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掘进工作面精品工程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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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插绳扣的方法:
(1)破头长度应约为绳径的25~30倍。
(2)将绳头破开。
(3)一进三(起头时一个缝穿进三股)起头插接的编插方法。
(4)起头插接完毕后,六股绳头已分别从六个绳缝中穿出。
(5)每次六股插完后,应顺序将每股从缝前进两道缝插入,并仍被压在两股下面继续编插。
(6)每股编插次数:
绳径12~20mm时不少于3次。
(7)甩头(割断)及压头(藏头):
割断时应贴钢丝绳表面割断。
4、耙装机回头轮滑子的轴销端头使用防退螺母或加防退销子,避免螺母退丝后造成卡绳或拉坏滑子。
5、回头轮倒楔锚固深度:
回头轮倒楔规格要统一,长800mm,厚20~50mm,不得用钎子或锚杆代替,岩石(稳定岩石)锚固深度迎头不少于600mm,帮部不少于400mm;
软岩(遇水膨胀)、破碎带、断层区域采用树脂锚杆作回头轮固定点。
6、耙矸的有关规定:
(1)耙装机距迎头的距离严禁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并且严禁积矸,耙装机前方只能存一茬炮的矸石;
直径大于400mm的矸石必须破碎,才能装车。
(2)出矸时,回头轮要分别挂在巷道顶板及两帮,严禁在巷道某一侧由出矸形成一道大于1m的深沟。
不再使用的倒刹、外露较长(打废)的锚杆及钎子必须锯掉,不用的倒刹孔必须喷浆进行封闭。
(3)耙装机防护栏不准用网片代替。
(4)耙装机停止时,必须取下手把。
7、耙装机的警戒:
(1)迎头施工与装岩平行作业时,回头轮距迎头不小于8m,并且在距回头轮2m处悬挂“严禁进入耙装区域”的提示牌。
开耙装机前,司机必须向迎头人员发出信号,等回信号后方可送电开机。
耙装机上边严禁存矸。
(2)耙装机在出矸时,机身两侧及后边3m范围内,除司机以外,严禁有其他人,并在机身后3m外悬挂“严禁进入耙装区域”的提示牌。
(3)耙装机前要有照明。
8、喷浆机
(1)喷浆机下必须垫铁板,以便于清理。
(2)喷浆管自喷浆机接出后,吊挂在喷浆机靠近巷道的一侧,吊挂高度1.5~2m,每3m设一个挂钩,每挂钩必须上下两点固定,挂钩的上下两端必须在一条直线上,直到距离喷头6m处。
喷浆管自喷浆机接出3m范围、距喷头3m范围内都必须用旧喷浆管进行包扎保护。
当喷浆机靠近风水管侧时,喷浆管可以与风水软管吊挂在一起。
(4)喷浆机每班进行检修,主要检查胶合板与摩擦盘密封程度,使用标准压脚,不得用木刹代替,严禁跑风、漏料。
(5)喷浆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并吹净料箱内的所有机料。
(6)喷浆机摆放位置:
外沿距轨道的距离不得少于500mm。
(7)所有管线上不得挂有喷浆料。
9、管路
a、压风管、排水管、静压水管、瓦斯抽放管等管路原则上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
b、巷道内风水管路的铺设应满足设备、行人的安全需要;
巷帮要预留出防止巷道变形损坏风水管路的间距。
c、铺设管路的巷道出现冒顶、底鼓、片帮时应即时修护。
d、巷道内从迎头向外100米后的管路必须进行刷漆防腐。
刷漆的颜色遵照如下规定:
供风管路黄色,供水管路绿色,注浆管路灰色,排水管路蓝色、瓦斯抽风管为本身黑色(PE管可不刷漆)。
管路刷漆必须保证均匀,鲜亮美观。
e、巷道内管路,应有标明用途、编号、流体方向等的标识,管路标识应规范、清晰。
标识箭头用白色油漆标注,指示风、水的流向。
平直管道15~20米一个箭头,拐弯及过墙两则均要标注箭头;
4寸以下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2倍,4寸以上的管道,箭头长度是管道直径的1.5倍。
同一趟管道的箭头长短大小要一致。
f、不论何种管道,要求在箭头尾端用汉语拼音首字母标示介质种类,例如从排水管用字母“PS”表示,从压风管路用字母“YF”表示等。
箭头首端用阿拉巴数字标注距离,距离以米为单位,用字母“m”表示。
字母、数字高度与箭头最宽的宽度相一致。
字母、数字颜色为白色“宋体”。
g、供风、供水管路每隔50米应加装一组分支三通和截止阀,管路要求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h、风水管路敷设时,在巷道的拐弯、车场等处需要圆弧处理时,应用同型号的管路加工弯头、龙门架等进行过渡连接,严禁使用软管和规格较小的管路与主管路连接。
由风水管路引出的支管要和主管平行布置,拐弯处应用弯头,引出处应用快速接头、法兰或专用卡箍固定,严禁用铁丝绑扎,并用规范的塑料钩或铁钩吊挂,吊钩间距必须均匀一致。
i、排水管路在巷道掘进施工时,就应根据掘进期间和工作面形成后的的实际涌水量铺设,避免重复建设,并需在巷道的低洼处应设置三通和放淤阀。
采掘工作面巷道单侧有钻场的,排水管路应分布在钻场侧;
无钻场或两边都有钻场的,应布置在运输线侧,且每个钻场处需安装一个三通和闸阀。
风水管路过钻场处应用弯头平滑过渡,严禁直角连接。
j、顶底板稳定的巷道,排水管路要铺设在巷道运输线一侧的底部或吊挂在顶部。
铺设在底部时要有牢固的底座支撑和固定;
