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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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疫情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疫情核实,提出疫点和疫区划定、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4、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
5、对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6、做好预防控制人员的培训;
7、组织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医疗机构
1、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收治管理工作。
2、负责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
3、做好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4、做好有关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卫生监督机构
1、负责监督落实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
2、负责监督落实收治病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3、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4、会同疾病控制机构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疫情的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县内发生一级疫情后,县卫生局及其指挥系统、技术指导小组立即启动三级响应。
1、疫情报告。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经初步核实诊断后,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逐级向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2、县疾控中心立即派员赶赴现场,采取病人隔离治疗、病家消毒和医学观察等控制等必要的防治措施,防止疫情的扩散。
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样检测,必要时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态。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定点收治医院,要严格做好病人的诊治、病房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
4、县卫生局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请求州卫生局给予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紧急支持。
对属全省首发病例立即报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赶赴现场确认。
(二)二级响应
二级疫情发生后,县卫生局在启动三级疫情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要根据医疗救治的需要,组织力量救治病人,动员本地医疗资源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控制疫情发展。
(2)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疫点疫区和实施管制的建议。
(3)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4)请求州卫生局动员有关医疗机构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并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给予疫情发生地紧急支持;
(5)必要时请求州卫生局报省卫生厅组织临床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专家指导疫情发生地开展防治工作,并给予紧急疫情控制经费、物资、药品等的支持。
(三)一级响应
三级疫情发生后,在省卫生厅的统一领导下,县卫生局动员全县卫生资源全面展开流调,患者救治,接触者、疫点、疫区处置,卫生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
五、结束响应
末例治愈病人出院15天后无新发病例出现,本次应急响应可结束响应。
各级有关单位要做好总结工作,于结束响应5日内将书面总结报州卫生局。
六、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
依托县人民医院要组建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队伍,依托县中医医院建立救治后备队伍,县疾控中心建立流调和消杀工作队伍及后备队伍,随时待命参加疫点或疫区病人的救治和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二)技术保障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完善非典型肺炎的监测、诊断等手段。
随时与上级保持沟通协调给予紧急技术及其他方面的援助支持。
(三)物资保障县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消毒药品等,县人民医院储备必要的应急医疗器械和药品等。
(四)资金保障县卫生局建立一定规模卫生应急储备准备金,以满足防治工作需求。
附件:
1、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
2、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指引
3、学校、托幼机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
4、公共场所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
5、非典型肺炎疫点、疫区划分原则
6、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提纲
7、非典型肺炎检测标本采集指引
附件1
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
一、宁南县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
有密切接触史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2、症状体征
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多为高热,偶有畏寒;
伴或不伴有头痛、关节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腹泻;
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
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病人可闻少许干、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WBC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样改变,少数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
常为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
大部分病人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不一致。
