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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全面治理船舶流动源污染
第四章规划实施与保障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选址于西陵峡的三斗坪,距下游已建成的葛洲坝水利枢纽约40公里。
三峡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库容393亿立方米,回水末端抵达重庆主城区,形成长约600公里、均宽1100米的水库。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范围包括四川宜宾到湖北宜昌的长江干流江段,并汇集了上游区四川、云南、贵州三省岷沱江、金沙江、嘉陵江、乌江几大流域来水,总面积79万平方公里,属于我国西部地区,整体上经济欠发达。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人口1.54亿,其中农业人口超过60%。
国内生产总值约5300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3441元/人,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耕地面积1060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66亩,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
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的范围包括三峡库区和重庆主城区(本规划以下统称库区)、三峡库区影响区(以下简称影响区)、三峡库区上游地区(以下简称上游区)。
库区共20个区县,包括湖北省的巴东县、秭归县、兴山县和宜昌县等4个县,重庆市的江津市、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县、涪陵区、武隆县、丰都县、石柱县、忠县、万州区、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等15个区县(市)和主城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等7区)。
影响区共42个区县市,包括湖北省的利川市、神农架林区、远安县和宜昌市区4个区县市;
重庆市的合川、永川、璧山、铜梁、潼南、大足、荣昌、綦江、万盛、南川、梁平、垫江、彭水、双桥、黔江等15个区县;
四川省的宜宾市城区、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宜宾县、高县、屏山县,泸州市的主城区(包括江阳区、纳溪区、龙子潭区)、泸县、合江县、古蔺县,内江市主城区(包括市中区、东兴区)、隆昌县、资中县,资阳市城区、简阳市,自贡市主城区(包括沿滩区、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富顺县,达川市的开江县,广安市的邻水县等20个区县;
贵州省遵义的赤水市、习水县、仁怀县3个市县。
上游区共涉及38个地市的214个区县,包括云南省的楚雄、昭通、丽江、昆明、大理、曲靖、迪庆7个地州市的部分区县,贵州省遵义、毕节、六盘水、安顺、铜仁、黔南州、贵阳等7个地市的部分区县,四川省的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成都、德阳、雅安、乐山、眉山、内江、泸州、宜宾、资阳、自贡、绵阳、遂宁、达州、广安、广元、攀枝花、南充、巴中等21个地市的部分区县;
重庆市的酉阳、秀山、城口3区县。
2000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废水排放总量为44.1亿吨(工业废水排放量23.4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0.7亿吨),其中库区废水排放量为11.0亿吨,占总量的25%;
影响区废水排放量为8.1亿吨,占总量的18%;
上游区废水排放量为25.0亿吨,占总量的57%。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2000年COD排放总量为135.6万吨(工业COD排放量68.4万吨、生活COD排放量67.2万吨),其中库区排放量22.4万吨,占总量的16%;
影响区排放量29.2万吨,占总量的22%;
上游区排放量为84.0万吨,占总量的62%。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2000年氨氮排放量为11.4万吨(工业氨氮排放量4.8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6.6万吨),其中库区排放量为1.5万吨,占总量的13%;
影响区排放量为3.6万吨,占总量的32%;
上游区排放量为6.3万吨,占总量的55%。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附表2)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2000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68.6万吨,其中库区产生量为111.6万吨,占总量的16%;
影响区产生量为91.9万吨,占总量的14%;
上游区产生量为465.1万吨,占总量的70%。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2000年工业固体废物年排放量为977.8万吨,其中库区排放量为223万吨,占总量的23%;
影响区排放量为46.8万吨,占总量的5%;
上游区排放量为708万吨,占总量的72%。
此外,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也不容忽视,仅库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40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39.4万吨,医院有毒有害废物年产生量0.6万吨。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详见附表3)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经过多年的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由于环境保护基础比较薄弱,环保投入有限,库区仍然面临严峻的污染问题:
一是库区废水达标率低,污水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水体污染趋势加重。
排放的工业废水中,近三分之一未达标排放;
库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到10%。
根据2000年库区水质监测,长江干流水质以III类为主,主要城市江段超过III类水质。
库区次级河流严重污染,56%的河段水质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同时,重庆主城区、涪陵区、万州区等城市江段已经形成岸边污染带。
二是库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岸边随意堆放,处理率低。
城市生活垃圾目前仅基本做到清运出城进行简易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足7%,大部分是沿江堆存,极易冲入江中。
仅库区175米水位以下堆存的垃圾就达379万吨,其中135米水位以下堆存的约210万吨;
工业固体废物历年堆存量达3000多万吨,多数就地堆积,部分排入江河。
船舶垃圾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随意沿江丢弃垃圾现象普遍,影响了葛州坝水利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
三是三峡库区汇集了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金沙江、赤水河六大支流的来水以及若干小支流的来水,目前各个支流沿江城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未处理,沿岸堆放垃圾现象普遍,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岷江水污染呈加重趋势。
