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学习型机关建设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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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学习型机关建设计划
人民检察院
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官队伍,全面推进我院“素质工程强检、文化管理兴院”发展战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出如下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将建设学习型组织作为市院机关建设的原动力,通过增强干警的学习力来增强机关的竞争力,通过增强干警的创造力来提高机关的发展力,通过强调组织文化的塑造来升华机关的凝聚力,使干警注重学习、超越自我、不断创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快乐化,在工作中真实地体验个人的价值,在创新中深刻地领会生命的意义,从而在“学习-工作-创新”的良性互动中不断提高干警素质,实现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深化,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目的。
二、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自主创建原则。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我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需要的主动选择,要摒弃形式主义,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研究和运用学习型组织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根据市院机关实际情况选择创建策略和模式,科学制定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设计和明确全院、团队和干警不同层次的创建目标、路径和方法,形成各自的特色。
2、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原则。
学习型组织的核心理念就是创新,而且是持续的创新。
要在改善心智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制度、管理、文化创新,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完善和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充实新的学习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广阔干警学习的要求,使创建学习型组织和检察文化建设成为一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战略性工程。
3、全员参与、示范带动原则。
要充分调动每一位干警的积极性,使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将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自觉地实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同时,要注重培植创建骨干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骨干和典型的示范、宣传、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覆盖面,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4、以人为本,推动管理原则。
“学习型组织”理论是当代先进的管理理论,它以实现个人与组织共同发展为根本目的。
在创建活动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着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实现检察管理由“权力+命令”的被动管理模式向“学习+激励”的自主管理模式转变,从而推动“标准化、人本化、信息化”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的逐步建立。
5、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原则。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系统工程,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持续推进,按期完成各阶段的创建目标,为实现人才资源结构调整、管理模式创新、绩效水平提高、干警学习力提升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努力创造出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三、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真正让干警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学会工作,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逐步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创建模式,到达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检察干警知识层次和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整体素质全面增强,执法思想、执法理念、执法水平和执法作风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检察官队伍。
力争2009年学习型组织理念得到全面普及,骨干团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0年构建起学习型检察院的基本框架,2011年初步建成具有检察特色的学习型组织体系,并开始发挥效能,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其中主要业务工作步入全省检察机关先进行列。
具体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树立团队学习、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创新学习的理念,使热爱学习,增长知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检察干警自觉的工作状态和生活方式。
2、构筑多层次、全方位、开放式的学习网络平台,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和人才资源合理开发配置的检察管理机制。
3、建成一批具有检察特色的优秀学习型团队。
争取2009年底40%左右的干警纳入学习型团队,2010年底40%以上的团队成为学习型示范团队。
4、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学习型检察官。
每年重点培养1-2名高层次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1—2名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公正执法先进典型人物;培养2—3名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
同时,司法考试通过率稳步上升,到达或超过全国平均通过率。
5、推出一批具有本系统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检察机关持久竞争力增强。
争取每年推出1—2个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模式。
每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理论文章不少于21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不少于7篇。
6、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检察形象明显提升。
力争两年内市院机关和四个基层检察院成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成为市级文明单位,至少1个院在新一轮“创、争、当”工作中获得全国先进院称号。
四、创建方式和主要载体
〔一〕我院创建学习型组织主要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12345”工程,推动创建工作扎实稳步开展:
“1”——围绕一个主题: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2”——突出两个重点:
团队建设、文化塑造。
“3”——构筑三个层次: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创建学习型团队、争创学习型检察官。
“4”——确立四项机制:
团队学习机制、实践创新机制、激励保障机制、考核评估机制。
“5”——实现五个结合:
创建学习型组织要与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与提升检察管理效能相结合;与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与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争当”活动相结合。
〔二〕工作载体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各类学习载体的作用,构建完备的学习导向平台、学习交流平台和学习竞技平台,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1、建立学习档案制度。
市院机关结合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员理论学习以及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为每名干警建立“学习档案”,将全院干警的年度学习规划、学习考勤情况、教育培训情况、考试考核成绩、理论调研文章、工作创新成果等整理归档,为评学、考学、述学提供依据。
2、建立“学习日”制度。
依托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确定每周四为学习日,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干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交流活动。
每月,院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讲座或学习交流会、学习报告会。
每季度,院对各处室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评,考评成绩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
3、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一是继续开展青年干警“学习、实践、成才”活动。
在总结和利用好前阶段开展“学习、实践、成才”活动的有益做法基础上,坚持每季度一个专题,把“学习、实践、成才”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不断激发干警实践锻炼、岗位成才的热情。
二是开展“评精品案例、推创新成果、树拔尖人才”活动,帮助干警树立创新意识、标准意识、品牌意识,为打造检察品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竞技舞台。
三是开展“检察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离开检察,我能干什么?
