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暂行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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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管理
农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应按农户参与、公开公平公正、专账专户、全程监督的原则指导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管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征地地类划分
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松阳县实际情况,把地类归为三个个等级类别,一类为耕地,除开发园地、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
二类为开发园地;
三类为林地和未利用地。
七、各区片综合补偿标准
耕地,除开发园地、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120万元/公顷;
开发园地80万元/公顷;
林地及未利用地60万元/公顷。
区片Ⅱ:
耕地,除开发园地、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100万元/公顷;
开发园地66.7万元/公顷;
林地及未利用地50万元/公顷。
区片Ⅲ:
耕地,除开发园地、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80万元/公顷;
开发园地55.5万元/公顷;
林地及未利用地40万元/公顷。
八、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标准
征地范围内的各类青苗(包括多年生经济作物、零星树木等)实行包干补偿(详见附件4)。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1.养殖水塘:
人工开挖鱼塘每亩补偿2500元;
甲鱼塘开发费每亩3500元。
水产品限期捕捞,每亩补偿捕捞费1000元。
2.蔬菜大棚每平方米4元,小棚每平方米2元;
香菇大棚每平方米6元,小棚每平方米3元,吊瓜、葡萄大棚每平方米3元。
3.未经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超过审批使用期限的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
4.被征收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给予补偿(详见附件5)。
5.符合省、市、县政府相关产业政策,目前仍继续使用且具有相当规模的农村专业户生产用房,给予适当补偿(详见附件6)。
6.合法建(构)筑物、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另行制定。
九、其他
(一)插花地按所在区片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工作经费,按乡镇(街道)6元/平方米,国土资源局5元/平方米,村级管理费6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三)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松政发[2015]5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征地区片划分及具体范围
2.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
3.松阳县土地征收片区(Ⅰ片区)范围示意图
4.青苗包干补偿标准
5.附属设施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6.田间农业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等)补偿等级单价表
附件1
征地区片划分及具体范围
区片
等级
街道、乡镇名
行政村名
Ⅰ
西屏街道
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十一村、
上连头村、塔寺下村、北山村、项弄村、白沙村、黄公渡村、竹客口村部分、西坌村部分、项桥下村部分、铺门村部分、东坑村部分、乌形山村部分、瓦厂村部分、周坌村部分、青蒙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水南街道
瓦窑头村、安乐山村、塘寮村、水南村、青龙村、程徐村部分、东岗寮村部分、寺岭下村部分、新溪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望松街道
五都阳村、草塔村、乌丼村、王村村、石门村部分、西河村部分、岗后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叶村乡
河头村部分、叶村村部分、官田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斋坛乡
