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工作报告与就业再就业年终总结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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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根据国务院总体工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全县文物普查。
在短短四年的时间里,我们完成了全县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登记,确认了93处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点,并建立了三普数据系统,为保护文化遗产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此次文物普查中,发现大量近现代重要历史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点。
(六)命名8处文物遗产保护单位示范点。
今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通过,首批启动对8个文物点进行挂牌保护,具体名单是:
目前文化遗产保护单位示范点正在挂牌命名当中。
二、我县民族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一)民族传统节日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月三”是黎族苗族人民的传统佳节,同时也是我县重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来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多样化于民间,有着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每年我县三月三期间都举行盛大的活动,通过歌舞表演、文艺体育竞赛、文化旅游展、文化传承展、投资洽谈会等内容,展示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经济、体育竞技、文化艺术等领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和推介良好的自然环境及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人文优势和区位优势。
“三月三”传统节日已成为传承和弘扬黎族苗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民族体育、展示民族地区经济成就、促进旅游交流发展、增进民族友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平台,正逐步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知晓的民族文化品牌。
(二)全县文体活动蓬勃开展。
每年一届的全县传统体育趣味运动会和全县少数民族农民文艺示范村文艺队汇演也是我县重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是展示传统体育竞技发展和文化艺术成就的重要平台。
每年“三月三”的文艺体育竞赛活动为我县培养和储备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文艺工作者和运动员,而运动会和文艺汇演则对文艺队伍和运动员队伍进行检阅和选拔,集中培养优秀人才,荟萃少数民族题材文体艺术精品,推动文体活动蓬勃发展,丰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生活。
(三)参加全国大型赛事成绩显著。
XX年,我省参加在贵州举行的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县运动员代表省参加了射弩、押加、板鞋竞速等3个竞技项目的比赛。
在比赛期间,我县运动员们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勇创佳绩,获得板鞋竞速一等奖,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四)文艺精品不断呈现。
XX年省首届艺术节在海口举行,我县参赛的大型舞蹈诗《奔格内·
待内典》获得广泛好评,并荣获艺术节优秀服装奖、优秀道具奖等项奖。
同年我县代表全省赴央视参加“庆祝十八大召开民族民间歌舞乐盛典”,通过参加全省及全国的大型比赛荣获佳绩,充分展示了我县少数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我县赢得了荣誉。
三、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
(一)大力推进民族体育培训基地建设。
从XX年起,我县积极投入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一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础设施,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运动员和教练员,为省少数民族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截止目前,各类场馆设施有:
游泳馆1座、400米标准田径场1个、门球训练比赛场地2个、板鞋训练比赛场地1个、射弩训练场地1个。
近年我县不断加快民族体育场地的建设,但仍然无法满足各项民族体育运动的需要,严重制约我县民族体育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我县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县所有的乡镇都设有综合文化站,覆盖率为100%;
52个行政村建起了文化室,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县行政村文化室的覆盖率将达90%以上。
在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县民歌展演团XX年完成改制后,继续承担我县民族文化传承展示活动,每年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生活,推动民族文化进一步繁荣。
尽管我县不断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但是我县文化基础设施仍无法满足社会发展,县文化馆、图书馆仍然没有独立的场馆,场地设施严重制约各项活动的开展,场地设施严重滞后于全省各市县的场地发展。
四、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积极开展民族传统技艺的传习和培训活动。
采取因地制宜、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针对性与统一性相结合的方法,多点多面多层次的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人才。
在学校,民歌民舞民服等“三进校园”已进入小学、中学教育课程;
我县什运乡与省民族技工学校合办“黎锦技艺培训班”,在全乡尝试推广,通过设立黎锦纺织技术专业班,培养专业黎锦人才队伍;
在什运、红毛等乡镇,县文化馆积极筹建民族技艺传习所和培训基地,开展黎锦、苗绣、器乐等传习活动,培养传承人,促进农村就业;
鼓励民间创作和民间传唱,开展黎族苗族传唱及舞蹈创作培训班,举办了县、乡两级培训班13期,为高品质、具有原创力的文艺创作的产生、传播搭建平台。
经过多年的积累建设,培养了一批懂技艺、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建设国际旅游岛大市场竞争的能力,有力地推动了黎族苗族传统技艺特色产业的发展。
五、文化旅游带动产业结构升级
近年来,我县黎族苗族文化在特色村寨、旅游手工艺品和纪念品、民族传统节日、演艺等方面的旅游开发力度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我县在保护原有历史、艺术、技艺真实性和生产劳动完整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族风情资源优势,发展少数民族乡村文化产业,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什寒村等一系列民族风情旅游景区,集旅游、休闲度假、娱乐、探密寻幽、民情民俗等条件于一体,成为吃、住、行、游、购、娱配套齐全的综合性度假休闲胜地;
我县织贝黎锦技艺公司还研发了一大批黎锦、苗绣等民族特色旅游产品。
这是旅游与民族文化紧密结合、共赢发展的成功典范,成为乡村农民增收的有效载体,切实带动了当地百姓就业,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交流互通促进文化融合发展
文化的发展、传承已受到越来越多中外学者、专家的关注,通过官方交流、民间往来、商业演出、邀请比赛等形式,不断推动我县文化对外交流,提升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XX年,我县苗族舞蹈《招龙舞》代表我省参加全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表演;
XX年,县民歌展演团参加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举办的两点文化交流演出;
同年10月参加台湾长老会民族文化访问团交流演出。
随着我县民族文化的快速发展,我县文化交流应不断加大走出去的步伐,通过促进文化交流与展示,提高我县文化文化影响力,实现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就业再就业年终总结
一、全面完成各项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
