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防模预防模式努力拓展监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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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刑罚的执行场所,性质特殊,干警职务犯罪案件越多,负面影响越大,监狱和司法警察在社会上的形象就会大受影响。
1994年至1995年是我院查处监狱职务犯罪的两个高峰年,两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占建院来查处数的40%。
这一现象促使我们反思:
除了打击查处外,还有没有过硬的措施来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1996年初,我院和津市监狱就司法干警的执法状况联合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监狱干警特别是一线带班干警超负荷工作,接受再教育培训的时间和机会少得可怜。
于是我们大胆提出了预防教育的设想,这也是本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萌芽。
通过反思,我们和监狱党委形成了一致共识:
培养一个干警不容易,倒下一个干警却很容易,查处一人影响全狱,要扼制住违法犯罪现象,必须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两手都要硬,既要保护监狱干警的积极性,又要确保严格执法、廉洁清正,树立监狱和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我们在津市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设想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1999年,省院监所检察处确定津市监狱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我们在省院指导下,逐步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活动。
㈡组建网络,明确责任。
一是撒开了一张责任网络。
成立了监狱长、检察长、监狱政委和纪检书记及本院副检察长为正副组长、监狱各单位负责人和本院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及时互通情报,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监狱各监区也成立了预防办公室,分管政工工作的副监区长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将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单位和干警岗位责任,进行严格考核考评,每个单位、每名干警均被纳入预防网络之中,筑起了一道预防职务犯罪的红色屏障。
二是铺就了一张日常督察网络。
监狱成立了执法督察室,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担任督察员,分片包干负责,对全狱各单位罪犯“五费”(罪犯零花钱、伙食费、医疗费、教育费、被服费)使用情况、单位招待费和手机费、干警执行制度和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对督察情况每日一登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汇报。
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单位、重点人和事的监督。
对重要执法活动,做到事前通知、事中参与、事后检查。
监狱定期召开执法督察分析会,推介先进典型,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由督察办落实,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㈢适应形势,重组机构。
去年,我们改变以往的思维定式,将原来的执法检察科分成南、北区两个驻队检察室将整个监狱划分成两个区域开展执法检察,两个检察室各负责几个监区的执法监督工作,将执法监督责任分片包干到人,保证每个押犯监区每天都有干警开展执法检察。
今年,我们设置了执法检察一、二、三科(实为三个检察室)每个科负责四个押犯监区的执法检察工作,每个科在所负责的辖区选择一个比较集中的监区设立一个驻队检察室,配备了办公用房,解决了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给驻队干警发放生活补贴,为干警驻队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对驻队干警实行严格的考勤和考核,确保了驻队时间,保证了驻队效果,执法监督覆盖面广,延伸到了最基层,延伸到了罪犯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延伸到了干警执法的方方面面。
二、坚持制度保防,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监督制约
㈠立规矩,定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是我们和监狱双方共同的工作,要规范这项工作,成为双方共同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就必须有一系列的规矩和制度作保障。
为此,我们双方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细化的进一步细化,该完善的都予以完善,特别是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的制度,更是反复征求意见,反复斟酌修改,确保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三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狱政管理制度”、“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审批制度”“罪犯汇款管理制度”“执法督察制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制度”等。
确保了预防犯罪工作及相关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蹈。
㈡把“五关”,抓源头。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依法严把“五个关口”,将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实现了事前监督到位。
1、严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关。
去年以来,我们和监狱共同研究制定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呈报审批工作制度。
在呈报环节、研究环节、交付执行环节上,我们探索性地制定了“三榜”、“六关”、“一评议”的呈报审批程序。
“三榜”是指:
第一榜分监区公布罪犯减刑分;
第二榜分监区公布基本达到减刑假释奖励条件罪犯名单;
第三榜公布监区研究核定呈报到监狱的减刑假释对象名单。
