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常见问题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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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常见问题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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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发售信息导入
将税务局端产生的发票发售信息导入客户端,导入方式有两种:
a)通过U盘形式导入。
b)通过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导入发票发售信息。
(2)发票开票明细数据导入
本功能用于有主分机开票的,分机通过U盘形式或借助纳税人局域网将发票开票明细信息导入主机。
(3)发票使用情况导出
本功能可以将客户端软件中发票开票明细数据导出,传递给税务机关。
传递方式有两种:
a)将明细数据导入U盘,纳税人拿U盘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将信息导入。
b)纳税人通过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直接上传明细数据。
系统允许指定时间段或根据发票号码段传递发票明细数据。
2.开票功能。
(1)系统具有限额管理功能,如开票时,金额超过限额,系统应提示,且不允许开具发票。
如需要开具更高限额的发票,纳税人应到税务局申请取得更高限额的密文。
(2)系统应具有退票、废票开具的功能。
只有当月开具发票且未做缴销的发票允许做废票处理,否则只能做退票处理。
(3)系统具有自动记忆付款户名及项目等字段的功能。
(4)系统能对各类票样的打印格式进行可视化的调整,能通过鼠标拖动或直接输入来定位,并进行全票样的预览和保存。
3.发票分发:
对有主分机开票的单位从主机中将发票分发给分机。
4.发票缴销:
可缴销已开具或未开具的发票。
5.抵扣发票录入功能:
对差额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开票系统录入抵扣发票信息。
抵扣信息可分明细录入与汇总录入。
明细录入包括以下内容:
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票面金额,开票单位名称,开票日期,受票日期。
汇总录入包括以下内容:
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票面累计总金额,受票起始日期,受票终止日期。
数据查询功能
1.系统保存发票明细的所有数据。
2.系统允许按日期,发票号,发票种类,项目,客户,发票状态等字段查询发票明细信息,并可打印报表。
报表功能
允许打印月汇总报表,区间汇总报表,也可将报表文件导出到报表文件。
历史数据备份和手工恢复
实现对历史数据按期备份、导出和导入,当纳税人电脑发生故障时造成历史数据丢失时,纳税人也可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相应的历史数据,在客户端软件中进行恢复。
系统自动升级功能
为实现对开票系统的版本管理,系统启动时自动检查税务局指定网上是否有新版本的开票系统,如发现有新版本,则启动升级程序,下载新版开票软件。
升级过程自动完成,无须操作人员干预。
无法上网的通过U盘实现系统升级。
其它功能
1.预留与纳税人自身的业务软件相互连接的数据接口。
对于纳税人有自己的一套业务软件,纳税人可修改其业务软件,将税务机关统一的开票软件嵌入其业务软件中,既不影响纳税人业务软件使用,又能对其开票数据进行监控,上传开票明细数据。
2.安全要求。
网络链路安全性:
为保证数据在网络上传输的安全性,数据以密文形式传输,做到一次一密。
3.具备一机多户功能。
即一台计算机上能同时进行多个用户开票软件的安装与使用。
4.具备不可更改功能。
纳税人不能对发票上打印的各项主要内容进行修改(如开票日期、纳税人识别号、发票号码、防伪码等)。
5.发票信息批量录入功能。
在特殊情况下,纳税人能直接录入发票使用明细情况,并通过开票软件上报税务机关。
(二)2.0.0版本
2009年12月,根据全省推广使用开票软件的情况和总局关于“信息管税”的精神,软件实现了网络实时在线开具发票和离线开具、限时报送发票开具信息相结合的功能,由此,开票软件升级到2.0.0版本,进一步强化了地税机关对普通发票开具信息的采集时效。
(三)3.0.0版本
1.在保留旧版软件26种发票票样外,整理了以下三种票样,使其在新旧软件中保持兼容:
发票代码
发票名称
使用范围
23300XX20243
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
供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的自开票纳税人使用
23300XX90144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4联)
供从事不动产销售业务的自开票纳税人使用
23300XX90145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5联)
2.新增了以下22种发票票样,并提供了29种发票打印模板(其中有部分发票提供了多种发票打印模板,使其可以支持不同的行业选择)。
23300XX10344
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交通运输业)
供从事铁路延伸、国际海运、航空货物等运输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10533
通用机打发票(其他交通运输业)
供从事除公路内河货物运输、铁路延伸、国际海运、航空货物、出租汽车运输等业务外的其他运输业务(如搬运装卸等)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21133
通用机打发票(文化体育业)
供从事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23123
通用机打发票(邮电通信业)
供各类从事邮政、通信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30171
