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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业部统计,2001年中国有7800万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6.3。
在农民工所事职业中,80的人从事工业、建筑业、餐饮业、运输业和服务业。
农民工在城镇里无处不在,他们在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承担着失业和就业过程中的意外伤害、疾病、尊严受侵犯等诸多风险和心理压力,除极少数幸运者外,农民工属于事实上的城镇贫困人口,是城市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很有必要认真研究解决这一问题。
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而且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认为,要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应着重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以人为本,正面宣传农民工,是全社会关爱、理解、帮助农民工,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的前提。
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农民工也是人,他们量多面广,承担着城镇最重、最累、最苦、最危险的工作。
目前在第二产业的劳动力中,农民工占57.6%,城市工人占42.4%,城市工人成了少数;
在建筑工人中,造大楼,修路的农民工占整个建筑工人的79.8%。
在电子元器件设备制造领域的电子装配工中,农民工占68.2%,矿业占52.5%,社会服务与居民服务占55.9%,餐饮旅游业占58.4%,经销人员占58.3%;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地方已离不开农民工了。
比如春节期间,因农民工回家过年,城市里没了送煤的,送奶的,小店铺没人了,保姆也没了,老头、老太太没人管了,垃圾没人扫了,等等。
这些情况充分说明。
农民工已经是经济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了。
因此,政府及各党派、各社会团体、各阶层群众都应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也应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做出的巨大贡献,并客观地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消除部分市民对农民工存在的偏见,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工作的辛苦、报酬的低廉和生存的不易,让大家都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关注他们的精神和政治需求。
二、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环境,是转变农民工社会地位、加快劳务输出、壮大劳务经济的重要途径。
虽然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还存在诸多不足,使农民工成了城市社会的弱势群体,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
其具体表现在:
一是不平等的选举制度,使农民在立法机构中的代言人与农民的人数不相一致。
如选举人大代表,一个农民代表代表的人数四倍于城市代表代表的人数;
二是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既不科学,也不合理的户籍制度,使农民工不能享受国家有关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福利待遇等;
三是限制农民工的就业。
如农民进城务工需办理外出务工证、暂住证等,而城里人务工却不需办理这些证件。
这实际上是侵害农民工就业选择权的不平等制度;
四是没有保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
如工会、农民工协会等等。
由于我国的组织体系是通过单位实现的,国家规定民间组织要挂靠正式单位,没有单位的人基本上不能组建民间组织。
因而保护农民工利益的协会基本没有,工会组织也基本上把农民工排斥在外。
因此,要改变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势必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中不合时宜的内容。
(一)修改选举法,让农民拥有与之人数相当的代言人,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证的基础。
尊重和保障弱势群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主要是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保障弱势群体参与与其切身利益有关的各项决策的利,使其能够表达和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其合法权益。
从我国几十年的农业政策史及其经济后果来看,缺乏一个反映农民利益的、平衡的政策结构,这是许多损害农民利益,进而损害全社会利益的政策轻易出台的重要原因。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农民是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农民工是农民中的身强力壮者,因而农民工是农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进城干的通常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活,且生活待遇较低,几乎不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在城市社会中,明显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明显处于弱势地位,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实质就是维护农民的权益。
我国宪法虽然规定每个公民的权利平等,但《选举法》实际上却规定:
农民选举的人大代表,一个代表所代表的人数是城市选举的人大代表一个代表所代表人数的4倍,也就是4个农民的权利相当于1个市民的权利以致在我国立法机构中(全国人大、省级人大)农民拥有与之人数相匹配的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明显不足,相应地,在我国立法机构中要求保障农民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声音较小。
