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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经焚香、酹酒,阴、阳两个世界似乎已经沟通,四世祖先的神灵仿佛已欣然降临。
随后,参神。
主人以下皆四拜,即参拜四世祖先的神灵。
主人手执酒壶,先正位、后祔位,在各个神主前的空盏中斟酒;
对于祔位中卑幼的神主,可命长子斟酒。
接着,主妇点茶,也以先正位、后祔位的顺序,给各神主前的茶盏中斟水;
对于卑幼中妇女的神主,可命长媳或长女点茶。
经过这些仪式,祖先的神灵饮了酒,品了茶,并尝过盘中的鲜果之类,似乎已心满意足。
于是,众人再四拜,辞神,向神灵们告辞,并由主人等奉神主入椟。
望日参拜家祠,仅开启神椟;
不请出神主,并不必斟酒,只需主人及其长子在神主前点茶,因而礼节要较正、至、朔日简略。
每逢清明、寒食、重午、中元(指农历七月十五日。
旧时道观于此日作斋醮___jià
o古冠、婚礼所行的一种简单仪式。
尊者对卑者酌酒,卑者接受敬酒后饮尽,不需回敬,僧寺作盂兰盆会,民俗亦有祭祀亡故亲人等活动)、重阳等乡俗所重的“俗节”,主人等要以大盘荐上时鲜的收获物,并献上一些蔬菜、水果。
这叫“献以时食”。
家中凡有冠、婚等各种大事,都应到家祠中去禀告祖先,这叫“有事则告”。
礼节与正朔参拜时基本一致,只是到主人斟酒、主妇点茶后,主人便应在香案前跪读告辞。
有些大户人家聘请或指定专人为司祝,在祭祀时沟通阴阳两界;
在此时司祝便跪于主人之左,执祝板宣读祝文。
祝板是块高九尺、阔一尺二寸的木板,写有祝文的纸张便粘贴在祝板之上。
读毕祝文后,众人四拜辞神,司祝便焚化从祝板上揭下的祝文,似乎将祝文送呈到了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中的祖先手中。
家中有子孙诞生,满月时要到家祠中去拜见祖先,当时往往沿用先秦时的用语,仍叫作“见庙”。
如果是主人的嫡长子或嫡长孙出世,礼节与“有事则告”时近似。
见庙的是其他儿子、孙子或侄子、侄孙,可以不设茶、酒,只启神椟,不出神主。
主人向祖先昭告添丁之喜时,主妇抱着新生儿站于家祠的两阶之间;
如果见庙的是孙子、侄子或侄孙,其母亲站在主妇之后。
在主妇等向神主四拜后,这个婴儿作为家族成员的身份,使得到了祖先们的确认。
一年四季,在正寝中要举行四时(《礼记·
祭统》:
“凡祭有四时:
春祭曰礿yuè
,夏祭曰禘dì
,秋祭曰尝,冬祭曰烝。
”)祭。
时祭需卜日。
在每季第一个月的下旬,主人等要从下个月上、中、下旬分别选择一天。
接着,盛服的主人在家祠中门外的香案前焚香,以烟蒸环珓(jià
o占卜的用具,多用两个蚌壳或像蚌壳的竹、木片做成,掷在地上,看它的俯仰,以此占卜吉凶),口念祝辞:
“「某」以来月[某]日,诹zōu(:
咨询;
询问)此岁事,适其祖考,尚飨(亦作“尚享”。
旧时用作祭文的结语,表示希望死者来享用祭品的意思)。
”然后,“卜珓”,即掷珓于盘中,一俯一仰为吉,否则为不吉。
如果上、中旬之日皆不吉,不复卜,径用下旬之日。
在时祭的前三天,主人率众男子斋戒于外,主妇率众妇女斋戒于内,皆沐浴、更衣,不饮酒过量,木茹荤。
在此期间,不吊丧、不问病、不听乐,并不参与各种凶、秽之事。
时祭的前一天,主人应率众男子及执事们清扫正寝,并按照《正寝时祭图》进行布置。
