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与四环立交桥监理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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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堤边坡:
一般路段填高小于8m时坡率采用1:
1.5,填高大于8m时,采用折线形边坡,上面8m边坡坡率为1:
1.5,下部边坡坡率为1:
1.75,以半径100m圆角连接。
护坡道:
在填方边坡坡脚外的原地面上设置护坡道,宽度2.0m,护坡道顶面做成向外倾斜3%的横坡。
5、匝道纵断面
匝道纵断面与主线纵坡相协调,使其衔接连续、过渡平缓,并结合北方冰冻特点,控制纵坡不宜过大。
在变速车道范围内,因其横坡的设置,使得匝道纵坡在主线的制约下自然形成,因此不进行变速车道的纵断面设计;
在导流岛鼻端以后的匝道进行纵断面设计。
6、采用材料:
C50防水混凝土,C50混凝土,C40混凝土,C30混凝土;
HRB335钢筋,R235钢筋;
Q235B钢板。
预应力钢绞线采用抗拉强度标准值fpk=1860MPa、公称直径d=15.2mm的低松弛高强度钢绞线,其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的规定。
7、附属结构
1)支座:
固定支座采用GYZ板式橡胶支座,活动支座采用加硅脂油的GYZF4四氟板式橡胶支座,其标准应符合《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663-2006)的规定,支座采用的橡胶应为耐低温天然橡胶。
2)桥面铺装:
桥面铺装采用18cm(上层5cm改性沥青聚酯纤维混凝土+下层5cm改沥青混凝土+防水层8cm抗渗抗冻混凝土)。
3)伸缩缝:
采用模数式伸缩装置,其标准及相应材料的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梁橡胶伸缩装置》(JT/T327-2004)的规定。
4)桥面排水:
路基排水以防、排、疏结合为原则,并与路面排水、路基防护、桥涵构造物等相互协调,形成完善的排水系统。
排水设施应自然、系统、完善;
要注意与环境、景观协调;
并考虑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二、监理工作流程
1、前期(正式开工前)监理总体工作程序(见图表1)
2、质量控制程序(见图表2)
3、工序完工质量检验程序(见图表3)
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见图表4)
5、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见图表5)
6、单位工程质量初验程序(见图表6)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见图表7)
8、工程变更处理程序(见图表8)
9、进度控制程序(见图表9)
10、投资控制程序(见图表10)
11、投资动态控制程序(含主、被动控制)(见图表11)
12、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见图表12)
13、安全生产施工控制程序(见图表13)
14、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见图表14)
15、索赔工作程序(见图表15)
1、前期(正式开工前)监理总体工作程序
2、质量控制程序
3、工序完工质量检验程序
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5、分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程序
6、单位工程质量初验程序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必要时
((倒塌事故12
小时内上报)
(重大事故24小时
内写出书面报告)
(一般事故每月
汇总集中上报)
不处理
原因不清
8、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9、进度控制程序
10、投资控制程序
11、投资动态控制程序
12、工程款支付程序
13、安全生产施工控制程序
14、竣工验收程序
不合格
否
15、索赔工作程序
三、监理控制目标值
1、质量目标:
合格
2、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5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9月25日,施工总工期:
130日历天
3、投资目标:
13000万元
4、安全(文明)目标:
无重大机械和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施工达标率100%,创省文明工地。
5、
第二部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当监理服务合同签订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立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置
(一)监理机构
监理承担监理任务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建立现场监理机构一般按工程招标合同段设置基层监理单位;
可视工程情况分别设置一级/二级或三级监理机构。
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三级监理机构是当工种项目为两个以上独立工种项目或跨省、区时,在总监办与驻地办中间设置项目监理部。