5、抗菌药物治疗无明显效果。
符合上述1+2+3条或2+3+4条者为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1+2+3+4条或2+3+4+5条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鉴别诊断:
注意排除细菌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患。
二、儿童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资料
伴或不伴乏力、精神萎糜或哭闹烦燥不安,或全身酸痛、头痛、关节痛、胸痛、腹泻;
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
重症者出现呼吸急促,气促,或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肺部体征可不明显,可有肺实变体征。
外周血WBC计数不升高,或降低。
4、胸部X线或CT检查
肺部不同程度的单侧或双侧不对称局灶性浸润性阴影。
注意排除细菌性、真菌性肺炎、肺结核、肺部肿瘤、非感染性间质性疾病、肺水肿、肺不张、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症、肺血管炎等临床表现类似的肺部疾病。
三、非典型肺炎重症病例诊断标准
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中1条即可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的重症病例:
1、多叶病变或X线胸片48小时内病灶进展>
50%;
2、呼吸困难,呼吸频率>
30次/分;
3、低氧血症,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
93%,或氧合指数<
300mmHg;
4、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四、非典型肺炎推荐的治疗方案
1、一般性治疗:
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
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
一般都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2、对症处理和器官功能保护:
发热超过38.5℃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
如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3、为了防治细菌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如阿奇霉素等)、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有可能减轻肺的渗出、损伤和后期的肺纤维化。
建议的应用指征为:
①有严重中毒症状,高热不退;
②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
应有规律使用,目前多数医院使用的成人剂量相当于甲基强的松龙80-320mg/天,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一直使用到病情缓解或胸片有吸收后减量停用。
儿童慎用。
5、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
治则为:
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6、可选择试用抗病毒药物或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7、有明显呼吸困难或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要进行监护。
8、使用无创正压通气首选鼻罩CPAP的方法,常用的压力水平为4-10cmH2o。
应选择适当的罩,并应持续应用(包括睡眠时间),暂停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直到病情缓解。
使用无创正压通气的标准:
(1)呼吸次数>
(2)吸氧3-5升/分条件下,SaO2<
93%;
(3)有明显的胸闷和呼吸困难。
9、严重的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吸氧5升/分条件下SaO2<
90%或氧合指数<
200mmHg,经过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后无改善,或不能耐受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者,应该及时进行有创的正压通气治疗。
10、危重病人的处理和治疗:
一旦出现休克或MODS,应及时作相应的处理。
如果处理有困难或条件不足,应及时请有关专家会诊。
五、非典型肺炎病例出院参考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可出院。
1、停用退热药物或糖皮质激素,体温正常7天以上;
2、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
3、胸部影像学有明显吸收。
附件2
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指引
由于非典型肺炎有一定的传染性,可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接触病人分泌物传播,医院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
结合前阶段的防治经验,特制定本指引。
1、基本要求
1.1全体医护人员要提高认识,特别是急诊、门诊工作人员,要掌握非典型肺炎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措施,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1.2医院应设相对独立的发热病人诊室,诊室应通风良好。
1.3坚持首诊负责制,一旦发现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应立即收治到专门的留观室,专门留观室须与其他留观室隔离。
若非特殊情况,不应轻易转院。
1.4医院要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各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
要定期做好消毒监测,保证消毒效果。
1.5综合做好预防院内感染发生的各项措施,医务人员要增强体质,避免过度劳累,提高抵抗疾病能力。
1.6其他普通病区要注意环境卫生、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2、非典型肺炎病区管理
2.1非典型肺炎病人必须收治在专用病区,基本要求是: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
(2)专用病区内应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无交叉;
(3)医护人员办公室应通风良好,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
(4)疑似病人与确诊病人要收入不同的病房;
(5)进入病区应戴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套,穿隔离衣;
(6)病区出入口应有专人检查出入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2.2住院病人均需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病区。
2.3严格探视制度。
不设陪护,不得探视,如病人危重等情况,确需非探视不可,探视者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帽子、鞋套、穿隔离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病区的消毒
3.1空气消毒
3.1.1非典型肺炎病房的空气消毒处理