同日,主人应率众男子去“省牲”,即是去宰杀猪羊处挑选牲口,并监督屠宰。
在当时,吉祭用牲不用左半片,只用右半片。
主妇则应率众妇女洗涤各种祭器,并于这一天,或时祭当天的凌晨,穿着盛服去煮好馔zhuà
n从食,巽(xù
n)声。
本义:
陈设或准备食物)肴。
时祭日的当天清晨,主人以下及执事人员俱诣(yì
前往,去到)正寝布置祭桌。
起初,应在四世八位神主前每位设摆一桌。
不过,一般家庭的厅堂都不十分宽敞,无法并排八张桌子,因而在明代,人们往往让考、妣同桌,共设摆四桌。
每桌的碗碟等分四行。
靠近神主的一行置筷、匙、醋碟、羹、饭等,第二行空出,俟行礼时进馔。
主妇等人应将鱼、肉等菜肴煮得极热,盛人盒子,放置于东阶处的长桌上。
在明、清时期,朝廷对于高级官员直至平民百姓在家祭时祭祀祖先时所能使用的祭品、祭器的品种和数量;
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清代的规定是,一品至三品官,在祭祀时可用羊一、豕一,即可用二俎,并可用二铏、二敦、六笾、六豆。
四品至六品官可用豕一,即可用一俎(zǔ《说文》“从半肉在且上。
”且,祭祀所用的礼器。
供祭祀或宴会时用的四脚方形青铜盘或木漆盘,常陈设牛羊肉),并可用二铏(xí
ng古代盛羹的鼎,两耳三足,有盖,常用于祭祀)、二敦(敦duì
古代食器。
青铜制。
盖和器身都作半圆球形,各有三足或圈足,上下合成球形,盖可倒置。
流行于战国时期,分为簠fǔ、簋guǐ,前者方后者圆,夏称瑚,商称琏)、四笾(biān古代用竹编成的食器,形状如豆,祭祀燕享时用来盛果实、干肉)、四豆(dò
u甲骨文字形,形似高脚盘,或有盖。
汉字部首之一,从“豆”的字或与食器有关。
或与豆类有关。
古代一种盛食物的器皿)。
八品以下官员不能为祭祖而特杀猪羊,只能使用一豚肩,即猪的右前腿,并可用二铏。
二敦、笾二、豆二。
士人只能用粢(zī从米,次声。
古代供祭祀用的谷物)盛二盘,肉食果蔬之属四器,以及羹二、饭二。
庶人荐果蔬新物,每案不过四器。
不过在实际上,不少家庭、家族在祭品方面往往越礼逾制。
由于这些事情发生于家庭内部或宗祠之中,官府无从察觉,通常也不加干涉。
接着,主人、主妇等至家祠中焚香、昭告,请出神主。
执事们以盘子盛放神主,由主人前导,众人随从,将神主奉至正寝。
到了正寝,主人、主妇及子弟分别将考主、妣主及祔食的神主捧至各自的神位。
如果是并未建造家祠的士人、庶人,则可直接从寝堂的神龛中请出神主。
时祭开始,主人以下应按照《正寝时祭图》上的次序排好队伍。
在参神、降神、酹酒后,主人在先,主妇跟从,后随的三名执事分别捧着盛放鱼、肉,米、面食及羹饭的托盘,由主人、主妇逐位给神主进馔。
对于祔位的神主,则由子弟来进馔。
进馔后,举行初献礼。
主人先在高祖父、母的神位前跪下祭酒,即接过执事奉上的酒盏,倾盏中少许之酒于茅沙之上;
随后,奠酒,即由执事将该酒盏置于高祖父的神主前。
主人再次祭酒、奠酒,此盏则置于高祖母的神主前。
主人再逐次向曾祖父、母,祖父、母和父、母祭酒、奠酒。
接着,主人来到宣读祝文的位置,与众人皆跪,由司祝执祝板宣读祝文。
除开头的年、月、日及对八位先辈的称谓外,在春天祝文的具体内容可写作:
“岁序流易,时维仲春。
追感岁时,不胜永慕。
谨以洁牲,粢盛庶品,祇荐岁事。
以「某亲某官」祔食。
尚飨。
”主人复位后,由子弟中的长兄分献祔位的神主,即在这些神主前置放酒杯。
随后,奉馔。