吊挂在顶部时要与各管路的高度、水平等保持协调一致,并用规范的卡子固定,严禁用铁丝直接吊挂。
k、顶底板及巷壁压力较大的巷道,风水管路应采用φ20mm元钢或螺纹钢加工的吊钩吊挂在顶板上,吊钩连接花篮螺栓,花篮螺栓直接连接到巷道顶端或用钢丝绳配绳卡从顶板引下,当顶板压力变化时,可通过调整花篮螺栓和绳卡来保证管路平直。
l、管路挂钩的制作应与管路相匹配,挂钩的具体制作标准可参照附图。
管路挂钩必须由各单位机修厂统一加工,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管子挂钩,机修厂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挂钩任何单位可拒绝领用。
m、风水管路吊挂时,按照管径大小不同,由下向上布置。
风水管路采用吊钩吊挂,吊挂钢管时,每根管子用2个吊钩;
吊挂PE管时,每根管子可用3-4个吊挂,两边吊钩离管口500mm。
当在轨道侧吊挂时,自底板道面到管路下沿应不小于1600mm,防止矿车掉道碰撞;
当在胶带输送机侧时则不受此限。
无瓦斯抽放管的巷道,风水管路应与电缆、小线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各管路间距为200mm。
有瓦斯抽放管的巷道,抽放管可与风水管路用花篮螺栓吊挂在巷道两侧,此时电缆、小线应垂直或水平分布在巷道中线位置。
10、电缆
(1)电缆的悬挂
a、井下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电缆钩吊挂,新施工的采掘工作面,要依据实际需要确定电缆敷设根数,由施工单位一次将电缆钩安装到位。
b、各单位应依据施工的巷道情况选用适当规格的电缆钩,同一巷道使用的电缆钩型号必须统一。
(钩要与电缆型号匹配)
c、采掘工作面顺槽电缆钩应采用Φ6.0钢丝绳吊挂,钢丝绳用花篮螺栓(花篮螺栓)拉紧在巷道帮部锚杆上,并用不少于3道卡子卡紧,固定点距离不得超过50米。
钢丝绳每隔一段距离用专用挂钩固定在顶部钢(锚)网或顶板上,电缆钩用专用塑料钢丝钩固定在钢丝绳上,上紧固定螺丝,严禁铁丝绑扎。
顶板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用花篮螺栓配合φ6mm的钢丝绳吊起,确保电缆悬挂整齐美观。
d、采掘工作面的电缆钩悬挂间距为800mm,悬挂高度以管路上方400mm为电缆吊挂最低点或离道面1.8m以上。
电缆钩上端为信号电缆和127V电源,下为动力电缆,全部一钩一线。
电缆或小线较多时,电缆钩采用小U型卡连接背靠背吊挂。
小线必须用小钩吊挂,动力电缆用大钩吊挂。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进行吊挂。
e、电缆不得悬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风水管路原则上不得在巷道同一侧敷设,当必须在同一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f、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应分挂在巷道两侧,受条件所限时,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吊挂在距电力电缆上方100mm以上的位置,相互不得交叉。
h、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100m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i、采掘工作面巷道(顺槽)内电缆必须横平竖直吊挂,电缆不得交叉、不规则绕弯等。
多余电缆不得在大巷内打回头,回头线应余到末端或背巷内。
电缆遇有开关需下线时,应从电缆内侧引出。
g、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分别用套管保护,并采用黄泥等阻燃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套管两侧露头以与墙壁外侧平齐为准,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
k、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卡式电缆桥架进行固定,并排列整齐、合理过渡,严禁相互交叉,确需交叉区段应采用桥架分层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电压等级逐渐降低规则排列,保证相互间距满足施工要求。
需过风筒时,过桥或电缆应从风筒上方通过。
l、电缆表面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水泥点、杂物、灰尘等。
电缆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2)电缆的连接
a:
井下存放的电缆二端应有可靠的防潮封堵,闲置一月以上的必须升井。
b:
电缆的连接必须采用与电气性能相符,且具有阻燃和“MA”标志产品连接装置。
c:
电缆连接装置不应设在有淋水地点,连接装置应略高于电缆敷设高度,应单独进行固定,高压电缆金属连接装置都应设置局部接地极。
d:
对每个电缆连接装置应注有编号、用途、截面、区段长度及维护人的标志牌,标志牌应打印规范,准确无误。
11、设备集中布置及硐室化管理标准
1)、基本要求
