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17安全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524786
- 上传时间:2023-01-31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0.64KB
安17安全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
《安17安全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17安全操作规程文档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基坑周围场地内有足够的照明度,尤其是基坑内的照明覆盖应不存在暗角。
三、基坑四周的地面,不应堆放杂物散件,确保施工人员行走安全,严防杂物滚落坑内伤害坑内作业人员。
四、井点平面布置要综合考虑,精确定位,避免以后与支撑立柱等位置发生冲突,井点施工和降水过程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全过程的记录工作,及时将记录报告有关人员。
五、开挖时,应在地面的适当位置设置沉降点和位移观察点进行必要而完备的监测,发现异况,应立即报告和进行处理。
六、开挖时应事先计算出纵向的坡度和高度,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
在放坡纵端不得堆土和放置重物,防止纵向滑坡。
七、采用预应力钢支撑时,钢支撑的构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支撑方式及其布局必须严格按施组要求,支架必须与地下墙中的钢筋预埋铁牢固连接,施加的予应力必须按施组要求,并做好记录。
八、支撑工作应做到及时性和连续性,即按施组要求,应及时安装钢支撑,切忌基坑大面积开挖后再进行支撑。
九、起吊钢支撑件时应严格遵守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定,吊臂活动范围内严禁有人,对较深的基坑,布设支撑时应设上、下二名指挥。
一十、当支撑妨碍基坑开挖时,挖掘司机操作要慎重,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操作,严禁对支撑进行撞击。
一十一、严禁人员在安装好的支撑上面走动,或悬挂重物及其他作业的受力支点。
一十二、为了方便施工人员行走,如较长的基坑,可以有中间设置钢便桥,钢便桥必须规范搭设和验收,底部满堂铺设二侧用Φ48*3.5mm钢管设1.2m高的临边栏杆。
一十三、为了及时对井点的观察,在通向井点位置处应设置规范便桥,底部满堂铺设,二侧用Φ48*3.5mm钢管设1.2m高的临边栏杆(严禁使用钢筋作临边栏杆)。
一十四、在内环线以内施工的基坑栏杆周边应该设置绿色密目网围护。
第二部分:
起重机械
(一)、履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指挥人员必须持证指挥,并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二、履带式起重机工作时,必须有平坦坚实的地基,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跑板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漕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三、启动前必须检查各安全装置齐全可靠,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均应充足。
四、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五、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下降臂杆。
六、双机抬吊重物,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进行。
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配合协调,载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七、起重机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出厂说明规定,如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度。
八、起重机如必须在负荷下行走时,荷重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要求行走道路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30cm,并用拉绳栓住,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走。
九、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一十、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折短臂杆,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一十一、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其允许荷载后再通过必须时应加固,通过铁路,地面管线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不得在上面转弯。
一十二、作业完毕时,臂杆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度之间吊钩升到接进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都要关门加锁。
(二)、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和指挥必须持证上岗,并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二、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在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该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整坚实,保证在吊物时不沉陷,离沟槽、基坑应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启动前重点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情况。
五、作业时应选择适当停车位置,伸出全部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好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时不大于1/1000。
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
六、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如需调支腿,必须将重物放置落地,将臂杆转至正前或正后再进行调整。
七、起重臂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八、伸缩式臂杆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要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
九、伸缩式臂杆伸出后,必须经过调整,后节臂应长于前节臂时方可作业。
一十、机械传动的汽车式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必须用低速挡传动。
一十一、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
一十二、汽车式起重机作业时,汽车驾驶室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一十三、轮胎式起重机需在负荷下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负荷必须符合规定,重物离地不得超过30cm,并用拉绳栓住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一十四、作业完毕后伸缩式臂杆应将臂杆全部缩回放置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稍拉紧,各部制动器都应加保险固定,然后收回支腿,关门加锁。
(三)、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兼职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吊装指挥人员或专职起重工、挂钩工均须持证上岗。
二、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
其他人员不利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三、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
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四、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
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五、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
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
六、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
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七、使用滚杆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
人不准在重力倾斜方向一侧操作。
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八、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九、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一十、使用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
