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凯维修合同参照模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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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工程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之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或因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影响,竣工日不应被延期。
8.
9.甲方驻工地代表:
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明确规定的甲方关于工程项目的代表,其权限仅限于本合同以下明确规定,超出权限的任何行为和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追认均为无效。
10.
11.监理公司代表:
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明确规定的青岛海尔监理公司(即工程项目的监理方)关于工程项目的监理代表,其权限仅限于本合同以下明确规定,超出权限的任何行为和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追认均为无效。
12.
13.乙方驻工地代表:
指本合同附件一中规定的乙方关于工程项目的代表,如无特别书面约定,附件一中规定的乙方各乙方代表均为乙方全权代表。
14.
15.合同价款:
指按照本合同相关合同价款最终确定方法得出的最终的合同总价款。
合同价款为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承建工程项目,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和费用。
16.
17.最高限价:
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价款为工程项目的最高限价,如无双方对工程项目内容的变更或增加另有书面补充协议,乙方关于工程项目的决算价格或审计价格不应超出该最高限价和乙方提报并经甲方审核确定的工程项目的预算价格。
18.
19.审计价格:
指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在乙方提报工程项目决算基础上并经甲方选定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工程项目价格。
20.
21.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22.
三、开工前的准备
四、
1.提供图纸和相关工程资料:
开工日前【5】日,乙方向甲方出具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维修工程所需的图纸和资料清单,并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乙方从甲方处领取工程项目图纸、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当日进行审核,以确保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若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存在任何问题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另行提供。
乙方逾期审核或逾期通知的,视为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完全符合乙方的要求,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项目实际需要多余图纸在不影响设计者权益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解决。
乙方应妥善保存甲方提供的以上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采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或被告知图纸、相关工程资料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停止施工,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提出解决措施后乙方予以执行。
开工日前,乙方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现场勘查。
如不符合开工条件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在开工日前使之具备开工条件,甲方提供必要协助,因乙方未尽合理的现场勘查义务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施工准备:
开工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报工程预算、工程施工图(如甲方要求应包含工程相关配套设计),工程总体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准开工。
五、施工保护、施工规范与保险
六、
1.施工场地周围财产的保护要求:
乙方应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施工作业不得损及甲方相邻财产和相邻其他公共和个人财产。
施工中损坏的任何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乙方有义务恢复原状或按该财产原购买价格赔偿,相关权利人有权选择以上救济方式。
3.施工规范:
施工现场噪音、消防等应符合工程所在地所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要求,并不影响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正常工作。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5.施工安全:
乙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保障施工安全,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坏承担完全的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保险公司等有关机构和相关个人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最终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甲方仅负责协助对乙方安全行为和有关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但对其行为的结果不负任何责任。
7.施工现场:
乙方确保施工现场和周围交通通畅。
同时乙方还应确保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并负责垃圾外运和倾倒,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监督外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前,必须签定《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办理入厂手续。
乙方人员(包括外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厂内的一切安全消防治安等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严禁吸烟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安全监护,配发相关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物后,方可施工作业。
同时对施工作业可能出现的应急的情况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对施工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如乙方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由乙方参照甲方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罚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成品保护的要求:
经乙方完成的工程各个部分在交工前均由乙方负责完工成品保护。
因乙方未尽合理的保护义务导致已完工成品损坏、灭失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修复相关工程成品且工期不予顺延。
11.3.6违反施工保护、施工规范的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以上任一条施工保护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最高限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所有合理的补救措施,如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最高限价的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乙方立即停工整改。
13.保险:
乙方有义务购买本合同所需的各项人身、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15.甲方标识:
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将带有“海尔”商标、标识的施工物质、用料等带离施工现场,如需要,则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应保证不做有损甲方声誉的事情。
同时,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将带有海尔商标的看板、隔板、挡板等施工物质、用料销毁,如果需要重复利用,则应去掉“海尔”标识。
否则,违反本条约定的,每发生一次,则乙方应承担不低于拾万元的违约金,(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甲方有权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部分,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补足。
七、进度计划
八、
1.周进度计划:
按以上第2.4条规定经批准开工后,乙方应按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计划工程建设任务,并在每周五向甲方代表提供下周进度计划,乙方延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1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延期开工:
除非经甲方书面批准或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乙方延期开工应按本合同最高限价的千分之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暂停施工:
