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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方、失稳、突水(泥)
DK801+750-DK801+850
DK802+250-DK802+916
666
2、xx隧道:
围岩级别
风险级别
xx道
IDK833+568~833+668
塌方
IDK833+668~IDK834+660
992
IV
IDK834+660~IDK834+690
30
正施工里程834+675
IDK834+690~834+700
10
DK845+415~845+550
135
突水
Ⅳ
DK845+550~845+690
140
DK845+690~DK845+805
115
IDK847+530~847+580
50
变形
中度
IDK847+580~847+740
160
IDK847+740~847+780
40
xx隧道、xx隧道、xx隧道、xx隧道;
xx下设两个梁场、xx车站附属房建(除四电独立房屋及站房外)、无砟轨道、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其他大临等。
二、安全目标
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铁道部、兰新铁路甘青公司等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以确保施工安全为重点,监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实施。
监理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检查,杜绝人身重伤以上、机械大事故等安全责任事故,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确保施工人身安全。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114-2005;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4、《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2005;
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1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
四、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1、监理组织机构设置
监理项目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分站长为安全监理控制检查主要责任人,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明确的安全监理保证体系,见下图。
由监理项目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指导安全监理工作,并负责培训现场监理人员,使所有监理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控制检查方法,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监督其正常运转,在合同工期内无重大伤亡事故,从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监理站安全组织体系框图
监理站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监理职责
2.1总监理工程师
①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②建立健全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体系中各要素的岗位设置并明确其职责。
③组织编制现场安全风险监理规划,审批安全保证体系文件。
④参加设计交底,督促检查承包人进行审图,并及时参与、监督承包人将审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和设计单位。
⑤督促和审查承包人施工前的地质和环境核查和补充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作业面等)巡视和地质超前探测、预报工作。
⑥审查或组织专家评审承包人提供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含监控实施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⑦当接到安全工程师、驻地工程师的报告发现风险工程处于预警状态时,督促承包人召开现场会议,采取专家论证、督促承包人自行处理、下达安全隐患报告书、整改通知书等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下发停工令,并及时上报发包人,且监督落实发包人反馈的意见。
2.2安全监理组长
①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管段内所有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安全风险监理实施细则。
②开展施工监理和安全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对承包人安全风险控制的监管工作,全面掌控合同标段的安全状态。
③监督、检查承包人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评估施工监控的组织、人员、资质、设备和监测实施的有效性。
④对承包人及其施工分包单位进行安全风险监控、信息报送、反馈等的指导、培训教育和考核。
⑤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全过程监督承包人的安全风险监控、处置,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及时上报,和风险事务处理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
⑥审查施工监测、巡视及预警信息,审查监控和施工安全风险处理方案、监控分析报告和消警建议报告。
⑦负责安全监理交底,召开监理例会,组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安全检查等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定期编制安全监理报告。
⑧负责全面、及时和真实地进行安全监理记录和编制监理报告。
⑨当发现风险工程处于预警状态时,立即报告总监,督促承包人召开现场会议,采取专家论证、督促承包人自行处理、下达安全隐患报告书、整改通知书等措施进行处理,需要停工的报请总监理工程师下发停工令,并及时上报发包人,且监督落实发包人反馈的意见。
⑩负责对预警状态的风险工程的事务处理,加强监督、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和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发包人。
2.3安全监理工程师
①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与运营设备管理部门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②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审查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建立的项目部、工程队和施工班组三级安全组织体系,并监督严格执行情况。
2)施工单位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安全系统管理,保证令行畅通情况。
3)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部、队、班组负责人为站长的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情况。
4)施工单位设专职安全长、队、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施工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施工单位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设安全长、专职安全工程师,各专业队设专职安全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必须抓安全”的原则,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内容如下:
1)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部、各施工队每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思想教育。
2)安全检查制度:
监理日常检查制度和每月例行检查制度。
3)安全责任制度:
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
4)安全审查制度:
对大桥架梁、框架涵顶进、需要点封锁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审查,对其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5)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上级领导在接到重伤、死亡或者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给企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同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作业安全细则:
对各种工程项目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细则,作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在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领导下监督安全体系正常运作。
五、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2、监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4、工序(部位)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检查制度
6、安全教育制度
7、检查承包人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检查制度
9、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
10、安全标志检查制度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六、重大风险源管理
1、重大危险源管控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排查与监控,实现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督促监控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提高发包人满意度,确保宝兰客专工程施工安全达标。
2、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辨识
主要危险源辨识
序号
危险源
危险源产生原因
1
隧道工程
对边仰坡坍塌、地表下沉、地基承载力不足、工作面崩塌、偏压、滑坡等情况未及时处理或加强防护
2
爆破方式方法不当、防护措施不足、违规处理火工产品
3
找顶不彻底,工作面坍塌。
4
高处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
5
隧道掌子面出现突泥、突水现象
6
为按照设计要求选择开挖工法
7
开挖循环进尺过大,支护不及时
8
围岩失稳坍塌
9
作业区域机械、车辆对人的伤害
粉尘及有害气体含量超标
11
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照明光照度不足
12
围岩变形超限失稳、上一循环支护强度不足工作面坍塌
13
高空作业台(支)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
14
衬砌时机选择不当、与开挖工作面距离过长
15
电线路短路,防水板施工引发的火灾及有毒、有害气体
16
富水和岩溶隧道安装量测仪器或钻孔作业时,出现突水、突泥等异常情况
17
开挖作业台架防护措施不到位
18
爆破作业时无安全防护,爆破作业违章操作
19
监控量测方案不合理,元器件损坏,采集数据失真
20
监控量测工作面未找顶、支护不及时,照明光照度不足
21
作业平台防护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
22
施工安全性评价等级不准
23
有水地段电缆线破损漏电
24
膨胀岩、土质地层、围岩松软地段,施工用水浸泡地基