1.1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2采掘工作面皮带机头、绞车、风机、水泵等地点及巷道内30米以内的单台开关必须集中放置,按照配电点进行管理。
1.3所有配电点必须打地坪,地坪高于底板不少于100mm。
1.4采掘工作面的配电点及移变等的护栏必须与轨道保持500mm以上的安全距离,如不能保证时必须施工机电设备硐室。
1.5掘工作面新开口施工时,必须同时设计施工设备硐室,具体尺寸根据实际放置的开关数量决定。
1.6配电点与风水管路应分别在巷道两侧,选择在顶板不淋水的地方设置,如不能避免则应制作遮水棚进行遮挡或采取其他可靠措施。
1.7机电设备峒室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8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2)、硐室规格
绞车硐室:
JD-55绞车硐室:
长5.5m、宽3.6m、净高不低于2.6m;
JD-40绞车硐室:
长5.0m、宽3.6m、净高不低于2.6m;
JD-25、JD-11.4调度绞车硐室:
长3.0m、宽3.6m、净高不低于2.6m。
绞车硐室的底板必须与主体巷道的底板在同一个平面上。
3)、开关及开关架
3.1配电点所有开关必须上架,开关架高300mm,按长度分三个类别,分别满足存放一台、二台、三台开关要求。
配电点开关数量四台以上(包含四台)的遵循开关架最少的原则合理配置开关架,不允许出现二个以上单开关架。
3.2开关架整体沿巷道走向在行人侧布置,开关架里侧与巷帮最近点距离不小于200mm,如特殊情况(不需要从后面检修等)可以不留间距,架上开关按外沿成一条直线布置,开关间距不小于400mm。
3.3配电点处底板存在坡度时,开关架应能保证开关放置后处于水平位置,当坡度大于5°
时对开关架采取可靠稳固措施。
3.4配电点的风机监控分站及远程馈电断电器上架放置,最低层距底板不小于100mm,与开关架外沿成一条直线,间距不小于400mm。
3.5有条件地方,应尽量设置水泥开关台,水泥开关台高度为300mm。
4)、设备管理
4.1配电点应保持干净整洁,开关架附近不能有杂物、配件等,确需要存放的采用专用材料箱在物料场存放。
4.2配电点各种记录本只准存放在专用记录箱中。
4.3配电点所有手工填写牌板必须字迹工整美观,便于辨认,对于受潮等其他原因造成字迹模糊或难以辨认的牌板要及时进行更换。
12、井下小绞车的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
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图纸设计要求。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保险杠、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2)、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
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300mm的检修空间,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不小于1m2安全操作空间,绞车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3)、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一致,安装牢固,方便操作。
做到不上垛、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
如出绳方向不正,必须安设拔绳轮。
4)、钢丝绳必须缠绕均匀,不得有松绳,缠绳量符合规定即缠绕钢丝绳最外一层距滚筒边缘不得小于所用绳径的2.5倍。
5)、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时,必须安装声光信号,双向对打与远方操作按钮一并固定在操作牌板上,操作牌板必须安设在绞车司机便于操作的位置(即绞车司机一只手不离闸把,另一只手能停车、打信号)。
6)、斜坡下部车场信号必须设在安全躲避洞内(躲避洞长度不得小于1米,宽度不得小于1.2m,高度不得小于1.8m)。
7)、闸及闸把的要求:
(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应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应与水平位置成30°
~45°
夹角。
(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销轴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定位螺栓要齐全,各类销子严禁用异物代替。
(3)绞车司机侧的金属挡板应齐全,不允许变形。
8)、斜巷绞车道为避免绞车钢丝绳在轨枕与地板上拖行,应安装托绳轮,安装间距以钢丝绳不摩擦轨枕为准,但最大间距不得大于15m,托绳轮必须保持转动灵活。
9)、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经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矿机电科颁发准运证方可投入使用。