(二)监理人员构成
监理人员的构成,应根据被监理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能够对工种实施监理有效控制的原则进行配备。
监理人员包括: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总监代表、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人员和现场旁站人员;
以及必要的文秘(包括翻译)、行政事务人员等。
监理人员的数量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有关要求配置。
二、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有专职质量管理负责人。
试验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工作,包括检查试验人员上岗证、试验仪器设备数量、性能、鉴定证明以及试验标准和试验方法。
三、审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对承包人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四、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检测试验室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五、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一)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是否符合;
(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三)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四)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
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人撤离工地,承包人要求替代或更换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五)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六、审查人员进场情况
在正式开工前,承包商人员的进场应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不得耽误工程的正常运行。
七、会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各种施工图。
如模板支架图、涵洞施工图、基坑开挖图供监理工程师会审。
如有局部调整或修改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中完善。
八、审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准备的可靠性、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以保证工程按期顺利完成。
九、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标高的数据,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
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前,监理工程师检查、复核施工单位的测量数据,以作为路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十、检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
在合同规定的开工令发出之前及各项工程开工前合理的时间里,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将全部工程或施工段落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人使用。
十一、检查承包人的履约保函及担保
(一)动员预付款
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之后,应按照合同规定,签发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二)履约保函
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后,应按合同规定签发相当履约保函一定百分比金额的支付证明。
(三)保险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并按照合同规定签发相当保险额一定百分比金额的支付证明。
十二、监理其它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十三、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制定各类监理管理用表,绘制进度、支付、质量控制的形象进度图表并建立相应台帐。
十四、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必要时可先召开一次预备会议,使参加会议的各方做好准备资料。
