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修手册物业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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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元/户(装修公司交纳);
2、装修管理服务费:
人民币元/建筑平米;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装修施工许可证》、《动火证》押金各50元,《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押金20元/个。
二、装修期限及装修时间
(一)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在规定时间内甲方工程不能如期完工,甲方应于装修许可日期到期前3天,到乙方物业客服部办理装修工程延期手续。
(二)甲方在装修期间,必须遵守《管理规约》及北京市政府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学生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施工。
施工时间:
上午:
8:
00—12:
00;
下午14:
00—18:
三、装修管理规定
(一)本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l、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在室内砌墙等增加楼地面荷载;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规定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梁、屋架、悬索等。
(二)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物业服务公司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自来水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经批准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由专业防水队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
因施工、防水质量问题造成其他住户或公共部位损失的,由装修人、施工队负责赔偿或修复。
(五)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六)装修具体规定:
1、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公共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装修方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2、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统一指定的预留位置;
机器连接管走预留管道,不随意安装和打洞。
如更改机位和管孔,必须经过物业服务公司批准。
3、如要包封阳台或安装防盗窗和防盗网须得到物业服务公司的审批后,在物业服务公司指导下进行包封和安装。
4、户外及楼顶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卫星天线、广告牌等装置;
5、外窗与已封闭的阳台装置不得拆改;
不得安装遮阳棚等影响整体美观的设施。
6、不得在非指定的公共部位堆放建材及废料,不在室外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门。
7、不得将水泥、砂石、油漆、废胶及其它杂物倒入水池、便池、浴缸、地漏,以防止发生堵塞。
8、安装、更换卫生洁具,必须先将下水口封堵,防止进杂物,同时做好防水和24小时闭水试验。
9、上水管不得使用软管连接,以免软管破裂,造成跑水事故。
10、卫生间的金属管道、金属构件必须可靠的与等电位端子连接。
11、浴缸下水管不得使用软管连接,连接处必须进行密封处理,并留有检修口。
12、对厨房及卫生间的装修,应注意检修口位置,方便日后对封装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
13、在对排水管处理时,应将截门检查口、放气跑风处预留足够大的维修口,以便于日后的维修。
14、室内设有共用设施的(如:
暖气、天然气、自来水等截门),请住户不要自行开关。
15、防盗门只可安装在本户门的门框内,颜色须与原房屋门一致。
16、为安全起见,严禁对天然气管道、表、热水器进行封包。
17、严禁对地面进行砸、压、挖、钉钉子等破坏地暖管道行为的施工。
18、严禁有妨碍消防事项的安装。
19、顶层住户不得在楼道内自行加装围栏等设施。
(七)对装修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要求
1、将《装修施工许可证》粘贴在户门背面,随时佩带证件便于检查。
2、根据《北京市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禁止在楼内使用明火、电焊、气焊。
凡需要动用明火,必须经物业工程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动火时要确定安全员,配备灭火器,采取防火措施,动火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灭火种。
3、施工人员应自带灭火器和电源控制箱,如需租赁物业服务公司灭火器,租用价格为每支每天3元,每支押金100元。
4、购买或运送装修材料时应考虑相关通道的尺寸,运送装修材料避免磕碰楼道、电梯等公共部位或公用设施。
5、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动设备,不得乱接乱拉电线。
6、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其施工作业所有人员的行为和安全管理负完全责任,并确定一名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事宜。
7、施工单位负责搬运装修材料所经楼道的卫生打扫,装修垃圾不得堆放在户外。
8、施工人员应服从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
(八)装修垃圾清理
1、装修垃圾必须于每天按规定装袋后清出楼外,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堆放在一起,严禁从楼内向楼外扔垃圾。
2、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材料及废弃物堆放于非指定堆放地。
物业服务公司发现公共区域堆放物品的,将视为废弃物清走,其清运费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四、验收
(一)甲方装修结束后,应通知乙方进行验收。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装修验收工作。
(二)经乙方现场验收合格,且未发现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按双方约定时间办理装修押金退还手续。
在退还装修押金时,甲方应将各种证件、押金收据一并交回,如证件或收据丢失,相应的押金不退;
经乙方现场验收不合格的,甲方须进行返修或承担相应责任。
(三)装修完毕验收合格一个月后,退还装修押金。
(四)装修完工后,装修公司应向业主出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装修人和装修公司对检测结果负责。
五、违约及附责
(一)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导致共用设施、部位损坏,或发生渗漏、损坏毗邻住户利益的,按相关约定修复或赔偿。
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伤亡事故,或因违规施工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事故,由相应单位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如有其他违约行为,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在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另行支付。
(三)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的内容。
(四)具体违约行为见附件一。
(五)当装修人与装修施工单位产生纠纷时,乙方本着维护产权人和使用人利益的原则,暂不对甲方的房屋装修进行验收,亦不退还任何费用,待纠纷解决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无效的,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六)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双方自行协商。
(七)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装修结束竣工时终止。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违约细则
凡承接本小区业主/租户装修的施工单位及其所属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建设部110号令》及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物业服务公司将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处以违约金,包括:
一级违规行为、二级违规行为、三级违规行为。
一级违规,危及小区公共区域安全和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向物业项目部支付违约金50-500元,管理者有权将违禁品清出小区:
1、未办理装修申请手续私自装修;
未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伪造使用假证;
2、未经批准使用明火、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拉电线、私自使用电炉;
使用不合格电动工具造成事故;
电源线不使用插头,直接插入电源插座,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
3、在共用部位进行装修作业、堆放杂物或装修材料;
4、损坏共用设备设施,破坏消防、安防系统;
5、未按规定清运垃圾或从楼上向下乱倒废水废物,公共区域内乱扔废弃物、破坏公共区域卫生;