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参照以上4.2条规定执行。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放弃对甲方索赔的权利。
7.工期延误:
出现以下4.4.1-4.4.4条约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约定情形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原因以及补救措施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4.1双方按本合同相关规定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对工程量和设计进行变更;
4.2
4.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4
4.5出现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
4.6
4.7按本合同其他明确约定延期或甲方书面批准的其他情况。
4.8
4.9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竣工日按时竣工,乙方应按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未过七天,则违约金按本合同最高限价的千分之五/天或五千元/天中较高者计算;
工期延误超过七天(包括一周),则违约金按本合同最高限价的百分之一/天或一万元/天中较高者计算。
乙方逾期竣工超过十四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十二.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
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迟延交房的损失、第三方索赔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损失造成后,乙方承诺同意甲方在乙方应得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4.10
工期提前:
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的工期提前,除非是甲方另有要求,不应被拒绝。
九、工程质量
一十、
1.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质量要求,并适合工程项目用途。
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优良。
过程检查执行海尔地产集团已下发的《HIG工程样板引路实施指引》、《HIG项目进场材料设备检查管理规定》、《HIG工序质量停滞点检查实施办法》、《HIG防渗漏工程管理标准》、《HIG精装修工程管理标准》、《HIG工程质量管理巡检评定标准》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3.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此费用含在总包费用之内。
5.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工程质量以当地政府检验部门和设计单位认定为准。
7.质量不符的责任:
工程质量不能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负责返工,如因此导致甲方或业主经营损失等间接损失,应按壹万元/天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实际损失大于以上约定违约金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以上违约金的约定不影响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一十一、检查和返工
一十二、
1.检查权:
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公司代表)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享有检查权。
甲方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后,除非经甲方批准,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八小时内反馈,如不同意甲方意见应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书面意见,视为同意甲方意见,乙方应当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整改。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巡检发现施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整改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并对乙方进行双倍损失处罚,且工期不允许顺延;
5.拒绝返工的违约责任:
参照以上五.4条规定执行。
一十三、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一十四、
1.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通知甲方检查。
且隐蔽前乙方须保证每个房间均有详细的照片(照片能够识别不同的住户),作为结算依据;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没有按照合同附件四中规定的维修做法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四十八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和业主代表(如甲方另有要求,可不通知业主代表)参加。
通知中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等项目。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甲方驻工地代表和业主代表(如甲方另有要求,可只由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且工期不予顺延。
3.每次维修完工后,由甲方组织工程、客服相关人员验收,同时业主在《任务通知单》上签字认可,质量认可后由甲方上述人员确认工程量,有甲方工程人员记录施工日志,依据现场记录的施工日志,甲方客服、工程人员签字确认《维修结算单》中乙方所报工程量,另客服、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复核工程量,作为结算凭证。
5.维修返修率按维修户数控制在5%之内;
如返修率超过5%,则超出的部分按照返修户数维修造价费用的20%罚款。
针对所有质量不合格需返修的,如果业主同意维修,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维修,且返修费用不再计取,并且由乙方承担业主的误工费用、过渡费用,为不超过200元/天,天数以客服和工程确认的实际作业天数为准。
如果业主不同意维修,则拟发生的维修相关费用由乙、丙双方共同与业主协商,拟发生的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验收延期:
在乙方按以上规定通知的情况下,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则验收时间延期二十四小时后甲方代表仍未参加验收,乙方有权书面催告。
9.重新检查: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查时,乙方应按要求剥落,并在验收后进行重新覆盖和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经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不顺延,并按以上第6条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一十五、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
一十六、
1.采购方: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全部由乙方提供,合同价款已经包含了以上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费用。
3.采购程序: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若由乙方负责采购,则在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标准和生产单位对产品的承诺(需甲方认可以上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否则材料设备不得使用。
甲方有权抽样检验所有材料;
但大宗原材料设备需经工程设计师认可,甲方批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工程材料明细、采购价格、商标牌号、规格型号、生产单位、质量等级和计划到位时间。
5.采购价格:
按照8.2条规定程序被批准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采购价格(以后称“乙方价格”)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且为合理的市场价格。
如相关材料和设备经审计后审减值与乙方价格之比超过百分之二十,应被视为乙方虚报价格,则乙方应按审减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相关材料和设备经审计后审减值与乙方价格之比超过百分之五十,应被视为乙方构成重大欺诈,则乙方应按审减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关材料和设备费用。
7.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保证:
乙方保证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在使用前经甲方书面批准,并符合经甲方批准的质量和数量。
乙方违反以上保证,应按相关质量不符或虚报数量部分材料和设备的乙方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此条款长期有效,不因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届满而失效。
一十七、竣工验收
一十八、
1.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合格报告。
乙方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提交资料,且至少应各为一套。
3.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日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后两天或甲方同意的日期。
甲方或工程最终用户业务需要可在未验收前实际投入使用,并且不应被视为验收合格。
即使工程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如最终验收通不过或建筑物质量有问题,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负责全面解决、承担。
一十九、竣工结算
二十、