10)、保险设施:
(1)使用二根规格不小于12#普工钢焊接而成的梯形挡车栏。
梯形挡车栏的长度为吊挂高度的1.5-2倍,且当挡车栏放下时,挡车栏与绞车侧的导轨形成的角度不大于45度。
挡车栏宽度为400-500mm(600mm轨距),安装高度为:
挡车栏打开后距道面最低高度不小于1.6米。
(2)梯形挡车栏的安装应采用基座加螺栓和销轴方式连接。
将基座用螺栓固定在横梁上,再将梯形挡车栏用销轴与基座连接。
锚喷巷道可以用锚杆将基座固定在巷道顶板上,再用销轴将梯形挡车栏与基座连接。
销轴直径不小于30mm,固定基座螺栓不小于22mm。
基座使用的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
挡车杠从下端开始,每间隔300mm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漆。
(3)底座与巷道顶板应贴实,挡车栏与底座连接必须用φ30mm销轴铰接,销轴必须有防脱性能。
(4)当底座固定处巷道顶板不平时,可用加垫铁或垫木的方式垫平(垫铁或垫木中间钻孔,锚杆穿入中间钻孔),保证挡车栏安装后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偏差不大于50mm。
(5)挡车栏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其偏差不得大于50mm,挡车栏常闭时(底端)应能落到底,距离轨面的高度最大不得超过200mm,两底端高差不大于20mm;
打开时高度不得低于1.6m(通过矿车、花车等较低车辆)、2.1m(运输支架等较高设备)。
(6)斜巷长度不超过30m的巷道,将上下车场挡车栏联锁;
超过30m时应分开安装上、下车场挡车栏。
其中,上车场挡车栏在常闭状态下底端距离变坡点0~1m,下挡车栏安装位置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的位置。
下车场挡车栏安装位置在起坡点上方10-15米处。
11)、斜巷绞车钢丝绳连接装置的固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选用与钢丝绳匹配的绳卡。
(2)、绳卡数量与钢丝绳直径有关,见下表
钢丝绳直径(mm)
10以下
10~20
21~28
最小绳卡数(个)
3
4
5
(3)、第一个绳卡尽量靠紧护绳环,依次均匀分布,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绳卡座放在钢丝绳工作时受力的一侧(即主绳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即副绳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斜巷绞车的每个钩头,都必须配有符合要求的保险绳,保险绳长度和提升车数相适应,不宜过长,以防超挂车辆。
连接绳卡最低不少于3付,绳卡间距等于钢丝绳直径的6~7倍,绳头余长不大于100mm。
当钢丝绳直径小于21.5mm时,保险绳应同主绳直径相同;
当钢丝绳直径大于21.5mm时,可采用φ21.5mm的钢丝绳作为保险绳。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不少于2付压绳板,且有防松垫圈,滚筒上应留有不少于3圈余绳。
13、井下小绞车的使用及维护管理要求
1)、小绞车旁应悬挂技术参数、管理牌板,牌板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技术参数牌板内容为绞车编号、绞车型号、电机功率、钢丝绳直径、安装地点、坡度、坡长、维护人、使用单位、规定挂车数量、最大牵引力。
管理牌板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
2)、斜巷下放物料时,严禁不带电开车。
遇有一段平车场或仰坡段,严禁采用速度惯性冲坡。
3)、为防止钢丝绳生锈,应选用合格的专用钢丝绳油,每月至少涂油一次。
4)、斜巷运输钢丝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记录,检查项目为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
5)、在钢丝绳使用期间,咬绳、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磨损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三落实”及“三固定、四保险;
”
三好:
设备完好、巷道支护好、轨道质量好;
四有:
有档车装置、有声光信号、有地辊、有躲避硐;
三落实:
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责任落实、交接班制度落实;
三固定:
司机固定、信号工固定、把钩工固定;
四保险:
保险闸、保险绳、保险档、保险硐。
7)、司机必须做到“五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锈蚀严重,断丝超限不开;
安全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
超挂车不开;
信号不清不开。
8)、把钩工必须做到“五不挂”,安全设备不齐全不挂;
信号联系不清不挂;
矿车连接销不闭锁不挂;
