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保证计划新版2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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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校对
审核
标准化
一、质量职责和质量控制………………………………………………..4
二、资源管理……………………………………………………………..6
三、产品设计控制………………………………………………………..9
四、产品实现过程……………………………………………………….10
五、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管理和变更…………………………………….13
一、质量职责和质量控制
1、质量职责
1.1工厂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及服务各过程质量控制的目标、程序;
建立起满足强制性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管理体系;
设立满足产品生产过程的各类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
1.2工厂管理者代表即为强制性产品质量负责人,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a)负责建立满足产品制造生产的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b)针对强制性产品的安全性质,还应该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确保标志的妥善管理和发放和使用等。
1.3工厂应设置产品认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独立行使其职能的权力,具备实施其职责的能力。
其具体职责如下。
a)技术负责人应了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b)熟悉认证工厂的获证产品,掌握获证产品的性能指标及其应用,掌握认证产品中使用关键件的种类和规格,熟悉它们影响认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关键因素和主要技术参数;
c)能分析、判别关键件在更换后对保持产品一致性和安全性的影响;
能充分、正确理解认证实施规则中关键件的变更和实施规则。
d)掌握认证产品的标准及与此密切关联的相关标准,能结合标准学习和掌握各种关键件在认证产品中的作用和要求;
1.4技术负责人在工厂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及强制认证产品鉴定合格后的维持,具体权限为。
a)技术负责人负责认证产品中使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以下简称关键件)的变更的检查、认定以及除变更时需认证机构批准以外的其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批准。
b)按认证实施规则要求,认真履行认证产品中关键元器件变更的检查、批准、上报工作,并对认证工厂及获得认证工厂获证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c)认真做好并保存变更记录,供监督部门工厂检查时审核。
d)负责认证标志的管理。
1.5、认证标志的管理
认证产品在获得认证证书后,由技术部负责向CQC申请购买或者申请模压定制,并经材料检验合格后入库,生产部按生产计划到技术部领取,按产品图的要求粘贴在产品的指定位置上。
认证产品的标志的使用严格遵守《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的管理制度,工厂应严格标志的管理,记录标志的发放数量及去向,以便对质量进行追溯。
具体程序参照《3C标志管理程序》执行。
2质量控制
2.1质量信息记录
工厂应填写并保存产品从合同评审、合同签订、设计、采购、生产、检验及服务等过程的技术信息、质量记录等内容,以便对产品的质量状态及产品的一致性要求进行追溯。
如合同评审表、合同(技术协议)、产品备料清单、设计图、零部件加工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理、出厂检验报告等。
为了保证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按程序文件中的5.6-01《管理评审程序》、4.2.3-01《文件控制程序》、4.2.4-01《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按照季度或者年度归档保存。
2.2不合格品的控制
2.2.1不合格品的控制按文件8.3-0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当发生不合格品时,应将不合格品单独隔离存放,并加以标识,以免混用。
2.2.2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为返修、返工、作废等。
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要作好相应的记录,并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记录。
2.2.3对已发现的不合格品或对潜在发生不合格品的可能性的处理按程序文件中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2.3内部质量审核
2.3.1为加强内部审核,推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其要求按文件中的8.2.2-01《内部审核程序》要求执行。
2.3.2对认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一致性控制、顾客财产保护、顾客投诉等内容列入内部审核计划,监督各部门的生产资料、工艺资料、记录及处理结果等文件的有效性。
2.3.3审核组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审核方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录,跟踪验证。
二、资源管理
1、标准、规范和法规
工厂应配备制造成套开关设备所依据的国家标准、安装验收规范等体系,如:
1)《机械制图》
2)《电气图用电气图形符号》
3)《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定通则》
4)《电气技术中的项目代号》
5)《标准化工作导则》
6)《外壳防护等级》
7)《导线的颜色和数字标识》
8)《电工成套装置中按钮和信号灯的颜色》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一般要求》
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系列标准