(一)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扎扎实实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今年以来城镇新增就业561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8%;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0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3.6%,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37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5%,登记失业率为3.17%。
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各项任务。
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新的再就业优惠政策。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我们制定了我县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工作意见,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不断开拓进取,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为政府服务,为弱势群体服务,为全县人民服务。
2、认真做好平台建设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根据省市要求和考核目标,我县16个镇和经济开发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城区15个社区成立了劳动保障站。
我们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为15个社区劳动保障站分别配备了两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并为各劳动保障所又增配了一名工作人员以充实力量,这些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同时财政出资为各社区劳动保障站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真正做到了机构、人员、场地、制度、经费、工作“六到位”,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站不断完善工作职能,切实做到下岗职工有人管、有人问。
3、认真做好政策落实,加大就业扶持和援助力度。
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扩大范围,降低门槛,使再就业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切实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按照企业实际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职工人数,县财政给于一定的社保补贴。
同时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并给予小额贷款贴息。
今年以来,共给予“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社会保险费160万元,发放小额贴息贷款近100万元。
我县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240万元,全部纳入专户。
4、继续援助困难群体就业。
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社区岗位开发,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援助对象重点是“4050”人员、享受城市低保人员、就业确有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夫妻双下岗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再就业愿望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的人员。
(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的功能。
今年以来,我们共为2638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救济金403万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同时按照失业人员进入失业保障工作程序,对今年新进入失业保险程序的失业人员计1030人全部给予免费就业与再就业指导培训,使这部分弱势群体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学习求职技能和相关的劳动法规,提高了就业与维权意识。
2、认真做好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
在国有、县属集体企业已基本倒闭的情况下,我们积极主动配合地税部门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扩大征缴范围;
保持重点、克服难点抓好征缴工作;
通过发送通知、上门催收提高工作力度;
召开调度会,对重点欠缴企业进行调度。
截至目前为止,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2万人,已征收失业保险费428万元,预计全年可征收失业保险费500万元,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失业保险费征收任务,征收额为历年之最。
3、积极宣传失业保险方针、政策。
为了提高失业保险的知名度,增强人们的参保意识,我们以两个条例为依据印制了失业保险宣传材料。
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相关科室及地税部门征管员广泛发送。
同时通过举办失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学习有关政策,让参保单位及职工增强了缴费意识,让全社会都了解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加强失业保险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失业保险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的使用,财务账簿的设置,报表的填制比较规范,做到了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核算期间的会计资料。
今年以来,该项工作多次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
(三)强化措施,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内转外输。
xx年末全县在外务工人数达35.3万人,净增2.6万人,其中培训后农村劳动力转移15163人,完成任务的108%;
新增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21675人,完成任务的108%。
收入入达20.5亿元,农民人均劳务输出收入比去年人均增加105元。
1、实施镇镇通工程,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
我们在去年实施镇镇通工程的基础上,及时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2、加强南北交流,促进区域优势互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南北劳动力交流会议精神,我们紧紧抓住与江阴对口交流与合作,积极营造区域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发展格局,实现了互利双赢。
3、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外出人员反乡创业。
近年来,在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把外出农民返乡创业作为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把返乡创业农民与外商投资同等重视,同等对待,同等服务,为他们创业兴业提供及时、周到、高效的服务。
现在全县打工返乡创业人员和经济能人利用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外引内联,创办塑料制品、木材加工、铸造、餐饮服务、纺织等涉及几十类企业600多家,其中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有200多家,既活跃了当地经济,又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也加快了我县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
4、搞好星级劳动保障所创建工作。
按市劳动保障局要求,在今年全市六个县(市)星级劳动保障所创建工作中,我们从机构建设、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积极争取资金,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实现了镇劳动保障所“市场化”“窗口化”,于今年7月份全面完成星级劳动保障所创建工作,其中三星级标准达标率在50%以上。
5、进一步加强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
全县26个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我们从职业介绍资质,职业介绍行为等方面入手,按照《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做到了我县职业中介机构健康有序地发展。
经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全年共向县外输出6979人,有5548人实现了就地转移。