通用机打发票(保险业,单联)
供从事保险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30244
通用机打发票(保险业,4联)
23300XX31163
通用机打发票(金融业)
供从事金融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50133
通用机打发票(娱乐业)
供从事娱乐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70153
浙江省医疗服务(门诊)专用发票
供医疗机构和个人门诊收费业务使用
23300XX70293
浙江省医疗服务(住院)专用发票
供医疗机构和个人住院收费业务使用
23300XX70382
浙江省医疗服务(门诊就诊卡)专用发票
供医疗机构和个人挂号收费业务使用
23300XX70643
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服务业、3联)
供从事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使用
23300XX70744
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服务业、4联)
供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报关代理等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70745
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服务业、5联)
使用23300XX70744的票样
23300XX71133
通用机打发票(餐饮业)
供从事餐饮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71633
通用机打发票(旅店业)
供从事旅店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72133
通用机打发票(广告业)
供从事广告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72633
通用机打发票(旅游业)
供从事旅游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73633
通用机打发票(其他服务业)
供除医疗服务业、特定代理服务业、餐饮业、旅店业、广告业、旅游业、公路收费、有奖专用等服务业外的其他服务业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91133
通用机打发票(转让无形资产)
供从事转让无形资产业务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00533
通用机打发票(有奖专用)
供开展发票有奖活动行业的纳税人使用
23300XX00723
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
供取得非经营性款项收入或税法明确不征收营业税又无其它合法凭据可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3.其它主要修订内容:
(1)为了对还有旧版发票的用户保持兼容,在软件中增加了一个选项——系统管理->
系统设置->
是否启用新版发票的复选框。
如果用户将其取消打勾,这样软件自动采用旧版票样,直至将旧版发票用完,再将此选项打勾选中;
(2)由于新版发票中增加了“行业分类”一项,因此在系统管理->
纳税人信息设置中增加了维护“行业分类”的功能。
行业分类清单如下表:
行业分类
特定交通运输业
其他交通运输业
文化体育业
邮电通信业
保险业
金融业
娱乐业
特定代理服务业
餐饮业
旅店业
广告业
旅游业
医疗服务业
其他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3)为适应不同的网络环境,在“系统管理”->
“系统设置”增加“通讯设置”按钮,系统默认选项为“电信宽带用户”即中国电信宽带用户,如果是“杭州网通”用户,请选择第二项“杭州网通用户”,除中国电信和杭州网通以外的用户(包括浙江网通),请选择“其它用户”。
(三)3.0.1版本
1.修正了3.0.0版中其他交通运输业发票没有开票模板的问题。
2.修正了3.0.0版中新版旅店业发票,上传到《浙江地税信息系统》中,服务项目及摘要为空,对照发票模板的设计发现,新发票服务项目栏目已经改为“房号”的问题。
3.修正了3.0.0版中开第一张收款收据时没问题,开具第二张收据时提示“不能选择不同的发票样板”的问题。
4.修正了3.0.0版中新版的收款收据一旦正常开具,原来旧的收据无法再红字开具,提示“不能选择不同的发票模版”的问题。
5.修正了3.0.0版不能自动适应2.0以前的版本的问题,使其可以顺利地自动升级到3.01。
6.修正了3.0.0版中分机开票数据批量汇总到主机,会有部分票据信息丢失的问题。
7.修正了3.0.0版中发票上传缴销的时候,软件提示“发票导出成功”,但地税只收到最后一张或最后面的一两张的问题。
8.修正了3.0.0版中无法获取通用机打发票(其它交通运输业),如选1053305浙江省其他运输业专用发票,打印报错“invalidpointeroperation”的问题。
9.修正了3.0.0版中其他交通运输业发票的搬运装卸模板中,大写人民币这一栏里“合计人民币(大写):
”字样不会打印出来的问题。
10.修正了3.0.0版中特定代理的报关代理发票模板(7074409.xml)中发票开票人名称显示为“开票人”的问题。
11.修正了3.0.0版中国际货运发票模板(7074406.xml)、国际船舶发票模板(7074407.xml)多打印出来了“结算方式:
”的问题。
12.修正了3.0.0版中开具其他交通运输业和保险业中介服务统一发票(老版)开票时提示“请确认待开的发票版本与系统设置的一致”的问题。
13.修正了3.0.0版中一纳税人开具红字建筑业发票之后,发票号码无法自动跳转的问题。
14.修正了3.0.0版中红字开具出错(同一种发票),提示“不能选择不同的发票样板”的问题。
15.修正了3.0.0版中收款收据导入模板后,开票提示没有模板数据的问题。
16.修正了3.0.0版中开具特定代理服务业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红字发票时,提示错误信息“couldnotconvertvarianttype(null)intotype(string)”的问题。
17.修正了3.0.0版中收款收据设置的打印格式和票样不符的问题。
18.
