉)64
3.5.2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任务(掌握)64
3.5.3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的依据(熟悉)65
3.5.4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特点与方法(掌握)65
3.5.5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内容(掌握)66
3.5.6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掌握)66
3.5.7规划监督检查实例评析68
第四章城市规划方针政策和职业道德74
第一节城市建设和规划的方针政策74
4.1.1城乡规划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74
4.1.2城市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75
第二节城市规划行业职业道德75
4.2.1城市规划行业的特点(熟悉)75
4.2.2城市规划行业职业道德标准(掌握)76
第一章管理学知识
第一节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1.1.1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了解)
1.1.1.1行政的概念
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
狭义行政概念:
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
广义的行政概念:
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现代行政大体上可以分为公共行政和普通行政两大类。
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行政、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其他公共行政;
普通行政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行政、民营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的行政其他普通行政。
1.1.1.2行政管理的概念
行政管理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
为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在行政管理中,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客体是依法管理的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
核心是进行公共权力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它所追求的是高效益。
它有三层基本含义;
⑴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
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
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
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⑵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与组织形式,来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⑶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
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沟通关系、行政体系与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
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
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公共事务的活动。
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管理活动。
1.1.2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熟悉)
1.1.2.1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
⑴行政机构的概念
行政机构即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又称行政机关。
它是统治阶级依照法定程序设置的,对国家行政事务实行执行、指挥、组织和监督等职能的组织系统。
它是一个国家行使对内对外职能的主要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是最重要的主体,又称行政主体。
⑵行政机关的结构
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即行政组织系统内,国家行政机关的组合方式。
①国家行政机关的纵向结构,又称层级制结构。
行政机关体系内是由若干层次组成的,一个层次就是一个管理层次,每一下级层次都要对上一层次负责。
各层次上下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下级层次的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接受上一层次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所有层次的国家行政机关都要接受国务院即最高层次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层级制的特点:
层次清楚,责任明确,指挥统一,步调一致。
②国家行政机关的横向结构,又称职能结构。
职能结构是把国家行政机关均分为若干部门,即行政机关的每个层次都由几部分组成,每部分的管理对象都具有专业化特点,每一部分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
每个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之间是一种协调的、促进的平等关系。
职能的特点:
分工精细,专业管理水平高,行政首长可以摆脱繁琐的事务。
⑶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①适应工作需要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要及时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②精简、精干原则。
是要求机构必须尽其职,人员必须尽其能。
③效能原则。
行政管理上的效能是指行政活动的综合社会效益,核心是行政效率。
④完整、统一原则。
是指行政机关的设置,必须保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政府各层级、各部门应是完整的统一体。
机构设置的完整与统一目的在于行政指挥的统一。
⑤依法设置原则。
依法设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设立、合并或撤销。
1.1.2.2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⑴行政领导的概念
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或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
行政领导有4层含义:
①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②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③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
这种影响一是来自权力的影响力;
二是来自非权力的影响力。
④领导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因此,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环境构成了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基本要素。
⑵行政领导的作用
①必须贯彻和体现法律、法规确定的意志和意图。
②协调组织活动的中心。
③影响组织活动效益的直接因素。
⑶行政领导的职能
行政领导者在整个活动中居于中心的位置。
在领导组织实现既定目标的过程中,行政领导者通常行使以下几种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
即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的指示、决议和交给的各项具体任务。
②计划决策。
这是行政领导活动的中心内容,也是行政领导者的主要职能。
行政管理者的计划决策主要表现在:
一是主持制定和负责审批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总的目标和总规划;
二是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③组织指挥。
即负责计划决策的实施,以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
④协调沟通。
有效的协调沟通需要正确处理组织成员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具体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矛盾,以求得组织成员精诚团结,行动一致,充分发挥整体功能的优势
⑤监督控制。