因此,改革选举法,让农民拥有与之人数相当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农民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切实得到保障的基础。
(二)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政策调整的力度,是转变农民工身份、壮大劳务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不少地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
土地承包到户后,农业劳动效率显著提高,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
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调查,我国农村劳动力约4.9亿人,农林牧渔业实际需要的劳动力只有1.7亿人。
目前,我国转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约有1.6亿~2亿,尚有1.5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
由于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加之农民工的低收人无力承担城镇住房、子女教育和其他消费支出,使得农民工在城市遇到风险后又不得不回到农村,这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造成极大的难度,它不仅影响了劳务输出、劳务经济的发展,而且给“三农”问题的解决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这说明,城乡二元分割、户籍身份同个人命运休戚相关的户籍制度是当前我国农民工发展的主要难题。
而这种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类的户籍制度,是计划体制下的产物,它实际是把公民分成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把农民和土地捆绑起来,这就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非农化进程,人为地分割了劳动力要素市场,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以致农村劳动力要素市场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劳动力无序流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只能由素质的高低带来劳务的待遇差异。
然而,现在农民工同有城市户籍或者当地户籍的正式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和同工不同权”的情况却非常明显,因此,应大力改革目前的户籍制度,建立全国统一、有效的劳动力要素市场,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与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操作中重点考虑两个方面:
一是今后的户籍迁移政策,应逐步由投资、人才、投亲靠友迁移转向就业迁移。
降低流入地的迁入门槛,为需到城市居住且具备城市就业能力的农民工及其他公民提供有利的政策依据;
二是可让在城市务工三年以上、有固定就业收入的农民工登记为城市居民户口,在政治权利、就业求职、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受教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
这既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也有利于农民工市民化和“三农”问题的解决。
(三)尽快制定和完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根本保证。
农民工问题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问题,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不仅普遍存在,而且非常突出,涉及到劳动、失业、养老、医疗、生活、居住等多方面。
具体表现为:
一是劳动报酬得不到保证,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
据统计,中国多数企业没有完全执行国家法定每周工作40小时的制度。
一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给农民工支付加班工资或少给加班费。
据浙江省对900多个企业的调查,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1500元以上。
虽然屡屡掀起“清欠风暴”,却收效甚微,以至“风暴”过后故态复萌,并愈演愈烈。
有的地方老板白天付拖欠工资,晚上又派人抢回。
2004年11月2日,广州市珠海区竟然还发生了老板指使30多名便衣用铁棍毒打25名讨薪工人的事件。
河南省“两会”期间,在郑州又发生了百余狂徒手持利器冲向讨薪民工,见人就打,见人就砍的“讨薪血案”,惊动了国务院。
二是用工管理不规范,农民工与城镇工人权利不平等的现象突出。
在管理方面,据统计,2004年全国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为57.1%,私营企业签订率仅为30.5%。
在权利方面,不平等的现象有三个表现:
首先,同工不同酬。
农民工与城镇工虽然干同样的活,城里人挣八百块,如果是农民工就五百块;
其次,同工不同时。
城里的工人实行8小时工作制,过年过节加班要加几倍工资,而农民工一般没有,叫你加班就得加班;
另外,同工不同权。
城里的工人,特别在国有企业,公有制企业里,城镇工人有权在职工大会上讲话,而农民工一般不参加职工大会,有的连工会也不能参加。
三是生产生活无保障。
调查显示,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31.8%和5.5%。
如此低的社会各种保险的参保率,给农民工当前和未来的工作、生活、社会稳定都留下了较大的隐患。
四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难。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大势所趋,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城市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将越发突出。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法律。
2004年,中央1号文件第一次提出,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农民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到城镇务工求生存,是宪法和其他法律所赋予的平等权利,不应该有任何限制,应与城镇工人具有平等、自由的公民权利。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涵盖不了,也解决不了这些问题。