11)《低压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验收规范》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验收规范》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验收规范》等。
工厂还应掌握国家行业规范、产品认证法律法规等,作为产品制造、生产、安装和服务的依据。
2、生产设备和试验设备及其管理
2.1产品外壳制造过程应配备钢板剪切、钻孔、弯曲、冲制、焊接、表面处理等工序的基本设备,如剪床、弯板机、冲床、钻床、车床、铣床,电焊机、点焊机,喷涂设备及必要的工艺装备等。
产品装配过程应配备必要的电工工具、母线压接工具、母线弯曲机、母线表面处理设备、标签打印设备等。
产品检验应配备工频耐压试验台、接地电阻仪、通电试验台、调压试验台及各种测量仪表等。
2.2生产设备应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定期保养。
2.3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应编制操作规程,并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使检验人员能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为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等设备在使用时保证测量能力应定期校准和维修。
2.4运行检查
2.4.1对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每次进行试验前均应进行设备的运行检查,运行检查的项目和方法按QB/TZD01-2010《试验设备(仪器)运行检查规定》进行,其检查结果应记录保存。
除进行运行检查外,还应当定期鉴定,当鉴定的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当作好鉴定记录,同时对设备实行标识管理:
“绿色”为合格设备;
“黄色”为限用;
“红色”为禁用;
并及时报告设备维护人员进行修理。
2.4.2当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及时报告使用单位,由主管技术员和检验组长对其检验试验的产品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确认结果准确度降低时,对产品重新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填写处理结果记录,报技术品质部。
2.4.3技术部根据处理结果记录处理,查清产品的批次、数量。
2.4.4如产品发货后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及时通知顾客并采取补救措施,并记录存档。
2.5人员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产品设计人员、工艺制造人员、操作人员、检验试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2.6生产场地
工厂应具备温湿度适宜的元器件库房、清洁明亮的产品装配试验厂房和成品库房。
三、产品设计及控制
1、产品设计控制
1.1产品技术标准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为组装式产品,产品的设计环节十分重要,因此产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尤其重要,工厂应建立健全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根据标准要求编制企业内部控制的产品标准、线路方案、典型装配图纸、检验规范,以及用于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指导性文件等,确保制造的产品满足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第一部分》、GB7251.3-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第三部分》、GB/T15576-2008《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的要求和客户需要。
对于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而言,产品设计的技术指标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a)外壳结构及机械强度
产品的外壳要耐受产品规定的短路强度的冲击,在规定的短路强度下产生的电动力不能使产品的结构发生变形,缩短或减少电气间隙。
产品强度结构一定要设计合理,材料厚度选择得当。
另外外壳结构应按照模数化、模块化、组合式的特点设计制造。
b)外壳防腐蚀措施
产品处于各种环境中,其金属结构一般为普通冷轧钢板。
表面容易发生锈蚀,因此产品外壳防腐蚀十分重要,通常通过喷漆、高压静电喷塑等方式对金属表面进行防腐处理,也可以采用镀锌板、覆铝锌板作为柜体板材。
c)主要电气元件的分断能力
电气元件的分断指标是产品在故障时发生保护的关键,在产品设计生产中一定要选用分断能力高的部件。
d)产品内部的布线工艺性能
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布线、安装,保证产品运行过程有较高的安全系数,比如导体的选择、接触面的处理、散热方式等。
1.2产品开发策划及评价
工厂应确定产品在调研、开发等阶段的任务、文件以便确定产品结构、技术水平、生产规模、标准化程度等。
如编制市场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设计任务书等文件。
1.3产品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
工厂应引进或自行设计产品图样、线路方案,编制企业标准、检验规范、各工序工艺文件资料、制造或采购基本工艺装备,为产品试制作准备。
1.4产品试制及总结
工厂按照试制图样完成产品的生产和组装,自行检验后送国家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
试验结束后,根据产品型式试验过程及报告编制试制总结、标准化审查报告等文件,总结在产品试制中的问题与不足,更新产品企业标准、设计图样、工艺文件等。
对关键生产工序在工艺规程中明确规定,编制建立关键重要工序作业指导书等。
四、产品实现过程
1、沟通、评审与合同签订
1.1通过对客户或者潜在客户对某类产品的需要进行了解,结合产品的具体技术性能和客户的特殊需要,与客户在产品的技术要求、工期、质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初步合同(协议)草案。
1.2根据合同(协议)草案,结合产品的一致性特点,对其元件、结构进行一致性评审,同时也对合同(协议)草案中的价格、工期、质量要求进行确认,在工厂能够完全满足客户需要的条件下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
2、产品设计