病房有人的情况下:
①强调病房的通风,特别强调自然风的通风对流,保持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交换,自然通风不良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排气扇)。
②可用乳酸加热熏蒸消毒,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按下表用量将乳酸溶于适量水中,加热蒸发,使乳酸细雾散于空气中。
附表:
以净高为3m计算,面积大小不同的房间所用乳酸量
面积(m2)102030405060708090100
乳酸用量(ml)2468101214161820
病房无人的情况下:
①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天2-3次。
②0.5%的过氧乙酸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
或3%过氧化氢喷雾,用量为20-40ml/m3,作用60分钟;
或用活化后的二氧化氯,浓度为0.05%喷雾,用量为20ml/m3,作用30分钟;
或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
或用强氧化高电位酸化水原液喷雾,用量为20-30ml/m3,作用30分钟。
以上化学消毒剂用作空气消毒均需在无人且相对密闭的环境中(消毒时关闭门窗),严格按照消毒药物使用浓度、使用量及消毒作用时间操作,方能保证消毒效果。
每天应消毒1次,消毒时腾空房间,密闭门窗进行喷雾,喷雾完毕,作用时间充分方能开门窗通风。
3.1.2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ICU病房必须专用,不能收治其他病人。
3.2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
病房、走廊、检查室、X光室、B超室、检验室、治疗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场所地面要湿式拖扫,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0.2%-0.5%过氧乙酸喷洒或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拖地)。
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门把手、病历夹等可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消毒。
病房门口、病区出入口可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的脚垫,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保持脚垫湿润。
3.3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的处理
对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要及时消毒处理。
每病床须设置加盖容器,装有足量1500mg/L-25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用作排泄物、分泌物的随时消毒,作用时间30-60分钟。
3.4病人使用物品的消毒
3.4.1病人使用的被服、口罩要定时消毒,可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病人的生活垃圾要用双层垃圾袋盛装及时有效处理,避免污染的发生。
便器、浴盆的消毒可用有效氯1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
3.4.2呼吸治疗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灭菌或高水平消毒。
建议尽量使用一次性管道,重复使用的各种管道应在使用后立即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进行灭菌消毒处理。
3.4.3体温计使用后可即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每次使用后应即用75%乙醇擦拭消毒。
3.4.4运载病人的交通工具及用具消毒。
救护车运载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应开窗通风,病人离车后,应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物品用0.5%过氧乙酸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3.5使用后的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鞋套及其他生活垃圾要及时处理,存放容器必须加盖,避免可能的污染。
3.6污水处理。
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院现阶段可以适当增加药物投放,使总余氯量在≥6.5mg/L。
3.7终末消毒。
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房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4.医护人员个人防护
4.1医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戴12层棉纱口罩,4小时应更换;
进入病房均需穿隔离衣、戴手套、工作帽和鞋套。
4.2医护人员在每次接触病人后应立即进行手的消毒和清洗。
手消毒可用0.3-0.5%碘伏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洗手应采用非接触式的洗手装置。
4.3进行近距离操作时,除做好上述防护外,应戴防护眼镜。
4.4医护人员在进入、离开病区时,要注意呼吸道及粘膜防护。
附件3
学校、托幼机构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
为防止学校、托幼机构发生非典型肺炎,保护学生、儿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此指引。
一、加强课室、午休室和活动场所等室内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必须要定期换气。
二、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三、建立晨检制度,每天进行晨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四、经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非典型肺炎的学生、教职员工,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治愈出院后要留在家中休息1周,病情确无反复方可回校。
五、对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同班、同室)要加强观察,凡有可疑病症(发热、头痛、咳嗽)者,要及时送到医院检查治疗。
有寄宿的学校,对病人的同宿舍人员要隔离,进行医学观察2周,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选定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六、家庭成员中有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学生、教职员工,建议学校动员其留家观察10天,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后再回校上课(班)。
七、对缺勤的学生、教职员工要进行调查,如果医院诊断为疑似或确诊非典型肺炎的,要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
八、对出现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学校,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室内场所要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九、加强宣传教育。
