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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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采购超规格墓碑的情况。
2、殡仪馆的殡仪服务收费方面。
火化、运尸、冷藏等基本服务收费、普通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是否按省物价局、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是否存在未经省、市民政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违规经营的殡仪服务项目;
是否对无工作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三无”、低保等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3、公墓收费方面。
经营性公墓是否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是否存在以承诺“回购”、“升值”等虚假宣传手段欺骗群众购买、承租,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的人出售(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现象。
(二)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1、规范程序方面。
是否实行政务公开,是否积极宣传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程序;
审批后是否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公示;
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是否将有关材料退回乡镇,由乡镇通知村民委员会及申请者本人,并说明理由;
是否建立医疗救助档案。
2、资金管理方面。
医疗救助资金是否用于补助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是否存在违规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的情况;
是否在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资金财政专户;
是否定期开展对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是否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医疗救助金。
3、服务水平方面。
当地的医疗救助政策是否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有无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是否有便民、惠民措施,困难群众满意度是否高;
是否建立完善的信访投诉机制,服务对象投诉或反映问题是否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医疗救助工作人员是否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整个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下旬)
省厅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地各单位都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制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切实通过召开动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提高对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活动中去,主动接受评议。
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行业网站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开评议内容、重点和投诉渠道,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5月30日前,各市民政局和厅直属单位要将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和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报厅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乡两级也要将实施方案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为了促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省厅决定结合这次活动,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上新的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7月下旬)
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自觉开展自查自纠。
通过召开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村(居)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层面对象的座谈会,以及借助媒体等不同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意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发现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一抓到底,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能及时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评议总结阶段(7月下旬—9月下旬)
要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作出自我评估,写出自评报告,在7月底前将自评报告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和本级纠风办、农负办。
市、县两级要在8月底前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省级评议会议于9月中下旬召开。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基本结束时,省厅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总结会,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
要以民主评议行风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优良传统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
(三)规范评议行为,严格评议纪律。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要严格纪律,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败坏行业风气的问题,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要严禁采取请客送礼搞感情投资等不正当手段拉选票、干扰正常评议。
严禁虚报成绩,搞假材料。
(四)注重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民主评议活动深入开展。
针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
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省纠风办、省农负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服务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通过评议,努力实现为农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加,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土形象进一步提升,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省厅机关、市、县(市、区)局、基层国土资源所。
(二)评议内容
1、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农民建房用地收费的规定,是否存在违规乱收费现象。
2、依法及时足额落实土地征用补偿费的情况。
严格执行省政府有关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土地征用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村级集体组织。
3、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服务情况。
严格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在安排省切块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是否合理安排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项目用地。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行风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方法进行。
评议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建立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具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2、制定实施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并落实责任制。
3、抓好全面部署。
省厅召开市局主要领导和厅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部署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专项行动,进行层层发动,营造声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开展涉农服务部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认真地投入到评议活动中去,主动接受评议。
4、畅通评议渠道。
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省厅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和公开评议的内容、重点及公布投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整个评议活动在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监督下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检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7月下旬)
1、开展自查自纠。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通过现场征询意见、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和公开接受投诉等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农村、深入农民当中去,主动听取普通农民、专业大户、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意见,查找存在的问题,特别要查找“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依法及时足额落实土地征用补偿费、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把整改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切实做到边查边纠。
2、加强沟通配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级纠风办、农负办和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的联系,积极配合评议组开展检查评议活动,尊重行风监督员的调查权、监督权、评议权、表决权。
认真对待行风监督员的质询、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评议和监督。
同时,要积极发挥本系统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督查检查行风建设和活动开展的情况。
3、加强监督检查。
省厅将适时组织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涉农服务情况明察暗访,加强对各地开展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对明察暗访的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各地也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这项活动的扎实有效。
(三)评议总结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下旬)
1、写出自评报告。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作出自我评估,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
各市局将本地自评情况及时报省厅活动领导小组。
2、接受民主评议。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分别参加各级纠风办、农负办组织的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等评议代表对本部门进行的面对面评议,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评议。
3、制订整改措施。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评议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研究对策,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对农民群众反映和评议组检查评议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整改;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提出逐步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并将整改措施及时反馈。
