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备案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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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备案指南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备案
技术指南
黔东南州金鹰矿产资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
二OO八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一、目的与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4日通过)、《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38)及《关于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174号)。
进一步加强我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与评审工作,特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州具体实际情况,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便于在今后《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与评审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使《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更加完善、更加规范。
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备案技术指南》的主要任务是:
(一)让有关领导、职能部门、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评审专家等更进一步的熟悉、掌握、用好、用准有关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规程及标准等。
(二)加强我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的人才培训,培养一支政策性强、技术过硬的管理、编制及评审队伍。
(三)规范我州《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评审及管理工作并提高其水平,从而提交更优秀的成果报告,有利于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为依据,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生态省的要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以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以城市规划区及其周边、铁路和重要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已毁山体恢复治理工作为重点,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开发,边恢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
稳步推进矿山企业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编制依据
本次《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是以下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规程及标准作为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0);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3、环保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5年9月7日);
4、《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国土资源部文件[2005]119号);
5、《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4日通过);
6、《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黔府办法[2007]38号);
7、《关于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7]174号);
(三)规范规程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04]6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39-200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0240-2004);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200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五万分之一地质图地埋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1995);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五万分之一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DZT0179-1997);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4538-1993);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1990);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谁》(GB18485-2001);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地质图图例》(GB958-1989-T);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图编制方法;
第二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细纲;
第三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表与附件;
第四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文字编辑格式;
第五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评审与备案;
第六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图图式图例;
第七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巧;
第八篇 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汇编。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由高级工程师陆治斌执笔,高级工程师裴永炜、陈洪、殷添平,工程师罗康生、陈 祎、谭 红等同志参与了审定,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关怀、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第一篇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图编制方法
第一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图的一般要求
一、环境现状图应在深入分析已有资料和最新调查成果及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编制。
二、环境现状图应符合有关要求,表示方法合理,层次清楚,清晰直观,图式、图例、注记齐全,读图方便。
三、工作底图采用最新地理底图或地形地质图。
四、成果比例尺原则上不小于矿山精查报告比例尺。
当矿区范围较大,成图比例尺最小为1∶10000。
五、环境现状图应全面反映地理、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土地资源、植被资源、水工环地质现象及环境地质问题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图表示的基础内容
第一节 地理方面的内容
地形线、高程、地名、地物、铁路、公路、河流、各种设施、城镇、村庄、工矿企业、干线公路、铁路、重要管线;人文景观、地质遗迹等。
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根据需要可以适当简化,但环境地质勘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得省略。
第二节 地质方面的内容
地层代号、地质构造(含断裂、褶皱及大型节理裂隙等)、地质界线、岩层产状等。
第三节 水工环地质观测点
如河流、水库、湖泊的分布;供水水源地、井、泉、有水矿井、有水溶洞、涌水钻孔等,以及与水文地质有关的其它内容如分水岭、地下水流向等。
第四节 土地资源与植被资源方面的内容
如水稻田、旱地、林地、其它植被覆盖地及荒地等。
第五节 环境问题方面的内容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
废弃坑道、生产矿井、采坑、矿渣堆、煤矸石、尾矿砂、尾矿泥、水污染圈、土壤污染圈、地下水位下降区域、土地沙化、沼泽化、盐碱化、土地占用与破坏区域、植被占用与破坏区域等。
第三章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附图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环境现状图表示的主要内容
一、地下水类型及其富水性
(一)地下水类型
1、松散岩类孔隙水
贮存于第四系(Q)中,为残、坡、堆、洪积成因的粘土、亚粘土、亚砂土、砂土、砾石等。
2、基岩裂隙水
分为三种:
(1)碎屑岩类裂隙水
贮存于沉积成因的砂、页岩、砾岩及非其它可溶性岩石中。
如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紫云组(T1z)、罗楼组(T1l),二叠系上统大隆组(P3d)、龙潭组(P3l)、吴家坪组第一段(P3w1)、中统梁山组(P2l),石炭系下统上司组(C1s)、旧司组(C1j)及祥摆组(C1x),泥盆系上统高坡场组(Dgp)、独山组(D2d)、蟒山群(Dms),志留系翁项群(Swx),寒武系下统清虚洞组(Є1q)、金顶山组(Є1j)、明心寺组(Є1m)、牛蹄塘组(Є1n),震旦系下统陡山沱组(Z1ds),南华系上统南沱组(Nh2n)等。
(2)变质岩类裂隙水
贮存于青白口系(Qb)及蓟县系(Jx)各组变质岩石中。
(3)火成岩类裂隙水
于本省主要贮存与峨眉山玄武岩(P3β)中。
3、碳酸盐岩类岩溶水
又分为纯碳酸盐岩类岩溶水和碳酸盐岩夹碎屑岩类岩溶水。
(1)纯碳酸盐岩类岩溶水
贮存于碳酸盐岩类岩石如石灰岩和白云岩中,如三叠系中统关岭组(T2g)、下统永宁镇组(T1yn)、茅草铺组(T1m)、夜郎组(T1y),二叠系中统茅口组(P2m)、栖霞组(P2q),石炭系上统马平组(C2m)、黄龙组(C2h),泥盆系上统尧梭组(D3y)、望城坡组(D3w),奥陶系下统大湾组(O1d)、红花园组(O1h)、桐梓组(O1t),寒武系娄山关群(ls),震旦系上统灯影组(Z2dy)等。
(2)碳酸盐岩夹碎屑岩类岩溶水
在贵州,最有代表性的为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3c)、吴家坪组第二、第三段(P3w2+3)。
(二)地下水的富水性
按含水层枯季地下径流模数分强、中、弱三级(见表1):
含水层富水性分级表
表1
含水层富水分级
枯季地下径流模数M(L/s·km2)
强
>3
中
1~3
弱
<1
二、工程地质岩组
工程地质岩组类型即软弱岩组、软质量岩组和硬质量岩组。
(一)松散岩组
主要为第四系(Q)之残、坡、堆、洪积成因的粘土、亚粘土、亚砂土、砂土、砾石等。
(二)软质岩组
主要为一些比较软弱、强度不高的砂、泥、页岩。
如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紫云组(T1z)、罗楼组(T1l),二叠系上统大隆组(P3d)、龙潭组(P3l)、吴家坪组第一段(P3w1)、中统梁山组(P2l),石炭系下统上司组(C1s)、旧司组(C1j)及祥摆组(C1x),泥盆系上统独山组(D2d),志留系翁项群(Swx),寒武系下统清虚洞组(Є1q)、金顶山组(Є1j)、明心寺组(Є1m)、牛蹄塘组(Є1n),震旦系下统陡山沱组(Z1ds),南华系上统南沱组(Nh2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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