车装的不符合规定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
信号发送前,必须对钢丝绳、钩头、插销、三环链、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无误且松绳适量方可发送信号。
9)、信号工必须做到“五不发”。
绞车道有行人不发;
超挂车不发;
不经把钩工同意不发;
装车不符合规定不发;
不挂保险绳不发。
10)、斜巷绞车必须填写以下记录:
(1)、设备及保险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2)、钢丝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司机交接班记录;
14、采掘工作面消防设施设置标准
1)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和掘进巷道内管径不小于50mm(2吋)。
2)消防水管主管路末端与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和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
3)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末端水压不低于0.5MPa。
4)掘进工作面进风口处及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必须设置支管和阀门:
5)副井口、主井口及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在井口存放易燃材料。
6)井下所有消防主管路由使用单位统一编号管理,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由责任单位按标准要求落实。
15、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井下绞车房、集中配电点(三台以上的变、配电设备,不含小型电器)、钻场、皮带机头必须按规定配备不少于0.2m3消防沙、2个8Kg的干粉灭火器、2把消防锨、2个消防桶、8个消防沙袋,并挂牌管理。
2)、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包括中间巷或辅助巷)和煤巷掘进巷道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必须备有Φ52mm消防用胶管,长度不少于50m。
16、沙箱及沙袋制作要求
1)、灭火沙箱
(1)消防沙箱制作标准见附图
(2)用于井下机电峒室的灭火沙箱,箱沿应高于沙面30~50mm。
(3)为便于灭火,沙箱应制成移动式沙箱。
在沙箱底部装上固定滚轮和转向滚轮。
滚轮应用实芯胶轮,直径要求在120~150mm。
(4)制作沙箱的铁板,厚度不得小于3mm,防腐应采用红色油漆。
2)、灭火沙袋
(1)、沙袋应选用牛皮纸制作。
(2)、沙袋中的装沙量不得小于0.5kg。
(3)、装有0.5kg的沙袋,边沿高于沙面10~20mm。
(4)、装有干沙的沙袋应整齐码放在沙箱表面。
17、消防管理
1)、机电设备运转工、维修工必须掌握电气灭火的常识,并通过专门学习和训练,熟练掌握消防器材消除电气及其它火灾的方法。
2)、现场消防器材应干净整洁。
3)、消防器材必须设于机电设备的上风侧。
4)、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消防设施存放地点。
5)、其它地点防灭火器材的配备必须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18、电气设备接地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管理标准
1)、保护接地:
是为了避免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辅助接地:
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
4.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
4.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4.3低压配电点。
4.4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5)、移动电气设备(除供配电的专用设备)及电压等级为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或127V的照明灯、红灯、镇流器、按钮及1140V、660V低压橡套电缆的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通过电缆的接地线芯线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此时可不另设局部接地极。
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
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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