监理工程师、业主、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会议,各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及指定分包人也应参加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介绍人员及组织机构
业主方、监理方、承包方应就自己方的职能机构、职能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提出书面文件,就有关细节做出说明。
监理工程师应在本次会议中进行审查并口头予以批准(或有保留的批准),会后正式予以书面确认。
(二)介绍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尽快提交监理工程师。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进度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承包人何时可以开始哪些工程施工,有无其他条件限制,是否应该继续补充提交批准。
(三)承包人陈述施工准备
承包人应就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机械、材料、驻地建设、工地实验室、施工测量情况、履约保函和动员预付款保函、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等情况提出详细陈述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逐项予以澄清、检查和评述;
(四)业主说明开工条件
业主代表应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拆迁以及其他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批准或将要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及要求。
(五)明确施工监理例行程序
监理工程师应沟通与承包人的联系渠道,明确监理工作例行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说明。
即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计量支付、延期与索赔、工程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主要程序、表格及说明,以及确定工地会议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十五、发布开工令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并报业主备案,如无特殊原因,开工令发出的日期不应提前或推后。
第三部分施工阶段监理
一、道路公路工程监理
(一)路线放样测量质量监理
(1)路线放样监理工作流程图。
(2)导线桩、水准点交接工作流程。
监理工程师交桩工作流程。
设计单位交桩工作流程。
(3).路线放样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路线放样内容: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测量结果复核以下内容:
A路基中线桩;
B路基坡脚或路堑上边线;
C路基边沟、取土坑、弃土坑、护坡道具体位置。
路基填挖方量的复核与确认:
承包商在接桩后14天内组织桩位复核、放样测量,监理旁站参与。
复核确认交接桩点正确后应向监理提供准确的地面高程数据和填挖方工程量计算结果,如有异议,应正式递交原设计错误的点位、标高及工程量修改等资料,经监理审核后呈报业主。
新增水准点与附合导线桩:
对承包商因施工需要所增设的水准点、附合导线的桩位,测量工程师应及时复核。
经复核确认后的测量成果资料,及时上报。
(二)填方路基工程质量监理
1.填方路基工程监理工作要点:
(1)熟悉施工图,掌握设计要点,如全路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料场和取土坑、弃土区位置等。
(2)检查复核测量桩位:
包括承建商的放样资料、中线桩位和高程、增补水准点与控制桩位。
检查确认放样边线与用地界限是否一致,若有误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尽可能在开工前解决。
(3)监理试验室与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人员对土场路基填料分别进行试验,核实设计所提供的土料性质,若不符合设计规范时应更换土料场。
(4)开工准备工作检查:
包括承包方人员到位、质保体系、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与调试等。
当监理确认所有准备已就绪,满足施工条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下达开工令。
(5)填方试验段:
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先进行100-200m长的试验路段施工,以确定填方压实施工工艺的相关参数(机具组合与最佳碾压遍数)。
(6)严格路基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旁站与检测。
①检查承包商的路线范围内的场地及表土清理;
含垃圾、杂物、草皮、树木及不适宜土料、洞穴的处理与回填夯实情况。
②填方路段基底的原地面压实处理。
③路基填土厚度及碾压遍数。
④逐层逐段填方碾压后密实度指标检测:
每层填土碾压完成,承包人试验人员自检密实度与压实厚度,监理旁站确认,每层检验指标合格,监理签认后,报监理检测中心按规定的频率抽检合格后,方可填筑下一层。
(三)挖方路基工程监理
1.挖方路基监理工作要点。
(1)路堑开挖边线的准确度控制:
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路堑开挖边线放样现场复测核对,避免因放样不准确而超挖或欠挖。
(2)路堑开挖土石填料:
对土层不一致的路堑,驻地监理应要求承包商按不同土质分层开挖,分别堆放,以便用于监理指定的填方段路基。
(3)凡不适用于填筑路堤的废弃土料,弃土应不占农田,不影响环境和自然植被,不堵塞河流沟渠。
弃土堆边棱顺直、表面平整,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4)若开挖路槽为软弱土、过湿土或翻浆土路段时,可通过翻松、晾晒,重新碾压成型。
或在征得监理办的同意后,可采用换填透水性良好的砂质土(或岩块)或其他处理措施。
(5)半挖半填路段的基底处理:
当其基底有较大缺口时,对缺口处的树木杂草及不适宜材料等,驻地监理应要求承包商先清除干净;
另半侧填方处,再挖成台阶,监理认可后才能进行土方填筑施工。
(6)对于石质路堑,应根据岩石的类别、风化程度、节理发育程度确定开挖方式。
需进行爆破施工的,驻地监理应要求承包
商进行爆破施工设计,拟定施工方案,配备专业人员,经审核认定,才能进行爆破施工。
(7)土石方路堑边坡的成型质量监控:
上下边坡稳定、其坡度符合设计、边线顺直、曲线圆滑、边沟底平顺,雨天无积水。
截水沟位置方向、结构符合地形要求。
石方路堑边坡无松石、危石。
(四)渗水路堤质量监理
1.填筑材料选择:
驻地监理应要求承包商选择坚硬的开山石块或大卵石,石质洁净,其粒径不得小于30cm,确保足够的透水孔隙。
2.基底面处理:
渗水路堤的基底面,应督促承包商将树根、杂草、污泥等清除干净,基底的纵横向应挖成台阶或折线形,经监理验收合格。
3.石块摆放:
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将石块按水平方向分层铺填,大石块摆在下面,尽可能摆成蜂窝状的孔隙,严禁土石混填。
4.进、出水侧面处理:
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做,监理验收。
5.隔离层设置:
在渗水路堤顶面,应督促承包商按设计要求铺设韧性较强材料制作的织物,经监理确认后,才能在上面填土。
(五)结构物回填工程质量监理
(1)结构物回填施工工艺流程:
填料干密度标准试验、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开挖台阶基底夯实处理→根据压实机具工作能力确定分层厚度并在台背上划线分层回填夯碾密实→承包人逐层自检→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工序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
(2)结构物回填监理工作流程:
审查回填工艺及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及材料干密度实验→检验分层填筑压实度→批准施工工艺及开工报告→施工监理旁站:
分层厚度、碾压效果、每层按频率抽检压实度→监理验收签认。
2.结构物回填监理要点:
(1)结构物回填应选择适宜的材料并通过检验,所用机具应适应回填作业空间相匹配,若不适宜大型压路机碾压时必须采用小型手扶压路机或机动夯击板夯实;
(2)在结构物回填处,承包商所定顺路线方向长度按设计或规范规定,挖成台阶经监理确认后方能分层回填,其分层回填厚度一般每层15厘米,并要求承包商在桥台背墙或明显地方标识清楚;
(3)在回填处如有泄水孔或其它构筑物,承包商应按设计或规范设碎石、粗砂或砂砾料的滤水层;
(4)圆管腋下回填要求:
督促承建商在圆管两侧对称同时进行回填,直至管顶。
应特别注意两侧腋下回填压实的质量;
(5)盖板涵回填要求:
督促承包商安装或现浇预制盖板后进行回填施工。
当客观情况确需在两侧不均匀填筑时,必须待涵台(墙)砼或圬工砌体的强度达到规定值后,方可进行;
(6)连接部位的压实度:
督促承包商对结构物回填应分层摊铺,在紧接桥台、翼墙处,用小型压实机具压实,严禁回填压实造成结构物的伤害。
(六)路基整修质量监理
路基整修监理工作要点:
(1)确保路堑上边坡稳定:
督促承包商在边坡整修中坚持“宁涮不贴”的原则,务必确保路堑外其上边坡稳定,其坡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确保路堤边坡符合要求:
督促承建商对路堤边坡的整修边坡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整齐一致。
若路基偏宽或偏缓时,且对占地.边沟等无不良影响时,尽量只清除路肩线以下50-100cm;
若路基宽度坡度不满足设计时,应在该处全长范围内挖成台阶,重新分层填筑夯压密实。
(3)边沟、截水沟修整要求:
对土石方边沟及浆砌(干砌)片石边沟加固整修,监理检查边沟的宽度、纵坡、路肩线及外边坡坡度;
截水沟应适合地形变化,地基牢固不易受水冲涮掏空。
(4)路肩整修要求:
①培槽式路面的路肩,应督促承包商随路面施工同步填筑碾压完成;
②为确保路面厚度不受侵占,其路槽高程允许误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③横坡的整修坚持“宁刮勿填”原则。
对规范允许范围内的低洼处需填补时,必须先洒水松软,将低洼处耙松.洒水润湿,然后上填料,经洒水闷料,拌和整平,达到预计高度后,方准碾压。
(5)路槽、路堤整修后,其外观应无“弹软”起伏和“干松”现象。
(七)路面基层质量监理
路面基层监理工作要点。
(1)审查承包商申报的施工工艺流程、各种混合料配合比,并做平行对比试验;
检查承包商进场的人员、机具和试验设备状况、是否配有计量装置等;
(2)对承包商已完工的路槽或其下承层进行复验,检查验收放样资料和桩志,检查标高、平面位置、横坡度、平整度等。
目测检验路槽表面存在的坑槽、“弹软”薄层粘贴等缺陷后,指令承包商整修合格;
(3)对基层材料取样试验,检测材料的合格率;
若对进场材料有疑,应要求承包商重新取样试验。
