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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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抽签决定比赛场次和工位号
选手入场就位,裁判长宣读竞赛规则及竞赛纪律。
选手正式进行竞赛
第二天下午
裁判评分汇总
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体赛方式进行。
2.竞赛队伍组成:
每校限报1队(奖励名额除外),每个代表队限报2名参赛选手,每名参赛选手可配1名指导教师。
竞赛队伍由2名参赛选手组成,最多配2名指导教师。
不得跨校组队。
参赛选手应为同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不分年级、不分专业。
3.竞赛场次、竞赛工位号由选手抽签决定,竞赛用仪器设备、材料及试验动物与工位号对应。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不设理论考试,只对技能操作进行综合考核,技能竞赛题为公开试题,技能竞赛试题包括试验器材准备、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血凝(HA)试验、配制四单位病毒、血凝抑制(HI)试验和抗体滴度报告。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专科学生;
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
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1994年5月1日之后出生。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组别同一赛项的竞赛。
2.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本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3.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比赛所用器材等均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4.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工位号参加比赛,竞赛开始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
开赛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5.选手进入赛场后须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疑问向裁判询问。
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6.选手应在竞赛试卷或实物标签上填写工位号。
试卷(或实物标签)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和符号,否则取消成绩。
比赛过程中如果动物出现死亡等意外情况,举手示意,可更换实验动物。
各参赛选手要按照规定做好详细记录;
判定试验结果时要举手示意裁判。
7.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选手若提前完成操作,需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结束时间,确认后方可离开比赛现场。
七、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设在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2号楼。
场地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为参赛各组提供竞赛相关仪器设备和试验动物。
赛场内设置摄像头装置,可将实时赛况直播到监控室。
八、技术规范
本赛项以教育部颁布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国家职业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三级)规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依据《新城疫诊断技术》(GB/T16550-2008)标准,确定比赛内容及方式。
九、技术平台
仪器设备按《新城疫诊断技术》(GB/T16550-2008)标准要求配制。
本赛项所用的仪器、设备与材料见表2。
表2项目竞赛用仪器、设备与材料
序号
器材或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
1
托盘天平
1台
500g
2
离心机
L600
3
微型振荡器
4
微量移液器
1支
0.005~0.05mL
5
0.1~1mL
6
2~10mL
7
微量移液器吸头
150个
20个
10个
8
微量移液器吸头盒
2个
1个
2-10mL
9
板式微量移液器架
10
96孔V型血凝反应板
5块
11
烧杯
5个
50mL
500mL
12
禽用采血器
2支
5mL
10mL
13
具盖塑料离心管
6支
15mL
14
指型离心管
1.5mL
15
试管架
16
指型离心管架
17
细记号笔
18
实验白大褂
2件
19
0.9%生理盐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20
3.8%枸橼酸钠溶液
20mL
21
鸡新城疫标准抗原
1份
22
被检血清样本
23
鸡新城疫标准阳性血清
24
鸡新城疫标准阴性血清
25
75%酒精棉球
若干
26
干棉球
27
非免疫公鸡
1只
28
科邦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4副
29
医用防护口罩
2只
30
实验报告单
1张
31
标签纸
33
A4纸
2张
34
签字笔
十、成绩评定
(一)评分方法
1.裁判员组成
聘请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行业企业专家、高等院校专业教师为裁判员,建议由3~5人组成。
2.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过程评分和操作结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按100分制计分。
3.成绩产生方法
每位评委均应对各参赛小组进行评分,各评委评分的总和除以评委人数作为该参赛小组的操作技能最后得分。