岷江沿岸接纳成都、眉山、乐山三地市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岷江入长江干流水质为III类,主要污染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成都的南河、府河和沙河等水质受到严重污染。
--沱江水污染严重。
沱江沿岸接纳成都、德阳、内江、自贡、资阳等地市工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沱江干流水质监测表明,沱江干流水质均超过III类,主要污染因子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和亚硝酸盐,污染严重的河流有绵远河、毗河、绛溪河、球溪河、小青龙河和威远河。
--嘉陵江水质尚可,泥沙含量较高。
污染较重的干流江段有嘉陵江广安段(氨氮超标)、渠江广安段(氨氮超标)和涪江遂宁段(镉、铅等重金属超标),污染较重的支流有西充河、达川州河等,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嘉陵江泥沙含量较高,占宜昌水文站泥沙来量的26%。
--金沙江水质较好,泥沙含量较大。
攀枝花江段、楚雄江段水质污染较重,超过III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石油类。
金沙江支流中,四川的安宁河、云南的漾弓江、龙川江、普渡河和横江工业企业比较集中,河段污染严重,主要超标因子为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类和氨氮。
金沙江泥沙含量较高,占宜昌水文站泥沙来量的46.8%。
--乌江中上游及重庆段水质较差,其他江段水质较好。
乌江中上游贵阳、安顺、六盘水等地市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入江,造成中上游水质污染严重,50%的河段丧失了使用功能,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石油类和铅。
乌江入长江干流涪陵段水质为III类,主要污染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赤水河茅台镇以上水质较好,其余河段水质较差。
赤水河入长江断面鲢鱼溪河段的水质已经超过III类,主要超标污染因子为氨氮。
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水土流失严重,河流含沙量高。
到2000年,水土流失面积达2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库区3.58万平方公里),超过幅员面积的1/4。
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0%以上,至今还有90%未治理。
长江流域每年入海沙量4.68亿吨,其中70%以上来自三峡库区上游。
由于水土流失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使长江上游江河泥沙含量高,长江上游控制站宜昌站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51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输沙量5.3亿吨,宜昌水文站以上的悬移质泥沙,主要来源于金沙江、嘉陵江和岷沱江,三江多年平均输沙量约占宜昌站的85%,其中金沙江占46.8%,嘉陵江占26%,岷沱江占12.2%。
二是生态环境退化现象普遍。
由于乱砍滥伐森林和毁林开荒,长江流域森林覆盖率由50年代的30%下降为25%,其中库区仅为21.7%。
长江流域的大部分天然林遭到砍伐破坏,涵养水源功能呈明显下降趋势,保土拦沙能力下降。
由于多年来对草地采取自然粗放经营方式,使草地退化严重,产草量比60年代下降30%以上的退化草地已达750万公顷,沙化草地达5万公顷。
多年来流域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河流年径流量减少。
此外,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陡坡垦植十分普遍,仅库区坡耕地就占耕地面积的74.3%,其中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约400万亩(重庆360万亩、湖北4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不合理的农业开发造成大量的面源污染进入江河,加剧了水环境污染。
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质状况未能得到改善,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三峡工程库区移民的安置,若不采取强有力的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和生活的排污量还将大量增加,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仍会继续存在,将会对三峡库区水环境造成更大的压力。
按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口增长率及城市化发展情况预测,到2005年,库区、影响区、上游区生活污水排放量将分别达到11.8亿吨、8.9亿吨、26.2亿吨。
如果不对库区和影响区入库水污染物进行综合治理,库区河流水污染和水质将会加剧恶化,具体变化为:
--长江干流。
三峡首期蓄水成库后,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减弱,水环境容量降低。
库区流场的改变导致污染带缩短,宽度增加,在相同的排污负荷条件下,水中污染物浓度增加,水环境污染加重;
干流城市江段水质均将超过III类水质标准,干流其余江段水质超过II类水质标准。
经蓄水和排水后,库区岸边消落带积存的污染物将形成水体内源污染,并形成新的环境问题。
--嘉陵江、乌江。
嘉陵江重庆主城区江段污染物浓度将有大幅度的增加,超过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岸边污染带规模将进一步扩展。
乌江河口地区受三峡水库回水顶托的影响,水污染将有所加重。
--其它次级河流。
受水库回水顶托的影响,库区次级河流河口江段污染将有所加重。
影响区的次级河流如不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其污染也将严重加剧。
三峡工程二期工程在2003年建成投入运行,三峡库区江段将由天然河道变成水库,而在特大型城市下游建设特大型水库,在世界水利史上还没有先例。
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和生活习惯的影响,库区及其上游沿江城镇的生活垃圾历年来都是沿岸堆放,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沿江城镇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并妥善处置已存的陈年垃圾,三峡大坝建成后,这些江中垃圾将全部截留在库内,不但会加剧库区的污染,还将对电站的正常运行带来极大威胁。
三峡工程对库区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复杂,涉及的环境要素和影响因子较多,三峡水库的移民安置、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泥沙淤积等一系列问题是当前面临的世纪课题。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将成为影响和制约长江流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快库区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步伐,是当前一项十分急迫的任务。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为:
以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安全和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正常运行为基本目标,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措施,以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为重点,把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区域发展、移民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实现库区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生态状况的持续改善。
