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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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复杂,交叉作业较多,设备安全使用、既有线防护是安全工作的重点;
防高空坠落,防起重机倾覆、防物体打击是后期安全管理的重点。
工程建设期间临时用电是安全管理的另一项重点内容。
安全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上述内容狠抓落实,同时不能放松和忽视其它事故易发点的监控,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建立健全各项组织机构
中铁建设集团宁波铁路枢纽站房项目部各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韩世春
副组长:
李瑞锋张健
组员:
李瑞锋李蔡林.吴东浩王立宏王晋峰周忠贤
杜姜涛马斌刘群杨建志毛光建倪晓东
主要职责:
张健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面工作。
李蔡林、陈阳绪周忠贤、倪晓东、杨建志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协调指挥及落实工作。
吴东浩、杜姜涛、马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制定。
王晋峰、马恒、刘群、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物资设备的采购。
王立宏、毛光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成本核算工作。
消防保卫领导小组
张健陈阳绪
吴东浩李蔡林陈阳绪王立宏王晋峰、倪晓东周忠贤郭国胜杜姜涛马斌刘群杨建志马恒
张健负责消防保卫的全面工作。
李蔡林、杨建志负责消防保卫工作的具体协调指挥。
吴东浩、杜姜涛、马斌负责消防保卫工作方案的制定。
王峰、马恒、刘群、负责消防保卫的物资设备的采购。
其他组员负责方案、工作的具体实施。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张健
李瑞锋郭国胜
李蔡林吴东浩王立宏王晋峰、倪晓东周忠贤
杜姜涛马斌刘群杨建志马恒陈阳绪
张健负责环境保护的全面工作。
李瑞锋郭国胜负责环境保护的具体协调工作。
吴东浩、杜姜涛、马斌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制定。
王立宏、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成本核算工作。
防台风防汛领导小组
李蔡林陈阳绪
吴东浩王立宏王晋峰倪晓东周忠贤
杜姜涛马斌刘群杨建志马恒
张健负责防台风防汛的全面工作。
李蔡林负责防台风洪防汛工作的具体协调指挥。
吴东浩、杜姜涛、马斌负责防洪防汛工作方案的制定。
蒋天仁、马恒、刘群、负责防洪防汛的物资设备的采购。
倪晓东、杨建志负责防台风洪防汛的水电供应及保障工作。
周忠贤配合副组长具体组织实施防台风洪防汛工作。
王立宏负责防台风洪防工作的成本核算工作。
2.安全保证体系
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及业主的监督检查。
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各级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的安全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安全保障体系详见下图。
安全保障体系框图
3.安全保证措施
3.1.组织措施
3.1.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
项目经理为组长,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
副经理张健为副组长、各部门和作业队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质量部为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安全监察和日常工作。
施工现场按施工人员的1~3%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设安全管理工程师,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详见下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3.1.2.安全管理职责
3.1.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⑴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职工劳动保护负全面责任。
⑵组织制订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划。
⑶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本工程项目中有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⑷检查考核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解决必要的活动经费。
⑸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违章作业的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⑹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的矛盾,坚持在安全的条件下组织施工,对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能造成重大机械、人身事故的隐患,下达停工指令,进行整改。
⑺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要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并应提出整改措施。
3.1.2.2.项目副经理
⑴正确贯彻国家及地方各项政策和法令,执行业主和上级制定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和规定。
⑵协助项目经理全面管理本项目的安全工作,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⑶协助项目经理分管各段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生产进度、资源配置和队伍管理;
同时作为分管段的第一负责人对管段进行全面管理。
3.1.2.3.总工程师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单位施工中的一切安全技术上的问题负全面的责任。
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并要做出具有针对性、技术和物质保证,落到实处并检查执行情况。
⑶在安全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活动中。
对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要进行安全可行性研究、分析,从技术上负责。
⑷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与考核,把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预防事故能力,列为教育的内容和目的。
⑸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单位、分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和实施情况,在组织施工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列为重要内容,同时审查鉴定。
⑹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的调查,从技术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⑺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3.1.2.4.物资设备部
⑴凡购置的各种机械、电力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⑵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市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监督检查。
⑶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⑷对机械、电力、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⑸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⑹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3.1.2.5.计划财务部
⑴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⑵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⑶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⑷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⑸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⑹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
3.1.2.6.安全质量部
⑴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
⑵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作业等重点工程时,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⑶制定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制度。
⑷组织定期车辆设备大检查和交通事故、设备、电力事故的调查处理。
⑸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提出安全装置设计、购置计划,并督促实施。
⑹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收集安全信息、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开展安全月活动。
⑺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掌握整个工程的生产状况。
⑻参与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⑼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
3.1.2.7.工程管理部
⑴参与安全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活动,编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现场指导施工落实。
⑵从施工技术方面,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预防事故能力。
⑶负责制定单位、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现场施工指导工作。
⑷配合安全质量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⑸参与并配合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的调查,从技术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1.2.8.作业队队长
⑴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领导的工地(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保持相对稳定,支持和指导他们的工作。
⑵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负责组织对新工人、招聘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吊装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⑷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关心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制度。
⑸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坚决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并制止职工的违章作业。
⑹发生伤亡事故要紧急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施工现场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重复事故发生。
⑺坚决抵制伪劣的防护设施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⑻严格执行安全纪律,积极开展安全竞赛活动,认真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3.1.2.9.安全员
