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船舶出航停泊安全操作规程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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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值班轮机员接到开航通知后,立即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2.2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的有关阀门打开,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油,保证膨胀水箱水位适当。
2.3检查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
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2.4检查有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的开关,有警报装置的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须正常。
2.5检查并补充启动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的存水,打开启动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的供气阀,如果是电力启动者,应检查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
2.6检查水泵等传动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机器各运动部件及轴系附近不应有遗留工具和杂物。
2.7打开气缸上的放气试验堵塞,脱开离合器,人力盘车数转,当确认无碰、卡滞现象时,方可启动发动车。
3.离码头的操作
3.1船长应根据风向、风力、流速、流向对船舶的影响及码头周围的水深和船停靠情况,决定离码头的方法,并告诉值班人员。
3.2值班人员和在甲板上操作的人员一律要穿好救生衣。
3.3收起船舷外不必要的缆绳和障碍物。
3.4注意码头、泊位、周围环境、前后船、来往船舶动态,在无妨碍他船航行时方可行动,并按章鸣放离码头信号,在得到附拖驳船同意后,方可动车操作。
3.5单船离码头时,在有流河段,一般正常情况下,可根据水流流向,解掉首尾缆,待船首或船尾与水流成一夹角时,解掉全部缆绳,动车离开码头;
在平流地区,可先用竹篙撑开船尾,有足够水深后再动车。
双车船在前后档较紧张的情况可利用双车的车舵配合,横移离泊。
3.6驶离码头时,用车不宜过猛,用舵不宜过早,需要小舵角,防止船尾扫码头或其他停靠船舶。
3.7附拖驳船离码头时,先通知驳船解掉岸上缆绳,听到驳船信号后,拖轮再解掉头缆,慢车前进,并逐渐用小舵角,使船向外张,派副班人员到船尾注意船舶动态,指挥驳船操外舵,待船及时停靠码头或船只无妨碍时,逐渐加快速度。
4.编队带缆操作
4.1船舶编队应遵守有关编队原则,并根据驳船抵港先后,决定编队顺序。
4.2拖轮从被拖船外舷一侧缓速靠近头档驳船,接过头档拖缆,当尾到达头档驳时及时停车,必要时倒车,待船稳妥后,挂上拖缆,切忌盲目动车挂缆。
4.3挂上拖缆后通知驳船队解掉其他系在岸上缆绳,全部缆绳解掉后,由驳船吹前进号后,才可慢车前进,并逐渐用小舵角使船外扬,并指挥驳船外舵,待船队对来往船舶及周围停靠船无妨碍时,方可快车前进。
4.4整队锚泊后开航时,在挂缆前应做好起锚准备,拖轮应在上风一侧驶靠头档驳,接过拖缆,挂好长缆,慢速前进,当长缆刚起水面时,停车,长缆着力后再缓速前进,待驳船起锚作业完毕后,才能拖带起航。
4.5航行中收放长缆,拖轮应先行减速,以降低船队冲程,指挥各驳船应舵,当船队稳直打横弯曲时,方可收放长缆,在收放长缆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4.6编队、带缆、收放长缆都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船动态和周围环境,在无妨碍他船和本船队安全时,才可行动,并按章鸣放信号。
4.7船队编队,一般应由正驾驶或船长进行,严禁一根缆绳两头使用,禁止从舱内或锚头上临时抽出带缆。
4.8中途挂缆时应减速,待船队稳定后再进行,严禁快速挂缆。
