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管理纲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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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围挡、办公用房、工人宿舍、伙房仓库等;
2.施工设备:
有各种机具、水平运输设施、垂直运输设施、手提式电动工具等;
3.剩余材料:
工程用剩下的多余材料,包装材料等;
三、工程成品的清理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个分项工程完成的时间有先有后,施工过程中必然产生扬尘或其他污染,使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受到损伤或污染,因此在竣工后交工前必须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清理,以保持成品的完整洁净。
四、工程成品的验收
在工程项目核对无误又经过对成品的逐项清理以后,便可以进行成品质量检验。
首先是项目经理部自检,然后报公司验收。
这时的质量检验与平时分项工程检验不同,与建筑结构工程检验也不同,因为装修装饰工程具有艺术特色,在体现设计意图方面不是某分项工程可以单独完成的,各种不同材质的拼接工艺是否过关。
这些都要从整体上来检验,下面提出几点关于整体质量要求供参考。
1.功能质量
所谓功能质量,是指诸多的设备及隔声、防火等功能。
包括空调、消防、音响、电视、卫生设备,现代通讯设备等,还有隔声要求、防火要求等。
我们将这诸多的功能特征概括为“四字”标准,即:
“灵”、“通”、“严”、“实”。
“灵”,就是各种专业设备的功能要“灵活”、“灵敏”,以满足使用需要。
报警器(烟感)要灵,发生烟火能及时反映到控制室,不致酿成火灾。
“自动喷洒”要灵,遇到火灾能及时喷出水来。
卷帘门、防火门在发生火灾时能很灵活的、迅速地将火灾区域封闭。
调光、调温开关要能在设计范围内可以随意调整光度和温度,特别是“调温”不能失灵。
窗帘轨、推拉门轨要灵,要推拉自如。
门铃、呼叫器多功能控制开关要灵,这些都是客人经常使用的,如果失灵,会给客人带来不便。
“通”,是指供水和供电系统的畅通。
“通”是保证各项设施达到“灵”的必要条件。
“灵”是设备自身的质量,但如果水电不通,设备再好也无济于事。
上水要畅通,下水要畅通,不但畅通还要保证不漏。
截门不漏,地面防水不漏,冷凝水不漏。
为保证不漏,水管安装完后要经过打压,通过打压可以检查管道是否漏水。
但要注意,试压时不漏,装上设备后又漏了,这是因为打压后可能别的工种施工时挪动了水管,使接头松动,所以不能认为打压完后就万无一失了。
电的安装也要经过校线来确定电源是否畅通。
比如电话、电视、音响、灯及各种插座都要在安装完后逐个试验,以保证畅通。
“严”,是指各种管道保温要严密,除了保证冷凝水不漏以外,还要考虑不浪费能源。
窗要严,浴盆和墙面接角要严,脸盆和台板相叠要严,镜子四周要严,卫生间吊顶以上的隔断要严,管道井的每层楼面要严,防火门关启要严。
总之,“严”是保证设备和环境功能灵敏和灵活的重要条件。
“实”,是指各种设备材料与建筑物体连接要实。
这是保证质量的重要一环。
比如面砖、大理石的粘贴,必须砂浆密实,不得空鼓,各种附件要用塑料涨塞或涨管螺栓固定在墙上或楼板上,此时要注意墙体或楼板是否密实,踢脚板、窗台板、窗帘盒与墙面连接必须着实,不能虚搁。
门窗框与墙面接触部位要充填密实。
有隔声要求的轻钢龙骨石膏板墙内装的隔声矿棉毡要填实,用木料做龙骨要刷防火剂,这些在最后验收时都要严格把关。
2.观感质量
采用观感质量评定工程质量有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不能以分项工程为考核目标,必须以同一个空间为整体来考核。
因为只有在同一个空间内的整体观感效果是良好的,那么才算是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
如果只是某个单项工程好,而与别的项目交叉后总体质量不好,那就算不了好产品。
这是一个评定观感质量的原则。
观感质量的标准首先要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然后看它的施工工艺是否达到国家检验标准。
对于观感性质量,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点供参考。
观感质量总的要求是:
点要匀、线要直、面要平,具体部位要求做到:
“接不错位”。
在装饰施工中,为了艺术效果的需要,短料接长是经常出现的,窗帘盒、装饰线、踢脚板都要有接头,要求做到“接不错位”,最好要做到不露痕迹。
“拼不乱缝”。
壁纸拼缝要做到不露缝,瓷砖大理石拼缝横平竖直,缝隙均匀。
“交不起翘”。
两种材料交叉处不能起翘,做到自然接交,严密无隙。
“镶不虚空”。
镶嵌是一项要求很高、很细的工艺,既不用钉,又不用胶,要将各种装饰物镶嵌在某物体上,一定要保证严丝合缝,不能活动。
“盖不露底”。
在装饰面上,安装各种盖面板是很多的,比如,插座、开关、排风扇、音响口、喷淋头、筒灯、卫生间的附件等,都是加盖在壁纸、瓷砖、大理石、石膏板、金属板上面,要保证安装紧密,不能露出基底。
此外,对分格的处理要考虑材料的规格,非截不可,要将小边贴到隐蔽处。
当然,讲观感首先是以牢固为前提的,如果不牢固,再好看也不行。
装饰工程质量的观感特征除了直观部分外(所谓直观指人在站立位置能看到的部位),还有非直观部分,即人在特定位置才能看到的部位,但也是很重要的。
非直观质量有梳妆台底面部分,当人躺到浴盆内可以看到。
因此必须做到整齐,该油漆、该抹平的都要认真做好,不能因为在底部就马虎从事。
还有一种触觉质量,虽不能看到,但影响使用,如抽屉面板的底边不做油漆、木扶手沙发的扶手底面不做油漆就会直接影响使用。
3.时效质量
装饰工程的质量虽然不象结构工程那样讲究百年大计,但也要保持一定期限的质量,一些具有功能特征的设备,其使用质量更应该保持更长的时间。
饰面工程也应保持三至十年(因技术进步而更新者除外)。
这就要做到质量稳定。
在一定期限内不产生下列情形(常见通病)。
“壁纸”开裂,“瓷砖”脱落。
“窗轨”变形,“天花”塌陷。
“附件”松动,“油漆”起皮。
“管道”堵塞。
保持装饰质量时效的关键是在施工过程中做到连接牢固,粘贴密实,吊挂稳固,为此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
比如贴壁纸的基底处理,应该作为隐蔽工程来验收。
五、工程费用的结算
工程费用结算对于施工单位来说是竣工管理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工作,他决定着企业的经济利益,是企业成本核算中收入部分的最终结果。
编制工程结算,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工程量
与监理单位(无监理单位可直接对发包单位)核对实际完成工程量,在竣工管理的一开始我们已经提到了核对工程项目,那只是施工项目部自我核对。
在工程费用结算时,应该由工程预算部门与监理部门(或发包部门结算负责人)共同核对,并由监理部门(发包人)负责认可签字,作为编制结算书的工程量依据。
2.材料、设备、暂定价及市场价的“议定”
工程在结算时,对于材料暂定价议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否则,即使有了统一的工程量,没有甲乙双方认可的暂定价及市场价,就不可能编制出符合实际的结算书来。
