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总说明及费用定额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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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8
2.二次搬运费
0.85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17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655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2.504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2.037
企业管理费
19.43
利润
14.44
综合费
41.01
表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0.042
1.681
0.467
1.205
1.68
2.105
21.62
15.42
44.22
表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0.808
0.127
1.171
0.526
1.146
24.33
14.35
42.5
八、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构成见表4。
表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专业工程
建筑工程
12.44
装饰装修工程
11.70
安装(常用册)工程
8.86
(二)规费
规费构成及费率见表5。
表5规费构成及费率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22
2、失业保险费
3
3、医疗保险费
10
住房公积金
1.2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0.8
注:
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三)税金
税金构成及税率见表6。
表6税金构成及税率
税率(%)
水利建设基金税前
税金(合计)
工程造价
市区
3.413
0.062
3.475
城(镇)
3.348
3.410
其他
3.220
3.282
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九、本综合单价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
其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顶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本综合单价中注有“×
×
以内”或“×
以下”者,均包括“×
”本身;
“×
以外”或“×
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十一、本综合单价与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原2006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停止使用。
对于安装工程遇其他定额与本综合单价相同子目时,执行本综合单价。
十二、本综合单价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三、根据安徽省版权局(皖权函字〔2008〕005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请示的复函》,本综合单价著作权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所有,未经其书面许可,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方
1.土壤的分类见附表。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土方工程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需要排水时,排水费的计算按第十章的相应子目计算。
排除地表的雨水,其费用已包括在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另增加。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人工工日量按表1-1中系数调整。
表1-1人工工日用量调整系数
项目
一、二类土壤
四类土壤
人工挖土方
0.64
1.44
人工挖沟槽
1.38
人工挖基坑
0.63
1.39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支挡土板不论密撑、疏撑,均执行本定额。
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二、机械土方
1.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编制的,如土壤不同时,机械台班量按表1-2中系数调整。
表1-2机械台班用量调整系数
推土机推土
0.84
1.18
自行铲运机铲运土方
0.86
1.09
挖掘机挖土方
1.14
2.机械挖土方工程,人工完成的修边坡、整平的工程内容施工时应同时考虑,不另增加费用。
3.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4.推土机推土、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3系数计算。
表1-3运距系数
坡度(%)
运距系数
5~10
1.75
15以内
2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7.机械土方均以天然含水率为准。
如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8.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9.场地填土碾压是按三遍计算的,如设计规定或实际碾压遍数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0.汽车运土的运输道路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清理人工,如需要铺设材料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土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⑴土壤类别的确定。
土壤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⑵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⑶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⑷其他有关资料。
2.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⑴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4折算:
表1-4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1
1.3
1.5
天然密实体积
0.77
0.92
1.15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⑵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如实际自然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其工程量可以调整。
⑶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以体积计算。
⑷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
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
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⑵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m2”计算。
4.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⑴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⑵沟槽土方工程量:
按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截面(m2)计算。
沟槽长度:
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
沟槽宽:
按图示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
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⑶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系数按表1-5规定计算:
表1-5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
1:
0.5
0.33
0.25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0.1
坑上作业
0.75
a.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b.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作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有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上表面开始计算。
⑷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土板面积计算。
⑸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6规定计算:
表1-6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1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30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800
⑹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
设计未规定的按表1-7宽度计算:
⑺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就地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m3”计算。
⑴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管道及其他构筑物)。
⑵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表1-7管道地沟底宽计算表(mm)
管径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600
700
100~200
900
250~350
1000
400~450
1300
1100
500~600
1500
1400
700~800
1600
1800
900~1000
2000
1100~1200
2300
1300~1400
2200
2600
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
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⑶管径在500mm以内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时按表1-8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表1-8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m3/m)
管道直径(mm)
管道名称
钢管
铸铁管
混凝土管
0.21
0.24
601~800
0.44
0.49
0.60
801~1000
0.71
1001~1200
—
1201~1400
1.35
1401~1600
1.55
6.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式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
计算结果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
7.运土回填如运浮土,不能另计挖土人工,但遇到已经压实的浮土,可另加一、二类挖土用工乘以系数0.8(其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计算规则折算成实方),如挖自然土用作回填土时,可另列挖土子目,凡运土回填的均不再套用就地回填子目。
机械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方有关规定外,在土方运距上还应执行下列计算规则:
1.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附:
土壤分类表
定额分类
普氏分类
土壤名称
天然湿度下平均容重(kg/m3)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Ⅰ
砂
用尖锹开挖
0.5~0.6
砂壤土
腐植土
1200
泥炭
Ⅱ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用锹开挖,少数用镐开挖
0.6~0.8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平均15m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1700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植土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植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植土
165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1750
1900
三类土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开挖(30%)
0.8~1.0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1790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植土或泥炭
掺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的土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1950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撬棍开挖(30%)
1.0~1.5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室内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除项目表有注明外,执行中不予调整和换算。
三、人工挖孔桩、钻孔桩、岩层划分为微风化岩、中风化岩、强风化岩三类。
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
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岩石风化强度划分如表2-1。
表2-1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特征
微风化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中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撞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手镐难挖掘,用风镐可掘进,用岩心钻可钻进。
强风化
1.结构和构造层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可用手折断。
3.用手镐可挖掘
四、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2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表2-2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目
单位工程量(m3)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100
预制钢筋混凝土离心管桩
50
人工挖孔桩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60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斜度大于
1:
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在坡度大于15°
地面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
表2-3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充盈系数
损耗率(%)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单桩)
1.05
2.00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复桩)
1.00
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1.10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补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使用的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
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以系数1.06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
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
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⑴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⑵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⑶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⑷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与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
“m3”计算;
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⑸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
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m3”计算;
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二、其他桩
深层搅拌桩的喷浆和喷粉,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桩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空搅按地面至桩顶减50cm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m”计算。
2.土钉支护:
(1)土钉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
第三章砌筑工程
一、砌砖、砌块
1.砖砌不分平墙及艺术形式,砖过梁、砖平碹,腰线、挑檐、附墙垛、附墙烟囱及房上烟囱等因素,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列项目计算。
2.各种砌体的砖、砌块是按我省常用规格(单位:
mm)编制的,其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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