5.追越操作
5.1船舶在追越前必须充分考虑航道条件,周围环境及当时风向、水流情况,确定最佳追越方案。
在狭窄、弯曲航道、船闸引航道、桥梁、滩险处及有明确规定不能追越的航段不得追越或齐头并进,严禁强行迫越。
5.2在可以追越的航道中,应按章鸣放追越信号,在取得前船的同意后,方可追越。
追越船在赶上、越过、齐头并进和脱离被迫越船四个过程中,都必须保持一定横距,以防船吸。
5.3拖驶船队追越,一般应正缆为宜,外舷加强测水,指挥后驳操外舵;
单船追越时,应适当控制车速,预防他船受吸流失控。
5.4在追越过程中,要谨慎操作,加强嘹望,随时注意被迫越船和前方动态,切实做好防碰措施。
5.5被追越船听到追越信号后,应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用信号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追越,当同意追越信号发出后,应采取减速和让出一部分航道措施,以缩短追越过程。
5.6信号未统一,严禁追越和强行追越。
6.会船操作
6.1船舶在交会前都要认真嘹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交会船动态,如动态不明,信号不统一时,应严禁交会。
6.2两船对驶交会,顺流船
(下行船)应当在相距lkm以上处,谨慎考虑当时环境和航道条件,及早鸣放会船信号;
逆流船
(上行船)听到信号后,如无特殊情况,应立即回答相应的会船信号,并采取避让行动。
双方信号统一后不得改变。
在鸣放会船号时,应同时配合使用红绿闪光灯或白色号旗,以明确自己的会船意图。
6.3船舶在交会过程中,都应适当控制船速,坚持"
礼让三先"
的原则,无特殊情况,各靠右让出一部分航道,以便顺利交会。
6.4吊拖船队交会,应尽量采取正缆,并及时鸣放一长三短信号,以引起驳船注意,保持船队稳直,在滩险、狭窄地段交会,应加强测水,适时保持横距,做好防碰措施。
6.5在交会中如有碰撞危险时,双方都应采取措施,挽救危局。
7.尾随行驶操作
7.1机动船和船队尾随行驶,后船与前船都应保持适当距离,以防前船突然发生意外时,能有充分的避让余地。
7.2后船尾随前船行驶,应加强嘹望,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前船和前方动态,随时准备采取减速、停车、倒车和倒锚。
7.3前船在行驶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倒车或后退时,应即时鸣放三短声,以引起后船注意。
8.横越操作
8.1横越船在横越前,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情况,在无碍他船行驶时,先鸣放信号一长声,才可以横越。
8.2横越船应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的船,不得在顺航道行驶船的前方突然和强行横越。
8.3两横越船同流向交叉相遇,居左者应当避让居右者。
8.4不同流向的两船或两拖轮队横越相遇,逆流船应当主动避让顺流船,待顺流船驶过后再行横越。
9.过桥操作
9.1在过桥前必须认真掌握过桥范围内的水流、风力、桥梁通航孔宽度和净空高度。
根据本船队控制能力和附拖驳船情况,制定过桥操纵方法。
9.2遵守各地有关过桥规定,过险桥应正驾驶
(或船长)亲自指挥操作,加强副班,备好防碰工具,正缆过桥。
9.3正确使用车速,掌握"
当快则快、当慢则慢"
的原则,以保持船队的稳直及拖轮有较良好的操纵性能。
9.4遇有横风,应靠上风一侧,单舷测水,指挥驳船上风舵,并拆除所有挡风设施,做好防碰准备。
9.5如流量或风力过大时,应根据拖轮的控制能力,采取分批拖带过桥,桥孔上、下游有不正常水流时,应迎主流,切勿图快走回流。
9.6通过潮汐段的桥梁,应注意潮汐变化规律,掌握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切勿冒险过桥,以免发生上碰下搁事故。
9.7过桥时应加强嘹望,加强副班,密切注意前方来船,上水让下水船过桥,禁止在桥孔内追越,交会或齐头并进。
9.8天气恶劣、视线不清时,如没有把握过桥,应暂时停靠等候,不要冒险过桥。
10.通过船闸操作
10.1船舶通过船闸前应根据闸室的长、宽度及闸室内已停靠船的情况,结合本队情况,决定进闸队形和艘数。
如不能整队进闸,应及时解缆并将不能马上进闸的驳船停靠妥当。
10.2严格遵守船闸管理制度,听从船闸值班人员指挥,依次顺序进闸,闸门未开满不准进闸,进闸时不得抢挡,迫越或齐头并进。
10.3船舶驶入船闸引航道或到达鸣笛标处,应按章鸣放信号,并慢速调直船队,对准闸门中间线行驶。