市场价的“双方议定”不仅是施工单位编制结算的价格依据,也是监理部门、发包单位和审计部门共同遵守的价格原则。
“双方议定”的做法是,对于定额缺项子目,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样品和价格,经双方议定,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对属于概预算范围内的子目,只要主材价格基本符合市场价,即可直接套用定额价。
在这一议定过程中,监理部门会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材料的选用及选价,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资料与监理部门沟通,并达到共识,否则在结算时会造成扯皮。
3.整理“签证及联系单记录”
“签证及联系单”贯穿于施工全过程,装修装饰工程的签证是很频繁的,其子目有些工程可能会超过原工程子目的一半以上,所以说整理签证记录是一件繁重工作。
签证记录靠平时积累,但有时也会漏项,或由于工程进度快,顾不上签字,只是监理或甲方口头承诺,在结算时必须补签,否则,审计单位将不予承认。
4.编制结算书
在做好增减账的基础上,便可以编制结算书。
编制结算书的必要资料有:
一隐蔽验收记录,二签证记录,三竣工图。
以上三项缺一不可,它是审计部门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虽然审计人员可能到现场勘察,但是许多隐蔽工程已无法核对,因此只能借助签证和竣工图。
六、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是装修装饰工程竣工资料中的重要部分,是工程完成后主要凭证性材料,是装修装饰的真实写照,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必备条件和维修、管理的重要依据。
竣工图有三种:
利用施工蓝图改绘的竣工图;
在二底图上修改的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以上三种类型的竣工图报送底图、蓝图均可。
不过根据实践经验,装修装饰工程修改较多,还是采用重新绘制的竣工图的方法较好。
七、施工资料的汇集
作为“工程资料管理”,它是对工程而言的,不仅对施工企业提出要求,同时也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各项要求,是一项全方位的资料管理。
这里要介绍的是施工资料管理。
所谓“施工资料”就是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因此它是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
作为施工企业,应当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步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应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一)施工管理资料的内容(共7条)
1.工程概况
包括工程的一般情况、构造特征及其他。
一般情况指工程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和建筑层数等。
构造特征指楼地面面层、内外装饰、屋面面层、门窗油漆等。
其他:
关键部位、上级部门对本工程的重要要求和指示等。
2.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合同计划(或建设/监理单位批准的首次总控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对比。
3.项目大事记
内容包括项目开、竣工;
停、复工;
中间验收;
质量、安全事故;
获得的荣誉;
重要会议;
分承包工程招投标、合同签署;
上级检查指示等的日期及简述。
4.施工日志
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始施工起至工程竣工止,由专人逐日记载,内容保持连续和完整。
5.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当工程施工或进场物资不合格时,检验部门、建设(监理)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下达不合格项的整改通知,并要求处置、整改完毕后反馈并复检,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应如实记录。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凡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进行记载。
其中发生事故时间应记载年、月、日、时、分;
估计造成损失,指因质量事故进行返工、加固等而实际损失的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事故情况,包括倒塌情况、损失情况(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倒塌面积等);
事故原因包括设计原因(计算错误、构造不合理等)、施工原因(施工粗制滥造、材料、预制构配件或设备质量低劣等)或设计与施工同时有问题以及天灾、人祸等;
处理意见,包括现场处理情况、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措施、主要责任者及处理结果。
7.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后,根据工程特点、性质进行全面施工、组织和管理总结,同时包括新工艺、新材料、新施工方法的采用情况,并应总结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经验教训。
(二)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共5条)
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深化设计等技术文件的报审。
在技术文件报审前,施工单位应按内部程序审批,手续齐全。
2.技术交底记录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的双方应有签认手续。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并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部位、阶段和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内容应齐全,并有审批手续,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4.图纸审查记录、设计交底记录