25
排水设备不足或损坏,排水能力不够
模板、支架
模板、支(拱)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足
地基承载力不足和不均匀沉降
模板安装时支撑不牢固造成倾倒伤害
模板、支(拱)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足
模板、支(拱)架安装、拆除时高处坠落
连续梁
预应力
预应力张拉高处、悬空作业时发生坠落
施加预应力时混凝土强度不足
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性能损伤引发夹片或预应力筋飞出伤人
油泵管路爆裂引起喷溅伤人
起重吊装作业
起重吊装没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作业人员没有培训及持证上岗
钢丝绳、钢丝绳夹具及吊钩使用使用不符合要求
机械没有调试及检修
外电架空线路旁作业安全距离不足
起重作业没有专业起重指挥
3、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流程
⑴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对承包人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细则中。
⑵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⑶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⑷承包人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承包人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4、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
4.1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质量负责人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承包人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②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参加首次重大危险源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③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对塔吊、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4.2定期检查措施
①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②安全质量负责人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巡视记录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检查频次,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③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
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人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人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人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发包人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
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4.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措施
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
深基础施工;
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
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爆破等高危险作业。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
①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②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
③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④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承包人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⑤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⑥该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必须进行验收,塔吊、电梯、脚手架等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
⑦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⑧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工程师提出销号手续,填写“危险源销号单”。
4.4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措施
①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的规定,要求承包人针对本工程特点罗列危险源分析策划的基础上,编制出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为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对重大危险源控制的责任,特要求承包人签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责任书,以检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办法中相关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②要求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承包人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③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承包人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④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同时层高5M以上)、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七、生产安全事故
7.1生产安全事故定义和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根据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铁路交通安全A类一般及以上事故;
造成3人以上死亡;
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的A4类事故后果严重的,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安全事故,监理负有监管不力责任的,直接启动黑名单程序,相关人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7.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7.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7.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7.2.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7.2.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八、安全生产监理控制体系
1、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对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要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编制并下发了相关安全专项检查管理的通知
3、安全专题会议
⑴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⑵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⑶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4、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5、监理报告
⑴总监办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发包人报告;
⑵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⑶对承包人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发包人及总监办报告;
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发包人;
⑷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应对措施
⑴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资质;
⑵协助拟定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
⑶按照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制定出相应科学的安全监理程序;
⑷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它原因(包括环境、人为因素等),研究制定合理的安全监理方案和细则;
⑸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⑹审查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⑺承包人开工时所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已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已经到位;
⑻审查承包人的自检系统、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建立安全生产档案;
⑼承包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塔吊、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
⑽检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7、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应对措施
⑴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⑵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业绩和证明文件;
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⑷审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督促检查承包人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⑸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⑹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实行科学管理和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
⑺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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