修正了3.0.0版中国际海运业发票中帐号录入的空格过小的问题。
19.修正了3.0.0版中收款收据【款项内容】中无法用一些特殊符号分割,比如“水费电费”中间用空格隔开则提示无法保存的问题。
20.修正了3.0.0版中用新版发票开具旧版发票的红字发票无法开具的问题。
(从菜单中点击红字开具,选中[旧版发票冲红]复选框,即可冲红)
21.修正了3.0.0版中新版开票程序,在开具旧版的旅游发票时,项目内容如为多项,则单项金额的合计数无法正常相加的问题。
22.修正了3.0.0版中升级以后无法正常作废老版发票的问题。
23.修正了3.0.0版中其它交通运输发票不能开具搬运装卸模板的问题。
24.修正了3.0.0版中“金融业”发票的模板规格。
25.修正了3.0.0版中“邮电通讯业”的发票模板。
26.修正了3.0.0版中如果发票名称中有字符’-’时,在“发票发售导入”、“发票分发”界面中点发票列表,会出现错误提示的问题。
27.在“正常开票”的界面标题栏中增加显示了发票规格,使用户知道当前正在使用的发票模板中的发票规格信息。
28.在“系统管理”->
“纳税人信息设置”中的行业分类列表中增加了“金融业”条目。
(四)3.0.2版本
1.修正了3.0.1版补丁中还存在的铁路延伸发票的模板错误提示——“发票保存失败,错误原因:
qryFp:
Field‘jdhm’notfound”。
2.修正了3.0.1版中的发票连打功能。
3.修正了3.0.1版中导入发票模板提示“系统对象找不到”的错误。
4.增加了金融业服务发票的备注字段宽度。
(五)3.0.3版本
1.修正了其他交通运输业、特定代理服务业:
不使用“更换发票”功能,点击“开具管理—红字开具”进行红字开具,会提示“不能选择不同的发票模版”的问题。
2.修正了在使用“更换发票”功能后再点击“开具管理—红字开具”进行红字开具,会提示“couldnotconvertvariantoftype(Null)intotype(String)”的问题。
3.修正了铁路延伸、其它运输业等发票备注字段输入内容太长会报错的问题。
4.修正了系统管理-数据备份:
选择“文本文件”备份时,会提示“加密失败”的问题。
5.修正了系统管理-数据备份中,软件生成的备份子目录名有时不同于该日期(如2011-01-10做备份时生成的目录不是’20110110’,而是’2011-110’)的问题。
6.修正了本软件所有票版字体均为9号字体,能通过“打印设置-打印高级设置”进行设置保存,但退出此设置窗口后会自动返回9号字体的问题。
7.修正了用户系统中日期设置不是’yyyy-mm-dd’时,开具发票会提示“‘XXXX—XX—XX’isnotavaliddata”的问题。
8.修正了报关代理业发票打印内容不全的问题。
9.为所有的发票增加备注字段。
10.将单价的小数点保留位数扩展到了四位。
11.在通用机打发票(特定代理业)发票的三个模板(7074406、7074407、7074409)中支持纳税人有多个开户银行。
在开票时纳税人如果修改了开户银行,系统会将开户银行及账号自动保存,在下次开票可以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
另外,纳税人也可以通过“系统管理”->
“纳税人信息设置”中的“开户银行”按钮对开户银行进行维护。
由于修改了相应的发票模板,因此如果要启用本功能,需在重新“导入模板数据”才能生效,具体操作请参加常见问题解答第9条。
(六)4.0.0版本
1.增加了应急开票功能。
原网络在线开具发票或者离线开具、限时报送开票信息的纳税人,遇到突发的网络故障时,可以进入应急开票状态,在税务机关的授权时限、金额、份数范围内开具发票,应急开具的发票在网络连通时,会实现自动上传。
2.为配合《税友龙版》的开发应用,开票软件在同网税系统的通讯架构上进行了升级。
在4.0.0版本中,开票软件保持了对《税友2006》和《税友龙版》的自动识别与兼容。
开票软件会在每次连接税务服务器时,自动检测税务机关是否升级:
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还在应用《税友2006》,则开票软件同网税系统的通讯保持不变;
如发现其已升至《税友龙版》,开票软件会自动启用新的通讯架构进行适应。
对纳税人而言,只要升级至4.0.0版本即可。
二、常见问题解答
1.正常开票时,左上角的付款方识别号,不输入是否影响上传?
