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 开题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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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到2010年我国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数量从5265件持续上升到42931件,案件数量翻了三番,年均增长超过26%。
其中,2007年至2010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增长速度连续四年接近或者超过30%,2010年的增速更是达到了40.18%。
2011年1-10月,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首次突破5万件,达到52708件,同比增长42.2%。
鉴于我国在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本文将讨论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应对之策。
研究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提供相应的借鉴,以期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可以摆脱被动,更好的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壁垒,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
2、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2.1、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贸易水平的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和全球直接投资之间的联系并不明确,一直是大量的辩论和争议的来源。
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刺激或阻碍外国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分歧依然存在。
根据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几个选项之间进行选择:
出口,外国直接投资,合资企业和许可,来为国外市场服务。
虽然一些理论研究表明,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创新,但是其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既可以是积极也可以是消极的(Chin等,1988]和[赫尔普曼,1993])。
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减少因当地企业的模仿造成的威胁,从而确保外国公司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积极的影响和结果。
袁俊(2008)认为拥有较多高质的知识产权会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从目前的国际形式来看,贸易出口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由于各国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要素禀赋不同,一国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使得在国际贸易中某些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得以发挥。
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迫使其他国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上的优势,而在此过程中,它可以将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产业优势。
因此,当一个国家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多且质量高时,从一定程度上看,它就拥有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从而能够提高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最终通过产业链的传导机制将会增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2.2、知识产权阻碍贸易水平的发展
马库斯和本巴提(1995)、史密斯(2001)认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造成外国公司的垄断力量的增加,可能会对外国直接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当面对来自于本地生产的仿制品的竞争,跨国公司可能会尝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子公司的产量和销售利润的方式进行竞争。
这样就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将抗发展。
此外,曼斯菲尔德(1995年)、马库森(2001年)认为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阻碍跨国公司选择增加外国直接投资,因为技术含量低的生产者,在沉重的知识型产业投资公司可能产生更敏感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这样也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张志新(2008)也持相同的看法,他认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限制了中国对外贸。
他从宏观微观两方面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带来的阻碍,在宏观方面他认为整个相关产业将会因为知识产权壁垒而在短期内减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数量。
在以市场为命脉的营销时代,该产业将无法抵制因为市场缩小而导致的产业萎缩,如果这种局面持续较长时间,产业将最终在竞争中消亡。
微观发面他认为知识产权壁垒通过企业付出巨额专利使用费以及侵权费用,降低其产品市场竞争力,减少市场份额并压缩了利润空间。
3、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作用的相关模型研究
Helpman(1993)提出了一个关于创新、仿效和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分析框架,在他的框架里,知识产权保护(IPR)通过4个不同的渠道来影响南北双方:
(1)贸易条件、
(2)地区间制造业的分配、(3)产品的可得性、(4)R&
D的投资模式。
其结论是:
强IPR保护提高了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而恶化了不发达国家的贸易条件,使南方国家遭到损失。
此外,给定不发达国家更低的工人工资、更强的IPR保护限制了产业从要素价格高的北方地区向要素价格低的南方地区转移,因而降低了经济效率,使南北方都蒙受损失。
Zigic(1998)将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引入对南北贸易中不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研究,讨论了当北方和南方企业在同一个世界市场上进行数量竞争,而只有北方企业从事创新活动时技术溢出所起的作用。
在他的模型中,技术溢出的密度可以用来衡量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
在此框架下,该文重新考察了IPR保护在南北贸易关系中的问题。
例如,从福利的角度来说,是否南方国家一定从更强的保护中获益;
相比较于南方,北方所受的影响如何;
世界最优的保护水平是多少。
文章显示在这样一个存在知识外溢的双寡头模型中,那种通常认为的南方从更松的保护中受益而北方受损的观念存在很多问题。
与那种南方国家加强保护时南北方必然会有利益冲突的流行看法相反。
他的结论是:
南北贸易中市场相互作用的本质不仅依赖于R&
D效率,还依赖于技术知识溢出的水平、给定R&
D效率,则均衡的市场结构依赖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弱。
上述结果说明南方不保护知识产权,其社会福利会更好这一结果不再像从前那么有力;
同样地,南方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北方情况会变得更糟这一结论也不再成立。
当整个世界的R&
D效率水平比较高时,南北双方的利益可能会有很多一致的地方。
GuifangYang,KeithE.Maskus(2001)同样在一个内生产品周期的动态一般均衡的理论框架里讨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的关系,同EdwinL.-CLai模型不同的是,在其模型里,技术从北方国家向南方国家转移是通过许可证来实现的。
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增加了技术转让者的租金份额,减少了转让和约的成本,当用于R&
D的资源更多时,技术转让和创新的回报都将上升,因而创新和技术转让都将增加。
但是在其模型里,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不同地区相对工资的影响是不明确的。
