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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说英语语法
邪说英语连载一:
笑说“形合”今番开讲,先说个小故事。
再借题发挥,讲述对学习而言,英文的基本特点也。
说:
抗战的时候,一位八路军领导视察游击队,向大家发表了重要讲话。
其余的不说了,其中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武器,那时候武器的匮乏,如同今日之真情,所以极受关注。
领导开言道:
每个人发条枪……下面就开锅了,纷纷鼓掌。
枪啊!
还是每个人一条,平时跟鬼子可是用锄头的,真是喜出望外。
领导顿了顿,清了清嗓子,继续道……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可能听说过这个笑话,今日旧事重提,非为别事,是说黄老邪这双邪眼从中看出的意味。
不忙揭示主题。
先且来看,如果这位领导同志讲的是英文,看会不会闹出这个笑话呢?
不要怕你的词汇量不够。
我只来问,这句话用英文来讲,第一个词会是什么?
如果你实在想不出来,再来提示:
整个句子属于什么句型结构?
主语有什么特点?
上过高中的同志基本上都能回答出来,应该是主系表,这个主语呢是个句子,因而是主语从句。
(1)每个人发条枪(主)是(系)不可能的(表)。
基础比较好的还能进一步得出“每个人发条枪”这个主语从句前面应该用that来引导。
(2)That每个人发条枪isimpossible. 有人进一步说,英语会为了避免头重脚轻的情况,将主语从句用一个it来替代,而将作为真正主语的从句放到后面去,就成了 (3)Itisimpossiblethat每个人发条枪。
所以,总而言之,英语要表达汉语句
(1)那样的意思,句首基本上是两种情形,一种是that,另一种是it. 我们再来考察一下这两个词,明眼的同志们看有什么特点?
对了,这两个词徒有其表,都是没有实际词汇意义的。
That非“那个”,it亦非“它”也。
有形而无义(注意不是有“情”无义),是这两个词的要点。
其实也正是英语较之汉语的一大要点。
有的人恍然大悟:
这下明白了,原来英文这么麻烦,原因就在于此!
别忙豁然开朗。
这个特点是有的,但是有这个特点,不是为了故意制造麻烦,客观上也不是使得英语更加麻烦。
恰恰相反,它使得英语更加清楚,清楚得多,至少较之于汉语。
继续观察这两个小词,为什么有形无义在此露脸。
我们回到当初那个问题就知道了。
现在想想:
假如当初领导同志讲的是英语(虚拟语气而已,不必当真),会闹出这样的误会与笑话与尴尬吗?
看句
(2)和句(3)就知道,答案是否定的。
句
(2)虽然也说了“每个人发条枪”,但大家都知道这不是领导话的全部。
因为前面是个从句,何以知道是个从句?
你这个that不是从句的引导词吗?
有人说:
汉语里,“每个人发条枪”也是从句!
诚哉斯言。
英语汉语在是从句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而区别在于:
汉语是不是从句,只有等话说完了才知道,是“只可意会”,而英语是个从句,却有一个看得见的东西在那作指示,是“可以看见”。
现在可以揭示主题了。
黄老邪与英语血战多年,伤痕累累;再教书数载,亲历血雨腥风。
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赫然两字:
形合。
这是语言学上的术语,已跳出象牙塔在新东方摸爬滚打肯定不会就此作罢。
所谓形合也者,是指用有形的符号来表示抽象的句法关系,也可称之为“可视性”。
要点在于:
1. 有形比之于无形。
汉语中也有各种各样的关系,但更倾向于根据意思进行判断,需要思考;而英语会用看得见的东西来表示某种关系,如例子中的主句与从句的关系,不需要用脑子,只需要凭视力。
2. 针对的是抽象的句法关系。
具体的意思当然得用有形的词来表示,如表示事物用名词,表示动作用动词。
只有抽象的东西才有无形与有形之别。
这时候有人恍然大悟的话,老邪该喜出望外了:
为什么英语学习会陷入泥淖之地,举步维艰,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重义轻形”。
这是汉语所带来的惯性,情有可原,其后果却十分严重。
曾记否?