1、水污染防治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污)水不准直接排入库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满足库区水质要求。
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必须全部无害化处置。
严禁库区及其上游的城镇沿江堆放生活垃圾。
2、严格限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切实控制新污染,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库区要坚决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厂矿,淘汰污染严重、规模以下的落后生产能力。
规模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3、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
加强生态保护,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遏制人为生态破坏。
库区及其上游地区的天然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草原沙化治理和矿山治理与恢复等生态建设工程必须统筹安排,优先实施。
4、相互协调,分步实施。
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布局、规模、投资、时序安排等,要与三峡工程建设进度、移民安置、城镇迁建、工矿企业搬迁相衔接,并适当超前。
在项目实施时序上要先库区,然后影响区、上游区。
5、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本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全面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当地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完善城市污水和垃圾收费制度,运用市场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证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本规划基准年为2000年,分两期规划。
一期规划时段为2001年至2005年,规划水平年为2005年;
二期规划时段为2006年至2010年,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
到2005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人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基本得到遏制。
到2010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整体上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II类标准,库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到2005年:
--库区水质达到III类水质标准;
--影响区长江干流达到III类;
--金沙江水质达到III类;
--乌江、岷江入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
--沱江、嘉陵江、赤水河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III类;
到2010年:
--库区水质基本达到II类水质标准(滞水区达到III类);
--影响区长江干流达到II类;
--金沙江水质达到II类;
--乌江、岷江、嘉陵江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II类;
--沱江、赤水河入长江干流水质基本达到II类;
--次级入库河流水质达到III类;
--桃花溪等21条污染较重的次级河流实现河流水质功能要求。
三峡库区水污染治理的主要控制指标为COD和氨氮。
到2005年:
--库区COD削减量11.4万吨,削减率为51.4%;
--库区氨氮削减量0.6万吨,削减率为39.2%;
--影响区COD削减量6.5万吨,削减率为22.3%;
--影响区氨氮削减量1.0万吨,削减率为27.9%;
--上游区COD削减量15.0万吨,削减率为16.0%;
--上游区氨氮削减量1.5万吨,削减率为24.0%。
--库区COD削减量13.2万吨,削减率为59.0%;
--库区氨氮削减量0.8万吨,削减率为52.2%;
--影响区COD削减量10.4万吨,削减率为35.6%;
--影响区氨氮削减量1.5万吨,削减率为41.8%;
--上游区COD削减量19.1万吨,削减率为20.1%;
--上游区氨氮削减量2.0万吨,削减率为32.1%。
到2003年:
--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库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20%;
--库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库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30%;
--库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影响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
--影响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20%;
--影响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上游区生活污水处理率50%;
--上游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10%;
--上游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库区、影响区、上游区杜绝危险废物直接排放。
--库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库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影响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影响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上游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上游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为了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的安全,必须统筹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三峡库区应在大规模削减现有污染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开发活动,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
影响区应以水质改善为重点,加大污染防治和工业结构调整力度。
上游区在控制水体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泥沙入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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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期间及未来10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应重点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船舶污染控制等5大工作任务。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人口多,生活污水排放量大,处理率低。