根据合同或技术协议,由技术部根据产品描述、结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要求确定材料清单、设计线路原理图、编制接线安装图的技术资料,作为工厂采购、生产及出厂检验等阶段的依据。
3、采购和进货检验
3.1原材料采购的质量保证按7.4-01《采购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经理部应对元件及材料生产厂进行调查、评定和日常管理,按年度进行评价和更新,编制《合格供方目录》。
根据技术品质部编制的备料清单进行采购,通用型号的元器件必须按照各认证单元描述的配套厂家进行采购,不在描述范围内的关键件和材料的变更应办理器材代用手续,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一组柜的主进线开关、母线及绝缘支撑件的变更应经过认证机构的批准。
3.2元器件和材料的入厂检验和确认检验按照QB/TYK008-201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Q/GC8.2.4-03《柜体入厂检验规定》、QB/TTJ07-2005《外购器件检验规范》进行。
合格后方可入库,检验记录应保存;
如由供应商出具检验报告时,必须附带供应商对元器件或材料的原始检测记录,并由检验员送还主管设计员确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入库。
3.3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如柜体、强制性认证部件(如断路器、接触器、熔断器、继电器、信号灯、导线等)、自愿认证部件(电容器、电抗器、控制器等)、母线及绝缘支撑件等。
当定期确认检验由供应商完成检验时,应保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试验报告等。
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生产过程控制
4.1.1壳体加工过程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应保证壳体的尺寸公差和形状公差符合国家标准。
在下料、冲孔、弯曲、焊接的过程均要进行工序检验,工序合格后才进入下一工序,对于影响结构强度的焊接工序,应参照QB/TTS06-2011《点焊典型说明书》、QB/TTY05-2011《配电屏焊接工艺守则》等指导书进行作业。
4.1.2壳体组合按照QB/TTY08-2011《骨架(柜架)装配工艺》。
4.1.3壳体表面处理按照QB/TTY09-2011《磷化典型工艺规程》、QB/TTY04-2011《静电喷涂工艺》等文件进行。
4.1.4产品组装是成套开关设备的关键,其装配质量直接影响产品整体性能,因此应严格按照QB/TYK005-2011《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规定》、7.5.1-05《成套设备装配控制程序》、QB/TTY03-20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装配工艺规程》,QB/TTY07-2011《母线加工和安装工艺守则》,QB/TTY06-2011《铜母排中性光亮锡刷镀工艺》,QB/TTY02-2011《铝母排搪锡工艺》等文件。
4.2关键工序的控制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如焊接工序、表面处理工序、母线加工工序等应严格按工艺资料的要求生产,并记录每批生产时参数;
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按程序文件中的7.5.1-01《生产和服务提供程序》要求执行。
4.3过程检验记录
壳体加工和组合过程中必须按照产品描述对单元产品的材料规格、结构形式进行检查,确保单元产品的结构与型式试验的产品保持一致。
在成套产品组装阶段,应对装配规程的零部件型号、规格、生产厂进行一致性检查;
对单元产品的母线、导线的选择进行一致性检查;
对单元产品的标志、铭牌制作进行一致性检查。
以确保单元产品与认证品一致。
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5.1例行检验
对于强制性认证的各单元产品,例行检验应100%进行,具体参照QB/TYK002-2011《GGJ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例行(出厂)检验规定》,QB/TYK003-20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例行(出厂)检验规定》,QB/TYK006-2011《配电板例行(出厂)检验规定》。
5.2确认检验
确认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具体参照QB/TYK001-2008《GGJ无功功率补偿装置确认检验规定》,QB/TYK004-20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确认检验规定》,QB/TYK007-2011《配电板确认检验规定》。
5.3工厂应保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记录。
6包装、搬运和储存
6.1产品入库后包装、搬运、交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为确保订货合同的要求,满足用方(用户)需要,按QB/TTJ13-2010《产品包装检验规定》的要求执行。
6.2为加强产品的贮存保管及库房管理,以及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损或变质,必须保证库房的温湿度符合要求,必要时进行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管理和变更
1、为了保证认证批生产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工厂的权利,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按Q/CX-9-03《一致性管理程序》进行管理,一致性管理内容包括生产商名称、地址、产品认证规则、技术标准、结构、关键零部件厂家、材料、一次母线导线截面、铭牌等内容。
工厂应保证产品的以上内容与认证产品一致,并把检查产品一致性工作贯穿于整个产品实现过程中,一旦当以上内容发生变更,均要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
2、主进线开关、母排、绝缘支撑件的变更
原则上产品在通过强制性认证后,主进线开关、母排、绝缘支撑件不允许更改,但工厂需要变更时,由证书持有人向发证部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
具体程序:
主管设计----校对----审核-----批准(技术负责人)---认证机构评估----实施
除主进线开关、母排、绝缘支撑件以外的其他元器件的变更由获证工厂的技术负责人确认批准,并保持记录,供认证机构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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