“六关”是指分监区讨论关,监区研究关,狱政科管理组审查关,狱政科审定关,狱政、狱纪检、检察院研究关,人民法院裁定关。
“一评议”是对勤杂事务犯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外,增加公开评议这一环节,评议不合格的取消呈报减刑假释资格。
在各监区将罪犯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名单呈报到监狱狱政部门之前,我们即着手了解呈报对象的改造表现,在各监区研究确定对象后,我们即对拟呈报的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把监督的位置前移、关口前移,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
去年检察罪犯减刑假释511人,针对3名不符合条件对象,提出了不予呈报的意见,均被监狱采纳。
检察罪犯保外就医15人,针对其中3名对象的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及时提出了不予保外的意见,监狱及时撤销了这3名对象的呈报材料。
2、严把罪犯特殊工种安排关。
对罪犯特殊工种的岗位安排,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竞争上岗,检察室干警对竞争过程监督,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考察,避免罪犯为了得到特殊照顾而和管教干警搞权钱交易。
去年9月,监狱六监区罪犯梁某向我们举报,该监区罪犯谢某在担任保管员期间,盗窃监区生产人工宝石的光粉,并和进行技术指导的社会女青年刘某关系暧昧。
经调查,谢犯确有私藏光粉的行为,且和刘某关系不太正常。
我们及时提出了纠正意见,监区撤销了谢某的保管员职务,并对谢某严管关押15天,确保了公正,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
3、严把罪犯违反监规处理关。
检察室均建立了罪犯违规登记表,逐月进行详细登记,平时经常深入罪犯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掌握罪犯的违规情况,并实行跟踪考察,督促监区对违规罪犯作出相应处理,对有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并利用职权企图为罪犯减刑假释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
去年5月,三监区罪犯樊某殴打同监罪犯刘某致轻微伤,由于樊某是“关系户”,不但没有被处罚,还列为去年7月监区呈报的减刑对象。
了解情况后,我们及时进行了纠正,监区撤销了其减刑材料,并扣除其考核分10分,樊某在半年内不得减刑假释。
4、严把罪犯入监分配关。
加强罪犯收押检察,对新收押罪犯均在2日内检察,纠正判决裁定的错误和超范围、超权限收押。
去年检察收押罪犯916人,当场检察提出纠正意见而被监狱拒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罪犯42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的8人。
在对收押罪犯分配监区时我们实行同步考察,督促收押中心按条件分配,防止少数罪犯拉拢干警得到照顾而分到条件较好的监区。
5、严把罪犯日常考核关。
检察室建立了罪犯奖励登记表,对罪犯表扬和记功均进行复核,防止弄虚作假共同。
㈢抓督察,促落实。
一方面,推行检察室日、周、月、季工作制度。
为了把执法监督工作做得更细,我们按照监狱检察“三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率先在全省监狱系统推行了“检察室日、周、月、季”将每天、每周、每月、每季的工作细化、量化到每个干警,落实到每个监区。
要求驻队干警每天都要了解所驻队的罪犯异动情况、罪犯留监休息人数及原因、罪犯奖惩情况、劳动情况等,并详细进行登记;
每周驻队干警开展二次跟班检察、与所驻队的管教股通报一次情况、检察一次罪犯禁闭和加戴戒具情况,并建卡登记;
每月对罪犯请假离监情况、表扬记功情况进行一次检察,对罪犯的教育情况、生活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察,对监管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察;
每季度收集所驻队罪犯减刑假释名单,进行全面考察,还要求检察室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检察并书面报告上级业务部门。
检察室还形成了周例会、月例会制度,分别对本周、本月的工作进行小结,对下周、下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另一方面,我们不断探索深入开展执法监督的新途径,加大对各监区刑罚执行及日常监管改造活动的巡查力度,今年推出了夜间巡监制度,每周利用一个晚上深入监区开展执法检察。
由于这种工作方式的时间是不规律的,带有一定的突然性,因而往往不能发现问题,同时,夜间巡监能集中解决一些零散问题,能有效地防止监内各种事故苗头的扩展和恶化,很好地在监督中实现了有效预防。
实行夜间巡监以来,纠正干警违法3起,接受罪犯法律咨询18人次,接待罪犯申诉2件,参加监区大型活动3次,进行减刑假释考察找罪犯个别谈话16人,提出检察意见6条,均得到了落实。
再一方面,监狱实行执法督察制度后,纪检干警由原来的坐堂办公,等案上门转变到主动出击,深入监区了解情况,责任重了,压力大了,工作做得更踏实了。
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努力,我们感到,狱检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的一些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措施,均能较好地落到实处,能有效地预防干警不文明执法,防止和减少干警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过程中搞权钱交易等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三、强化狱检联防,努力拓展和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系统工程,离开监狱的支持配合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协调处理好狱检双方的关系,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按照“集中目标、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确保效果”的工作方针,密切配合,逐步建立了教育、管理、监督、惩治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动机制,实现了联手预防,有效地拓展和深化了监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㈠联手造舆论。
早在1999年,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就将津市监狱确定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点,监所处的正副处长先后多次到津市监狱调研,并2次在全狱干警大会上作法制报告。
我们借这股东风,在监狱掀起了法制宣传热潮,本院检察长也在监狱电视台发表了三次预防工作讲话,监狱电视台在黄金时间重复播放。
自去年以来,预防领导小组制作了公益广告牌13块,狱属各单位主办预防墙报、黑板报25期。
