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火车南站地段HS16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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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
以铁路客运综合交通枢纽为核心功能的集商业商务、休闲游憩、生活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复合功能区块。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
构建合理的集疏运交通体系,建设高效、便捷、环保的综合交通换乘系统。
以铁路客运枢纽为核心,整合周边用地,提高综合服务职能,强化并延伸重要功能轴线。
发展成为以铁路(长途轨道)客运为中心,城市轨道、市域短途公路公交、市区公交、出租车、私家车、自行车等多种交通设施及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客运综合交通枢纽。
加强铁路站场附近的景观环境塑造,体现良好的城市门户景观形象。
通过城市更新,提供舒适、便捷、配套齐全的现代居住功能。
2.3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4.45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73.0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7.59公顷),占总用地的93.9%,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61.3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以功能为发展前提,结合城市规划道路,形成“一核为心,一轴相串、六组团划分”的规划总体结构。
“一核为心”:
铁路客运综合交通枢纽核;
“一轴相串”:
从北部月湖开始,经过铁路客运综合枢纽核心,往南经过绿地公园,再转至尹家塘河附近的商住混合区,最后联系至奉化江及长丰沿江弯头的功能和景观空间轴线;
“六组团划分”:
规划结合街道划分和控制单元划分,以主要道路和河道划分六个组团,分别为铁路客运枢纽综合交通服务组团、南郊公园绿化及商住混合组团、宝善-南雅居住组团、南都居住组团、新典居住组团和朝阳-尹江岸-周江岸居住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火车南站地段划分为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HS16-01至HS16-06。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为32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99.9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6.60%,人均居住用地22.5平方米。
其中一类居住用地4.78公顷,二类居住用地86.89公顷,其他居住用地0.85公顷,幼托中小学用地6.72公顷,住宅混合用地0.69公顷。
规划结合现状街道和社区划分,以规划城市道路及河道围合,形成6个社区。
规划居住人口4.45万人,17115户,户均2.6人/户。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50.2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8.41%,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1.3平方米。
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22.83公顷,商办混合用地7.75公顷,两项占公共设施用地的61%。
另外,行政办公用地3.03公顷,文化娱乐用地4.0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4.95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6.68公顷,其它公共设施用地1.00公顷。
规划对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集约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级-社区级三级配置,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
延续月湖至奉化江,经过火车南站综合客运枢纽和绿地公园的城市轴线,打造以铁路客运枢纽站为核心,另有商业、商办、医疗卫生、体育、教育科研等功能的市级公建;
以超市、菜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派出所、邮政所等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多个点状集中分布的街道中心;
以社区商业网点、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幼儿园等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主,形成社区中心。
4.3工业仓储用地
规划拆除现状所有的工业仓储用地。
4.4绿地
规划绿地34.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46%,其中公园绿地29.79公顷,包括南郊公园、盆景园、社区公园及街头绿地,人均公园绿地达6.69平方米;
防护绿地4.24公顷。
4.5水域
规划水域17.59公顷。
新开挖的水域主要位于南郊公园范围内,按照《宁波市三江片河网水系专项规划(城区内河片)》控制区内南塘河、祖关山河、护城河等主要河道的宽度。
注:
商住混合用地中,用地面积的40%计入二类居住用地,60%计入商业金融业用地。
用地性质
规划(2020)4.3万人
用地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R
居住用地
88.57
33.21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4.59
R2
二类居住用地
76.45
Rr
其他居住用地
0.85
Rs
幼托中小学用地
5.99
Rm
住宅混合用地
0.69
C
公共设施用地
53.39
20.02
C1
行政办公用地
2.59
C2
商业金融用地
15.30
C26
市场用地
1.29
C2m
商办混合用地
16.05
C3
文化娱乐用地
4.02
C4
体育用地
2.00
C5
医疗卫生用地
5.14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6.39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0.61