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为,由裁判长按照规定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0分。
项目技能竞赛评分标准见表3。
表3项目技能竞赛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试验器材准备
(8分)
仪器与材料准备
仪器正确准备,1分;
材料准备到位,1分。
参考评分要点:
未检查清点仪器材料,仪器使用不正确,材料准备不到位,口罩、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穿戴不规范,酌情扣分。
物品标识
标识合理,2分;
标识清晰,2分。
使用的烧杯、离心管(包括管盖)和血凝反应板均要标记;
标识遗漏或标识不清,酌情扣分,不标识不得分。
桌面整洁度
摆放合理,2分;
试验器材无序摆放,不得分。
二
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
(18分)
采血方法和采血量
抗凝剂适量,2分;
采血方法规范、熟练,2分;
采血量控制在2-4mL之间,2分。
鸡正确保定;
血液与抗凝剂比例4:
1;
采血时,鸡放置于鸡笼上保定;
采血部位宜首选翅静脉;
采血部位合理消毒;
采血时一针见血;
采血量控制在2-4mL之间
用干棉球按压止血;
采血后采血局部未见明显血肿;
采血未成功的,该项不得分。
*以上细节未规范操作,酌情扣分,累加6分扣完为止。
离心机使用
离心机使用规范,4分。
离心前做好平衡,对称放入离心机中;
规范使用天平,应“左物右码”;
*以上细节未规范操作,酌情扣分,累加扣完4分为止。
红细胞悬液配制方法
稀释液倍数正确,2分;
离心机转数、离心时间正确,2分;
红细胞洗涤次数适宜,2分;
压积红细胞吸取正确,2分。
红细胞洗涤时,用3~4倍体积的灭菌生理盐水进行稀释,稀释后离心管中液体体积最大不可超过12mL;
红细胞洗涤时灭菌生理盐水与红细胞充分混匀;
离心参数设定:
2000r/min,5~10min/次;
红细胞洗涤时吸除血浆和白细胞等杂质;
红细胞洗涤应3~5次;
最后配置1%红细胞悬液为10-20mL;
*以上细节未规范操作,酌情扣分,累加扣完8分为止。
三
血凝试验
(20分)
器材使用
微量移液器使用规范,2分;
吸头更换操作符合规范,2分。
加吸头时操作规范,不可用力撞击吸头盒;
微量移液器量程设置准确;
微量移液器吸取和打出液体操作规范,移液器垂直加样为规范,倾斜角度不要过大;
微量移液器用完后应置于移液器架,不得随意放于桌面;
*以上细节未规范操作,酌情扣分,累加扣完4分为止。
操作程序
吸取试剂更换吸头,2分;
加样顺序正确,1分;
倍比稀释操作规范,2分;
振荡及感作时间得当,1分。
稀释液加样完成后,在吸取待检样品前需更换吸头;
1%红细胞悬液加之前应充分混匀;
边滴加边震荡混匀,按由病毒低浓度往高浓度的方向加样;
倍比稀释时不产生气泡;
倍比稀释时混匀充分,移液正确;
加样时,吸头与液面、孔壁不接触;
试剂不滴加到孔外;
可以使用振荡器,以液体不震出来为准;
固、液废弃物分开放置。
*以上细节未规范操作,酌情扣分,累加扣完6分为止。
结果判定
准确
能依据生理盐水对照孔的RBC呈明显钮扣状沉到孔底时判定结果,4分;
对照孔结果正确时,能确定完全凝集的新城疫标准抗原最高稀释倍数为病毒的血凝价,4分;
能把完全凝集的病毒的最高稀释倍数作为1个血凝单位,2分。
判定血凝价时机不正确扣4分(必须是完全凝集);
结果判定不正确扣4分;
对照孔凝集扣4分;
HA重复3排,少做1排扣1分;
未做记录扣2分;
读数时,结果有跳孔现象的,每跳1孔扣2分。
*以上细节累计扣完10分为止。
四
配制4个血凝单位
病毒溶液
(10分)
器材选择
器材选择合理,2分;
使用规范、熟练,2分。
选择合适量程微量移液器移取样品;
微量移液器吸取和打出液体操作规范;
配制方法
稀释倍数计算正确,2分;
稀释液加入得当、操作规范,2分。
计算错误扣2分
微量移液器选择适宜,设置准确,
未规范操作酌情扣分。
配制量适宜
配制量适宜,2分;
配置量10-20mL为适量,每超过10mL扣1分,最多扣2分。
五
血凝抑制试验
器材使用规范、熟练,4分;
加样顺序正确,2分;
感作时间得当,1分;
吸头更换正确,1分。
参照国标,对照设立完整,每缺一个对照扣1分;
加样时,吸头与液面不接触;
加1%红细胞时边滴加边振荡混匀,加样顺序正确;
感作时间正确;
能在对照孔红细胞呈明显钮扣状沉淀到孔底时判定结果,2分;
在对照孔结果正确情况下,能从背侧观察RBC有无呈泪珠样流淌,2分;
能把完全不凝集(RBC完全流下)被检血清的最高稀释倍数作为该血清的HI滴度,3分;
阴性血清与标准抗原对照的HI滴度不大于2log2,阳性血清与标准抗原对照的HI滴度与已知滴度相差在1个稀释度范围内,3分。
阴性血清与标准抗原对照的HI滴度大于2log2或/和阳性血清与标准抗原对照的HI滴度与已知滴度大于±
1扣3分;
结果有跳孔现象的,每跳1孔扣2分。
判断血清HI滴度,做好记录;
判读不准扣1分,未做记录扣分2分;
六
抗体滴度报告
(24分)
抗体滴度
报告
抗体滴度报告方式正确,1分;
试验记录清晰,1分
抗体滴度用log2表示;
试验记录和报告书写整洁,不乱涂改。
*以上细节未规范书写,酌情扣分,累加扣完2分为止。
结果误差
每个样本1分,共20个样本
结果误差±
1,得1分;
误差超过±
1,0分。
场地整洁度
场地整洁,2分
移液枪未调到最大量程;
其他仪器和器皿未复位;
采血器、残留红细胞泥离心管等未放入固废缸等。
*以上细节未规范操作,每错1项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总分
100
十一、申诉与仲裁
1.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
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
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
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二、竞赛观摩
本赛项公开观摩对象为:
参赛队领队、指导教师及随队工作人员、媒体工作人员、企业技术人员等。
观摩人员必须到指定的观摩区域进行观摩,并遵守现场秩序和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十三、竞赛视频
通过摄录像,记录竞赛过程。
竞赛期间将安排工作人员及相关媒体对部分优秀选手、优秀指导教师、裁判专家和企业人士进行采访,采用视频记录的方式。
对竞赛期间相关活动或环节拍摄和制作视频资料,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四、资源转化
1.将比赛转化为教学资源
通过审批,将赛项资料文本、视频资料和图片资料等整理后出版发行,供相关职业院校师生交流、学习。