起重机在通过架空输电线时应将起重臂落下,以免碰撞。
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应不小于以下规定。
输放线路电压(千伏)
1以下
1~35
60
110
154
220
330
N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3
3.1
3.6
4.1
4.7
5.3
0.01*(N-50)+3
一十一、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一十二、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索具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一十三、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一十四、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
一十五、吊运物件如有污垢,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一十六、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适用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
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一十七、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一十八、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吊起,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一十九、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使相互碰撞。
二十、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二十一、如有其他人员协同起重挂钩作业时,由起重挂钩工负责安全指挥,挂钩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让他人代替起重挂钩重物。
二十二、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四)、起重“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指挥信号不明或指挥错误不吊。
二、吊绳打结捆扎不牢不吊。
三、安全装置失误不吊。
四、视线不清(看不见)不吊。
五、棱角物体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六、超过规定最高负荷不吊。
七、吊钩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八、物体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
九、斜拉物体不吊。
一十、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不吊:
1、露天起重机遇到大雨、大雪、大雾、打雷和六级以上大风影响安全的不吊。
2、吊运散装、零星物体过满、重心不正的不吊。
第三部分钢筋加工机械与电焊机
(一)、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械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基础,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二、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应有堆放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场地,不得任意堆放。
三、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孔的中心线。
四、用手板飞轮,检查传动机械结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无误,然后启动运转,待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
五、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过程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六、当钢筋穿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七、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一米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向孔内。
八、停机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回到原位置,同时予压弹簧必须回位。
九、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二)、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械安装必须坚实稳固,固定在可靠的基础上,保持水平位置,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二、机械设备设置在室外一定要搭设机棚,防止操作人员雨淋暴晒。
三、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刀架是否紧固,防护罩安装到位,齿轮啮合良好,方能开车启动。
四、启动空运转后,检查各传动部分运转是不正常,方可作业。
五、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送料切断,切料时必须使用刀刃的中下部位,握紧钢筋对准刀刃迅速送入。
六、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性能规定的钢筋和多根钢筋一次切断。
七、切断短料时,靠近刀片的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毫米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位或夹牢。
八、运转中严禁用手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九、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刀片歪斜等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一十、作业后用钢刷清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擦拭保养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三)、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保持水平一致,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二、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方能正常作业。
三、钢筋弯曲机必须采用按扭开头,严禁采用手柄式倒顺开头和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四、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等模具工具及调速,不得在运转时清扫杂物。
五、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六、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七、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八、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切断电源,销好闸箱。
(四)、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接设备上的电机、电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柱外均有保护罩。
二、必须根据GJG59-99要求,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三、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防护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四、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机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六、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有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七、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用口外设置通风设备,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
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应两人轮流施焊,外面有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八、焊接预热焊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九、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下方和周围应有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
