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规划范例教学教材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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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监理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
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可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
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外脚架、高大梁等)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检查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8、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
a、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
b、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
(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a、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b、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c、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d、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e、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9、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开工/复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1)、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
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
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7、核查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用电、模板、围堰等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
(3)、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四、安全监理目标
1工程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等级。
2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A、一级重大事故为零;
B、二级重大事故为零;
C、三级重大事故为零;
D、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为零,重伤0.1%,轻伤0.3%。
五、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部2012年7月1日颁布并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国务院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4、2004年1月13日公布并实施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5、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等;
6、监理合同及与工程有关合同、设计文件及本公司有关制度文件等。
六、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在项目监理部中组织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保证体系,树立全员、全面、全过程的管理思想,把安全监理控制引入正常的监理工作中去。
为此工程项目监理部按要求成立了安全监理小组。
总监兼任组长,总监代表为副组长,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组员,层层落实,并接受公司安全监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指导。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
姓名
专业分工
职位
执业/岗位证书号
备注
*****
土建
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资料员
(三)、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单》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7)、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a、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b、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c、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d、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e、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7)、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
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
(8)、主持召开安全监理会议;
(9)、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10)、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5、监理员的职责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七、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1、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项目监理部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1)、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A、《营业执照》;
B、《施工许可证》;
C、《安全资质证书》;
D、《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E、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F、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G、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H、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I、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J、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A、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B、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③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④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⑤人工挖孔桩工程
1、人工挖(扩)孔桩施工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要有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2、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3、施工前监理公司应督促安全员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书面交底。
4、要求在开工前将场地平整好,并做好现场排水措施。
5、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的障碍物。
如:
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并针对情况要求施工方提交预防事故的方案。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
7、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备齐挖孔施工机具、气体检测仪、模板、通风机、水泵、照明及动力电器以及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机具等。
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8、要求施工方绘制桩基施工及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
9、多孔同时开挖施工时,应采取间隔开挖的方法。
相邻的桩不能同时挖孔,必须待相邻桩孔浇灌完混凝土之后才能开挖,以保证土壁稳定。
10、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50~80cm),做
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
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方
12、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
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
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
孔井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以外。
13、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前再拆除。
14、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5、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
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
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16、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7、提升吊桶的机构其传动部分及地面扒杆必须牢靠,制作、安装应
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人员不得乘盛土吊桶上下,必须另配钢丝绳及滑轮并有断绳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爬梯;
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
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
18、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高于80cm的
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
19、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
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
20、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h,应及时轮换。
2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2、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
23、孔内一律采用12V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低压照明。
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4、挖井至4m以下时,下井之前,应用气体检测仪对井内空气进行抽样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害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
在医院或其他有毒物质存放区施工,应先检查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再确定是否采用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
25、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
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
将混凝土浇注超过砂土层再振捣。
孔内振捣混凝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
26、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10m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27、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
同时监理员应及时填写旁站记录。
⑥、高处作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
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8、工作边缘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9、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0、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应符合规范要求;
11、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2、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
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
13、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
撑杆上操作;
14、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
15、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
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6、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
17、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
⑦、塔吊的安装于拆除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
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
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
整机安装完毕后,
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
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⑧、物料提升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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