我们在三个监区开设了检务公开专栏,全狱各监区都开设了狱务公开专栏。
我们还和监狱联合组织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使预防职务犯罪成了监狱干警的热门话题,深入人心。
我们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验及时推出去,大张旗鼓地宣传,我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图片新闻已被《检察日报》、《当代政法报》和《常德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用。
去年,我院个案预防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十佳”,并推荐到高检院参评。
去年11月,常德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现场会在我院召开,我们介绍了和监狱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得到了充分肯定。
㈡联手抓教育。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关键。
预防领导小组把教育、感化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工作来抓。
一是狠抓了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监狱腾出场地,调配师资,成立了教导大队,对全狱干警进行轮训,还邀请本院领导和干警担任教员。
先后进行了警体轮训、电脑轮训、职业道德纪律轮训等。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教育。
监狱结合一年一度的执法执纪大检查,加强干警的法制教育,深入进行自清、自查、自纠,对剖析材料要求人人过关。
自去年以来,本院干警共为监狱干警作法制报告20余场,收到了良好效果,监狱党委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是严肃开展了警示教育。
监狱制定了干警考核细则,实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干警体罚罪犯有明显伤痕或生产安全造成罪犯轻微伤或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挂黄牌一次,体罚罪犯造成轻伤,生产安全造成罪犯轻伤或5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挂红牌一次,挂黄牌、红牌均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为从以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吸取教训,监狱纪委编发了《职务犯罪警示录》收集了自1990年以来的监狱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编印成书,全狱干警人手一册,警钟长鸣。
㈢联手解难题。
1、解决刑罚执行中的难题。
近几年来,津市监狱罪犯因原判罚金刑未执行,影响减刑的比例相当大,严重影响了罪犯的改造情绪,虽然多次反映,但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我们了解这一情况后,和监狱狱政部门进行了专题调查,将报告报至省检察院。
省院给予了高度重视,和省高级法院等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
目前,这一问题完全解决的难度虽然较大,但有关部门规定对家庭确实困难交不起罚金,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可暂缓交纳,不影响罪犯减刑,大大的缓解了这一矛盾。
2、设立法律咨询中心。
第二收押调遣中心是省监狱管理局设置在津市监狱的负责收押调遣湘西北地区罪犯的中心,年收押新入监罪犯二千人,经过三个月的入监教育后分配到湖南省相关监狱和津市监狱各监区进行劳动改造。
据调查,这些罪犯中,约有30%罪犯对原判存在疑议或不服。
我们通过认真分析,决定成立法律咨询中心,消除这些罪犯心中的疑虑和不服判决的抵触情绪。
成立咨询中心后,检察人员定期值班,接受罪犯咨询后,检察人员查阅其案卷,精心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予以解答,如果涉及隐私或需要保密,罪犯可以单独约见检察官。
咨询中心成立以后,接受了40余名罪犯的咨询,为罪犯解答法律问题100余个,有20余名罪犯消除了对原判存有的疑问,10余名罪犯通过我们的说服教育表示服判,有2名罪犯的量刑畸重,我们已按程序为罪犯转办申诉。
咨询中心的工作受到了监狱的好评,监狱干警普遍反映稳定了罪犯的改造情绪,防止了矛盾激化。
3、探索减刑假释听证审理。
去年,我们针对在罪犯减刑、假释过程中,因呈报审批制度不完善`,程序不规范而出现的暗箱操作、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在法院和执行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探索了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审理的模式,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10月中旬,我们和常德市检察院、常德市中级法院及津市监狱召开了专门联席会议,决定在津市监狱进行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听证审理试点,并确定了4名听证对象。
为搞好这次听证,我们全面审查了4名罪犯的改造表现材料,并进行了相关调查。
10月25日上午,津市监狱首次减刑假释听证会如期进行,各级领导30余人到会,200余名服刑罪犯参加了旁听,检察员对监狱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质证,并发表了听证监督意见,这次听证在罪犯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认为这种方式既能避免暗箱操作,实现程序与实体并重,又能充分调动服刑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能减少和预防减刑假释中的违法犯罪。
听证完毕后,我们又和监狱召开了评议会,监狱领导表示,希望这样的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扩大听证面,选择一些有争议的听证对象,确保其公开、公正。
以上汇报的几点,是我们探索在监管场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几点做法,对促进监狱的严格、科学、依法、文明、廉洁管理有着积极作用,通过狠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必将促进我院其他工作的开展,我们的执法监督工作将不断走向规范。
当然,在预防工作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们相信,在省、市院的领导下,一定能扬长避短,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00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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