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办事完整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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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渔船检验;
(3)渔船登记;
(4)证书发放。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
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农科局窗口。
地址:
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农科窗口。
交通方式:
可乘8路公交车到建设路口站。
时间:
早上8:
00-11:
30,下午:
2:
30-5:
30(节假日除外)
办理人:
刘兴雯;
联系电话:
0876-*******
六、申请材料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增
项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或《国际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
原件
√
2
船网工具指标审批文件
纸
质
3
渔港监督部门船名号审批文件
原件
4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或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审图意见书
5
船舶修造合同
原件/复印件
6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洋项目批文
注: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申请时限:
无申请期限限制。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收费。
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2)网络提交。
网址: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
30(节假日除外)。
网络提交:
时间不限。
(二)受理
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形式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不需要核准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并告知该事项的办理方式和程序;
申请材料需更正且能及时处理的,允许申请人现场及时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考核(审核)
本考核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
1.书面考核
考核内容:
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按照法律法规对其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2)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材料的真实性。
考核时限:
在行政审批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
考核结论:
书面审查全部符合条件的,对其作出结论,不符合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修改的材料内容。
2.实地考核
(1)经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验船师对渔业船舶进行检验;
(2)照相(船舶外形照片、机器处所照片、船主头像、船主身份证照片);
(3)将登船检验的数据、船名号、安全设备配备情况等记录在《渔业船舶检验记录表》上,并根据此表的内容填好《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和《渔业船舶检验申请表》、《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等相关表格,并要求渔民在签字的地方签字;
(4)送局长审核;
对准予报批的,由经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汇总材料,签署意见并填报网络信息,上报市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不计时限)。
(四)审批发证
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证、登记造册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农科局窗口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查询或到砚山县渔政管理站查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
内陆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证件有效期5年,实行年审制,到期复查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船舶或船舶所有人发生改变的,应该写书面申请,且重新考核检验。
(五)监督投诉
县农科局:
0876-3124262;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0876-3132168;
县委编办:
0876-********;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砚山县渔政管理站的具体行政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砚山县人民政府或者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同时,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也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砚山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以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一份。
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三)申请复议的具体要求;
(四)主要事实和理由(包括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
(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
复议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附有必要的证据。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与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行政复议机关: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砚山县砚华东路60号;
联系方式:
0876-312426砚山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
663100
诉讼机关:
砚山县人民法院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
下载或到砚山县渔政管理站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1:
《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流程示意图
附件2:
船舶检验申请表
检验种类编号
船名/工程编号
船舶种类
船质
船舶单位
建造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总吨
登记号
主机功率
建造
或改建
图名/图号
设计单位
批准总/日期
批准单位
船和
舶存
技在
术的
状问
况题
主
要
计
划
检
修
目
申请者其它说明:
船检受理意见:
年月日
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3:
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书受理编号:
申请人姓名或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人签字:
(公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船名
原捕捞许可证号
渔船类别
国内捕捞船/远洋捕捞船/渔业辅助船/非专业渔船
渔船编码
主机总功率
千瓦
子船
数量及功率
艘,千瓦
船长
米
总吨位
船籍港
船舶呼号
鱼舱数量和容积
个,立方米
渔具规格及数量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编号
渔船登记号
渔船检验证书编号
渔船建造完工日期
申请许可证
(选择一项划圈)
类面型
1、海洋2、公海3、内陆4、专项(特许)5、临时6、辅助
发放证书
1、首次2、换发3、补发4、重新办理
申请作业类型
申请作业场所
申请作业时间
主要捕捞品种
及捕捞限额
申请理由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签发人:
(单位公章)
地(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意见
审批意见(由批准机关填写):
同意发给渔业捕捞许可证:
1、作业类型:
2、作业场所:
3、作业时限:
4、主要捕捞品种及限额:
5、捕捞许可证类别:
6、捕捞许可证号:
不同意发给渔业捕捞许可证。
原因:
说明:
①申请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将海洋(内陆、临时)捕捞许可证号填在“原捕捞许可证号”栏,许可证“发放证书”一栏不用填写。
②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批准后,审批机关和申请人各留一份。
申请人凭批准书原件领取捕捞许可证。
③申请书受理编号由最初受理申请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④申请理由可以别附。
附件4:
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
船籍港
航区
船体材料
造船地点
(厂名)
建成日期
船舶尺度
长米;
宽米;
深米
船舶吨位
(总吨位)
船舶主机
种类;
数目;
总功率千瓦
船舶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船舶来源、经
营性质及取得
所有权的说明
附送文件名称
及件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证书号码
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
审核意见
盖章
经办人
备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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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业 船舶 检验 证书 核发 办事 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