T
对外交通用地
20.64
7.74
T1
铁路用地
19.15
T2
公路用地
1.49
S
道路广场用地
54.67
20.50
S1
道路用地
51.10
S2
广场用地
3.08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0.49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72
2.14
U2
交通设施用地
2.24
U3
邮电设施用地
2.30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1.18
G
绿地
42.89
16.08
G1
公园绿地
38.80
G2
生产防护绿地
4.09
D
特殊用地
0.84
0.31
D1
军事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266.44
100
E1
水域
17.07
总用地
283.79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
分类实施,公益优先;
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34.0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46%,其中公园绿地29.79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6.69平方米;
6.1.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包括1处大型综合公园和多处街头绿地。
在现状南郊苗圃的基础上规划南郊公园,用地达13.5公顷,创造铁路客运站南广场附近良好的景观环境,成为集观赏、娱乐、休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级综合公园。
规划利用旧城改造的契机增加小公园和街头绿地,美化环境,提供居民就近散步、健身和休憩。
规划多处街头绿地,为硬质的城市街道界面增添绿意和渗透性。
火车站站前公园为城市综合性公园,划定城市公园保护控制线。
规划街头绿地主要为南塘河、祖关山河、护城河的沿河绿地。
6.1.2防护绿地
铁路沿线每侧规划不小于35米的防护绿地。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17.59公顷,水面率控制在6.0%左右。
本区河网水系有护城河、南塘河、祖关山河、长塘河等。
护城河按现状宽度控制,河两岸已形成滨河公园绿地。
南塘河结合河道两侧地块的改造,控制宽度为20米(甬水桥路至长春路段控制宽度为15米),河道西北侧形成居住区水岸休闲绿地。
祖关山河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部分河道结合两侧地块的改造,控制宽度为20米(南郊公园至南塘河段的尹家塘河控制宽度为15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长塘河按现状宽度控制,河道两侧形成居住区水岸休闲绿地。
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道。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包括核心开放空间、开放空间廊道和点状开放空间三部分。
6.3.1核心开放空间
为盆景园和南郊公园,通过绿地、步道等景观环境要素的组织,成为重要的城市公园和铁路客运综合交通枢纽附近的环境景观核心,提供观赏、游憩、休闲等功能。
6.3.2开放空间廊道
(1)沿河绿廊:
结合护城河、南塘河、祖关山河的沿河公共开放空间,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有利于组织连续的步行系统,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2)步行廊道:
结合铁路站南北广场之间的步行通道形成开放的步行廊道。
6.3.3点状开放空间
(1)铁路站南北广场:
具有一定的交通集散和空间缓冲功能。
(2)商住混合区块:
提供休闲商业、商办、公寓等功能,商住混合区内强调建筑的围合,规划形成2处点状开放空间,并和水体形成景观和空间上的渗透。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加强本区至奉化江弯头处的步行联系,休闲商业区南侧结合祖关山河形成50米宽的景观步行走廊,城市公园和滨江绿带相结合,形成更大范围的步行系统。
铁路站地下设置南北贯穿的步行通道(非付费区),联系站房南北区域。
沿河空间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连接各公园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游憩步道应设有独立的铺装、成茵的绿林、方便的座憩设施等。
机动车道均应设人行道,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快速通道)、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7.1.1快速通道
为连接南站站房和机场路之间的快速通道,宽度8-16米。
7.1.2城市主干路
包括柳汀街、环城西路、三支街南延段、新典路和永达路,红线宽度34-44米。
7.1.3城市次干路
包括长春路、恒春街、苍松路、马园路、蓝天路和南站西路,红线宽度24-34米。
7.1.4支路规划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
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铁路与道路交叉,均应设置分离式立交。
永达路快速通道主体由站房高架接线段—隧道—互通组成,站房高架接线段为永达路由三支街至火车南站区段,隧道为永达路由环城西路段至南站南侧段,互通为机场路-永达路互通式立交,快速通道与沿线道路相交均为分离式立交,快速通道辅路与其他道路相交为平交。
7.3轨道交通
根据《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2号线、4号线经过本区域。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区消防站依托周边消防大队。
(2)消防车通道及配套设施规划
应重视消防通道建设,保证畅通。
加强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供电建设。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1)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2)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3地质灾害防治
本区域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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