监督控制使领导者得以及时地了解组织活动的进展,保证组织活动按计划进行。
行政领导者应注重信息的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控制中善于抓住控制点,并通过这些控制点来掌控全局。
⑥选人用人。
优秀的领导者一定是知人善任的,能否选好人、用好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组织的成功与失败。
行政领导者要讲究用人之道,采取正确的方法考察、识别、选拔和使用人才。
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1.1.3行政沟通的的基本概念(熟悉)
1.1.3.1行政沟通的概念
行政沟通,是指行政机构及其成员在行政管理中与相关部门交换、传递信息和保持联系。
它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行政机构活动中一切有关行政信息的交换与传递。
其中包括各种行政文件、资料、情报的书面往来,电话联系,会议协商,还有行政管理人员之间对某些问题的意见和看法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行政沟通在行政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是行政沟通的范围越来越广;
二是行政沟通的形式趋于多样化;
三是行政沟通的反馈作用不断加强;
四是行政沟通手段趋于现代化。
1.1.3.2行政沟通的作用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言,行政组织决策、规划、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行政沟通。
在行政活动日益复杂和专门化的今天,行政沟通显得更为重要,它的作用表现在:
⑴它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通过沟通能够了解组织内外的有关情况,获得必要信息。
而这一点是管理者有效决策的必要条件。
⑵行政沟通能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从而激发其对工作的兴趣,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
⑶行政沟通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
其一,行政沟通有助于促进解决某些矛盾,减少误解,增强合作。
其二,行政沟通有助于增进上下级之间感情的交流,形成休戚与共的团体意识,从而加强合作,提高工作士气与责任心。
1.1.3.3行政沟通的原则
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
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⑴高效率原则
指某一行政信息完成沟通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越少,沟通效率则越高。
为了实现行政沟通的高效率原则,必须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保证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减少人为干扰和失真现象,尽可能选择最短、最直接、容量适中的渠道进行沟通。
二是沟通技术现代化。
⑵高质量原则
是指行政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所达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干扰和失真,注意减少与信息接收者的要求或行政决策活动无关的信息。
⑶民主化原则
就是要扩大行政人员参与决策的机会,创造一种民主、宽容、和谐的沟通气氛。
1.1.4提高行政效能的方法(掌握)
行政效能,就是行政投入与行政产出之间的比值。
它是行政产出的能量、数量、质量与行政投入之间的综合比值关系,是行政能率、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合称。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尤其要注重管理效益。
提高行政效能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政内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
把重点放在改善内部环境上,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⑴改革组织体制。
首先,划清楚各项行政职能的内涵和外延,简改放权。
其次,根据职能加效能的原则重新考虑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编制、规模。
再者,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决策机构,加强信息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控制并适当减少过于庞大的执行机构。
⑵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首先,要提高行政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其次,要加强在职人员的知识教育与专业培训。
再者,要改革行政人员的选用办法,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
最后,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效能,必须设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新精神。
⑶完善行政过程。
首先,要进一步优化决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减少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效能损失。
其次,通过简化程序,减少中间层次和加强监控等方法消除执行和反馈中的“中间梗塞”和“信号衰减”现象,以改善上下沟通,减少效能损耗。
再者,加强协调与合作,杜绝推诿扯皮以及遇事谁都不管的情况。
最后,加强规划工作,科学运筹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均匀操作流程,减少临时突击。
⑷实现行政管理方法与手段的现代化。
将新的科学理论广泛应用到行政管理实践中去,以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程度,采用电脑、图文传真设备等现代技术手段,从物质技术方面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第二节行政法学的有关知识
1.2.1法律的概念和行政法渊源(了解)
1.2.1.1法律的概念
法律广义的概念: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概念:
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一般而言,法律有如下的外部特征:
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⑵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⑶法律是国家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
法律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
行政法是由法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的,对社会各项事务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1.2.1.2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渊源,又称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产生的依据和来源及其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只有成文法才是行政法的渊源。
由于行政法律规范不可能包含在一部统一、系统的行政法典中,因此行政法的渊源是多种多样的。
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宪法。
它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依据和来源。
其中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定,是行政法的渊源和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立法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根本任务以及各项大政方针的规定,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权和活动基本原则的规定,关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实施的规定等等,都是制定和贯彻执行行政法的基本准则:
在此基础上,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制定和颁布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正常进行。
所以,宪法是行政法的最根本的法源。
⑵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是制定其他法规、规章的依据。
其中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都是行政法的渊源。
⑶行政法规。
国务院为实施宪法和法律,以完成国家行政管理事务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它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及规章的依据。