此外,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改善跨国公司的状况,对公司所在国家的影响则是不确定的。
如果更强的保护使北方的跨国公司由出口产品转向到南方国家投资,那么该国家的福利水平无疑会得到提高,但如果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跨国公司都会将其生产转移到该国家(与更强的保护无关),那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导致该国家租金的损失,从而降低了福利水平。
Yum,K,Kwan,EdwinL.-CLai(2003)利用GrossmanandHelpman(1991)产品种类增加的模型考察了与贸易相关的IPR保护对增长的福利影响。
首先,不同于以往同类文章的稳态分析,该文采用转型动态的分析方法,在当前消费的边际损失和由于强IPR保护所导致的未来消费增长的边际收益相等处解出了最优的IPR保护水平。
其次,对比于上述最优IPR保护水平,该文估计了美国当前IPR保护偏离最优福利水平所导致的福利损失,并进一步认为这可能是美国R&
D投资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YumandEdwin认为,如果FDI是国际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则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解出全球经济最优的IPR保护水平。
但是,考虑到各国不同的技术水平及因此造成的对不同保护程度的需求,他们的这一判断无疑是有疑问的。
4、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作用的相关实证研究
虽然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间有何种关系的相关理论研究很多,但这方面的相关实证研究却为数不多,下面是几位外国学者所作出的实证研究。
DavidM.GouldandWillianc.Gruben(1996)对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和增长中的作用做了实证研究,利用专利保护、贸易制度等方面的跨国数据,他们的研究显示出知识产权保护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即那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其经济增长一般都比那些保护制度不完善的国家有更高的增长率。
他们还发现市场结构可能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和增长之间的关系,一般说来,市场竞争程度越充分,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和增长的作用越强。
对于那些贸易保护程度较高的国家来说,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会提供创新的激励,企业无论是发展自己的技术还是从国外购买先进的技术都与该企业所在产业享有的保护主义的程度负相关。
与此相反,在贸易更开放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保护与新知识的产生间存在更强的联系。
因为在开放的情形下,一国的企业更可能面临国外使用更先进技术企业的产品竞争,从而削弱其垄断势力,迫使其加快创新的步伐。
GuifangYang,KeithE.Maskus(2001)的实证研究则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不同产业的效果会有不同的差别,保护对不同产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影响也不同。
相对说来,纺织服装业、简单的电子产品加工、餐饮业等低技术商品和服务的投资较少取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与此相反,医药、化工、软件业等知识含量比较高的产业,其产品和技术更容易被模仿和复制,这一行业的企业会更加关心所投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弱和执法能力。
这一实证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与前述Mansfield得到的结论是基本一致的。
5、我国在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中所面临的问题
5.1、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不够完善
胡伟辉(2007)认为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不相符。
中国的立法体系虽然用比发达国家要短得多的时间就建立起来了,但是中国的立法体系中没有关于反垄断的法律,而与反垄断互为补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只是侧重于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却没有确立限制知识产权的立法思想。
到目前为止,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可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专利权的垄断行为,但是主要集中调整专利许可行为,对其他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调整范围还不够完整。
与此同时,中国没有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
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在国际标准的参与程度和占据关键职位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
5.2、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高亚娟(2011)认为我国进出口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如少林寺商标在很多国家都被抢注,而我们到国外演出有时还要给对方支付费用,这样的事例在我国是很常见的。
5.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专业人才缺乏
陈福利(2005)认为我国从事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缺乏。
目前在我国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的高校仅限于北大、人大等几所院校,整个社会受过正规教育的知识产权人才仅有二千人;
我国现有的有限知识产权人才资源是严重制约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提高的因素之一。
6、怎样解决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天津市科学研究所马虎兆、河北工业大学单晨晨所著的《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原因和对策研究》一文中,作者从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知识产权纠纷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对策。
该文总结了我国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几个特点,一方面,知识产权涉外侵权案件增长迅速,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来自外方对中方企业提出上诉。
知识产权新类型和复杂疑难案件层出不穷,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案件上升,严重侵犯社会和公众利益。
针对纠纷的化解,作者也从企业和政府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方面要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另一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强化和引导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
天津市科学研究所马虎兆、河北工业大学马辉的《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国际经验》一文中,通过对美国、日本、欧盟、印度、韩国以及新加坡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分析,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启示我们要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断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建立严格有效的执法体系,各部门、企业、民间机构通力协作。
在浙江工商大学孔庆江、俞毅、胡峰所著的《知识产权霸权主义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本土化策略》一文中,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霸权主义以及本土化问题,并针对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和消极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本土化的策略。
该文认为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
