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标本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373004
- 上传时间:2023-01-30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54.71KB
写字楼租赁合同标本Word文档格式.docx
《写字楼租赁合同标本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写字楼租赁合同标本Word文档格式.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本合同所有附件所涉及的本租赁合同之细节及详情,除非在附件中另有约定,否则各附件所涉词句应与基础条款约定之含义相同。
第一条承租单元
承租单元:
承租单元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区路号远洋光华中心(以下简称“该项目”)[]座[]层(现电梯显示楼层为:
[]层)室(仅为方便识别,在附件三平面图上以灰色标出)的写字楼,下亦称“该单元”)。
承租面积: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租期
承租期:
共[]年。
装修期:
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并享有、承担承租期内其他相应权利、义务。
如乙方于[]年[]月[日前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施工许可批复及物业公司同意,则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进场装修。
如乙方在装修期届满前已完成装修工程验收且获得所有政府必备证明、文件以及物业公司同意的,乙方可提前进入该单元办公。
免租期:
共[]个月,在本合同租期内,乙方享受免租期的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单元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并享有、承担承租期内其他相应权利、义务。
交付日: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单元交付乙方。
双方认可,装修期、免租期是甲方基于乙方履行整个承租期而给乙方的优惠,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合同履行期间不足[个月,则双方确认取消本条所述装修期、免租期之约定,双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及或占用该单元天数以及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计算租金及相应违约金(如有)。
第三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租金:
该单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本合同租金计收起始日为:
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现行收取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元(小写[]元);
乙方每月应当承担的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本合同物业管理费计收起始日为乙方收楼之日,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晚于[]年[]月[]日。
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规定的标准、方式交纳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电话费、超时空调费、停车场费等(具体详见物业服务手册及附件六)。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本条约定的租金保证金,租金保证金总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租金之和,即人民币[]元(小写[]元),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租赁意向定金转为本租金保证金的一部分,余款人民币[]元(小写[]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
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支付本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保证金,总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即人民币[]元(小写[]元),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约定。
在承租期内租金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物业管理费保证金由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保管,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无须向乙方支付相应保证金的利息。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在收到相应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收据。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租该单元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应付费用应在本合同规定期限缴付,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付款地点和银行帐号依甲方要求办理,或由乙方付至以下指定账户:
甲方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如果上述接受付款的帐户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应于变化发生之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直接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保证金、装修押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付款地点和银行帐号依物业公司要求办理,并由物业公司向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或收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
标准条款
第条承租单元
乙方确认,承租单元所在项目名称为暂定名;
承租单元所在的楼层及或房号为甲方自行编排,如不同于实际楼层及或房号或经政府部门核准后的最终编号,乙方无权因该编排的楼层及或房号与实际楼层及或房号或经政府部门核准后的最终编号之间有差异,而单方面向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主张。
承租单元仅能用于办公用途,乙方不得随意更改。
如需更改,需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并办理完毕必需的全部变更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等手续)后方可变更用途。
否则,乙方应按附件一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现场查验过该单元,对该单元的租赁面积及相应设施设备等现状无异议(附件三中该单元的平面图只作方便鉴别之用)。
在租赁期内,除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得调整根据该单元的租赁面积计算出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任何保证金等。
第条承租单元交付手续
甲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单元且经双方签署交付凭证,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将该单元合格地交付给乙方的义务。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将该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装修期)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日,超过日的,甲方应按照本附件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公室按甲方要求办理该单元的交接手续、签署交付凭证并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如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办理该单元的交付手续,则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签署交付凭证之日止之天数将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装修期)中扣减,但最长不能超过日,超过日的,乙方应按本附件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乙方应支付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实际办理交付手续、签署交付凭证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