要改善三峡库区水质,必须加大对库区及其上游的污水治理力度。
库区所有市县(区)和沿江建制镇、影响区所有城市和县城所在镇、上游区所有设市城市都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003年以前必须解决库区沿岸城镇生活污水污染问题。
要科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工艺和规模。
库区和影响区污水处理后必须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为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在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和完善雨污分流的污水收集系统。
到2003年,库区蓄水后,严格禁止所有城镇向库区直接排放未达标污水,库区中的20个区县市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污水处理厂必须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并考虑脱氮除磷),总处理规模为159.5万吨/日,需资金66.4亿元。
建成库区沿江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座,总处理规模为4.4万吨/日,需资金0.9亿元。
2003到2005年,库区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处理总规模26万吨/日,需资金8.4亿元。
建成库区沿江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2座,总处理规模为7.6万吨/日,需资金1.6亿元。
到2010年,库区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规模68.5万吨/日,需资金22.9亿元,建成库区沿江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71座,总处理规模为12万吨/日,需资金1.9亿元。
到2005年,影响区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0座,处理规模101万吨/日,需资金26.5亿元。
2006年到2010年,影响区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4座,处理规模92.8万吨/日,需资金22.2亿元。
到2005年,上游区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1座,处理规模192万吨/日,需资金34.9亿元。
2005年到2010年,上游区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4座,处理规模163.5万吨/日,需资金30.0亿元。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城镇垃圾目前基本上是沿江堆放,很少进行无害化处理,存在冲入江中的隐患。
这是未来影响三峡工程安全运行的最大风险之一。
为确保库区的水质安全,必须在2003年蓄水前完成135米水位以下堆存的210万吨垃圾清理,2006年前完成156米水位以下堆存垃圾清理,2009年之前完成175米水位以下堆存的169万吨垃圾清理。
重点是废塑料含量大于0.5%的生活垃圾、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各种固体废物以及化工、铁合金、电镀等行业企业的残留建筑废物。
所有清库垃圾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理。
危险废物要与一般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分开处理。
这是确保库区水质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
随着这一区域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的加快,垃圾产生量将逐年增大。
为确保三峡工程的正常运行和减少污染,必须妥善处置城镇垃圾,特别是要对城镇医疗危险废物进行重点治理。
在优先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库区所有市县(区)和沿江建制镇,影响区所有城市和县城所在镇,上游区所有设市城市以及一级支流沿岸的县城,都必须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要因地制宜确定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艺和规模。
凡是采用填埋式垃圾处理的,垃圾渗滤液必须收集处理。
为确保垃圾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在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的同时,必须配套建设垃圾收集和储运设施。
到2003年,库区共建成垃圾处理厂20座,处理规模7030吨/日,投资26.4亿元。
重庆市主城区、万州区、涪陵、长寿县及湖北宜昌,分别建设1座危险废物处置场,年处置能力共58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要超过50%,投资约4.0亿元。
沿江20个集镇建立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350吨/日,投资1.1亿元。
135米以下垃圾清理投资1亿元,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要尽可能考虑消纳清理出的库底垃圾和危险废物。
2003年到2005年,库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处理规模285吨/日,总投资1.4亿元。
沿江22个集镇建立垃圾处理场,处理规模380吨/日,投资1.2亿元。
2006年至2010年,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座,规模1000吨/日,投资4.4亿元。
建成重点集镇垃圾处理场71座,处理规模为500吨/日,总投资约1.5亿元。
135米至175米之间垃圾清理投资1亿元。
到2005年,影响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9座,处理规模3730吨/日,总投资约8.1亿元。
2006年至2010年,影响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24座,处理规模5180吨/日,总投资约5.9亿元。
到2005年,上游区建设城镇垃圾处理场41个,日处理生活垃圾10040吨,总投资10.8亿元。
长江上游沿岸建设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处理能力4万吨/年,总投资0.1亿元。
2006年到2010年,上游区建设城镇垃圾处理场64个,日处理生活垃圾10520吨,总投资14.5亿元。
目前,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均占全部排放量的50%以上,是影响库区水质的主要污染源。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该区域内的工业生产规模必将扩大,工业污染物的产生量将会增加。
防治工业污染是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之一。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地区要在工业污染治理中,认真搞好工业结构调整,坚决关停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并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主线,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实现工业污染物全面达标,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库区要在2003年前,彻底关闭所有规模以下的造纸、制革、农药、染料等污染严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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