可利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了解春季多发疾病的预防知识,明白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治,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注意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营养和合理的休息,防止过度的紧张和疲劳,并注意防寒保暖。
附件4
公共场所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指引
为防止公共场所发生非典型肺炎,保障人民健康,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
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影剧院、录象厅、舞厅、音乐厅;
商场、候诊室、候车(船、机)室等公共场所。
一、自然通风
(一)首选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二)尽可能打开门窗,保持室内良好通风状态。
二、机械通风
(一)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设置清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
(二)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
(三)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新风量;
(四)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送;
(五)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
(六)中央空调的排风系统应使用专门的排风管道。
三、空气消毒
(一)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低臭氧紫外线灯;
(二)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进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戊二醛喷雾等;
无人条件可使用臭氧发生器、紫外线灯。
四、环境卫生
(一)尽量减少客流量;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减少灰尘飞扬;
(三)公共场所使用、经常接触物品定期用消毒液洗、擦消毒;
(四)垃圾要及时清运,肉菜市场、餐馆的垃圾要加盖密闭,日产日清。
五、从业人员卫生
(一)勤洗手,勤换衣服,保持个人卫生;
(二)尽量少去公共场所或人口密集场所;
(三)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四)凡经医院诊断为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暂停上班,并隔离治疗;
(五)与非典型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留家观察一周,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恢复上班。
(六)一旦发现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防疫站)报告;
(七)发生非典型肺炎的单位,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指导进行终末消毒。
附件5
非典型肺炎疫点、疫区划分原则
一、疫点
疫点是指发生非典型肺炎病人所在地点,一般是指患者生活、工作的场所。
二、疫区
疫区是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来划定疫区。
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或毗邻镇,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疫区由县卫生局提出申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发布。
附件6
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提纲
1、核实诊断
2、病例个案调查
(1)病例基本情况
(2)发病治疗情况
(3)接触者调查
(4)有关因素调查
3、对于暴发疫情的病例要重点调查职业史、禽畜接触情况、类似病例接触情况
4、样本的采集送检、检测
(1)发病早期要及时采集血清、鼻咽拭子、痰液、胸液、支气管冲洗液
(2)聚集性病例要采集病例的双份血清
(3)死亡病例要采集尸解组织:
肺组织等
(4)必要时采集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关检材
5、分析总结要点
(1)三间分布
(2)临床分析
(3)有关因素分析:
职业因素、接触者发病情况分析
(4)病例间相互关系
(5)潜伏期分析
附件7
非典型肺炎检测标本采集指引
一、病毒分离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1、采集病毒分离成功的关键取决于采集标本的质量,及其保存运输等环节。
为提高病毒的分离率,在发病早期,可每天采集1份咽拭子,采集多份痰液。
(1)鼻咽拭子:
用棉签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将棉签头浸入含4~5ml样本运输液的螺口试管中,尾部弃去。
(2)痰液:
让病人将痰液咳入无菌平皿中,然后用棉签刮取痰液放入含4~5ml样本运输液的螺口试管中。
(3)嗽口液:
用10ml洗液嗽口。
(4)尸检标本:
取肺、肝、肾、心、淋巴结、血凝块等组织2厘米×
2厘米大小,置于10螺口试管中。
每种组织需要5~10管。
2、标本保存上送
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冷冻保存,如未能及时接种应置-70℃或以下保存。
常用的样品运输液为:
pH7.4~7.6的Hank'
s,Eagle'
s或水解乳蛋白液。
为防止细菌和真菌生长,在采样液中需加入青、链霉素,终浓度为每毫升1000单位青霉素和100μg的链霉素,(也可用庆大霉素,其终浓度为每毫升1mg,)同时加制霉菌素,终浓度为每毫升4μg。
二、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与运送
1、采集
细菌培养标本最好在抗感染治疗之前采集,可采集咽拭子或痰液。
1)咽拭子:
用无菌湿棉签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再将棉签放入无菌试管中。
2)痰液:
让病人直接将痰液咳入无菌平皿中。
2、保存运送做细菌分离培养的样本密封好常温下2小时内送检。
三、血清标本采集与运送
1、采集
须采集病例的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
1)尽早采集急性期血样,最迟不晚于发病后7天。
恢复期血样则在发病后2~4周采集。
2)无菌采集5ml血液标本,分离血清,冷冻。
3)详细登记有关病例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发病日期、采样日期等。
2、运送保管
1)血清标本应带冰在24小时内运送至实验室。
应分装多管冷冻保存。
2)标本至实验室后,病毒分离标本应尽快进行接种分离,48h内能进行接种的可置于4℃保存,如未能接种应置-70℃或以下保存。
3)血清标本可在4℃存放一周,长期保存置-20℃或以下。
四、实验室安全指南
样本检验采取就地检验的原则,当地医院能开展的项目在当地检测,同时将血清样本和咽拭子等相关样本送当地疾控中心检验。
病原分离检测必须在II级生物安全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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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传染性 非典型肺炎 防治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