第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租金
3.1.1租金支付:
在整个租期内,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第十()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个月的租金。
3.1.2首期租金支付:
首期租金为:
自租金计收起始日起(包含租金起始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的租金总额(即月租金×
实际天数)加下一个月的租金;
若租期首月为整月(即租期起始日为当月第一天)的,则首期租金为一个月租金。
首期租金应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支付至甲方。
物业管理费
.1物业管理费支付:
除第一个月外,乙方应于每月第十()日(如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则该到期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支付下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基本构成的范围由物业公司统一规定。
3.2.2首期物业管理费支付:
首期物业管理费为:
自该单元交付日起(包含交付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的物业管理费总额(即月物业管理费×
实际天数)加上下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计收。
首期物业管理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支付至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
3.2.3乙方理解并同意,上述约定仅为甲方为乙方之权益考虑而定,且甲方将按此约定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但最终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应以甲方与物业公司协商后确定的结果为准。
若甲方与物业公司协商后确定的支付方式与本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书面通知上签字盖章以示确认和接受。
其他费用
乙方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收费标准以及甲方或物业公司发出的收费通知单的要求支付其他有关费用。
物业公司有权依据实际开支要求,在制定年度物业管理费预算时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及其他收费标准,以保证该项目的管理素质;
其评定的金额经甲方确认后是最终的和决定性的,但该单元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每次调整的幅度须与该项目写字楼其他承租人的增减幅度相同,且甲方或物业公司应在调整前书面通知乙方。
税费
双方应各自承担法律、法规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滞纳金
乙方应按照上述规定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等所有应付费用,不得有任何扣减或抵消。
若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前将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所有应付费用付至甲方或物业公司,在不影响甲方及物业公司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自各项费用逾期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费用的本金、滞纳金和其他相关的费用为止。
租金保证金
租金保证金的没收:
租赁期间,除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以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按照本附件第条的规定没收乙方的租金保证金。
租金保证金的扣除:
租赁期间,除本合同规定的免责情况以外,针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及滞纳金,甲方有权从租金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租金保证金的补足:
在甲方按条的约定扣除相应费用及滞纳金的,甲方应当在扣除后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补足租金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补足相应数额。
乙方未能按本条约定补足租金保证金的,则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缴未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其付清应缴金额为止。
租金保证金的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无权要求甲方用租金保证金支付或抵冲乙方应付的任何款项,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租金保证金的退还:
在不影响甲方及物业公司在本合同项下其他权利的前提下,甲方将于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且结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后的日内,把租金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条:
出租人的义务
合法主体资格
甲方作为项目的所有权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向乙方提供由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保证乙方不受干扰
甲方应尽力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单元并免受干扰。
交付承租单元
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情况,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标准向乙方交付承租单元并办理交付手续。
否则,甲方应按本附件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配合、协调义务
经乙方要求,甲方作为该单元出租人应配合乙方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提供住所地相关证明;
以及协调乙方与物业公司办理装修申请等手续。
保证正常使用及修缮责任
5.5.1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保证该单元结构及由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该单元内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尽量减少对乙方正常使用该单元的影响。
5.5.2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承担对该单元的结构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修缮义务,以及该项目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修缮工作,但任何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毁除外。
5.5.3由于甲方或其雇员、代理、承包商的过错而发生如下情况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电梯、自动扶梯、防火和安全设置、空调设备和建筑物的其它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止运行而对乙方或其它人造成财产损坏;
建筑物和该单元热力、电和水供应的故障、爆炸、停止而对乙方或其它人造成财产损坏;