由执事以盘盛炙肝,由这名子弟给四世祖先的神主逐一进奉,并由其他卑幼给祔位的神主逐一进奉。
亚献礼、终献礼与初献礼近似。
区别在于后二献不必再读祝文,所奉之馔则为炙肉。
亚献可由主妇主持,由诸妇女分献。
终献可由长兄或长子或亲戚主持,由众子弟分献。
三献礼毕,主人、主妇侑(劝食))食。
所谓“侑食”,即劝食,陪侍进食。
主人执酒壶将各神主前的酒盏斟满,主妇将匙羹逐一插入神主前的饭碗之中。
在殷勤地劝食后,主人以下皆退出正寝,阖门,无门则垂帘。
此时,造成的氛围是,祖先们的亡灵正在宁静的环境中不受干扰地享用祭馔。
大约一餐酒饭的时间过后,由司祝在门前“噫à
i饱食或积食后,胃里的气体从嘴里出来并发出声音)歆(xīn飨,嗅闻古指祭祀时鬼神享受祭品的香气)”三次即咳嗽三声,意在告知亡灵,子孙们即将启门入内,他们可藏敛身形。
主人等启门入内,各复原位。
主人、主妇献茶于四世祖先的神主之前,子弟、子妇等给祔主进茶。
接着,执事们在香案前设席,该席叫“饮福位”。
所谓的“福”,即祭祀用的酒肉等食物。
主人至饮福位,面北跪下。
司祝取高祖神主前的酒盏,至主人之右,跪着将酒盏授予主人。
主人于祭酒后啐cuì
酒,即将酒沾唇或略尝少许。
司祝再用匙羹从四世神主前的饭碗中各抄饭少许,置于盘上,来到主人的左面,口念祝福之词,当时叫作“嘏gǔ辞”:
“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
于汝孝孙,来汝孝孙,使汝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永年,勿替引之。
”主人跪着受胙zuò
,即这些“福食”。
所谓的‘“胙”,最初是指祭祀用的肉,后来泛指祭祀时所用的食物。
在尝胙之后,主人将胙装人左袖,并卒饮盏中之酒。
至此,司祝“告利成”,即大声宣告祭祀顺利完成。
辞神时,众人皆四拜,司祝则焚化祝文。
最后,“送主”,即是如同将神主奉至正寝时那样,众人将神主捧回家祠。
时祭结束,由主人监督,将祭胙散发给众子弟,也散发给亲友。
不过,很多家庭并不“散胙”,而是让与祭的子弟与亲友在家中“享胙”,在有些地方则叫作“钦胙”、““饮福”。
如果用于祭祀的酒肴数量不够,可以另外添加酒肉。
享胙前,也要举行个仪式。
此时,主人、主妇在厅堂中南向正坐。
诸子、诸妇一世为一列,男左女右,立于阶下,向主人、主妇四拜。
他们之中的尊长一人,捧酒盏在主人、主妇面前跪下敬酒。
如果敬酒的是儿子或侄子,主人、主妇可坐受此利;
如果是弟弟,则应起立。
敬酒时的祝辞为:
“祀事既成,祖考嘉飨。
伏惟尊亲,备膺五福,保族宜家”。
祝毕,他与众男子皆四拜、主人的答辞为:
“祀事既成,五福之庆,与汝曹(古代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即两曹)共之。
”接着,他向众人答四拜。
由于四时祭十分隆重,花费自然不少。
对于贫困的家庭来说,一年要这么祭祀四五次实在是力不从心。
因此,制订《家礼》的朱熹认为可如此变通:
‘“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
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
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
北宋时,理学家程颐还提倡在冬至对祭始祖,在立春时祭先祖。