1提交结算报告: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
2
3决算价格:
工程最终结算价格按工程验收后决算金额为基础计算(如无甲方对工程量增加的确认,则乙方所作决算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最高限价,即使经审计的决算金额大于合同约定的最高限价,也按合同约定的最高限价作为工程结算价格),工程决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决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并提交甲方选择的审计部门审计后批准。
4
5付款时间和比例: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和比例按如下约定执行:
6
a)按月核算已办理的维修结算单,乙方每月5日前提报上月已办完的维修结算单,成本审核完毕出具书面资料30日后,根据甲方工作流程办理维修款支付,付至审定维修费用的90%;
b)
c)结算完成出具审计报告30日后,付至结算的95%;
d)
e)保修期满两年后,扣除相关责任费用30日后,甲方付至结算审定总价(减责任费用后)的100%;
f)
g)若甲、乙双方停止合作,甲方有权停付乙方最后一个月工程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在以上各付款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收款账号、税务部门认可的与甲方应付款金额等额合法的当期款项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上述付款期限内支付当期款项。
超出上述付款申请时间、或经甲方审核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乙方未提供收款账号及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绝付款为由顺延工期或顺延其履行本合同其他义务的时间。
h)
3尽管有本条前述约定,若因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导致甲方的发包方或业主(如果有的话)迟延支付或部份甲方工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支付或部份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5特别约定:
乙方承诺其提供给甲方的价格中各具体项目单价是本合同签署当时其向所有客户提供的市场最低价格,否则乙方应退还差价部分或由甲方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
如本合同下的服务提供期间,乙方降低各具体项目单价或向任何客户提供其他优惠,或相关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给予乙方的价格降低或提供其他优惠(以后统称“优惠”),则甲方自动享受该优惠。
7乙方保证:
按时支付施工人员的工资、报酬,因乙方未能按时向其施工人员支付工资导致乙方施工人员向甲方请求支付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用于支付施工人员的工资。
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赔偿责任如乙方不能执行的,乙方同意由乙方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以其自有财产向甲方进行赔偿,法定代表人对本协议项下乙方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8
二十一、保修与工程保用期
二十二、
1.保修内容、范围:
双方如无特别书面约定,保修范围及于工程全部,保修内容则为该工程出现的与验收标准不相符的任何部分。
3.保修期内的维修: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二十四小时内乙方应到现场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
如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提供维修服务,每次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无权对前述费用提出异议,甲方有权自质保金或其他应付款中扣除。
5.保修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乙方维修服务联系方式:
甲方拨打上述联系方式即视为通知乙方。
7.保修期开始日期按全部维修工程完成后甲方开具的书面工程验收单时间起算。
9.在工程保修期及保修范围内,乙方未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通知时限要求及时到现场维修,或维修时限超出业主与甲方共同商定的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维修费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11.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业主经济损失或索赔,以及由于乙方维修时间超出要求时间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或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该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13.在质保期内,返修工程不计取费用。
15.保修期限:
双方如无特别书面约定,保修期限为: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最低不得少于5年,少于5年的以5年为准);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供冷期(最低不得少于2个采暖、供冷期,少于2个采暖、供冷期的以2个采暖、供冷期为准);
其他项目为2年(最低不得少于2年,少于2年的以2年为准)。
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包含所有材料费、人工费等)。
在工程保修期外,乙方应只收材料成本费和合理人工费向甲方提供终生维修。
二十三、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二十四、
1.合同变更方式:
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公司代表的权限为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进行初验收(最终结算应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正式验收证明为准)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代表权限以外的其他事宜(如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乙方是否可转包、分包等)由甲方另行与乙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形式无效。
如无签署生效的书面补充协议,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应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应在甲方要求下恢复原状并赔偿甲方损失。
3.合同的变更、解除权:
甲方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1天内向甲方书面反馈有关工程施工的全部情况。
已经完工部分的工程甲方应参照本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方式并按照乙方实际发生的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程量据实结算报酬向乙方支付。
5.乙方违约时的解除:
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另有约定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最高限价【5】%的违约金,并另行据实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7.乙方其他违约行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乙方应当就全部违约期间按人民币【10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没有违约期间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次,并另行据实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二十五、工程分包、转包
二十六、
1.禁止分包、转包:
本工程禁止转包;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最高限价的百分之伍拾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相关损失。
3.经批准的分包、转包:
工程分包内容、分包方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分包方接受本合同下乙方相关义务的正式书面文件。
任何情况下乙方应就分包方所有相关行为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分包工程价款结算:
一切分包费用的结算均须经由乙方负责,甲方或业主与分包方无任何义务。
7.资质:
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分包方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乙方或分包方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七、其他约定
二十八、
1、本合同的效力约定: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修改本合同,双方之间签订的涉及本合同业务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
2、
3、本合同的转让: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海尔集团内部企业),甲方只需通知乙方即可。
同时,双方同意将其与该第三人发生的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
5、全部合同:
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书面告之甲方其与甲方关联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否则造成甲方与其关联企业为同一目的与乙方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
7、权限约定:
乙方理解并同意在未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者双方之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存在生效的书面合同,甲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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