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监理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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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理工作内容:
5.1监理工作流程:
见图1
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报审表单(监A-05,A3,A9表)
监理检查施工准备,
审签报审表,通报业主
施工单位实施施工,质量自检
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工程报验(A4表)
监理平行检查,隐蔽部位旁站检查
现场检查,审查报验表,总监签认,通报业主
验收通过
图1、监理工作流程图
5.2主要材料核定流程:
见图2
图2、主要材料核定流程
5.3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见下表)
序号
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控制手段与方法
1
原材料(水泥、砂、砖、钢筋、焊条等)检测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检验报告、见证取样
2
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测量
用经纬仪、水准仪复核
3
模板(轴线定位、标高、垂直度、
平整度、截面尺寸、承载能力、刚度和拆模时间、顺序等)
用经纬仪、水准仪、托线板、
吊锤、靠尺等工具检查
检查施工技术方案、试块强度
4
钢筋制作与安装(含预留插筋)
核对设计图纸,目测、尺量
5
混凝土浇筑
检查配合比、坍落度,旁站检查浇捣质量,见证取样试块
6
防止板面裂缝、防止屋面渗漏
对照规范和地方标准检查
7
墙体标高、垂直度、平整度、主体洞口、预留孔洞、预埋管件
检查皮数杆,用2m靠尺、楔形塞尺、托线板、吊锤、尺量测等检查
8
砂浆强度
检查试验配合比、现场搅拌及试块
9
灰缝宽度、错缝、砂浆饱满度
巡视检查
10
构造柱、圈梁、拉结筋
核对图纸对照规范,现场检查、量测
11
混凝土结构外观检查
目测,水准仪、经纬仪、钢卷尺检查
5.4施工监理内容:
5.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熟悉设计图纸,有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有关规定。
2.审核施工方案,其要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和福建省《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J13—20—99)的规定;
检查是否有按抗震要求设置构造柱和构造圈梁的内容。
3.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并对照检查质安人员到位情况。
4.核查施工材料质保资料,监督见证取样送检:
(1)水泥、钢材、砖出厂合格证和现场取样送检的检验报告;
(2)砂、石现场取样送检检验报告,商品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签回《建材报审表(“监A-06”)。
(3)应做好砂浆掺外加剂应征得设计、监理人员同意,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且其配合比应委托试验确定。
5.审查电焊操作人员的“焊工合格证”及其资质。
6.检查进场施工机具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施工单位检测仪器、重要施工机械检定有效并报监理备档。
签返《进场设备报验单》(“监A-07”)。
7.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规程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人员是否齐备、到岗。
5.4.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
1.模板工程
(1)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模板分项《工程报验单》(A—4),复核模板的定位轴线、标高,检查模板的平整度、垂直度和截面尺寸。
检验方法:
钢尺、水准仪、经纬仪检测。
检查数量:
抽检。
(2)检查模板及其支撑是否按已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的承受施工荷载。
观察、检查模板分项施工技术方案。
全数。
(3)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检查下层楼板的支架是否能承受上层荷载,上下层支架立柱是否对准,并设有垫板。
(4)检查模板的起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钢尺、水准仪检测。
(5)检查模板隔离剂是否沾污钢筋、砼接槎处。
观察。
(6)检查模板的接缝宽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按要求浇水湿润。
(7)检查模板上预埋件、预留孔(洞)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钢尺量测。
(8)检查模板安装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经检查合格的,签回有关报验单,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
不合格的,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重新报验。
(10)检查拆模及支撑时间及顺序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福建省地方标准(DBJ13—20—99)的规定。
拆除的模板、支撑堆放不应集中。
拆侧模时砼强度应保证其表面、棱角不受损伤。
2.钢筋工程
(1)审核《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09),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保书,核查其是否现场按批见证取样,检查试验报告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设计要求及抗震要求的规定,试验项目是否齐全。
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检。
(2)检查进场钢筋的型号、级别、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对钢筋表面标志或铭牌;
检查钢筋的外观质量,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铁锈等,带有颗粒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进场、使用时观察。
(3)当发现钢筋出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测的专项检测。
(4)检查焊条的选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的规定,有无出厂合格证。
(5)检查钢筋制作(冷拉率、受力钢筋、箍筋的弯钩、弯折、弯钩平直段长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6)全数检查钢筋的连接(接头方式、接头位置和接头长度等)是否符合设计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的规定,是否按规定逐批现场抽样送检,批量总和与需用量是否基本一致,试验结果及结论是否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其外观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7)严格依据规范GB50204-2002、设计图纸和《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0G101)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级别、形状、尺寸、位置、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二排筋位置、保护层厚度、预埋件位置、预留孔加强筋等安装偏差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8)检查合格的,签回有关报验单,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
3.混凝土工程
(1)审核商品砼公司的资质证书等资料,经检查符合要求签署《材料供应商资质报审表》(监A—05)。
每次浇筑前一天,检查砼配合比是否与工程实际需求相符,各原材料质保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2)检查模板内是否清扫干净,木模是否浇水湿润,模板内是否无积水。
全数检查。
(3)检查工序交接记录,到场开盘鉴定,模板、钢筋经检查合格隐蔽签证后,签署混凝土浇捣令及开盘鉴定。
(4)检查到场混凝土坍落度是否符合要求,每一工作班不少于2次。
检查施工记录。
(5)检查是否有专门的护模、护筋人员,随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现场巡视。
(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技术规程施工。
混凝土浇筑是否连续,当必须间歇时,是否按施工技术方案留设施工缝、处理施工缝。
检查施工记录,旁站观察。
(7)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混凝土试件,按施工技术方案留设同条件养护试件。
检查施工记录及试块强度报告。
(8)检查混凝土浇筑完毕12小时内是否进行覆盖并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
对掺有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砼,不应少于14天。
混凝土强度低于1.2N/m2前不得踩踏或堆放材料。
检查施工记录,观察。
(9)拆模后应按规范的规定对构件混凝土进行全面检查。
若出现蜂窝、露筋、孔洞等一般缺陷时,施工单位按技术方案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不得出现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的严重缺陷,对于已出现的严重缺陷,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修补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观察,审查技术处理方案。