⑷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按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它在制定机关所辖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规章的依据。
⑸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根据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在自治条例中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和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都是行政法的渊源。
它们在制定机关所辖民族自治地方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规章的依据。
⑹规章。
规章亦称行政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它在制定机关所辖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⑺法律解释。
法定的有权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权解释才是法的渊源。
⑻国际条约和协定。
行政法是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协定则属国际法。
但是,国际条约和协定的签订,对签约国具有约束力,要付诸实施,有的还要制定执行的法规。
如果国际条约中涉及国内的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和作用,尤其涉及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执行的以及公民需要遵守的规定,都是行政法的渊源。
⑼其他规范性文件、决议、决定和命令。
例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据职权作出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议,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等。
1.2.1.3行政法律规范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执行的,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行政法律规范体现着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确定着国家行政管理中允许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是坚持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是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
行政法律规范内容十分广泛,概括地讲,它包括实体方面的内容,即权利(权力)、义务;
也包括程序方面的内容,即确定权利、义务的程序。
所谓法律规范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规范的因素。
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构成。
⑴“假定”。
是指适应该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它告诉人们在什么情况下才能使用这种法律规范,也就是规定了适用法律规范的空间条件、时间条件和行为条件。
⑵“处理”。
是指当某种条件或场合出现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当事人)应当做什么、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也就是规定了当事人如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⑶“制裁”。
在行政法律规范中通常表现为“罚则”,是规定在某种条件或者场合出现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假设”、“处理”的规定,没有作出应当作出的行为.或者作出了禁止做的行为时应负的法律责任。
假设、处理、制裁这三个要素紧密相联,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行政法律规范。
1.2.2依法行政的意义(熟悉)
依法行政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强化国家公务员和人民群众的行政法制观念,切实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建设。
1.2.3行政行为的内涵及效力(熟悉)
1.2.3.1行政行为的内涵
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实施国家行政管理任务而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以下5个要件:
⑴行政行为是行为的主体
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⑵行政行为是行为的客体
即行政管理的对象,也就是行政行为所指向的相对方。
⑶行政行为是行为的内容
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实现的管理任务。
⑷行政行为是行为的形式
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须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⑸行政行为是行为的结果
即行政行为的实施,必定要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2.3.2行政行为的效力
⑴行政行为主体合法
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有法定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行为,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行政行为权限合法指行使行政行为必须在一定的地域、时间、条件等方面的限度内,行政主体不能超越行政权限的限度。
⑵行政行为对象合法
行政行为客体必须是法定的国家行政管理的对象。
⑶行政行为内容合法
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明确、适当、合法的要求。
⑷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必须符合与该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法定程序要求,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
⑸行政行为权限合法
行使行政行为必须在一定的地域、时间、条件等方面的限度内,行政主体不能超越行政权限的限度。
1.2.4行政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
1.2.4.1行政法治原则(掌握)
行政法治原则是指导行政法的立法和实施的基本原则。
具体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是指行政管理权的存在与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内容包括3方面内容:
①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要求行政主体(指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行政职权。
②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
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既不能违反行政实体规范,也不能违反行政程序规范。
不履行或拖延法定职责,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按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要旨。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①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有三种:
A在法律没有规定限制条件情况下,行政机关在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B法律只规定了模糊的标准,而没有规定明确的范围和方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法律的合理解释,在不违背常规情况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C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幅度和方式,由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
②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有5点:
A行政行为应当符合相对方的客观实际;
B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C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的对待;
D符合自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讲义 城市规划 管理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