(四)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技能水平。
1、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管理。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大对培训学校管理力度,扶持培育上规模,规范管理上台阶,并按市场化的需求,实行优胜劣汰。
对于培训场地大、师资力量强、设备先进、信誉良好的学校,我们大力扶持;
对于教学不规范或就业无保障的学校坚决进行整顿取缔。
我们通过在省确立的二十一家培训机构中好中选优,确立了14家“扶贫”定点培训机构和7家“阳光工程”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享受政府补贴。
对培训机构制定的相关工种(专业)培训大纲和计划,认真审核把关,规范统一教材,指导培训机构认真实施教学,对培训学校的教师进行专门的业务素质培训。
要求培训学校定期上报《农村劳动力培训学员录取、结业、就业花名册》等基础台账,培训学校每期学期结束向局培训科申报实践操作和理论知识考核、鉴定。
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培训结业证书》,确保培训质量。
2、大力推行培训卡制度。
我们在总结去年做法的基础上,新推出了“培训卡”制度,通过以卡换券的形式,确保“培训券”的安全,使农民直接受益。
3、培训补助向品牌培训和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倾斜。
我们大力发展和扶持车工、焊工、缝纫工等专业,贫困劳动力基本实现了免费培训,一般农户学习数控车工补助600元、普通车工补助500元、焊工补助400元。
贫困劳动力学习数控车工补助1200元、普通车工补助800元、焊工补助500元。
4、加大培训券管理使用办法的宣传力度。
除了通过电视、报纸等宣传外,还印制了1万条份宣传材料,张贴到村组,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对贫困农户专门安排扶贫队员逐户宣传的统计;
各培训机构统一制作宣传培训券制度,补贴标准和收费标准的公示牌,目前已为3760名农村劳动力发放培训券12509张,兑付培训券补助资金86.57万元。
截至目前已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1104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2%。
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14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2%。
创业培训90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5%。
预计到年底可全部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二、存在问题1、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依然存在。
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技能偏低,给他们再就业带来了很大困难,即使已经实现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也还存在着就业岗位不稳定,劳动报酬偏低甚至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
2、失业保险承受能力不强。
由于企业改制,具备享受失业救济条件的人员数量大幅度增长而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减少,同时我县失业保险基金节余少,承受能力弱,远不能满足实际发放的需要。
同时我县失业保险费发放仍采用十余年的标准,远远低于规定水平,极大地损害了失业人员的利益。
3、县内企业用工荒问题日益凸现。
近年来,由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县经济开发区内许多企业纷纷投产,用工需求量很大。
但从今年以来为南通新福达电子厂(厂址在王集镇)等企业招工情况来看,结果不太令人满意。
随着一些新企业不断落户睢宁,用工荒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大。
三、xx年工作思路xx年,我们将以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认真总结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经验,切实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努力开创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局面。
(一)对城乡新增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充分培训。
对城乡“两后”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基本实现全覆盖,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顺畅连接。
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对象的特点,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有效的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同时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能力的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及信息咨询,提高其创业能力。
在做好自身培训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发挥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兴办民营职业培训机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培训规模。
多渠道、多从次地提供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
(二)努力提高失业保障水平。
在继续做好失业保险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地税部门的衔接,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缴手段,包括限期征缴、冻结缴费单位银行帐户等措施,确保重点缴费单位定期缴纳失业保险金。
对拒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对直接负责人实行罚款措施。
全面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对有一定规模、人员相对稳定的企业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严格按照省市文件,将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劳动力一样纳入失业保障。
同时继续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失业金发放标准提高到相对合理水平。
(三)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城镇社区和失地农民充分就业。
继续做好政策宣传,使每个下岗、失业人员都能了解到国家优惠政策,都能够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出台一些针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的优惠待遇,鼓励企业大量吸纳下岗职工,缓解失业人员就业压力,减轻政府压力。
充分利用社区平台抓好社区充分就业创建工作,利用2—3年时间使创建率达90%以上,大力开发小型加工性企业和各类服务型企业,以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模式,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在鼓励失业人员创业上树立典型,宣传典型;
在就业援助上找出亮点,以点带面;
调整就业格局,扩大就业范围和再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
在工作实践中,要总结和继续运用科学的方法,坚持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帮扶到位、服务到位,指导和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对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使广大失地农民通过社会援助和自谋职业实现安居乐业。
(四)做好农村适龄劳动力充分转移。
大力开展农村有组织劳务输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异地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进一步贯彻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抓出实效。
同时积极鼓励外出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我们将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要增强对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善于探索适合睢宁实际劳动就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为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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