在事实上,很少有家庭能符合他所设计的祭先祖、特别是祭始祖的资格,即须是得姓以来世世代代都是嗣子者,因而极少有家庭会去祭祀这些祖先。
极其注重礼仪的朱熹对于始祖之祭。
发过这么一段议论:
古时无此祭,他本人依据程颐之说曾祭过始祖,后来觉得似乎是僭(jià
n虚伪过分)越,便不敢再祭。
在季秋祭祢,则为很多家庭所遵行。
不过,只有继祢之宗,即嗣子可以举行此祭,其他儿子不得祭。
祭祢的礼节与四时祭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祭祢时仅需请父、母两个神主出就正寝,并对祝辞作出相应的修改。
阴历三月上旬,应进行墓祭、墓祭的前一日,要像家祭一样斋戒。
墓祭的当天,身着礼服的主人等先在茔域内外环绕省视三圈,斩除草棘,清除杂物,并添加坟土。
接着,他们在墓前布席,陈馔,序立(按品级站立),以及参神,降神,三献等,一如家祭之时。
墓前宣读祝文时,可不必假助司祝,而可由主人自读。
在斩除草棘之时,应在祖墓的左侧清出一片土地,作为祭祀后土(指土神或地神。
亦指祀土地神的社坛——社土同字,本义:
土地神)之处。
墓祭毕,遂在此处布席、陈馔。
由于并无后土的神位之类,祭祖后土时应先降神,再参神,然后三献,辞神。
祭后土的祝文应由跪在主人之左的司祝来宣读。
每年逢四世祖、妣去世的忌日,也要举行祭祀。
忌日之祭,与时祭、祭祢基本相同。
在那一天,主人、主妇等都应素服、斋戒,不饮酒、不食肉、不听乐。
不过,此祭仅需请出于此日去世的那位祖先的神主。
此外,每季仲月及岁暮均应祭祀土地一次。
祭祀的场所,春天应在所居处之东,夏天在南,秋天在西,冬天则在北。
祭祀的礼节比祭后土时简略,但也包括降神、上香、祭酒、参神、三献、读祝等主要礼节。
明代初期,禁止淫祀。
庶人只可以祭祀其祖先,并在岁暮时祭灶。
祭灶的祭仪与祭土地相近。
如果民间任意祭祀其他来历不明的神仙,或于祭祀祖先时在规模、祭品的种类等方面逾越朝廷的规制,则会被视为“淫祀”,有时会受到官府的干预。
在明、清时期,家族势力逐渐发展,各家族纷纷建立家族的祠堂,通常叫作宗祠,甚至一房、一支都建有分祠、支祠。
除高官显贵仍按《大明集礼》或《大清通礼》的规定继续建造家庙外,一般的家庭都不再建造家祠,只是辟出一间南向的正屋为寝堂,以奉四世神主。
四世以上的祧主(tiāo:
祀远祖、始祖之庙),便被送入宗祠,在当时这叫作“进主”。
在有些地区,人们甚至将人死不久的“新主”都送入宗祠。
不同于家祠的是,宗祠中供奉的并非仅四世祖先的神主,而是供奉始迁祖,即始迁至当地定居的那位祖先,及其所有已经去世的后代的神主。
有些历史上著名的贤臣、良将,诸如诸葛亮、岳飞、文天祥等人,尽管年代久远,而且也非始迁祖,因他们受到后人特殊的崇敬,其神主也会被供奉在宗祠之中。
不过,并非所有族人的神主都能放人宗祠。
那些因不孝、淫乱、偷盗等行为而触犯家法族规的族人,生时受到了不得入祠与祭之罚,死后的神主通常也不能进入宗祠。
另有一些从事当时所谓下贱职业者,如倡(:
唱歌的艺人)、优(代表演乐舞、杂戏的艺人)、隶(因罪被罚为官奴而从事劳役的人)、卒(古代供驱遣从事一定劳役的奴隶),其神主也会被拒于宗祠门外。
妇女的神主也如此。
妻子的神主当然都能随丈夫的神主一起入祠。
小妾直至通房丫头的神主能否人祠,各家族的规定则不尽一致。
这些地位低贱的妇女如果诞育了儿子,从而“有功于族”;
或者能为其早逝的夫君守节,则通常可以“进主”。