由于建筑物的任何部分溢水和漏水、雨水进入建筑物而对乙方或其它人造成财产损失。
5.5.4除紧急情况或发生故障以外,甲方应在保养、维修、更新、替换空调分体机系统、电梯、扶梯、电力、供水及其他该单元服务设施前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清洁
负责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公共洗手间及其它公共部份的清洁工作。
名录指示牌
在项目大堂和承租单元所在楼层首次免费提供标准名录指示牌,并分配位置供乙方附加乙方名称,但应符合甲方所制定的统一字体或字符标准。
空调供应
空调供应时间为:
工作日每日[]时[]分至[]时[]分。
若乙方在上述所规定的供应时间以外需要空调服务,乙方应按物业服务手册提前申请,并按照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通知交纳超时空调服务费。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管理规章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履行本合同备案的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
主体资格:
保证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需向甲方提供由我国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供查验)及有关授权书原件,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及或物业公司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的费用。
遵守并促使其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包商遵守下列文件,若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6.3.1约束乙方在该单元内的行为及开展业务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6.3.2规范乙方及其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包商的行动、行为、事务或事项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6.3.3由物业公司制定的并为达到保证、提升项目品质之目的而适时修改的入伙手册、物业服务手册、装修管理规定等文件。
装修与改建
乙方应按物业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与改建。
同意甲方及或物业公司进入。
经事先通知,乙方应允许甲方或物业公司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该单元以观察租赁物业状态、盘点固定设备和进行必要的修理或维修。
但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应尽可能不对乙方正常办公造成干扰。
通知义务
.6.1乙方应将任何人员遭受损伤、承租单元遭受损毁,以及水管、电线或装置、固定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发生任何意外或损毁的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情况紧急的,可先口头通知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2在收到政府或有关部门涉及该单元或项目的通知书时,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配合勘察及改造
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的三个日历月期间,在收到甲方事先通知以后的任何合理时间内,允许拟承租该单元的潜在新承租人勘察承租单元及其各部份。
乙方同意,如遇甲方及或物业公司对大厦进行改造,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业公司保证其改造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
承租单元的返还
.8.1乙方须在租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结束的当日(以下称“返还日”),把该单元连同其所有的附属物、装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规定,在可继续租用及使用的良好状态下,按该项目承租开始的交付标准返还甲方;
同时,须将通向该项目各部分的钥匙(如有)交还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办理返还手续。
如乙方要求按现状返还,在甲方无需为此对乙方进行任何装修和改建补偿的前提下,双方另行协商。
.8.2若乙方未按第款的约定将该单元返还于甲方,甲方有权于返还日起三日后直接进入并收回该单元;
如果乙方未能在第款约定期限内将该单元恢复原状或在该单元内遗留有物品、设备,甲方可在返还日起三日后自行或委托他人将该单元恢复原状,但费用由乙方承担,且该遗留物品、设备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在该情况下,甲方直接进入该单元之日或恢复原状之日视为乙方向甲方之返还日(以后到者为准)。
甲方亦可选择不直接进入该单元,则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向甲方返还之日视为返还日。
在上述情况下,乙方应依延期返还天数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及其他费用,房屋占用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两倍。
若甲方选择直接进入该单元,则乙方还应承担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的直接进入行为给任何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单元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等。
续租通知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该单元的优先续租权。
欲行使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向甲方发出续约的通知或双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仍未签署续租合同的,甲方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的优先权,甲方有权将该单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管理规章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履行本合同备案的义务。
限制及禁止
标志
7.1.1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允许,乙方不得在公共走廊、电梯间及其他公共区域装置、陈列任何告示牌、标志、装饰物、广告或其它制品。
7.1.2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允许,乙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部以及外墙壁、玻璃幕墙内外安装、设置任何告示牌、标志、装饰物、广告、灯箱等使得其能被从项目外部直接看到。
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日内立即采取合理措施移走、拆除上述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直接进入该单元采取合理措施移走、拆除上述物品使公共区域、该单元恢复原状,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基于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本附件第条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该单元装修、改建工程未依法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前,乙方不得在该单元开始办公或做其他用途使用(不论属暂时性质或其它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承租人不得将该单元用于或允许、容忍该单元用于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
分租与转租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单元的全部或部分分租或转租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以联营等形式达到分租或转租的目的)。