1)图纸审查记录由参加图纸交底的各单位将图纸审查中的问题整理、汇总,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设计交底记录由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会签,并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形成正式设计文件。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工程施工的正式设计文件,不得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5.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及时办理,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注明原图号,必要时应附图。
2)有关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等有关各方代表签认;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相同工程如需用同一个洽商时,可用复印件或抄件。
3)分承包工程的有关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通过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办理。
(三)施工物资资料(共12条)
1.工程物资
包括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并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2.质量证明文件的抄件(复印件)应保留原件所有的内容
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还应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3.不合格的物资不准使用
并应在“不合格项处置记录”注明去向。
需采用技术处理措施的产品,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符合有关规定方可使用。
4.凡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应有具有鉴定资格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和北京市建委批准的《新技术、新材料试点工程申报书》,同时应有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
5.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
进行送检的管理并作好见证记录。
6.对国家及当地政府所规定的特定设备和材料
应附有有关文件和法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证明,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
7.工程物资选样送审
如合同或其他文件约定,施工单位在工程物资订货或进场之前应进行工程物资选样审批手续,填报《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
8.工程物资进场报验
工程物资进场,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向建设/监理单位报请验收,附件应齐全。
9.设备开箱检查
设备进场后,由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供货单位共同开箱检查,并进行记录、填写《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10.材料、配件检验
材料、配件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检验,需进行抽检的材料、配件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并进行记录,填写《材料、配件检验记录》。
11.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
锅炉及设备、阀类及密封箱罐、风机盘管及成组散热器等安装前均应按规定的抽检比例进行单项强度试验并做记录,填写《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12.产品复试
对进场后产品,按规定进行复试并进行记录,产品复试记录/报告见表式。
(四)施工记录的内容(共4条)
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为通用施工记录,适用于各专业。
2.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3.施工通用记录
施工通用记录用于记录专用施工记录不适用的情况下,对工程施工情况的记录。
4.中间检查交接记录
某一工序完成后,移交下道工序时,由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进行质量、工序要求、遗留问题、成品保护、注意事项等情况的检查并记录。
(五)施工试验(调试)记录
根据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并记录下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得出试验结论。
包括各类专用施工试验记录,如有新技术、新工艺及其他特殊工艺时,使用通用施工试验记录。
施工试验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分部位、分系统进行。
给排水、消防、空调水管道均应按管道施工试验记录进行试验和记录。
1.施工试验记录(通用)
施工通用试验记录是在专用施工试验记录不适用的情况下,对施工试验方法和试验数据进行记录。
2.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水泵、风机、冷水机组、冷却塔、空调器、空气处理室等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并进行记录。
3.调试报告
水处理系统、采暖系统、空调水系统、机械排水系统、压力给水系统、燃气调压系统等全负荷试运行时进行记录。
内容包括全过程各种试验数据、控制参数以及运行状况。
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及水处理等附属装置,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调试,并做好记录。
燃气调压装置由燃气管理部门调试。
系统调试前,应完成各项设备的单机(通风机、制冷机、空气处理室等)试运转并进行记录;
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系统与风口的风量平衡、总风量及风压系统漏风率等)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设计和使用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行增加测定内容,如恒温、恒湿系统、洁净系统等;
有特殊要求的重要工程,如恒温、恒湿车间、医院手术室、特殊贮藏室、人防工程等,应按专项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砖饰面