此外,还应注意的是,因在祠祭时族众要向神主行礼,而父亲不应向儿子下跪,丈夫不宜对妻子叩头,因而在有些家族中,父在而母先殁(mò
从歺(è
),(mò
)声。
歺残骨,与死亡有关。
死)者,母亲的神主应先在家中供奉,到父亲去世后,两个神主才可一起入祠;
本人尚存,其子先殁者,其孙也须等到他去世后才可捧着祖父母、父母的神主一起入祠。
由于建造宗祠和维持宗祠的日常运作都需要经费,除一些特殊人物外,一般的家族成员死后要进主祠堂,都须支付一定的费用。
已经入祠的神主按左昭右穆(宗庙次序,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之左方,称“昭”;
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
又坟地葬位的左右次序也按此规定排列)之序,陈放于宗祠的享堂(xiǎng本作“亯”。
从“高”省,“曰”象进献熟物形。
祭献,上供。
用物品进献人,供奉鬼神使其享受)之中。
在享堂的中央,通常有个木龛,叫中龛。
中龛中供奉的,是该族的始迁祖和其他重要人物,如得中功名、使家族增添了荣耀的祖先;
捐出了重金来修宗祠、纂(zuǎn收集;
汇集)宗谱,从而有功于族的祖先。
在有些新建的小祠堂中,入坐中龛相对要容易些,甚至只要出一笔”助祭钱”,便能获此优待。
在各地城乡普遍建有宗祠后,人们既在寝堂直至在家庙、家祠中进行家祭,更为隆重的是,合族上下每年一次至三次在宗祠中举行的祠祭。
多数家族皆于春、秋之时举行两次祠祭。
到清代,一个聚居家族的人口甚至达数千人,宗祠中举行的祭祀规模之大,不是家祭时所能比拟的。
很多家族还参照朱子《家礼》中的祠堂祭礼,制订了本家族祠祭的礼节。
宗祠祭祀的礼节通常要比家祭更为复杂。
例如,很多家族都准备了乐队,祭祀时经常要鼓乐大作。
还有不少家族写下了歌颂祖先业绩的诗篇,它们也将在祭祀过程中咏唱。
正因为如此,在家族祭祀时必须安排更多的执事人员。
例如,作为名门望族的江都卞氏在基沙祖庙举行春、秋祠祭时,便要安排主祭一人,分献三人,监礼二人,通赞二人,引赞二人,司爵四人,司帛二人,司祝四人,司尊一人,侍献六人,奉陈六人,执事二人,司书一人,司货一人,监厨一人,鼓吹八人,共计四十六人。
不同于家祭的是,绝大多数家族的妇女不能在春、秋两祭时入祠祭祖。
这可能是因为家族人口已多,宗祠的面积有限,祠中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妇女。
更有可能的原因,是有些族人间的血缘关系已很疏远,在祭祀时男男女女混杂在一起,将有碍于男女大防。
有无妇女参与,是家祭与宗祠祭祀的一个重要区别。
在宗祠中祭祖时,与祭的族人应按照辈份,排列好队伍。
族长、房长等尊长应站在中间显要的位置之上。
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功名的族人,特别是能官居要津的族人,往往可以越次站至尊长的位置,还能获得代替族长等人主祭的尊荣。
相传是颜回后裔的镇江颜氏便规定,读书子弟从中秀才、举人、进士直至出仕,每进一阶,族长都委令主祭一次,以示优异。
祭祀仪式结束后,多数家族都让族众在宗祠中享胙。
享胙的族人入席时不能颠倒尊卑长幼之序,用餐时应态度庄重,饮酒适量。
有些家族还具体规定了饮酒的盏数。
如果在饮胙时高声喧嚷,相互戏谑,甚至呼卢喝雉(古时博戏,用木制骰子五枚,每枚两面,一面涂黑,画牛犊;