此外,乙方不得将该单元内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拍卖、转让、抵押或赠予第三方,亦不得以转让、赠予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抵押金,同时不得使乙方之外的第三方获取或享有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权、租用权和占有权,而不论这种获取是否已付租金或其它对价。
优先购买权
乙方同意在下列情形下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但甲方应保证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享有、行使相关权利。
7.5.1该单元所在楼栋以层、或以整体转让;
7.5.2甲方向甲方之关联公司转让。
名称的使用
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与其业务或营运有关的情况中或出于其它目的,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或项目的名称∕标志的整体或任何部份作任何用途。
但是,仅用于表明乙方之办公位置、地址的除外。
违约
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有权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与租金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并有权继续追讨其他全部损失。
但是,乙方亦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并要求甲方支付与租金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8.1.1若甲方超过约定交付日日仍未向乙方交付该单元的;
8.1.2甲方交付的该单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且在约定交付日后日内仍未达到交付标准的;
8.1.3因甲方原因,该单元发生产权争议,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8.1.4因甲方不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通知乙方(下列情形中已包含通知的,甲方无须重复通知和计算通知后的改正时间)改正,但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仍然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法地提前收回该单元或其任何部分,没收乙方的租金保证金,并有权继续追讨截至甲方收回该单元之日乙方应付而未付的全部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全部损失。
但是,甲方亦可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没收乙方的租金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无论甲方选择解除(或不解除)本合同,为避免甲方损失扩大,乙方同意:
在甲方将是否解除本合同之意图通知乙方三日后,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不经通知乙方而切断该单元的水、电、空调,且乙方应自行支付甲方或物业公司切断及或再行接通水、电、空调的相关费用。
8.2.1若乙方在约定交付日后日内仍未前往甲方或物业公司实际办理交接手续的;
8.2.2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到期后且甲方已发出书面催告通知日后仍未支付的;
8.2.3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前,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退租的。
发生该情形的,乙方还应在租金保证金之外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等于个月的租金。
但如乙方提前个月向甲方申请退租的,乙方无须另行支付上述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该单元的用途,或有危及该项目的安全或违反公众道德标准、损害该项目形象等其他行为,经甲方催告改正后在五日内仍不纠正的;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该单元进行装修、改建或增设、变更其他设施、设备等;
.6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单元或其附属设施、设备等严重损坏的;
.7乙方擅自转租该单元、转让该单元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单元的;
.8乙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例外)或任何人士向法院申请对乙方进行清算,法院受理该等申请或该单元因法院强制执行其判决而被查封的;
.9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服务手册和装修手册的规定,经甲方催告改正后五日内仍不纠正的。
其它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同意,就任何由本合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资料,包括双方之间所进行的讨论本身、任何有关房屋的资料、设计及建筑规格、双方之间一切讨论的内容或任何一方提供的尚未为公众所知悉的任何资料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为本合同明确约定的用途外,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并且,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其雇员、所属集团公司、关联方、代理、顾问及律师以外的任何实体或个人泄露本合同内容,包括租赁条件和其他与销售、财务报告、重大商业决策和敏感商业秘密等有关的信息。
但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情况:
保密信息已通过其他途径为公众知悉;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该等保密信息应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
为评估乙方的月实际营业收入而向会计、审计机构及专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披露相关信息;
因甲方或乙方内部审计、外部审计需要,向公司审计部门及审计机构披露本合同相关信息;
因甲方或乙方融资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披露本合同相关信息;
为采取法律行动或追究违约责任,向仲裁员或法官披露相关信息。
非放弃权利
守约一方对违约方一次或多次不履行、违反、不遵守本租赁合同的宽容、原谅或宽恕并不代表违约方有权持续或再次不履行、违反、不遵守本租赁合同,守约方并未因此放弃自身的权利,也不消除或影响守约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不可抗力
若该单元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毁坏或致使该单元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七日内通知对方。
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之内容和范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
放弃陈述和保证、未尽事宜
9.4.1本合同约定了当事人达成的全部一致的意思表示,本合同取代一切双方此前所达成的协议或意向或任何其他书面往来文件。
9.4.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如确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通知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应以中文书写,均应以专人送达、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以下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否则不发生效力。
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方接到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
通知应按如下方法决定送达日期: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雇员、代理人应当签字确认;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写字楼 租赁 合同 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