⑴在主管领导直接领导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等业务知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检查和业务指导。
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和了解安全生产的状况,并做好检查日记,检查职工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将施工现场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详细记载,并应立即制止或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报告主管领导,协助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办法,监督实施,对严重违章行为按章处罚。
⑶负责实施对新工人、招聘民工和复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地一级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安全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⑷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安全生产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协助领导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
⑸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章的统计上报。
⑹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查、检测、验收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产品质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禁止采购伪劣不合格产品。
⑺安全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3.1.2.10.技术员
⑴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⑶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⑷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⑸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⑹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3.1.2.11.生产工人
⑴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具,应保护好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不随意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
⑷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发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⑸遇到危及生命安全而又无防护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上报或越级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⑹积极参加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2.管理措施
3.2.1.管理制度
3.2.1.1.安全管理制度
中标后,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评比制度,跨越既有线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保安管理制度,用电安全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的安全专项规定,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制度,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事故申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及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相关安全规则。
发生职工重伤或死亡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必须在6小时内按“职工伤亡事故快报登记表”规定的内容,电话快报上级部门,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经过基本情况书面报上级部门。
上报其它有关部门的时间按有关规定办理。
安全快报,项目部于每月26日前按规定填表上报集团公司。
(2)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制度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应根据区域、劳动者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劳动条件、职业危害等因素,按照国家和公司劳动防护用具配备标准,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与其工种相适应的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4)各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车辆运输安全作业制度
要把机械设备管理纳入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中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操作证管理制度、机械“三定制度”、机械操作交接班制度、起重机械操作监护制度、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止误触带电体、防止漏电、实行安全电压”三项技术措施。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尤其要做好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建立电工、电焊工、木工、危险品管理工、物资仓库管理工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6)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制度
在施工区内设置标准的安全标志,以引起职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注意,对威胁安全与健康的物体和环境做出快速反应。
以红色安全色为主,提示内容有禁止标志、停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和危险标志。
如禁止入内、禁止火种、禁止通行、禁止停留、禁止起动、禁止攀登等。
各种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GB2894-1996《安全标志》要求的尺寸、颜色、几何图形、图形符号及补充标志等制作。
(7)施工现场保安制度
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值班室和巡逻护场,门卫人员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工作证出入的制度。
要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施工现场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从事盗窃、赌博、酗酒等违法犯罪活动。
(8)防火、防台风安全制度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和生活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指定监护人。
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天气预报,在六级以上大风或风雨天气,应停止一切高处作业和吊装作业。
在起风前,对公路、城市道路、以及河道等附近或上方的机械、器具,以及杂物,要及时撤离或清除。
(9)安全生产宣传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考核评比、张贴宣传画、召开专题会议等)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让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深入人心。
通过在建设项目、临街建筑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宣讲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文化。
(10)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维护全体职工根本利益和建设和谐企业的具体体现。
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按要求逐一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综合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工程、设备、物资、劳务、财务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修订。
项目部要组织对建筑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跨越道路段作业安全制度
本项目跨越公路、城市道路等既有道路,为保证施工及运营的安全,我们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影响。
跨公路框架桥、涵施工时,设防护装置,确保桥下行车及人身安全。
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周围道路、车道行向等情况,与当地交通和交警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符合交通组织要求的施工方案。
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交通组织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
工程实施前,主动与交通或交警管理部门联系,请求给予支持和指导。
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管理;
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设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工作,并在交通线路上布设限速、禁停、导向等标志、标牌,保证车辆行驶有序畅通。
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灯光示警标志,必要时,请交警协助管理。
3.2.2.现场管理
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3.2.2.1.安全教育
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安全教育与培训具体规定如下: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
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新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项目部和作业队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3.2.2.2.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一个重要环节。
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白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主要环节和主要工作。
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2.2.3.安全检查
(1)开工前检查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还需进行培训得到操作证,才能持证上岗。
项目安全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对危险源评估,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作业队每旬进行一次检查。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使用《事故易发点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检查重点:
危险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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