一面涂白,画雉,一掷五子皆黑者为卢,为最胜采;
五子四黑一白者为雉,是次胜采。
赌博时为求胜采,往往且掷且喝,故称赌博为“呼卢喝雉”。
),以及饮酒逾量致发酒疯,也都会受到家族的惩罚。
对于那些临祭不到,直到祭毕才“供然群坐,大嚼而去者”,不少家族在事后也会予以惩罚。
还有些家族因族中人数众多、无法在宗祠中设宴等原因,改而采取“散胙”的方式,即给族中人分发胙肉、馒头等。
在古代,生活在世界各地的人们都举行各种祭典。
除中华民族与中国周边受中华文化影响的一些民族外,其他民族隆重礼拜的多是宗教的神灵。
自西汉以来,中国的历代统治者独尊儒术,而孔子“敬鬼神而远之”,“不语怪、力、乱、神”’,因此,尽管到后世文人出现了所谓“儒、释、道”三教合一的调和,文人雅士与得道高僧的交往也成了民间的佳话,但正统的书香家庭对佛、道的排斥仍极为坚决,在家庭。
家族中隆重祭拜的并非佛教的菩萨、道教的神仙,而是列祖列宗。
于十六世纪后期踏进中国国门的耶稣会传教士便察觉了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其中的有识之士为了使天主教能在中国传播,还允许中国的信徒继续祭祖、祭孔。
此后,罗马教廷挑起了所谓“中国礼仪之争”,焦点之一便是不允许中国的数民继续祭祖。
这场斗争以罗马教廷的失败而告终,并导致了清皇朝对天主教长达一百多年的厉禁。
可见,中国传统的家族祭礼,一方面是向列祖列宗特别是向父、祖、曾祖、高祖四世祖先显示孝顺和虔敬,另一方面是为了向他们定期供奉食物,使他们不致沦为若敖氏(若敖氏之后代楚国令尹子文,担心其侄儿越椒将使若敖氏灭宗,临死时聚其族人,泣曰:
“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后若敖氏终因椒的叛楚而灭绝。
事见《左传·
宣公四年》。
后因以“若敖鬼”指绝嗣。
清赵翼《金川门》诗:
“何至一家骨肉残,冢嗣翻成若敖鬼。
)的饿鬼。
这种从形式到内容都十分独特的中国传统祭礼,确实是中国的一项“国粹”。
二冠礼
冠礼是成人礼,成人前的童子不戴冠。
中国历来重视冠带,因而以加冠来作为男子成人的仪式,并用类似的“笄(jī古代盘头发或别住帽子用的簪子)礼’作为女子的成人礼。
而古人将冠礼列为民间“六礼”之首、是因为“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服’,因而“冠者,礼之始也”。
先秦的冠礼,传诸后世的只有士礼,即士人的冠礼。
后来,帝王之家以及高官显贵在行冠礼时,都参照士礼,推而用之。
唐代杜佑所作的《通典》对于士大夫等人的冠礼作了详细记述,但没有记述庶人的冠礼。
事实上、至唐代,在民间已很少有人再行冠礼。
在当时,柳宗元便夸‘古者重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的感叹。
北宋时由朝廷颁行的《政和五礼新仪》首次全面地对冠礼作了规定。
然而,因政和新仪过于繁扰,不久即被朝廷自行废止。
此时,开始在社会上流行的便是司马光在《书仪》中作了精简的冠礼。
不久,朱熹《家礼》中的规定又取而代之。
到明代初年,上至天子,下至庶民,应如何行冠礼,都在《大明集礼》中作了纤悉皆备的规定。
不过,在明代真正按《大明集礼》来行冠礼的家庭并不多。
清代是满洲贵族入主中原后建立的皇朝。
