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21526754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1.27KB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0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本市注册、中央在京、外省(市)进京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在本市取得的技术专利、参与标准制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自行申报,并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其进行公示。
第八条不良行为信息按下列规定采集: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信息,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自动采集。
第九条建立异议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对其市场行为信息提出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填报申诉的相关内容及联系方式,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第三章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第十条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附件1)、《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附件2),每天自动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两年内的市场行为进行评价,并于次日8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布排名和得分。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结果。
第十一条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基础分值+良好行为得分-不良行为得分。
其中:
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基础分值(或初始分值)为50分。
评价工作启动后,在本市新注册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新取得执业资格的注册建造师的初始分值为50分;
外省(市)新进京备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其初始分值按本市相应资质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注册建造师评价得分的平均值确定。
第十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良好行为得分,满分为50分,其中:
业绩满分为20分。
中标合同额总和全市排名为1至10名的得20分,为11至20名的得19.5分,每10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400名以后有工程项目的得0.5分,没有工程项目的为0分。
表彰、奖项满分为20分。
获得的奖项得分总和全市排名为1至10名的得20分,11至20名的得19.5分,每10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未获奖的为0分。
科技进步满分为5分。
获得的奖项得分总和全市排名为1至10名的得5分,为11至20名的得4.5分,每10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社会责任满分为5分。
每参加一次由市政府组织的援建、抢险救灾、重大活动有关的工程建设得1分。
第十三条注册建造师良好行为得分,满分为50分,其中:
中标合同额总和全市排名为1至100名的得20分,为101至200名的得19.5分,每100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4000名以后有工程项目的得0.5分,没有工程项目的为0分。
获得的奖项得分总和全市排名为1至15名的得20分,为16至30名的得19.5分,每15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获得的奖项得分总和全市排名为1至40名的得5分,为41至80名的得4.5分,每40名为一个档次,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得分按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累积记分。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注册建造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整改期间暂不对其进行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整改合格后恢复市场行为信用评价: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资格证书承揽工程的;
(二)销售、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发生一般以上质量责任事故的;
(五)拖欠工程款、劳务费和劳务作业人员工资,经法院、仲裁、劳动部门认定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六)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良行为。
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实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得分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挂钩制度。
评标中,信用标按工程规模在总得分中所占权重为5%-20%。
第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评价得分,分类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实行激励机制。
1.在企业申请资质延续、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优先快速审查;
2.适当降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比例;
3.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通报国资、国土、规划、发展改革、工商、人力社保、税务等部门,依法得到政策扶持或帮助。
(二)得分50分以下(不含50分)的,实行限制机制。
1.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在企业申请资质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予以重点审查;
3.加大对其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执法检查力度;
4.适当提高工资保证金额度;
5.施工合同履约担保比例由10%提高到30%;
6.评优时,各相关专业协会予以重点审查;
7.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
(三)对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实行惩戒机制。
1.不为其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
2.属于本市的,核查企业资质,经核查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停止其招投标资格,停止为其开具出京承揽工程证明,被核查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
逾期不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依法撤回其资质,并通报国资、国土、规划、发展改革、工商、人力社保、税务等部门;
3.本市以外的,将其评价结果通报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限制在本市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注册建造师评价得分,分类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实行激励机制。
1.在人员资格续期、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优先快速审查;
2.引导招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时,设定鼓励其投标的因素和条件;
1.列入重点监管人员名单;
2.在人员资格续期、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予以重点审查。
3.引导招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时,不得设定有利于其投标的因素和条件;
4.建议企业不任命其担任政府和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负责人;
5.评优评先时,各相关专业协会予以重点审查;
6.接受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
2.接受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的不少于16个学时的法律法规培训;
3.属于本市的,核查个人资格,经核查达不到资格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依法限制其在本市从事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活动;
逾期不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其注册资格;
4.本市以外的,将其评价结果通报个人资格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限制在本市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查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市场行为监管类别,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本市鼓励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从事与工程建设相关活动中,查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市场行为信用状况。
第五章责任处理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注册建造师违反本办法,提供虚假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二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故意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篡改评价结果的,经调查核实后,严肃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2.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
信用评价标准
附件1: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信息类别
加分项目
分值
良好行为信息
新承揽合同额信息
本市新承揽合同额
1-10名
20分
11-20名
19.5分
·
391-400名
0.5分
其他有新承揽合同额企业
外埠业绩
采集相关信息
境外业绩
暂不参与评价
获奖信息
国家级
建设工程鲁班奖
5
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北京市级
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
3
建筑竣工长城杯金奖
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金奖
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金奖
建筑装饰优质工程
北京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
2
建筑结构长城杯银奖
建筑竣工长城杯银奖
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银奖
其他有获奖信息企业
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银奖
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1
科技进步信息
制定标准信息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5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制定工法信息
国家一级工法
4.5分
国家一级升级版工法
国家二级工法
市级工法
示范工程信息
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科技成果信息
国家科学技术奖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北京市科技成果鉴定
91-100名
管理创新信息
国家企业管理创新成果
北京企业管理创新成果
其他有科技进步信息企业
专利信息
申请专利
社会责任信息
参与援建有关的工程建设
每事项得1分满分为5分
参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工程建设
参与重大活动有关的工程建设
不良行为信息
参见《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附件2: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中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1-100名
101-200名
3901-4000名
其他新承揽合同额
8
1-15名
16-30名
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三八红旗手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全国优秀建造师
全国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
全国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个人
385-600名
其他获奖信息
北京市劳动模范
北京市三八红旗手
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
北京市优秀青年突击队标杆队长
北京市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北京市优秀建造师
北京市优秀市政项目经理
1-40名
41-80名
361-400名
其他科技进步信息
参与援建有关的工程建设行为
参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工程建设行为
参与重大活动有关的工程建设行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北京市 建筑 施工 承包 企业 注册 建造 市场 行为 信用 评价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