答:
不影响。
2.用具名发票编码在开票软件上导不出开票模版,显示框是“没有此模版”,要怎么操作?
如果该具名发票与省局的某种发票是同样的版式,区别只是印刷上了纳税人名称,那么,可以用“系统管理”中的“发票代码对照维护”功能,增加一条记录,在“省局代码”中填写软件中提供的的标准发票打印模板编码(即省局统一发票12位发票代码的后五位),在“地市代码”填该具名发票的代码后五位,然后保存。
该具名发票就可以执行软件中的标准发票打印模板进行打印了。
如餐饮业具名发票,只需在“发票代码对照维护”中增加一条“省局代码”为“71133”,地市代码为该具名发票代码后五位的记录,就可以用餐饮业标准发票打印模板打印该具名发票了。
3.其他交通运输业发票在打了最新版补丁后不能使用,开票时会提示:
请确认待开的发票版本与系统设置中的一致。
如果在不打补丁的情况下开票是可以进行,但在大写人民币这一栏里“合计人民币(大写):
”字样不会打印出来。
由于从3.0版本开始,发票的模板信息是存在数据库中的,而不是像2.0版本之前直接调用xml文件,所以发票模板更新后需要重新进行导入发票模板数据才能生效,因此请重新导入新的1053305.xml模板文件再进行打印。
4.旅店业发票的天数、单价、人数的金额不能相乘。
金额并不能由天数单价人数简单相乘,票面上是人数而不是间数。
5.新版开票软件无“特定代理服务业”模板数据,所以买了这种发票的用户不能开具此种发票。
特定代理服务业包含三个模板:
国际货运、国际海运、报关代理,请根据实际选择模板进行导入。
6.有主分机时,不能直接从2.0.0版升级为3.0.1版,不然分机导入的数据不合法。
必须卸载2.0.0版,重新安装3.0.1版。
从3.0.1版开始主分机的数据进行了加密,如果还有问题,请升级最新的补丁。
7.不能滚动连续打印,间距不行。
发票如果像凭证纸一样连打时,第一张发票的位置是对的,但是第二张发票打印时位置就不对了。
发票连打需要进行打印位置调整,由纳税人自行或请服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打印设置。
8.在开具红字发票时,系统提示“与原发票模板不同”不能开具,为什么?
因为在新版发票中有10344、10533、70744、70745等几种发票可以支持多个模板打印。
当用户通过“开票管理”->
“红字开具”菜单,对这些发票进行红字发票开具时,请注意检查所选的“发票模板”是否同原发票的发票模板一致,否则会因为数据不一致提示错误而不能开具。
9.在“其他交通运输业—搬运装卸”模板中为什么无法打印出:
“合计人民币(大写)”?
这个问题在新版3.0.2中得到了解决。
由于修改了发票开票模板,用户必须通过如下操作对软件中已有的发票模板进行更新,才能正确使用:
(1)
点击“系统管理”->
“导入模板数据”菜单。
(2)
在“模板类型”的下拉列表中选择本发票模板。
(3)
将“开票模板”和“打印模板”的复选框都打上勾。
(4)
点击“导入模板数据”按钮,直至出现“导入成功”消息框。
注意:
今后如有其余发票模板变动,也需按照以上步骤导入相应的模板数据,进行模板更新。
10.如果系统自动升级不能成功怎么办?
一般来说,多数用户可以通过自动升级,将开票软件升到最新版本,但是也有一些用户因为特殊原因不能自动升级。
这时,用户需要先做好数据备份,将“C:
"
ProgramFiles"
ZJDSFPKP"
DATA”目录下的两个mdb文件拷出,如果用户在安装时选择了其它目录,请找到该目录下的“DATA”目录进行备份。
然后下载4.0.0的完整安装包,进行安装,然后再将备份好的两个mdb文件拷贝至“DATA”目录下,即完成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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