4、做好总结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工作总结,请各市局将工作总结于8月底前报省厅活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加强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抓,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地要按照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领导,省厅成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楼小东厅长任组长,王永民副厅长、陈松根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人事处、规划处、耕保处、计财处、法规处、裁决办、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在驻厅监察室,具体负责对开展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各市、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涉农服务的部门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与农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服务质量和态度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
国土资源系统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行业自律和政风行风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积极参加,将这次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三)突出重点,以评促建。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以服务“三农”、农民满意作为重点,搭建工作载体,抓好活动结合,切实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保增长保红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要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把解决问题作为主线,着力解决严重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着力纠正涉农服务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针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要务求实效,既要完成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又要创新活动形式,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把开展这项活动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在行风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以推动行风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败坏行风的问题,要勇于揭短,坚决查处,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农业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有效促进“六大提升行动”的实施。
根据全省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纠风办、省农负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纠办发〔2009〕4号)要求,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二届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通过把评议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评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相结合,与创建“五型机关”相结合,切实提高评议效果,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干部职工服务“三农”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评议对象。
根据浙纠办发〔2009〕4号文件规定,评议对象为各级农业部门。
(二)评议内容。
围绕“服务农业惠农政策落实、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服务减轻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落实,使农民满意”的“三服务一满意”主题,重点评议三方面内容。
1.提高为农服务质量。
①强农惠农政策是否落实;
②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是否有效遏制;
③为农服务态度和水平有否提高。
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①“万村审计”是否按要求开展;
②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否积极推进;
③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会计电算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监管网络是否落实。
3.完善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
①土地承包权证是否发放到位,权证管理是否规范,制度建设是否健全;
②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是否落实,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是否构建,流转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要求;
③土地承包和流转过程中是否损害农民利益,承包纠纷仲裁机构是否健全,信访是否及时调处。
三、工作步骤
评议活动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展开。
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评、征求意见、整改落实、组织评议、完善机制等步骤进行,省、市、县三级的评议内容、时间、步骤保持一致。
评议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
(一)搞好宣传发动(4月下旬至5月下旬)。
采取召开动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干部职工认清评议的目的和意义,端正思想态度,主动接受评议,推动评议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省厅将通过浙江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农村信息报和浙江农业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评议内容、重点和投诉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扎实检查整改(5月下旬至8月下旬)。
1.组织自查自纠。
围绕评议内容,着力开展“六查六纠”。
即:
一查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纠正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问题;
二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正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够高问题;
三查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依法行政、科学执政不够规范问题;
四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纠正监管不力、指导不强、手段不足问题;
五查农民权益保护情况,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六查廉洁自律情况,纠正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同时,对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涉及的法规政策执行、工作措施落实等进行重点自查,完善薄弱环节,纠正突出问题。
各级均应坚持查纠并举、边查边纠,做到检查有深度,纠正有力度,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奠定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诚心诚意征求意见,做到揭露问题不怕丑,纠正错误不护短,切实整改不敷衍,确保评议不走过场。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走访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基层干部等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建议;
二是组织召开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意见建议;
三是邀请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采取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
四是设立征求意见箱、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收集意见建议。
3.切实整改提高。
对自查自纠和征求意见环节发现的问题和征询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实事求是地进行剖析,深入查找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进度要求,促进整改到位。
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惠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热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务必切实加以整改。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逐步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大胆推进改革创新,改善管理手段和方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达到纠建并举的目的。
(三)认真组织评议(8月下旬至9月下旬)。
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撰写自评报告,分送当地纠风办和农负办。
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邀请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等进行面对面评议。
市、县两级评议会议要求于8月底前召开,调查和征询到的主要意见以市为单位于8月底前汇总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厅评议会议于9月中下旬召开。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是农业部门转变作风和提升服务的重要契机,是推进系统行风建设、行业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政策落实和工作深化的重要方法。
各级农业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评议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形成上下统一、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省厅成立以厅长孙景淼同志为组长,副厅长赵兴泉同志、驻厅纪检组长杜康同志为副组长,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统筹兼顾,搞好结合。
把评议的重点内容与相关的业务工作有机衔接,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促进农民的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更好维护。
通过相关工作深化落实,使各方面的评议达到满意效果。
结合评议,大力推进“万村审计”活动、“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创活动、“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万名农技人员联万村结万对活动、“绿剑”系列执法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创建活动等“六项”活动,并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加强配合,协同推进。
此次评议活动由省纠风办和省农负办联合组织开展。
各级农业部门作为被评议单位,应当加强与纠风办、农负办的联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指导,按步骤有序推进各环节工作,并做好各个阶段活动情况的汇报。
要加强上下农业部门之间的沟通,按照工作方案协同推进各项活动。
要坚持开门评议,广开言路,支持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监督员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四)挖掘典型,总结经验。
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挖掘落实惠民举措、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评议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介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加强对系统内部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对相关业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加快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厅领导联系点制度,对各级农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明查暗访。
切实严明纪律,对系统内一些工作作风不正、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进行处理,确保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在9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厅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
国务院纠风办,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赵洪祝、吕祖善、夏宝龙、任泽民、陈敏尔、陈加元、茅临生同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副秘书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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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农负办,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省政风行风监督员、省级农民负担监督员。
2009年5月1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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