6、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小区;
7、噪音施工,导致业主投诉;
8、在小区内饮酒闹事、聚众赌博,散发张贴广告,不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扰乱装修活动秩序。
二级违规,损坏共用设施设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照价赔偿和支付维修费用外,另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1、私自动用或改动楼内的电气、水暖及污水管线;
2、私用消防器材或堵塞消防通道的,超负荷私用大型电动机械设备;
3、不按规定安装空调室外机;
4、私自拆、改、凿承重墙,包括在承重墙上掏门窗;
5、各工种(电工、焊工)未按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6、超出原装修申请项目而未另行申报;
7、未按要求种类、数量配备灭火器或使用过期灭火器;
8、隐蔽工程及防水工程未通知物业工程人员验收。
三级违规,严重违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装修保证金:
1、施工单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引发事故、灾害,给业主或物业服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小区消防系统、安防、技防系统故障、停用、瘫痪的;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
5、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
6、擅自拆改户门、窗户或改变楼体、房屋外立面的;
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规范或者增加楼面荷载的;
8、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在屋面、户外墙面、阳台等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卫星接收电线、晾衣杆等),或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
9、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书
本人为号楼单元室房屋的业主,本人承诺如下:
1、遵守装修协议中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并将相关事项告知装修公司及施工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并做好监督。
2、若因装修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操作,或有违规现象,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按规定扣除相应违约金。
3、本人已明白装修协议中的所有内容,自愿按协议办事。
承诺人(业主)签字:
日期:
业主装饰装修(自装)承诺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今有楼单元室房屋业主申请室内装修为自装,并承诺在装修期间,保证遵守双方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约定,并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饰装修;
装修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亲自处理装修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对装修活动和施工人员行为负完全责任。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
拆除非承重墙承诺书
本人为楼单元室业主,在装修时申请拆除非承重墙延米,渣土需要外运,现就此事承诺如下:
一、拆除非承重墙,本人应在装修审请表中注明,告知物业。
如在拆除墙体时遇有暖气、电气等设施设备的破坏,由本人恢复,连带责任自负;
二、交纳拆墙垃圾外运费(每延米____元);
三、如本人未按照要求拆除墙体,或未告知物业项目部,擅自拆改,则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其拆墙体应付费用。
特此达成承诺协议。
物业经办人: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施工申请表
业主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房间号:
建筑面积:
装修公司
装修单位名称:
进场人数:
人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装修施工项目
施工所用工具:
客服部:
(审查装修手续和收费是否办理齐全)
押金收据号:
装修保证金:
元
装修管理费:
垃圾清运费:
经办人:
工程部意见:
业主签字:
日期:
施工负责人签字:
装修施工方案图纸粘贴处
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
装修施工地址
楼单元室
人数
施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天数
装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信息
姓名
照片
工种
临时出入证编号
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需带齐施工人员身份证一份,照片两张及相关手续;
2、如加办或补办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需带有装修许可证及费用收据;
3、如不慎将该证丢失或不正当使用被没收,则出入证押金不退。
卫生间防水、排水工程初验记录表
房间号
业主姓名
闭水试验
起止时间
闭水时间
查验日期
及时间
卫生间防水工程查验情况及结果
下水管道查验情况及结果
三方签字确认
业主签字
装修负责人签字
物业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提示:
①、装修人在装修卫生间前,须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并通知物业查验。
如不通知物业,则视同本房间原防水工程合格;
②、如在卫生间装修前破坏原防水,则物业不予查验,并视同合格,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人自行承担;
③、如装修人在卫生间装修过程中对原防水有所改动或破坏,则在铺砖前必须做二次防水,并做闭水试验。
同时,装修申请人及装修公司应通知楼下业主三方一起查验二次防水工程是否合格;
④、装修人在装修进场时,应同时对排水管线做排水试验(查看管线是否畅通);
⑤、装修人在卫生间未做门套前,在门口铺过门石时,必须做好里口防水,避免向卫生间外渗水。
装修违规通知单粘贴处
装修竣工验收表粘贴处
装修押金退还审批表
装修单位负责人
装修期限:
部门
退还意见
经办人
部门负责人审批
客服部
保安部
工程部
财务部
实退金额:
项目部经理意见:
年月日
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均有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为明确责任,做好施工期间的治安、消防工作,特签订本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甲方为装修方,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甲方进行装修前到乙方办理装修施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3、甲方负责专有物业装修活动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4、甲方需加强装修期间的防火工作。
(1)甲方需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并通知乙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方式等。
(2)乙方需监督装修人员对防火知识、火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的遵守,并做好指导工作。
(3)甲方需在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5、甲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
(1)甲方于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或其它动火工具,其操作人员必须执有电气焊操作证和乙方审核批准后开据的动火证。
(2)甲方因装修需要,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乙方工程部批准。
(3)甲方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甲方需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1)甲方需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小区,如有需要必须经乙方批准并由甲方指定专人保管。
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易爆品不得在小区内存放。
(2)甲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定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7、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8、经乙方确认,甲方在施工期间无违反本责任书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且验收合格,退还装修押金。
因甲方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施工,并酌情扣留部分或全部装修押金作为违约金。
造成重责任事故,甲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乙方(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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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 装修 手册 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