现场镶贴的外部砖饰面工程,应按规定进行黏接强度试验,并填写材料试验报告(通用)。
5.防水工程试水检查
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有防火层及装修后的蓄水检验记录。
每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
屋面工程应有全部屋面的淋(蓄)水试验记录,试验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不便做试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的考验,并做好观察记录。
6.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
电气工程安装完成后,按层按部位(户)进行电气器具的通电检查,并进行记录。
内容包括接线正确、电气器具开关状态正常等,通电安全检查应全数检查。
7.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
建筑电气设备主要包括高压电气装置及其保护系统(如电力变压器、高压开关柜、高压电机等)、发电机组、电池、具有自动控制系统的电机及电加热设备、各种音响讯号、监视系统、楼宇自控综合布线、消防、共用天线、电视、计算机系统等。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调整试验记录应符合国家及有关专业规定的内容:
各个系统设备的单项安装调整试验记录,综合系统调整试验记录及调整试运转记录;
大型公共建筑一、二类建筑及重要工程的全负荷试验记录;
一般民用住宅工程的照明全负荷24小时试验记录。
每个单位工程的建筑电气各系统的安装调整试验记录必须按系统收集齐全归档,分承包的工程由分承包单位按承包范围收集齐全后交给总包单位整理归档。
各个系统安装调整试验记录整理齐全后单位工程方可申报竣工核定。
8.综合布线测试
对综合布线系统进行传输性能测试,内容包括线缆长度、衰减、串扰等数据。
9.管道强度、严密性试验
输送各种介质的承压管道、设备、阀门、密闭箱罐、风机盘管、成组散热器等应有单项强度试验记录。
系统完成后(也可分区、段)应进行系统强度试压并做记录。
燃气管道、设备和附件以及设计和规范有要求的管道及设备应做好严密性试验。
10.管道通水试验
给水(冷、热)、采暖、消防管道及设计有要求的管道均应在使用前做冲洗试验;
介质为气体的管道系统应按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做吹洗试验。
冲、吹洗试验应分段、分系统进行,设计有要求时还应做脱脂处理。
11.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
排水干、立管应按系统按有关规定进行100%通球试验,并做记录。
12.风管漏风检测
对新型空调系统如变风量系统、洁净系统等必须做漏风量测试,测试记录要求按系统、风压等级及分区段进行漏风测试并作记录。
13.各房间室内风量测量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通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对各房间内风量进行测量并做记录数据。
14.管网风量平衡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通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测试和调整管网各系统并做记录。
15.通风系统试运行记录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通风空调工程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时,对通风机、空调器、空气处理室等的风量、风压及转数进行测定并做记录。
16.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
对制冷系统的工作性能进行试验并做记录,内容包括管件及阀门清洗、单机试运转、系统吹污、真空试验、检漏试验及带负荷试运转。
(六)施工验收资料
由公安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进行验收的应按相应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和报验。
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应附施工记录和施工试验记录等。
2.竣工验收通用记录
在分部工程或某系统施工并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报请专业主管部门,并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做记录。
4.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编写工程竣工报告,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及实际完成情况
2)企业自评的工程质量情况
3)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4)主要建筑设备调试情况
5)有关检测情况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质量评定资料
1.根据标准
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进行评定,并分为先评定、后核定两个程序。
2.所有分项工程应有质量评定表
完成后应按分部工程进行汇总,并有监理单位签署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
3.所有分部工程完成后
应进行分部工程汇总核定,其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需由企业质量、技术部门签证。
八、资料移交
资料汇集装订成册后便可办理移交手续。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管理资料移交书
按有关规定向
办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移交手续。
共计册。
其中图样材料册。
文字材料册,其他材料张()。
附:
移交明细表
移交单位(公章)接受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时间年月日
施工管理资料移交明细表
序号
案卷题名
数量
备注
文字材料
图样材料
其它
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证明和试(检)验报告
2
施工试验报告
3
施工记录
4
预检记录
5
隐检记录
6
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
7
电气安装工程
8
通风与空调工程
9
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
10
工程质量检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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