当年苦背单词,千帆过尽,终于得逞,谁知一上战场,依然是一片云天雾地!
又想当年,泼墨为文,下笔千言,词必有据,终于还是一片狼藉。
具体一点说:
谁能清楚地告诉我todo和doing究竟有何不同。
说其核心,当然都是一样的:
do,但为什么要这样搔首弄姿,故作姿态呢?
在老邪讲“形合”以前,你可能觉得就是神经之病,不可理喻。
现在虽然不一定能明其理,应该能认同它不是为了故作高深,玩弄感情了吧?
但这个中学时代就出现了的,我们已无数次亲密接触的东西,又有几人能得其真谛呢?
不要说这个不是几句说能讲清楚的。
不过确实不是几句话能讲清楚的——应该是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讲清楚的。
然而多么简单的这一句话,就这么讳莫如深,不是歧路,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恕老邪卖个关子,到时再述。
我再举个有趣的例子来说形合。
都知道英语句子按其功能来分,是这么几类:
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其形式各异。
这个各异的形式又有何意义呢?
说:
一个领导同志(怎么总是拿领导同志开涮?
黄老邪潜意识是不是有反党思想?
)作报告。
领导同志的发言一般说来都是小秘(年轻秘书之简称也)写的。
小秘颇识诗书,引述毛主席他老人家经典语录一段:
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
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
不是。
是从地上掉来的吗?
也不是……(后面这个就不引了,因为我也记不得了)。
领导照本宣科。
没有什么难字,念得本也极其顺畅,只到一处,出现了一点小问题。
他念到“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读成一个陈述语气,用了一个重重的降调,并极其强调,并作谁要说不是天上掉下来就要跟谁玩命状。
本页完毕,翻到下一次,看到那个吗字加问号…… 如何?
你知道老邪讲这个小故事,要讲的又是大道理。
问题:
假如领导干部讲的是英语……
还没想到的话,我再来诱导一下:
这属于一种什么样的句子?
陈述?
还是……?
那么结论呢?
现在上过初中的人都能基本回答出来了:
疑问句,或者更准确:
一般疑问句。
基础比较好的就说了:
开头必然是助动词。
现在也可以揭示主题了:
不同种类的句子长成不同的样子,使得我们能以最快的速度确定句子的类型,而不必如汉语等到句子完毕标点出来。
可概括为“句首定句类”。
主语——陈述句
特殊疑问词加助动词——特殊疑问句
特殊疑问词加陈述句——感叹句
助动词——一般疑问句
动词原形——祈使句 现在大家对于这个所谓的“形合”应该有所了解了。
我再总结一下:
1. 英语倾向于用有形的词汇或其它语言符号来表示某种语法意义;
2. 形合是为了使语言的内在关系更加清楚。
既然形合是为了更清楚,而我们遇到各种各样的变形却晕头转向,正好相反成了障碍,又是何故?
我们对英语产生的误会。
为什么产生误会?
当然不是我们自己的错——我们受到了误导。
传统的教材,传统的参考书,传统的教育理念和方式,在黄老邪这里受到了质疑。
你若不认为这种质疑是完全扯淡,不妨听下回的分解。
(编辑:
赵露) 邪说英语连载二:
谓动与非谓动英语的长句怎么破解?
老邪今日选择这个突破口。
招是老的,依然叫做“抓主干”;然而式却是新的,就凭肉眼抓主干——不凭感觉,无须意义。
主干者,贼之王也。
贼首之擒获,须有一些手段。
此手段非天外来物,谓语动词与非谓语动词也。
这是一对耳熟能详的概念。
对于学英语的人来说,其知名度当不亚于梁山泊与祝英台。
旧事重提,必然是旧瓶新酒才有意义。
先问几个问题,看诸君觉得对于梁祝是否已得其真谛。
先是一个抽象的问题:
好好的动词,为什么非要分为两类?
汉语不分,还不是好好的?
再来一个具体的:
如何区分这两类?
如下面哪些分别属于哪一类?