清皇朝在建立之初,以“留发不留头.”的暴政迫令汉族居民薙tì
发,使黄河南北、大江上下尽失汉家衣冠。
正因为这些原因,清代推出的《大清通礼》虽对民间的婚礼、丧礼、祭礼都作出规定,但有意识地回避了冠礼。
即便如此,直到清代末年,仍有少数知书达礼的家庭按照朱子《家礼》或按照简化了的礼节来给子孙行冠礼。
汉代以前,男子大体在二十岁时行冠礼。
因此,在汉代成书的《礼记》之中,有“男子二十”而冠的记载。
汉代之后,“人情轻薄”,十岁的童子几乎都已戴上成人冠冕,但问以成人之道,他们多茫然不知。
为此,司马光主张男子要到十二岁以上才能给他加冠。
朱熹又将加冠的年龄推迟至十五岁,在《朱子家礼》中规定、男子可于十五岁至二十岁期间行冠礼,仅有的限制为父母没有“期”以上的丧服在身。
所谓“期”以上的丧服,是指父母等至亲去世后在十三个月或二十七个月间应穿的斩衰(亦作“斩縗”。
旧时五种丧服中最重的一种。
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
服制三年。
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先秦诸侯为天子、臣为君亦服斩衰)或齐衰(五服之一。
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
服期有三年的,为继母、慈母;
有一年的,为“齐衰期”,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
有五月的,如为曾祖父母;
有三月的,如为高祖父母)之服,在明、清时期,为了勉励子弟奋发向上,若干名门大族还将提前或延迟加冠作为一种奖励或惩罚措施。
读书不长进的子弟会受到缓行冠礼之罚,而其成绩优秀的弟辈则会先行此礼,从而造成弟弟已穿戴成人冠服,哥哥还是一身儿童装束的奇形怪状。
在周代,举行冠礼之前,主人先要筮日。
到宋代,冠礼通常已不筮日,而是径在阴历正月选定一个吉日。
接着,主人先要按照“有事则告”的仪节,在家祠中将他的某个子弟即将加冠之事禀告祖先。
告词后,主人要“戒宾”。
“戒”字在古代有“告请”之意。
主人可从知书达礼的亲戚朋友中选择来宾,并挑选赞礼者和执事人员。
先秦时,主人还应“筮宾”,即通过卜筮来确定由哪位来宾为实施冠礼的主宾。
不过,到后世往往只邀请一位来宾,故而不必再举行“筮宾”的仪式。
对于主宾,主人可于举行冠礼前数日亲自登门邀请,或可致函特邀。
举行冠礼的前一天,主人还要“宿宾”。
“宿宾”的含义与“戒宾”相近,但更为郑重。
此时,主人应再次致函主宾。
同时,家人们应按照仪式的需要布置厅堂。
在周代,士人房屋的标准式样是一堂二房,堂前有阼阶、西阶各三级。
后来,中国古建筑的风格逐步发生变化,堂是堂,房是房。
堂后无房、由于在行冠礼时需更换衣服,对于堂后无房的屋子,布置时便应用帷幕进行分隔。
要是这些厅堂也不像周代房屋那样有着台阶,则可用石灰画上,并可用石灰画出加冠者的席位和宾、主的席位等。
如果要加冠的是长子,他的席位应安排在东阶之上的东偏北,西向。
如果是众子,即其他儿子,他的席位应安排在东阶之上的偏西处,南向。
洗盆、帨(shuì
佩巾。
同“帅”,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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