一十、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地接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一十一、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一十二、长期停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接地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一十三、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脸部应避开被清的焊缝。
一十四、在负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如超过A级60°
C,B级80°
C时必须停止运转使用。
一十五、施焊现场的10米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
一十六、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五)、直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旋转式电焊机:
一、新机使用前,应将换向器上的污物擦干净,使换向器与炭刷接触良好。
二、启动时,应检查转子的旋转方向是否符合焊轨标志的箭头方向。
一、启动后,应检查炭刷和换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时,应停机查明原因,经排除后方可使用。
二、数台焊机在同一场地作业时,应逐台启动,并使三相负荷平衡。
硅整流电焊机:
三、电焊机应根据出厂的说明书要求条件下使用。
四、使用时须先打开风扇电机,观察电压表指标值应正常,仔细察听应无导声。
停机后应清洁硅整流器及其他部件。
五、严禁用摇表测试电焊机主变压器的次级线圈和控制变压器的次级线圈。
六、其他安全操作规程参照交流电焊机内容。
(六)、对焊机(碰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或设有机栅,并有可靠的接地,如多台对焊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米,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开关箱,导线的截面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4伏安)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电压为220V时的导线截面(毫米2)
10
35
45
一次电压为380V时的导线截面(毫米2)
6
16
70
二、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无泄漏,确认正常方可施焊。
三、对焊时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四、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拧紧,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C,排水量应根据气温调节。
五、对焊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支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对焊作业人员须戴防护眼睛和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六、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七、各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低于8°
C,作业完毕后,放尽机内冷却水,和清扫周边的残渣,切断电源开关。
八、对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和周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是焊工,不能烧焊;
二、重点要害部门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烧焊;
三、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是否能动用明火,有无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烧焊;
四、不了解焊割物品部是存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烧焊;
五、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钢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烧焊;
六、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清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烧焊;
七、有压力或密封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烧焊;
八、焊割部位附近还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烧焊;
九、在禁火区域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烧焊;
一十、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不能烧焊;
(八)、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二、电焊设备和电焊用的导线都要有可靠的绝缘,并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高温和机械损伤,电焊机的电线应用铜线,不得用其它金属线,同时按电流大小配用焊导线,开机前把焊线放开,以免产生涡流。
三、电焊机各接线柱必须牢固、固定或移动的外壳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焊钳不得松动,直流焊机的转向必须正确,焊机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值。
四、电焊机有故障时,应由电气工人修理,禁上电焊工自行修理。
五、工作前要穿戴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裸露皮肤,以防电弧灼伤。
六、严格遵守“电焊工十不烧”规定。
七、焊接用的导线不得压在工作物之下,并要防止导线被其他东西轧断,以防漏电伤人。
八、休息时要将焊机电源断开,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现场,消除火灾隐患,保管好防护用具,焊机应放在棚内,以免雨淋、爆晒。
九、严格贯彻动火审批制度,对动火有要求的地方,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能工作。
一十、乙炔与氧气的橡皮管必须用轧头轧紧,并经常检查橡皮管和接头处是否漏气,乙炔瓶应设有安全、回火防止器。
一十一、在点燃焊嘴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
一十二、停止使用时,应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并把阀门关好。
一十三、如工作中断时间较长,必须除去减压阀压力,氧气阀、乙炔阀关好,情况正常后方能离开。
一十四、氧气瓶的瓶嘴、瓶身严禁沾染油脂。
在焊接时,焊嘴发生爆炸声或焊嘴过热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冷却后才能操作,禁止焊嘴在地上磨。
一十五、炎热季节,乙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太阳下爆晒,并远离火源和高温物体,工作时二瓶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5米以上。
第四部分木工机械
(一)、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要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和连缺两齿的锯条不得使用,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试运转,如声音正常,方可开锯。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锯条二侧,跑车开动后,轨道前后不准站人,严禁在开动中上下跑车。
3、对加工的木料要注意裂缝、节疤、木纹,要清除木料上的钉子和水泥之物,进料时不能过猛。
4、平台式带锯作业,上下手要配合一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毫米以上。
5、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机械,应经常清理吸尘管中的木屑,保持吸尘性能良好。
6、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和厚度调节挡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二)、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7、工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是否牢固,电气接地保护是否安全可靠,保险挡板是否齐全,锯片对正轴心不能松动。
无防护罩,护目屏装置不准使用。
8、操作人员要载防护眼睛,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上。
手臂不得跨越锯片,不准载手套操作。
9、作业时应等侯锯片转速正常后再锯料,锯到料头时应放慢推进速度,上锯人员的手离锯齿不得小于30xm。
10、所锯木料厚度不得大于锯盘半径(应保持锯片能露出木料10cm以上),长度不足50cm,不得使用圆盘锯。
11、需要回料时木料应离开锯片后再回送,锯下的成品,边料不得乱扔,成材应堆放整齐,上脚边料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保持作业点整洁。
12、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晃动或弧度,进乃要慢遇硬节要更慢进,木料锯至末端时要用木棒推进木料,截料木料要用推板推进,锯短料一律使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7 安全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