对已检查出的不合格材料,及时要求承包商不得使用,重新更换料源;
(4)在定期的工地会议上,对承包商的施工工艺做出评价、提出修改建议后,确认其施工工艺;
会上,向承包商交代基层施工的报验与审批程序、检测项目及检测频率与方法、质量标准、应遵循的规范等事宜;
(5)施工工艺被批准后,指示承包商做50-100m长的试验路段,以验证承包商采用的施工工艺和配合比的正确性。
试验段完工后,提交总结报告,试验段检测项目应包括:
混合料压实度、平整度、厚度、高程、横坡度、强度等技术指标;
(6)路面基层施工期间,监理应加强巡视,安排旁站随时掌握各层次施工的实际质量水平。
承包商自检合格基础上,经监理抽检复核后方可在承包商呈交的工序报验单中签认,单项工程完工后,监理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3.石灰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工程质量监理
石灰稳定土监理工作流程图。
4.石灰稳定土基层(底基层)监理工作要点。
(1)下承层验收:
基层或底基层填筑前的下承层,必须经监理检查确认。
凡下承层有低洼、路拱不符、高程超规或任何表面有松散、弹软、薄贴层现象,均应由承包商重新处理整修合格;
(2)铺筑前的路线放样监控:
督促检查承包商在直线段每20米设一桩,平曲段每10米或15米设一桩,用以控制线路中线、高程及横坡度;
(3)材料抽检监控:
土料中不应含树根、杂草及不适宜材料;
石灰在使用前7-10天消解充分,并筛除1cm以上颗粒,石灰质量必须在Ⅲ级以上;
②雨天施工适当减短摊铺长度,必须当天拌料、当天压完;
③合理确定松铺厚度,掌握石灰土摊铺的松铺系数确定最佳密实度。
(5)石灰剂量和含水量监控:
督促承建商计算出每平方米用灰量,采用划方框准确布灰的工艺;
石灰土路拌前经均匀洒水后,应控制其含水量略大于最佳值;
路拌法应拌至颜色均匀一致,并防止底部留有素土夹层。
(6)分层厚度监控:
一般不宜超过20cm,不宜小于10cm。
(7)石灰稳定土施工的环境气温应在+5度以上。
雨期施工时,应督促承包商采取防雨的措施,防止石灰受雨水浸袭。
5.工程验收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
6.水泥稳定土基层(底基层)监理工作要点。
(1)下承层验收。
(2)铺筑前的路线放样监控。
承包商将各类原材料自检结果上报监理签认后,由监理中心试验室抽检合格,方准用于施工。
(4)集料、混合料摊铺监控。
①摊铺的试验段最佳长度按规范规定,试验段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提前上报,由监理确认。
②松铺系数及碾压方法、碾压遍数等技术指标按试验后取得的经验值或规范确认。
③摊铺集料不得含有超尺寸颗粒:
控制含水量略高于最佳含水量的2-3%,现场监理应严格控制。
(5)整型和碾压工序监控:
整型应分两步进行,先由推土机、平地机配合初平一遍,对不平处作找补,再按高程、路拱及接缝整型碾压完成。
碾压表面应潮湿,若水分蒸发过快时,应及时适量洒水。
局部出现“弹软”,应翻开重新拌和摊铺。
(6)水泥稳定土应掌握天气变化,严禁雨期施工,避免水泥及混合料受雨淋。
(7)水泥稳定层的养护与保护:
在尚未铺设封闭层或面层期间,不得开放交通。
确需临时开放交通,应采取保护措施报监理认可。
7.工程验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八)沥青路面面层质量监理
路面面层监理工作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
①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申报的施工工艺流程和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审核,由监理试验室做平行对比试验。
②检查承包商进场人员、机具设备及试验设备,其砼及沥青砼拌和机械应满足质量要求。
③检查承包商放样资料和标志的正确性。
④检查下承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试验路段监控:
承包商按规定要求拟定试验段施工方案报驻地监理签认后允许开工,试验路段的施工过程中监理旁站。
验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情况,配合比、几何尺寸及压实厚度均能符合要求。
3.在路面工程施工中,监理应加强巡视,加强旁站(施工现场及拌和站),及时制止不合格原材料和不符合要求的混合料及不规范施工工艺操作方法用于工程施工。
1.审批开工报告
①审核开工报告中计划工期安排是否与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期相符。
②审核开工报告中各级施工人员、机械型号、数量及完好率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及是否满足实际施工过程中质量与进度的要求:
a.审查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及所需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标定;
b.审核拌合设备与摊铺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调试完毕;
c.审查压实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d.审查运输设备数量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及是否有防雨措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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