10.4注意风向、水流对船队的影响,正确使用车舵,当驶近闸室时应保持最小牵引力,以稳定船队。
进闸后根据船舶速度及时停车,依靠惯性前进,必要时倒车。
遇有横风时应迎上风进闸。
10.5严禁在闸室内放倒锚和在扶梯、链条上带缆。
10.6船闸放水时,值班人员要注意闸室内水位升降,及时收、放缆绳,防止闸壁突出物勾损船体和搁翻船舶。
10.7闸内水位平稳,要等闸门开满后才能出闸,并服从船闸值班人员指挥,顺序出闸,出闸时先通知驳船解手缆,撑开船首,小角度慢速起拖,向闸室中心线行驶,等全部船舶出闸后,拖轮才能加速前进。
10.8顺流通过船闸时,应注意前方航道和船舶情况,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下阻链制动,出闸时注意闸门外停靠船只,加强防碰措施。
11.船舶调头的操作
11.1船舶调头必须选择河面宽阔,水深足够的平直河段进行。
11.2根据风、流的情况和方向及航道的特点确定调头方法。
11.3调头前应按《内河避碰规则》规定显示灯号、型号、鸣放声号,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及周围环境,在确认无碍他船航行后方可调头,调头不能抢越他船船头。
11.4拖带船队调头,要充分考虑航道宽度,拖带长度及水流、水深、风向等方面情况,正缆调头,驳船队应配合操舵。
11.5正确使用车舵,调头前应适当减速,船队顺流调头,更应及早减速。
开始时操舵要慢,待驳船队跟随回转后,再加车助舵,结束前应立即回舵,保持航向稳定。
11.6航道正常情况下,轮船应尽量驶向航道一侧,保持较大的回转直径,不得采用硬调头的方法。
拖带船队,更应坚持大直径回转,不得用舵角转向调头。
如受航道限制,可采用固定一头,拖另一头的掉头方法。
11.7有流航道,顺水调向逆水,应从主流向缓流掉头;
逆水调向顺水,则应从缓流调向主流;
单船顺流向逆水调头时,调头前应减速,转舵的舵角不要太大,防止流压及离心力的作用,使船发生横倾。
11.8风浪较大时,应选择上风一侧或较平稳区域调头,切忌在大浪区仓促调头。
11.9在长江调头,更应考虑船队的实际控制能力以及浮鼓的相对位置。
12.靠码头的操作
12.1在靠码头前应考虑到船舶冲程大小、载重情况、倒车后制动能力、风流对船舶的影响、码头结构特点、码头泊位前后船的动态、水域的大小等,并考虑靠码头的方法,备好靠码头的工具。
12.2靠码头时,应集中思想,谨慎驾驶,抵达码头时按章鸣放信号,慢车、停车利用惯性采用小舵角逐步靠拢码头,当到达泊位适当位置时,用倒车停稳。
除在水流湍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快速靠码头。
12.3在航道条件许可时,一般不采用顺流停靠,应以适当车速,保持舵效,以船尾先拢、适当倒车、靠好。
12.4靠码头时,风流对船舶影响较大时,应考虑采取防风、防流压等措施。
12.5遇有吹拢风靠码头,船与码头夹角不宜过大,应采取平移靠码头或抛开锚靠码头的方法,并做好防碰工作。
12.6靠浅险码头,不可盲目动车用舵,应用缆绳、竹篙、绞套靠上码头,风、流推开无法靠码头时,应采用游移紧靠码头或大角度靠码头的方法。
13.锚泊操作
13.1应选择水深足够,水流平稳,避风、有回转余地、度质好的锚泊地点。
13.2备好锚、清理锚机、锚链作好抛锚的准备工作。
如后面附拖船抛锚,应通知其做好锚泊准备。
13.3慢速驶进锚地,并进行测探,调直船队,当到达适宜区域后停车、解缆,在惯性消失后,船队开始下飘时命令抛锚。
13.4根据流速、风力、锚地水深等情况放出适当锚链,一般为水深的3-5倍,锚泊后按章显示号灯、号型。
13.5如锚地在有潮流地区,且无回转余地,要缩短队型或采取抛首尾锚的方法锚泊。
13.6水流比较湍急,单锚不能保证安全时,应抛双锚,如驳船头档驳已抛锚,还可命令其它驳船抛锚。
13.7单船抛锚停靠趸船时,船首不得超越趸船前方的一端。
13.8锚泊时,如水深不足,应放出锚浮,以引起他船注意。
13.9严禁在水底电缆上游附近,水下电缆界限标内、架空电缆下,水下管口道及其他禁止抛锚的航段内锚泊。
13.10轮机部接到驾驶部停车命令后,轮机部操作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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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 船舶 出航 停泊 安全 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