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股工作职责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505169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20.74KB
综合股工作职责Word格式.docx
《综合股工作职责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股工作职责Word格式.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
其
他
类
审核本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
1、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等六部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中纪发[2006]17号)。
2、《关于“中纪发[2006]17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纪发[2006]25号)。
3、中央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37号)。
4、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
的通知》(晋财综[2007]1号)。
5、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临汾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的通知》(临财综[2007]17号)。
6、《关于曲沃县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复函》临政办函[2007]123号及《曲沃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拟定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正式实施方案。
津贴补贴岗
津贴补贴方案既要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又要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分配秩序。
流程图1
2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厅字[2005]10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处理确保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顺利工作的通知》(厅字[2006]5号)。
3、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等六部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中纪发[2006]17号)。
4、《关于“中纪发[2006]17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纪发[2006]25号)。
5、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
6、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临汾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的通知》(临财综[2007]17号)。
7、《关于曲沃县规范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复函》临政办函[2007]123号及《曲沃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检查情况研究提出检查结论及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性质认定以及如何纠正问题。
流程图2
3
财
政
业
务
财政票据的印制与监管
1、《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省政府第61号令);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
4、《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通知》(财综[1998]24号);
5、《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
负责全县财政票据领购、发放;
保证财政票据发放、存贮安全;
核销、稽查票据使用情况。
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和促进收入收缴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票据管理岗
财政票据的发放和发放后的监督检查。
流程图3
4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
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移交彩票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429号);
3、《山西省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综[2003]21号);
4、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07]2号)。
审核监管体育部门、民政部门的彩票发行收入及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彩票管理岗
彩票收入专户管理;
彩票公益金科学分配。
流程图4
5
预算外资金管理
1、国发[1996]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
2、财综字[1996]104号文《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3、晋政发[1996]141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山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
会同有关部门作好年初预算,组织预算外资金即时上交入库
预算外会计岗位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上交管理
流程图5
6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管理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综[2006]68号)
2、《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晋财综[2008]93号)
配合国土部门完成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编制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解库工作
土地出让岗
严格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上年度土地调控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合理编制了我县土地出让收支预算。
流程图6
7
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07]100号);
3、《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实施办法》(财综[2008]48号)
根据省、市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后,发放资金。
廉租住房资金管理岗
掌握廉租住房保障部门上报数据真实性
流程图7
8
住房
资金
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会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作好年初预算,组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交入库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交、使用
流程图8
9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70号)
2、《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
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晋政办[2008]63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补助办法>
的通知》(财预[2008]26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8]28号)
6、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审计厅、农业厅关于做好我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若干政策问题及处理意见》(晋财农改[2008]9号)
7、山西省“普九”化债补助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办法正在制定中
综合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细化省、市制定的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政策措施和具体操作办法。
制定我县化解实施方案;
联合预算股做好化债补助资金安排、分配、国库集中支付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具体落实,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将偿债资金支付到债权人。
“普九”化债岗
关键环节是三道关口,即清理核实关、偿还兑付关和新债制止关。
每一道关口都直接影响到化债工作的成效。
薄弱环节是债务底数难以摸清,水分债、糊涂债、人情债和借新债还旧债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流程图
流程图1:
审核本县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流程图
审核方案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对拟定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方案实施
审核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人事部门负责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执行。
上报审核意见
县财政、人事部门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对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及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的审核意见。
流程图2: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
制定检查方案
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津贴补贴规范和提高情况的检查方案,印发检查工作通知。
开展自查
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组织开展
本部门、本地区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
组织整改
根据县政府批示,对相关部门、
单位下发处理意见和决定。
下达处理意见
提出整改结论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检查结论及
整改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现场抽查
依据自查情况,选择若干
部门、单位进行抽查。
流程图3:
财政票据发放与监管工作流程图
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
用票单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购领财政票据申请。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情况简介、申购财政票据种类、依据等。
2、由人民政府或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收费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初次申领资金往来票据,需在使用申请中列明具体用途。
上述材料经票据经办人员审核认定后,发给《财政票据购领证》。
由用票单位在购领票据时提供。
注销、变更登记
单位撤销、改组、合并或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财务负责人、票据经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或收费项目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变更或注销手续。
尚未核销的财政票据(包括已经使用和未使用的),由单位登记造册报财政综合股批准后核销。
单位不得私自转让、销毁财政票据和《财政票据购领证》。
财政票据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票据稽查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对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统一按相关规定处理。
财政票据核销
票据使用单位对使用过的财政票据登记造册后,填写财政票据核销登记表,报财政综合部门核销。
财政票据的使用和保管
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
使用时,票据填写必须内容完整,印章齐全。
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单位已开具的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
个别用量大的票据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购领财政票据程序
坚持“凭证购领、销旧购新、定期限量”的原则,实行“票据月核销”制度和“票款分离”制度,实现“以票管费”目标。
1、凭证购领,销旧购新。
用票单位必须凭《财政票据购领证》购领财政票据。
票据情况说明的内容包括:
票据名称,册数、号码、收费(收入、资金等)金额以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金额等。
经票据经办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领购新的财政票据。
对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2、定期限量,对用票单位的票据实行限量发放。
原则上每次最多购领3个月需要量的财政票据。
3、票款一致。
A:
用票单位纳入财政专户或缴入国库的款项,与票据所开数额相符。
B:
单位购票工本费与票据工本费收据一致。
流程图4:
彩票公益金监管工作流程图
项目的申报与审定
对民政、体育等部门提出的用彩票公益金安排的项目,要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要根据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
对县本级安排的项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补助下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审核下达。
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追踪问效
民政、体育部门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财政综合部门要对公益金安排项目的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监督检查
确保彩票公益金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监督民政、体育部门按《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彩票公益金。
流程图5:
预算外资金管理流程图
年初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全年预算
局委会审核
根据《财政预算外资金请拨单》第一联记账
预算股记账人员拨款
预算股股长审核签字
预算外账户会计主管审核加盖公章
预算外账户记账人员初审账户资金
每月10日至15日申请单位填写
《财政预算外资金请拨单》(一式五联)
流程图6:
流程图
国土部门通过挂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使用一般缴款书将款项缴入国库,
同时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财政部门、国土部门、县人民银行核对无误
根据政策分解国有土地收益金总价款,省、市、县三级分成
根据政策或有关文件,合理支出资金
流程图7:
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发放流程图
资金下达阶段
市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的资金分配文件,联合市建设局起草下达各县市的指标文件,经分管局长审批后下达各县市。
资金核查阶段
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对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及时到位。
资金使用阶段
收到市财政拨付的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后,及时与廉租住房保障部门联系,督促尽快完成调查摸底、公示等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及时发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流程图8:
住房公积金管理流程图
年初组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编制全年预算
每月10日至15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写
流程图9:
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
前期准备阶段:
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参加上级组织的政策和技术培训,制定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具体办法。
总结验收阶段: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按照化债实施方案和与市签订的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接受上级对我县化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验收。
筹资偿还阶段:
研究制定县级财政化债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同时落实政府偿债资金筹措责任,不留化债资金缺口。
制定上报本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实施方案。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进行资金拨付,将偿债资金直接偿还到债权人,并进行销号处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综合 工作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