2.充分利用赛项竞赛平台
充分利用比赛平台,使其服务功能多样化。
如技能大赛场所和设备,可用于相关课程的教学实训、承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也可用于开展动物检疫检验及动物防疫岗位技能鉴定、社会培训服务等。
3.与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和比赛项目评分标准
通过技能大赛,请企业专家参与本项目操作步骤及评分标准的制定,使比赛内容与当前生产实际接轨。
按照社会和企业的需求,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实现培养目标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培养更多适应产业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的高素质技能型合格人才。
十五、其他
1.赛项安全
(1)比赛赛场由专业人员管理比赛设备,保安人员维持赛场秩序,保障赛场安全。
(2)赛场组织与管理员应制定安保须知、安全隐患规避方法及突发事件预案,设立紧急疏散路线及通道等,对于紧急发生的拥挤、踩踏、地震、火灾等进行有效的处置。
(3)所有涉赛场所车辆、人员等一律凭大赛组委会统一配发证件进入。
(4)进入赛场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包、食品、饮料等非组委会允许带入的物品。
(5)所有涉赛场所严禁吸烟。
(6)竞赛用生物制品均由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生产与提供。
实验动物符合生物安全规范,竞赛场所按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设计。
2.参赛队须知
(1)本赛项为团体赛,每校限报1队(奖励名额除外),每组参赛学生2名,由2名学生共同完成操作。
(2)参赛选手应为同校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1994年5月1日之后出生),不分年级、不分专业。
(3)每个参赛队指定1名指导教师负责本校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4)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参赛学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按相关程序补充参赛选手并接受审核;
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选手缺席比赛。
(5)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6)每个参赛队由两名选手合作参赛,参赛学生原则上不需要购买保险;
若有条件,可以购买保险。
3.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管理好本队选手的日常生活和安全,遵守并执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确保选手准时参加比赛。
(2)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评委。
有意见由各学校领队向大赛组委会反映。
(3)每个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2)着装上不得显示学校校名的中、英文标识。
(3)赛前由组委会统一组织选手到竞赛现场熟悉赛场。
(4)参赛选手务必于赛前20分钟到赛场,迟到15分钟以上按弃权处理,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5)不得携带各种存储设备、影像设备、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比赛现场。
(6)由大赛组委会组织选手抽取场次、工位号并登记,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
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进入工位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参赛选手应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疑问向裁判或工作人员询问。
(7)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应保持安静,各参赛选手间不可走动、交谈。
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问题,应提请工作人员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置。
如果确实是因为设备故障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8)到达比赛结束时间,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提交相关比赛结果单,并完成现场清理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9)提前结束比赛的选手应举手示意,由裁判员记录完成时间,选手在引导员的引领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得在赛场及其附近逗留或喧哗。
(10)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对违反赛场规则,不服从裁判员劝阻者,经裁判长裁决取消其竞赛资格。
5.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大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认真检查和核准相关证件。
同时安排好领队、指导教师的休息等。
(3)若大赛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和器材等),工作人员要与赛场技术人员联系,并及时处理。
(4)工作人员不得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比赛期间一律关闭手机。
(5)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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