因而,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必要的严厉制裁已势在必行。
如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三、加强教育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是农民工真正市民化的重要途径。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终目的就是使农民工成为市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
因而在实践工作中应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对农民工进行教育培训,输出地和输入地政府都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农民工输出地政府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规划,积极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对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
培训重点是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鉴定工作。
培训中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扩大定点、订单、定向培训试点。
围绕餐饮、建筑、家政服务等行业,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要求制定各年度引导性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以增强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能力。
农民工输入地政府在对城市农民工加强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对原市民也应进行现代市民意识教育。
一方面要教育农民工提高自身素质,引导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也是城市的主人,注意城市公共卫生、自身形象、社会礼仪等;
另一方面要培育原市民及农民工的现代市民意识,要在原市民及农民工头脑中确立起文明、开放、兼容的新观念,创造平等、融洽、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政府对农民工的就业引导。
一是要尽快建立和健全劳动力流动服务体系,加快全国、地方就业一体化进程,加强不同地区城市职业供求动向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公布职业需求排行榜,促进农民工提高求职成功率。
二是为农民工就业牵线搭桥。
实行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促进就业服务组织、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之间多层次、跨地域的合作,使劳动力流动规范化、有序化。
三是加强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的供需对接,为农民外出就业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促进农民工的合理有序流动。
四是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试点,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路。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指导和服务
对农民工的管理应由“劳动力管理模式”向“居民管理模式”转换,切实树立为农民工服务的思想,使农民工真正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是在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用工单位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对农民工由防范、限制管理到服务性管理的转变。
可采取由公安、劳动、司法、教育、农业、民政等部门参加,对农民工实行“出门”管理、驻地管理、用人单位管理和社区管理。
“出门”管理就是对进城务工的农民登记造册,进行市民常识、法律常识的免费培训;
驻地管理就是对农民工驻地的出租屋、旅社老板加强管理教育,帮助农民工提供较好的食宿条件,并通过他们登记上报,去引导管理农民工;
用人单位管理就是对用人单位管理的负责人进行管理教育,要求他们及时上报农民工用工情况,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社区管理就是要求农民工驻地的社区要将农民工纳入到社区管理活动中来,动员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进行市民知识培训,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
二是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各级人大或司法部门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团委等组织为主体,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法律救助机构,以保障农民工在选举、提干、晋级、晋职、晋资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
在农民工权益遭受侵害时,有人帮助,有地方诉求。
三是简化管理手续。
农民工除了办身份证(育龄妇女办婚育证)外,其他专门针对农民工设置的办证、收费应予取消,并遂步采取IC智能化芯片对农民工群体实行身份证一证管理,在务工地进行备案登记。
四是发展工会,促进农民工组织程度的提高,建立企业、劳动者(工会)、政府对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使农民工的诉求在相关组织就能得到解决,或其诉求能通过相关组织交由政府处理。
综上所述,农民工弱势地位的改变,主要在于农民工在赢得全社会关爱、理解、帮助的同时,其合法权益要能得到法律的切实维护。
这样才能使农民工市民化,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
1这里,一切皆流动
流动的学生;
流动的老师;
流动的教室;
流动的学校……
沿着永定河旁狭窄的土路,经过一片破败的平房、散发着呛人臭味的垃圾场,穿过一条货运列车轨道,11月20日,记者来到双槐树村行知实验小学——北京四环边的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