Doing,Havingdone,beingdone,tohavedone,isbeingdone,broken,learned 对这两个问题如不甚了然,才有看下去的必要。
顾名思义看两分 动词的这个两分法,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而这个重大无比的意义,并非隐藏在宇宙中的某个角落,只在这两类词的名称本身而已!
睁大我们的法眼,再来看看谓语动词和非谓语动词。
两者究竟有什么分别?
单从名字上看,不会比看出梁祝的根本区别更难(我指的是一男一女)。
梁祝还有女扮男装混水摸鱼的情形,这里却再明确不过了。
(1)谓语动词作谓语
(2)非谓语动词不作谓语
其实,加上英语中另一条公理,我们可看出其中的深意。
(3)英语的谓语必然是动词。
可以推出:
(4)英语的谓语必然是谓语动词。
反过来说,
(5)非谓语不能作谓语。
我们来看看象(5)这么一句顾名思义的话是怎样被隐藏,从而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的。
而把它揪出来站在众人面前又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此前我们听人讲“非谓语动词”,是不是这个样子:
第一, 现在分词,可以作主语、宾语、表语、定语、状语、补语……(每条下必然有或多或少的例句);
第二, 过去分词,可以作表语、定语、状语、补语……(每项下也必然少不了一堆例句);
第三, 现在分词,可以作主语、宾语、表语、定语、状语、补语……(不用说了,例句)。
这样看起来这三类词被讲得很充实,但其实讲得很糊涂。
作为一个正常人不太可能记得每一类非谓动词分别作什么成分(你真的记住了吗?
)。
更要命的是,“非谓语动词”的本质,在这一大堆讲解中被迷失了(你那时弄明白过“非谓语动词”吗?
)。
既然非谓语动词的本质就在于不作谓语,也就是说大致其唯一禁区就是“谓语”。
除此之外,走遍天下都不怕。
所有的主语宾语补语状语定语之属,一言以蔽之,就是“除了谓语”。
当然我们可以看出,过去分词跟另两类不太一样。
似乎少了些什么,其实也就一句话:
不具有名词性。
因此,我们将非谓语动词的句法功能概括为两句话。
第一句其实就是对第五句的发挥。
(6)非谓语动词不能作谓语,除此之外,可作任何句子成分。
(7)过去分词不具有名词性,因为不能作(只有名词才能充当的成分)主语和宾语。
初步应用 阅读中主干结构的寻找。
还要引出另外一条公理。
估计大多数都知道,如果不知道,就在此处知道即可,勿须争论。
(8)英语句子(含从句)必有且只有一个谓语(当然除了并列)。
此句加上另一条(4)英语的谓语必然是谓语动词
可以得出
(9)英语句子必有且只有一个谓语动词
因此,对于英文阅读中的长句而言,我们熟知的不二法门“找主干”就有了一个鲜明的标尺。
其它的不管,这个谓语动词总是要找到而且能找到的,因为有且只有一个!
写作中句子完整性的保证
一个正常的句子,必须有且只有一个谓语动词。
没有,句子不完整;多了,是画蛇添足。
不妨对照此点检视自己的文章,一定会有所斩获。
这是英汉语的差异造成的,如果不有意识地加以纠正,终究是养虎为患。
a. 英语不难
b. Englishisnotdifficult. 不难看出,英汉的差异表现在英语多出了一个“is”.也非常明显,这个词在这里是没有意思的,准确的说是没有词汇意义的。
没有词汇意义那为什么放在这里?
是为了第(9)句的公理。
既然大家都有动词,找起来就有目标。
汉语没有这个标准,什么都可以作谓语,所以从词本身是看不出是不是谓语的。
你发如雪凄美了离别我焚香感动了谁
Inhelplessbeautyyoursnowyhairdippedyourparting
Andtowhomcanmypraybetouching?
这是老邪译的周杰伦新歌《发如雪》的两句。
不妨考察一下看:
汉语好不好找主谓?
即使字你全都认识!
而英文的主谓,又是多么容易定位!
即使你根本认识不了几个词!
(至于译法问题的争鸣,可以另行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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