(10)检查并记录现浇混凝土构件的偏差,核对其是否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不应有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于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和使用、安装功能的部位,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进行修补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4.砌砖工程
(1)检查砖、水泥、砂、外加剂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厂家资质证书,并按规范见证取样送检,各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当怀疑使用中水泥质量及出厂超过三个月的应复检,并按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用。
查看质保资料。
(2)复核各轴线、标高、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检查墙体上留设临时施工洞口、脚手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补砌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检查设计要求的洞口、管沟留设是否按规范、设计要求设置过梁。
(5)检查砌筑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核对所用材料是否与现场实际使用的相符。
配合比及每盘用量是否在搅拌机旁挂牌公布。
(6)检查砂浆是否按配合比下料,砂浆搅拌应充分,每盘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砂浆试块应按规范要求留置、见证送检。
(7)检查砂浆是否随拌随用,正常气温应在3—4小时内用完,气温超过30℃应在2—3小时内用完。
(8)检查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是否大于80%,竖向灰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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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砌体转角处、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必须留槎时,留槎应符合规范要求。
(10)检查砖是否提前2天浇水湿润,含水率应为10-15%,融水深度为15-20mm。
(11)检查砌筑质量,应上下皮错缝、内外搭接、无三层砖以上的通缝,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
(12)检查施工时是否贯彻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DBJ13—20—99”的规定。
(13)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钢筋、构造柱和构造圈梁。
(14)检查砖砌体尺寸偏差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
经纬仪、钢尺量测。
5.4.3工程造价监理控制:
执行本工程“监理规划”相关章节对工程造价的监理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表)清单中项目、数量、验收评定合格情况进行核定,对合格项目进行现场计量后报送总监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B3表),未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提出投资控制或调整措施报业主审定,并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搞好投资控制或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5.4.4工程进度监理控制:
执行本工程“监理规划”相关章节对工程进度监理控制,项目监理部应检查、分析本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及同其它专业工序的协调性,审核材料采供时间、用量能否满足进度需要;
检查计划进度的实际完成情况,计划进度滞后时应分析原因,提出监理意见或指令,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调整计划并按计划付诸实施;
检查计量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办理进度、计量确认签证。
5.4.5安全生产监理控制:
执行本工程“监理规划”相关章节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控,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安全“三宝”使用、“四口”防护设施及外脚手架,施工机械和工地用电安全的管理和检查以及保持工地文明施工。
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问题严重又不及时整改的,应视情况并取得业主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B2表)。
5.4.6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下简称《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其中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应合格率达到80%以上。
鉴于目前及其配套验收表单尚未出来,仍采用原表格,原表格中未体现的检验内容,暂记录在施工单位技术复合记录表。
验收顺序:
对于砼结构的各个分项工程的顺序:
施工单位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自检合格报送《工程报验申请表》(A4表)。
监理抽查,实测检查填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上;
保证资料核查和其它检查填在《报验申请表》中。
对于砼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现浇砼结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控资料的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验收合格:
签署《报验申请表》(A4表)。
所报工程检验不符合要求,签返《报验单申请表》(A4表),同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施工单位整改后报送《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表),连同《报验申请表》(A4表)重新报验。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勘察、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市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共同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验收统一标准》中第4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第5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2)项目总监应按《验收统一标准》附录A表A.0.1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记录进行检查,做出检查结论。
(3)监理工程师按《验收统一标准》附录E表E.0.1要求,对每个分项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4)根据《验收统一标准》附录G表G.0.2的要求,补充目前验收使用的“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质总表3)中缺少的资料。
(5)根据《验收统一标准》附录G表G.0.3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进行监理核查。
(6)监理工程师按《验收统一标准》附录F表F.0.1要求,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本监理细则第五条未尽事宜应按相关现行规范执行。
6.不合格的纠正和预防
监理工程师对本细则规定的工作,应平行检查和旁站监督,记录于《施工监理日记》中。
对施工监理过程中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或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施工单位整改符合要求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表),送监理核查确认。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施工程序、做好施工中的应变准备,监理人员按第5.4监理工作内容的各项要求,严格检查核对原材料质量、模板、钢筋安装质量及严格控制混凝土振捣、砂浆投料、搅拌、砖墙砌筑等各施工环节的质量。
7.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程》(JGJ18—96)。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房屋建筑外墙和屋面防水技术规程》(DBJ13—26—1999)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及砌筑墙体的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DBJ13—20—99)。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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