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管理协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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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管理协议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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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认识一致。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加油站委托
管理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并全面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管理的内容
1.甲方将下属座加油站委托乙方管理,乙方同意在甲
方的统一监管和指导下,负责托管站现场业务操作及管理,
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2.在托管站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委托管理的
主要内容包括:
成品油销售、便利店销售、商品管理、站
级信息系统管理、资金发票管理、加油卡管理、规范化服
务管理、站容站貌管理、QHSE
管理、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
保养、部分经营性变动费用(包括水电费、取暖费、小额
维修费、通讯费、办公费、等费用)等。
托管站管理标准
执行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及所
属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具体明细附后。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期限及交接
委托管理期为年月日(注:
托管站设施交接之日或
续签委托管理合同之日)至年月日。
托管站设施交接
之日,双方按照《托管站资产设施清单》进行交接并签字
确认。
第三条委托管理指标
1.销量指标:
委托
期第一年的销售指标,年
月日至年
月日成品油销
售量为吨(其中:
汽油销售量吨,柴油销售量吨),便利店
营业额
万元(注:
营业额不含便利店服务和毛利率低于
8%
的团购额,下同)。
甲方根据销售进度,在当月的月底下
达下个月销售配送计划。
(注:
各省市根据实际,可以增减
部分指标)
委托期间后续年份的销量指标由甲乙双方每年另行书面
订立,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
2.经营费用指标:
可按吨油或按定额计费)
3.管理指标:
详见《石油分公司对托管站的管理考核办
法》。
第四条
加油站委托管理托管费
1.托管费包括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用于经营管理加油站
的各项费用(含受托方合理收益),主要用于委托站的用工
成本(薪酬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休假疗养补贴
和劳动保护费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和相关税费
等。
2.甲方于每月的日之前,完成对乙方的上月销量指标
和管理指标考核兑现工作:
①对完成成品油基本零售量、非油品营业额和管理指标
考核合格的,甲方按照汽油吨油计费基数元/吨、柴油吨
油计费基数元/吨向乙方支付油品托管费;
按照非油品销
售营业额元/万元、毛利额元/万元向乙方支付委托便
利店托管费;
甲方按照元/月(或年)向乙方支付相关固
定费用(注:
指社保、公积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力
资源代理费
用等不与量挂钩的相关费用)。
②对由于甲方资源配送不足、特殊市场原因及按照甲方
书面通知对受托站进行改建、扩建、形象改造等临时性歇
业原因,导致乙方完不成基本量(基本量以每期初甲方发
送乙方函件为准),由甲方按基本量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兑
现托管费;
③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对乙方通过开拓市场、强化管理
等自身努力原因产生的成品油零售增量(分汽、柴油),实
行分段奖励:
超过当期基本量%至%,奖励标准为元/
吨;
超过当期基本量%至%,奖励标准为元/吨;
超过
当期基本量%及以上部分,奖励标准为元/吨。
甲方根据乙方便利店营业额计划完成情况,实行分段奖
励:
超过营业额计划%至%,按毛利额的%奖励;
营业额计划%至%,按毛利额的%奖励;
超过营业额计
划%及以上部分,按毛利额的%奖励。
结合市场变化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对受托方
按照工作量考核支付的托管费实行按月结算、以丰补歉、
年度清算的方式。
即对超出基本零售量的考核兑现费用,
当月按照不超过本县区(或区域)公司中石化自营自管站
员工人均薪酬
150%兑现发放,其余增量部分可用于年度内
受托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时托管费的支付。
④根据考核办法,如乙方因管理指标考核不合格等扣减
托管费情形,由甲方向乙方发出当月核减托管费标准函件,
乙方签字确认,甲方据此相应核减。
第五条相关费用结算(注:
甲乙双方应对接预算,在
甲方
认可的费用预算范围内结算)
1.纳入委托管理的经营变动费用。
托管站在核定指标内
发生的水电费、取暖费、小额维修费、通讯费、办公费等
日常性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凭合法有效的“以甲方为付
费单位发票”,经甲方所在地县级(或区域)经理签字确认
后,到甲方财务部门报销。
年度内,对超过核定指标的费
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通过精细管理而节约的费用,由
甲方按照节约额的%给予托管费奖励。
2.托管费。
实行按月兑现、年度结算的方式,托管站上
月汽柴油实际销售量分别乘以吨油计费基数,加上按照便
利店营业额、毛利额考核兑现后的总额,以及按月支付的
相关固定费用,扣除第四条规定的考核指标扣减项等费用
后,即为当月考核支付乙方的托管费。
托管费由乙方开具
“加油站及便利店销售服务费”或“加油站管理费”发票,
甲方按月支付,年末对年度托管费统一进行清算。
3.垫付费用。
不在委托管理费用以内但确需支出的经营
费用,经甲方财务部门事前确认,方可先由乙方垫付资金。
在支出发生
10
日以内,由乙方凭合法有效的“以甲方为付
费单位”的发票,到甲方财务部门依规报销。
第六条
托管站员工
1.用工形式和用工人数。
委托初期,乙方应按照甲方员
工分流安臵相关办法继续使用托管站原有用工。
在依法合
规的前提下,乙方具有用工自主权,依法自主用工,用工
形式符合《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篇二:
中国石油加油站合作协议
甲方:
荥阳市园林绿化中心
乙方:
中国石油郑州分公司
为完善陇海路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缓解陇海路沿线周
边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加油难现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现就中国石油郑州分公司在陇海路绿化带内建设加油站综
合服务体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荥阳市政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设计标准,由甲
方提供位于陇海路绿化带内的土地用作加油站综合服务体
项目建设使用。
二、甲方有义务负责建设区域内各部门的工作协调。
三、甲方有义务协调区域内建设时的临时用水用电问题,
满足建站需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项目的实施。
五、由乙方按照设计标准,全资建设公建设施综合体项
目以及公建设施区域内的绿化和后期管养。
六、乙方全额出资的公建设施综合体项目必须包含以下
设施:
加油站一座、便利店一座、公共卫生间一座,所建
内容必须符合市、区两级的设计标准和要求。
七、公建设施综合体建成后,按照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由乙方负责综合体内加油站和便民便利店的经营管理,
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八、公建设施综合体建成后,由乙方负责服务综合体的
日常卫生管理,负责双方协商划定区域内的绿化管养。
九、本协议未涉及的项目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等相关事
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篇三:
加油站安全协议
XX
甲方:
XXX
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甲、乙双方共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规定,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更好的界
定《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配合支
持对方工作。
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在承租区域内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安全情况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应敦促乙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确保本区域生产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有义务帮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向乙方宣传国
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
检查,参与出租场地安全生产管理;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本加油站租赁区域内(详见双方签订的《租
赁合同》)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2、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行业管理要求,
完善防泄漏、防雷击、防爆炸等方面管理制度;
配备安全
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安全应急
救援机制;
3、依法依规办理消防安全相关证照,按消防部门要求
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并保证齐备有效;
4、加强安全教育,增加安全意识,教育工作人员规范
操作,严格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
患,消除事故苗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
生演练,发生火警时,应及时组织扑救;
5、严禁在租赁场地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
行用电、动火规定,不随意乱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电
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各类燃气;
6、负责做好租赁区域道口交通管理工作,规范设立交
通指示标牌,合理疏导进出加油站车辆,确保油站进出口
畅通无阻;
7、对租赁区域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由于事故殃及的其
它社会单位、人员负完全处理责任,并负责事故处理和事
故的上报工作,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有效期一致,直到双
方租赁经营合同期满。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
起生效。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二
O
一五年月日
法定代
表人:
一五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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