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乡2 O 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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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乡2O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龙门乡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要点
2011年,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二届十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打牵基础、提升水平”工作基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促进民生改善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健全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深化平安龙门建设,以加快推进“两个着力’’、建设民富县强,全面小康新龙门和纪念建党9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度介入加快发展
1、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为主题,充分发挥综治工作职能优势,服务全乡产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从“保稳定"向“创稳定、促发展”的转变。
2、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加强对企业并购重组、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新区开发等经济领域中矛盾纠纷的排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进行化解。
高度关注经济政策及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3、大力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传销、打击无证照经营、打击假发票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及时跟进遂资眉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扎实开展重点公路建设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深化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等突出治安问题的重点整治。
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旅游景区及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治理。
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电信诈骗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改革发展。
二、深化“大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
规范和加强乡、村两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开展大调解工作“五进工程”(进村、进院落、进市场、进车站、进建筑工地),延伸覆盖各行各业的组织网络。
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征地拆迂、劳资纠纷、校园纠纷、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健全各村、各单位调解指导中心和调解室,配齐配强调解人员。
加强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建设。
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能开展调解工作”。
2、健全“大调解”运行机制。
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分流处理、分级化解、跟踪督办、总结通报机制。
围绕“强化党政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健全乡党委政府为主导的大调解工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层级管理制度。
健全联动调解的工作流程、对接程序和效力确认制度,健全信(访)调对接、检调对接等机制。
充分发挥专项领域社会矛盾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和化解突出问题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规范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完善大调解信息系统,推进“大调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
健全科学的统计、考评和奖惩制度,促进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3、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调解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健全调解员绩效考评机制,落实调解人员个案补贴,提高调解能力和调解实效。
大力开展“优秀调解室"、“星级调解员’’创建活动,激发调解员工作热情,增强调解组织威信和社会影响力。
4、大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充分发挥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组织、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对疑难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研究,就地、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采取挂牌督办、专案攻坚、专项调处等方式,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法,解决好涉及民生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
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强力推动各级行政部门充分履行职能,注重从法律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疑难矛盾纠纷。
完善司法调解,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落实到执法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拓展人民调解,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把调解工作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合理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落实乡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坚持党政主导,健全各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和具体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细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考核项目和标准,推动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
2、积极推动实施“十二五”规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继续发扬“卧薪尝胆、艰苦奋斗’’精神、推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
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以《乐至县“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引导社会管理创新,把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确定建设工程和具体项目,积极推动实施。
以项目带动社会管理创新,确定一批社会管理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做到早立项、早建成、早见效。
3、分级开展综合试点。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级分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创造性地做好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试点工作格局。
探索建立社会管理统计监测考评指标体系。
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4、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以社会为依托推行“网格化”管理,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公共服务体系和协同配合机制,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
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重点做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按照《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实配套政策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5、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健全完善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重点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必接必送措施。
落实各项安置政策,推进多种形式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
落实帮教责任,重点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中“三无人员”的教育,救助和帮扶问题。
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6、严格排查管控重点高危人群。
加强对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治和管控。
对吸毒人员、“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建立重点高危人员信息库,逐一建立台账,明确管控责任,落实教育、管控和防范措施。
加强境外来龙门人员管理服务,完善动态管控体系,实现对境外来龙门人员的动态掌控。
7、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
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以闲散青少年、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为重点,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
抓好“校园帮扶站”、“留守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学校”建设。
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
大力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等专兼职队伍建设。
8、延伸“两新组织’’管理服务。
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综治组织,落实其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
加强对新经济组织贯彻法律法规的检查,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
完善新经济组织网格化管理,探索推进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新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完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积极培育、有效引导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
9、强化信息网络和新兴媒体建设管理。
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虚拟社会”的管理和网上舆论引导,推进网络警察、网络宣传队伍、网络评论员队伍和网络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
完善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重大案件、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主动占领正面舆论阵地,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的防控体系。
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发现、封堵、删除调络有害信息,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的消极影响和网上炒作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避免在网上把小事炒大,大事炒炸的现象发生。
10、加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工作平台,加强社会管理基础信息采集,整合各地、各部门的管理服务信息资源,努力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
四、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保持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1、防范、打击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全面延伸综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对有现实危害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实施精确打击。
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
2、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完善刑事犯罪监测预警机制,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加强“扫黄打非"、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禁娼、禁赌、禁毒等工作,实行“三禁”并举,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巩固我乡“无毒乡镇"创建成果。
加强食品、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特种设备、建材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狠抓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各村委,要坚持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每月滚动排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警示和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
坚持整治和改造相结合,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特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综合改造与源头治理,将其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安全和谐的地区。
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深化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校园和谐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
五、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巩固平安建设
1、完善治安防控网络体系。
健全完善县监控中心为龙头,基层派出所监控点、农村流动警务室为基础,社会自建监控资源为补充,覆盖全乡监控系统。
大力加强主城区治安岗亭、出城卡点建设。
把科技防范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天网工程”向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车站、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扩大技防设施覆盖面。
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控、管、建结合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实现我乡社会治安防控无缝对接。
2、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充分发挥各派出所民警、巡(特)警、专职治安巡逻队、村(社区)综治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在农村地区推广普及各种形式的实用技防措施。
要按照“政府倡导、乡村组织、群众自愿、市场运作’’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四方合作”(村委会+村民+村警务室民警+保险公司)农村治安防范新模式。
各村委要把“四方合作”工程列入年初的工作规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四方合作”工程,年初就要对“四方合作”工程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早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社、责任人,落实到乡综治成员单位联系的各村委。
各村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责任到位,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在2011年6月底前,要确保我乡60%以上的(以村为单位)农户参加“四方合作”农村平安建设工程,努力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把我乡农村治安防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提高对社会治安局势的掌控力。
3、推进基层、行业平安创建。
在高速公路建设沿线开展和谐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和引导高速公路建设沿线村干部、群众共同维护工程建设沿线的治安秩序,确保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着力营造高速公路建设沿线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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