从积极影响方面看,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有利于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
此外,还有利于激励发展中国家国内的技术创新活动。
而消极影响则包括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增强增加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使用费用,提高国内市场的产品进入壁垒,阻止民族产业的良性发展。
强化了技术垄断地位,甚至形成垄断联盟。
单晨晨(2008)认为应该加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政府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财务、税收、科技开发及政府采购政策,注重其可操作性,对企业的创新进行利益补偿,引导企业进行研发投入,降低创新成本,鼓励产学研合作,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提高企业的发展。
张敏(2009)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处于劣势地位,影响其国家的对外贸易,如果发展中国家按照由发达国家的要求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后,发达国家应该有义务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和投资等支持。
小结:
以上的文献评述可见,对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一问题的研究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不同的经济学家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知识产权保护对福利水平和增长率所产生作用的内在机理也还有待进一步的揭示。
但这些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可的结论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启示。
应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并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现代市场竞争的关键是知识竞争或者是人才竞争,所有这些都建立在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基础上。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存在着一个有效和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这一保护制度下企业从事研发活动所得到的专利的多少都属于企业价值的一部分,在资本市场上会有所体现。
相比较而言,我国企业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还很不足,造成很多技术人才带着技术成果到外国企业、再由外国企业申请专利权的情况,致使中国企业技术和人才的双重流失。
此外,一个好的知识产权战略也有利于我国企业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并加快技术的本地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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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dwinL.-CLai,International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protectionandtherateofproductinnovation.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Vol.55,1998,pp.133-153.
[3]GuifangYang,KeithE.Maskus,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Licensing,andInnovationinconomics,Vo1.53,2001,pp.169-187.
[4]Helpman,Elhanan,Innovation,Imitation,and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Ecomometrica,61,1993,pp.1247-1280.
[5]马虎兆.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原因和对策研究,
[6]俞毅、胡峰,知识产权霸权主义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本土化策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J],2009
(1)
[7]张志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及对策研究,国际经济网,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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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晨晨,我国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特点、原因和对策研究,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J],2008(6)
[10]张敏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迂回之路,河南教育学院学报[J],2009(3)
[11]高亚娟.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及研究,陕西: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1
[12]袁俊.对标准、专利与非关税壁垒若干问题的思考[J].大众标准化,2008,(02).
[13]陈福利.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有关问题.科技成果纵横,2005
二、本论文(设计)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以及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
本论文(设计)要研究或解决的问题:
(1)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其主要内容为:
搜集各国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的相关数据,分析出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
(2)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论述近几年我国对外贸易情况及其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3)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结合多方面不同时段的数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的对外贸易有着什么样的作用。
(4)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之策
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相应的策略,保护我国的对外贸易水平不受外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本论文(设计)采用的研究手段和方法:
(1)集成研究方法。
综合运用了会计学(主要是针对中国各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原理)、统计学(主要是对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计量经济学(主要运用了模型的显著性检验的原理)的研究方法。
(2)理论研究与数据统计和模型的实证分析相结合。
其中数据统计和模型的实证分析主要用中国外贸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证研究等。
(3)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以事实为基础,运用相应的图标直观的表达出我国对外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间的关系。
(4)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不同国家,地区,不同行业间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的影响。
(5)归纳演绎法、逻辑分析法。
通过的各种收集到的数据的归纳总结,在合理的水平上得出相应的结论。
指导教师审核意见:
指导教师:
2012年02月04日
教研室主任审核意见:
负责人:
2012年02月08日
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201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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