下课铃响了,孩子们的欢笑声充斥在校园的各个角落。
走进教室,并列的课桌间的缝隙只够一个孩子侧身经过,据这里的校长易本耀说,现在学校有1000多个孩子,有的班的人数已超过80人,学校实在容纳不下了。
“学校建好后就没有愁过生源。
”易本耀说,其实,上民办学校也是家长的无奈之选。
虽然北京市已明文规定,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就读取消借读费,但这些孩子要全部向公办学校分流,目前还难以实现。
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是一方面,公办学校的各项费用加起来对多数农民工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易本耀告诉记者,这里的学生家长来自全国各地。
家长是流动的,孩子们也跟着流动。
在行知学校,每年大概有10%的学生流失,他们或者去别的城市或者回农村老家。
老师的流动更加频繁。
行知学校老师分别来自全国16个省区。
除了校长、副校长,老师的平均月工资在1200元-1500元之间。
“我们有一个班一学期换了四个老师,而且都是教主科的语文老师。
”行知小学英语老师董丹说。
今年25岁的董丹算是一个例外。
她从开封教育学院毕业,在这里任教已五个年头了。
“那你以后会离开这里吗?
”
“不会。
“结婚后呢?
“也不会。
我会一直在这里。
已到谈婚论嫁年龄的她穿着格外朴素。
黑色棉袄,蓝色牛仔裤,黑色皮鞋,若没有头上蓬松的马尾,你可能难以猜出她的实际年龄。
她负责二年级三个班和五年级三个班的英语课程,此外,还担任五年级二班的班主任。
“看着这里的孩子特别可怜,我们五二班有一个叫马勇强的学生,有一次没完成作业,我们打电话到他家,才知道他父母双亡,跟着七十多岁的奶奶一起生活,后来,奶奶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拎着拾破烂的袋子到学校,我看了,心里非常辛酸。
”董丹说,“我小时候父母在外打工,我很理解孩子对爱的渴望,我希望把自己的爱补给他们。
问起她对未来的期待,她说:
“希望工资能再多一点,另外,给我们上保险。
记者后来得知,董丹的妹妹前两年患上卵巢恶性肿瘤,而她的弟弟在去年患上白癜风。
“我父母在北京摆摊卖煮玉米。
我妈妈每天凌晨一点半登着三轮车去五孔桥进玉米,往返一趟要三个小时,回到家再拔好、煮熟就四五点了,六点再拿出去卖。
”说起这些,董丹的眼眶里已是泪光闪烁。
而在众多的老师中,希望一直留下的只是少数。
“老师的待遇只够养活一个人,有时候,一些老师早上打电话说不来了,下午就真不来了。
我后来跟老师们说,要走得提前两周通知,否则我们连替课的老师都找不到。
”易本耀说。
“近几年,走掉的老师少说也有100多个了。
“这也没办法。
”易本耀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行知学校共有两个校区,老师总人数110人。
加上奖金,老师平均月收入1500元。
一年教师工资总支出198万元;
一年校园要负担的房租14.9万元;
冬季取暖费6万元。
而学校收入来源就是学生学费,学校总人数2076人,每人每学期800元,一年总收入308万元。
加上各种开支,学校每年结余仅十余万,这十余万还要应对突发情况。
“老师离开,我也理解,一是待遇低,不能养家糊口;
二是不能进修;
三是退休后没保障,因为不在编制,社会保险也没有。
因此留下的大多是刚毕业的学生和退休的老同志。
”易本耀说:
“学校总共搬了五次,2010年春节后双槐树村行知小学也要拆迁了。
我今年49岁了,实在有点搬不动了。
2城市的变高变大与学校的迁移漂泊
城市,在农民工的手中变高变大;
城市,却把农民工的生存空间越挤越小。
学校东移西迁的过程,从另一个侧面诉说着一座城市发展的脚步以及为此所付出的代价。
在即将拆迁的朝阳区十八里店大武基村,记者见到了河北忠诚学校负责人曹帅。
24岁的他已经是这个学校第三代负责人了。
与很多年轻人脸上的阳光活泼不同,曹帅显得成熟沉稳,笑容和话语中带着几分辛酸和无奈。
河北忠诚学校尚未获得教育部门审批,仍处于非法办学的阶段。
“我不想让祖父和父亲一手创办起来的学校砸在自己手里。
”曹帅说。
1996年,曹帅的祖父和父亲从河北张家口来京打工,那时候四环还没有建设起来,两个人看到很多农民工带着孩子在菜地里干活,这些孩子因交不起高昂的费用无法进入北京本地学校,孩子们面临着失学。
于是,两人萌生了办一所打工子弟学校的想法。
两人用捡来的木头订成桌椅,在小武基村租到一所几十平米的房子,“简易学校”就这么开办起来。
一直存活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区域位置都有这样一个特点:
偏僻,交通不便。
如果哪天城铁等公共交通修建到眼前了,也就意味着学校要被拆迁了。
接下来的十几年里,“东移西迁”成为忠诚学校挥之不去的阴影,而学校也几易其名,从“菜农小学”到“河北小学”再到“河北忠诚学校”,频繁改名的背后蕴藏着曹家三代办学的兴衰。
“‘一传十十传百’,1997年后学生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达到1400多人,那时候在四路通村、小红门、大武基、通县、大兴共有五个校区。
一个地方要被开发,往往意味着在那里蜗居的农民工就要离开,农民工子弟学校也会被拆除,孩子们只能随着父母,到更远更偏僻的地方上学。
曹帅说:
“2007年之后,由于拆迁,大武基村在渐渐消亡,学校生源也随之骤降,现在只剩下240多个孩子。
“只能再找出路,往五环、六环搬吧。
“2003年前,我们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属于非法办学,为了躲避警察,学校在一个地方最短只存在了半天,就搬走了。
学生们也跟着学校到处转移。
动荡不安,是农民工学校的共同经历,也让这里的孩子被迫承受转移搬迁的诸多不便。
3希望留在这里,又害怕留在这里
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住房等问题,仿佛横亘在农民工与城市之间的座座大山,让他们时刻感到农民与市民两种身份间难以弥合的距离。
龙晓英是河北忠诚学校一名普通教师。
“我们学校的孩子如今面临着和第一代农民工家长共同的难题:
是留在城市还是回老家?
”龙晓英说。
对于这些流动儿童而言,中学毕业就是这个城市容纳他们的极限,因为不能参加北京的高考,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选择了全国通用的人教版教材,而没有选择北京市公立学校使用的北师大版教材。
事实上,中考之后,几乎没有北京的高中会录取他们。
要参加高考就必须回原籍就读。
记者了解到,除了少量学生去了北京的职业学校,一部分孩子读完初中索性留下来帮着父母做点小生意,大部分孩子都回原籍继续上学,只能期待高考考回北京,一家人再团聚,这是城市留给他们为数不多的上升渠道。
“走”或“留”的尴尬是农民工生存状况的一个缩影。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是对外资开放,更重要的是城市向农村开放。
而农村外出劳动力在城乡间“候鸟式”的往复流动,则是特定制度条件下中国城市化的一种独特方式。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发展速度是同期世界城市化平均速度的2倍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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