”、“我的人生价值”、“我为检察献计献策”、“我与检察共发展”等一系列大讨论、征文活动,提高干警反思问题、思考发展、不断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开展各类读书竞赛活动和课题招标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是开展警句、《检察官之歌》歌词征集评选、墙壁文化设计方案评比及各类大型文体活动,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
五是结合日常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干警树立良好的执法思想和理念、职业道德情操和政治素养。
六是开展“争创学习型团队,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等各类“创争当”活动,树立、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干警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争优创先的热情。
4、建设一批干警自发组织的各类“学习沙龙”、“文体沙龙”,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交流、文化娱乐等活动,加强学习交流和探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5、继续办好《检察》等内部刊物,开设学习型组织创建专栏和专刊,充分发挥好刊物、专栏和简报信息的交流平台作用。
6、抓好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要根据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的需要,积极争取政策,加强各类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知名院校开展教育共建,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的教育培训网络。
7、借助网络创新团队学习载体。
要充分发挥局域网的作用,完善局域网和院门户网站,通过在网站上设立学习专栏,开展网上调查,开办网上论坛,制作团队或个人网页等,努力使院网站成为检察干警学习和工作助手,信息沟通和知识共享的平台,成为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阵地。
五、实施步骤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初步规划为三年时间,分宣传普及、组织启动、全面创建、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普及阶段〔2009年1月-2009年10月〕
1、建设骨干团队。
成立由学习骨干组成的学习型示范团队,通过组织团队成员定期学习交流,参加学习型组织理论正规化培训,到兄弟检察院参观学习以及到创建活动已取得成效的其他行业单位考察取经,进行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学习探讨,帮助他们深入理解创建的理念,学习掌握创建的工具和方法,充分发挥宣传导向作用,为创建活动培养基础骨干和内部讲师,形成有力的指导力量。
同时,在有关专家指导下,制定团队创建方案,开展创建实战演练,积极探索创建路子,为全面启动创建提供示范和样板。
2、广泛宣传发动。
召开创建学习型组织发动大会,对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宣传发动;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问卷调查和座谈讨论,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目的和意义;利用局域网、《检察》、信息简报、专刊专栏、墙壁文化等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向全体干警宣传我院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设想,灌输学习型组织和“五项修炼”的基本知识,以此统一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创建工作的开展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
3、开展全员轮训。
组织专人编写学习型组织理论基本知识宣传手册,下发相关书籍和培训教材,分期、分批、分层次地组织对市院机关领导干部、中层部门负责人、团队创建骨干以及机关全体干警开展全员轮训,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基本理念灌输,帮助干警全面掌握学习型组织理念,人均轮训时间不少于2-3天。
轮训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关专家学者到我院进行大型知识讲座,分课题系统地讲授学习型组织与五项修炼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使干警对创建学习型组织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轮训结束后,由市院政治部组织一次学习型组织理论知识考试或竞赛。
4、组织座谈研讨。
在市院范围内举办各层次的关于检察机关如何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大讨论,以部门为单位开展新旧观念比照活动,利用学习型组织理论研讨会的形式组织2-3次学习心得交流,在局域网上开辟学习型组织学习与讨论区,让干警从中逐渐领悟到学习型组织的真谛,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树立全新的学习和工作理念。
〔二〕组织启动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2月〕
1、建立组织体系。
市院将成立创建学习型组织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制定创建总体规划,全面指导创建活动。
各部门、各党团组织以及各类学习团体也要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团队活动,落实各学习型团队的创建骨干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网络。
2、进行系统设计。
通过邀请学者专家专题调研和自身查摆,对组织、团队和个人进行环境分析、困境分析和前景分析,摸清我们的优势和劣势,找出组织学习的智障。
同时,在专家指导下,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学习型组织有关理论,积极探索反思、反馈、共享学习系统、“五项修炼”活动、检察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包括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标准〕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定相关团队创建设计方案。
3、打造学习团队。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在全院范围内着力建设三个层次的学习团队。
一是成立以领导班子为核心的学习团队;二是成立以现有部、局、处、室为单位的学习团队,在此基础上打造2-3个学习型示范团队;三是成立跨部门的无边界学习团队,包括由院政治部、群团组织牵头组建或自发成立的读书沙龙、文艺团体等。
各团队要根据院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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