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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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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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合同编号:
塔式起重机
租赁合同书
工程名称: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人:
中城建第五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塔式起重机租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物(或者另备详单)
1.名称:
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规格型号:
3.租赁塔吊数量:
台。
4.设备编号:
5.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
6.起重力矩:
吨米,臂头起重量:
吨,最大起重量:
吨,独立起升高度:
米,附着起升高度:
米,前臂长:
米,后臂长:
米。
7.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
塔吊电缆、顶升液压泵站、灭火器、料斗、标准节螺栓专用扳手、底座螺栓专用扳手等。
第二条用途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筑物高度:
米
4.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5.开竣工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专用:
乙方将租赁物专用于上述工程项目。
第三条租期
1.进场时间:
年月日
启用时间:
年月日
截止日期:
年月日预计使用期限:
月。
2.续租: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可提前通知甲方延长租期,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第四条租金计算及支付
1.租金
(1)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租金:
a、按月计算:
机械名称:
,每台租金人民币元/月,租期不满一个月时,按实际天数计算(按天计算:
月租金÷30×天数)。
(可另列附件)。
b、按台班计算:
机械每天工作小时,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台班租金为元,每月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可另列附件)。
(2)免租期:
安装调试期内免收租金。
(3)计租期:
按启用时间开始计租,至租赁物使用完毕起停止计租。
(4)冬停期:
共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冬停期内免收租金,冬停期满后继续计收租金。
(5)租金总额暂计为:
。
租期届满后双方办理结算,按实际租赁期间和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进行结算。
(6)结算:
甲、乙双方每月日前对上月租赁物出入库情况和租金进行对账、汇总;租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制作《合同结算书》,确认租金总额、已付金额和欠付金额。
《合同结算书》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7)付款进度:
。
(8)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的方式付款。
(9)租金包括:
顶升、附着费、维修费、操作工工资。
(10)甲方必须为每台塔吊配备3名塔司,保证塔吊24小时运行,满足施工需要。
由此产生的夜间加班补贴等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申请。
2.每次付款时甲方须提供本公司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3.收款
(1)甲方收款户名:
(2)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进出场费用
租赁物的进出场由甲方负责,费用(包括运输费、吊装费、安装费、拆卸费、其他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交付
1.交付时间:
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日期进行租赁物的交接。
2.交付地点及方式:
甲方在交付租赁物。
3.手续:
甲、乙双方对交付的租赁物(零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确认并签订租赁物交接清单,一式份,双方各持份,以备查用。
第七条安装
1.负责方:
租赁物安装由甲方(出租人)负责。
2.安装调试期限:
甲方应当在启用期限前完成安装调试,并向乙方提交调试合格证明文件,逾期未完成的,租金计算日期顺延,并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安装准备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技术要求。
乙方按照要求,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2)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自备并负责安装,甲方提供技术指导,预埋费用由甲方承担。
4.安装:
(1)由甲方负责租赁物安装及顶升作业。
(2)塔吊基础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3)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5.验收
安装完毕后,方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安全检验手续,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应提供建设部门所需相关资料和塔吊安装、顶升、锚固等交底。
6.顶升作业
(1)由甲方负责随着建筑物高度增加而对塔吊进行相应顶升及锚固作业。
(2)塔吊顶升作业所需的标准节、锚固材料(标准距离内)等由甲方提供。
(3)塔吊顶升作业所需的由方自备。
第八条塔吊作业人员
1.由甲方聘请塔吊作业人员(塔吊司机及信号人员),由甲方方支付报酬。
2.甲方所指派的作业人员应具有塔吊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严格执行《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流程》等相关条例。
3.甲方应当对其指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乙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
第九条维修和保养
1.维修
(1)甲方检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故障的,应当立即组织维修。
塔吊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抢修,并保证在小时内维修完毕。
否则,至塔吊恢复正常使用前不计收租金费,乙方有权请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同时,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租赁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保养
(1)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应当负责定期(按使用说明书)对租赁物进行检修、保养。
乙方应当为甲方检修、保养提供便利。
(2)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进行检修并承担费用。
检查记录双方签字并各备一份存档。
(3)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塔吊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条拆卸
1.甲方负责租赁物的拆卸工作,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拆卸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返还
1、甲、乙双方应对返还的租赁物(零部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确认,由双方的授权人或经办人签订书面的租赁物额返还清单。
甲方对返还的租赁物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自双方签字后即视为租赁物的返还,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该返还清单双方一式份,双方各持份,以备查用。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退场通知后,日应将租赁物清场完毕,否则乙方有权自行清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的风险亦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
1.甲方应具有塔吊相应安装、拆卸资质,能够进行塔吊的安装、标准节顶升、附墙锚固、拆卸。
2.塔吊安装、顶升、吊装、维修保养及拆卸作业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3.甲方应对安装、顶升及拆卸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
4.塔吊安装、顶升、吊装及拆卸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严禁违规操作。
5.甲方应自己或通知乙方协助其对塔吊回转半径内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保险
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相关保险,以减少租赁期间的相关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1.合同解除后双方按以下方法进行清理:
(1)双方对已履行部分进行结算,责任方不因合同解除而免除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在日内将全部租赁物返回甲方,费用有甲方承担。
(3)甲方拖延清理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与本补充条款有悖之处,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1、甲方保证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乙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且进行了使用登记,具有完整的技术安全资料。
2、甲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塔吊的《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运行记录》等必要技术资料及塔吊的使用、操作维护事项的技术说明。
3、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充分的处分权的,并有相应的建筑设备租赁资质。
租赁期间,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租赁设备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租金,并追究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否则对乙方无法律效力。
5、乙方应为甲方的设备进出场作业、维护作业提供协助和便利。
6、乙方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改变承租机械。
7、双方各自人员由于违反塔吊的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8、对合同实质内容的修改、变更及签订的补充协议,均需加盖乙方印章,所加盖的乙方印章和签字与本合同所载不一致的,不发生法律效力,对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9、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约定
1)、如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建筑行业实施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出租人需向承租人提供税率为: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出租人未能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提供税率为:
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所提供的票据不实,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同时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配备塔司数量不足,导致乙方施工进度拖延,乙方有权扣除延误当日的全部租金;在后续施工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扣留剩余款项并解除租赁合同;由于甲方的延误,造成工期延误,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乙方随时检查甲方配备塔司人数,发现塔司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每发现一次扣除费用元。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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