石门圩村部分、坎头村部分、大路村部分、斋坛村部分、京梁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竹源乡
横岗村部分、周岭根村部分、燕庄村部分、黄上村部分、黄下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Ⅱ
竹客口村部分、召山村、西坌村部分、丁山头村、项桥下村部分、铺门村部分、大路口村、关溪村、桐溪村、周坌村、水车村、东坑村部分、乌形山村部分、瓦厂村部分、青蒙村部分、源内村部分、活源村部分、孙源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程徐村部分、东岗寮村部分、寺岭下村部分、新溪村部分、横山村、踏步头村、南山村、郑弄口村、岩下村、清路村、桥头村、岩西村、潘村村、市口村、竹溪村的集体土地
Ⅰ片区所涉及的村、砌坛村、半岭村以外的源口村、六都村、吴弄村、山仁下村、仪桥村、石门村部分、乌石下村、西河村部分、郑家村、岗后村部分、麻洋塔村、山头背村、翁村、榔阳村的集体土地
新兴镇
下源口村、贤溪村、潘连村、上安村、端口村、高丰村、后刘村、横溪村、渡市村、徐郑村、上源口村、内孟村、大畈村、金坞村、泉庄村、进贤村、外孟村、杨村头村、后周包村、大石村的集体土地
象溪镇
象一村、象二村、高岭村的集体土地
大东坝镇
大东坝村、白峰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玉岩镇
玉岩村、溪口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赤寿乡
除黄山头以外的界首村、狮子口村、赤四村、赤三村、章家村、择子山村、朝阳村、红连村、半古月村、墙里村、龙下村、楼塘村、大川村、叶川头村、梧桐口村、卯山后村、黄坑口村、田岗村的集体土地
樟溪乡
富兴村、力溪村、馒头山村、东市村、岗头儿村、谷山垄村、樟村、福村、兰家村、大徐村、陆家村、肖周村、上徐山村、溪下村、兴村村的集体土地
东关村、桐楼村、花田坌村、堪头村、大路村、小石村、东圩篷村、桐村、石门圩村部分、斋坛村部分、京梁村部分、上坌村部分、下坌村部分的集体土地
横岗村部分、周岭根村部分、燕庄村部分、黄上村部分、黄下村部分的集体用地
叶家村、包安山村、河头村、松山村、寺山村、叶村、官田村、麻寮村、源口村、东坞村的集体土地
Ⅲ
全县范围
上述Ⅰ、Ⅱ区片以外的所有集体土地
附件2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
万元/公顷
地
类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耕地、园地及除开发园地、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48
72
40
60
32
开发园地
26.7
22.2
33.3
林地、未利用地
24
36
20
30
16
附表3
松阳县土地征收片区(Ⅰ片区)范围示意图
附件4
青苗包干补偿标准
分类
Ⅰ、Ⅱ、Ⅲ区片
耕地、园地及除林地外的其他农用地上的青苗
10.5万元/公顷(7000元/亩)
林地、未利用地上除自然林、人工林外的其它青苗
6.75万元/公顷(4500元/亩)
林地、未利用地上的自然林、人工林
3.75万元/公顷(2500元/亩)
附件5
附属设施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元)
补偿标准(元)
电话、宽带
部
108
围墙
大门
铁大门
m2
100-150
广播
户
木大门
60-100
闭路电视
大门砖柱
立方米
250
电 表
只
200
雨蓬、门敞(按投影面积)
100-120
水 表
350
室外水泥地
25
盥洗池
50
室外沙石地
12
水泥固定机械
台
100
待建房墙基
米
水坝
150
压井
口
砖三眼灶
座
500
水井
160
砖二眼灶
400
土坟迁移费
单穴500,双穴600
砖单眼灶
水泥坟迁移费
单穴700,双穴800
泥三眼灶
300
花岗岩等迁移费
单穴1200,双穴1300
泥二眼灶
棺木迁移
具
泥单眼灶
空坟
不补
固定煤气灶台
70
迁坟安置费
穴
980
粪缸
石碑
个
抽水马桶
金罐
渠道
三面光100U型80
围墙
泥:
40水泥砖:
50砖:
60铁件类:
120
室外蓄水池、化粪池、消防池、水泥粪池
附件6
田间农业生产用房(管理用房等)补偿等级单价表
单位:
元/m2(建筑面积)
结
构
等级
标准
单价
砖混结构
1
基础:
干或浆砌块石或卵石。
墙体:
24砖或18砖承重。
楼地面:
水泥地面,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顶。
门窗:
窗或木门窗完好无损。
其它:
设施齐全。
520
砖木结构
干砌块石或卵石。
结构:
墙体、木梁柱承重,人字屋架。
屋顶:
小青瓦,彩瓦。
铝合金窗或木门窗完好。
378
2
同上。
水泥砖承重。
墙体承重。
石棉瓦。
木门窗完好。
357
土木结构
卵石。
泥墙。
小青瓦。
房屋整体完好。
320
简易房
卵石基础,水泥地面,砖或水泥砖墙体,有粉刷,杉杂木支架,杉木横条,小青瓦,有门窗。
190
卵石基础,泥墙或土坯墙,竹杂木支架,雨毛毡,石棉瓦等盖顶。
简易棚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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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 调整 完善 征地 综合 补偿 标准 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