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会章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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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10)
其他------------------------------------------------------------(11)
第七章行为规范及纪律要求--------------------------------------(11)
行为规范--------------------------------------------------------(11)
纪律要求--------------------------------------------------------(12)
第八章附则----------------------------------------------------(12)
第一章总则
为了适应学院教育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团委会工作,使团委会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团委会章程》。
共青团***团委会是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的组织机构,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院团委会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
院团委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团结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科学文化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意识,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
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第一条团委会的宗旨
院团委会以党的先进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学校的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院青年教师和学生,为全院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奋斗。
发扬学生民主,开展自我教育,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其正当权益,提高学生思想觉悟,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条团委会的基本任务:
1.学习、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发挥桥梁作用。
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2.灵活多样的开展富有成效的实践活动,以深化理论学习效果。
3.指导各个班级开展学生常规活动,与各个班委保持密切的联系,增进彼此之间的合作,增进友谊,相互促进。
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与友谊;
加强与兄弟学院之间的学生工作交流。
4.做好团员接收工作。
5.做学院联系学生的联系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维护院规院纪,协助学院创建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放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共同建设具有专业性,具有影响力的校园。
6.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凡是取得***学籍的学生团员、党员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申请加入团委会。
第三条团委会的成员必备条件
1.拥护本团委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委会的意愿,并递交申请书;
3.经团委会面试合格并通过一个月的考核期者;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良好,综合思想品行素质良好。
第四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团委会名义举办的各项活动;
3.对团委会工作有讨论、建议、质询、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4.团委会成员有退出团委会的自由。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团委会章程,执行团委会决议,协助团委会工作,接受团委会监督,服从团组织的安排;
3.积极参加团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证完成团委会授予的一切工作任务;
4.及时并定期向团委会反映和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动态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5.有义务为团委会奉献、热心服务,可以针对各部门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
6.有维护团委会形象与促进团委会发展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组织机构
团委会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活动部、广播站组成,内部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是一个结构制度日益完善的院级学生组织。
设立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或两名;
各部门设立部长一名,设副部长一或两名,成员若干名;
各室设主任一名,设副主任一或两名,成员若干名;
广播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或两名,成员若干名(包括播音组和设备组成员)。
第七条职责分工
秘书长:
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团委会工作,包括对各系团总支工作、各宿舍团总支工作督促和对团委会内部成员的管理。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工作,在秘书长因病、因事离职时主持工作代行秘书长职权。
各部门负责人:
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享有充分的自由决策权,并对正、副秘书长监督。
一、办公室:
1.值班,干部签到
每周一到周五的中午(12:
30—1:
30
)、下午(16:
30—17:
30)办公室有专人值班,主要是负责干部的签到、资料的收集、答疑、传达通知等日常事务。
2.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打印及存档
办公室要收集各系部及团委会各个部门上交的资料,如活动报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并要将资料分类管理,对部分资料还要打印以便存档。
3.财务管理
办公室要负责团委会的日常工作所需的开支的管理及申报,团委会开展活动的经费的预算及申请。
4.及时沟通
办公室是上级与下级之间联系的纽带,因此,办公室要及时和上级(指导老师)沟通获得信息并及时传达至团委会各个部门,此外还要收集各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问题,以保证团委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5.其他事务
除上述内容以外,办公室的工作还有,参加会议并记录、组织会议的召开、组织策划团委会内部活动、制定团委会内部规章制度等。
二、组织部:
在团委会秘书长的领导下,组织部主要职责是:
1.积极培养,发展青年学生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做好发展新团员的一系列组织工作。
2.了解青年团员的思想、学习状况,对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加强对团员的行为规范,组织纪律的管理。
3.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对违反团组织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4.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为支部提出合理意见,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并作好检查考核记录。
5.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员统计和团籍注册以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建立团员电子档案。
6.组织策划大型团组织生活,并做好活动备案。
7.院组织部对各系进行每月评比,并作为年度评优依据;
系组织部对各班进行评比,作为年度班支部评优依据。
8..做好每年团员注册和团员民主评议工作。
三、宣传部:
1.积极做好国家大政方针、路线、学院教育方针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树立广大同学正确的思想意识。
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加大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
2.积极做好全院广大同学的思想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宣传舆论手段,促进校园先进文化和道德的形成。
3.定期向团委全面、准确地汇报各项工作情况,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4.在学院树立正面的舆论导向,丰富校园生活。
5.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学院文化建设。
6.做好院团委的各项宣传工作,为各项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和总结。
7.充分利用好校内的宣传阵地,在校内努力营造出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8.学院宣传工作的检查与各宣传媒介质量的监督工作。
9.努力做好各种纪念日和节假日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加深同学们正确认识人生观、价值观起一定作用。
10.与学院各部门、各系、各团体保持联系,促进相互协作、相互帮助,以便更好的服务同学。
四、活动部:
1.了解和掌握各系部的活动情况,根据需要,为各系部提出合理意见,督促各系部开展好活动并作好检查考核记录。
2.组织策划大型活动,并做好活动准备、备案工作。
3.院团委活动部每月对各系进行评比,并作为年度评优依据;
系活动部对各班活动进行评比,作为年度班级评优依据。
4.院活动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获取团委的工作安排,并通知各系进行活动准备、安排工作。
5.确定好交通协管人员名单并安排好其工作及统计工作。
6.安排并组织好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活动。
7.在学校大型活动中能配合团委会宣传部完成相应活动
五、广播站:
1.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制订每年广播工作计划和每学期报道重点和要求。
2.负责组织广播台工作例会,制定每期节目的采访、编辑和组稿计划。
3.组织完成学校重大活动的采访、编辑、制作、审定、播报工作。
4.负责广播栏目的设置和播放节目的审定。
5.组织选拔、培训学生编辑、播音员并做好管理工作。
6.负责台物日常管理、机器设备的维护、机房安全工作,保证广播信号的安全传输。
7.负责本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建立和管理好本台档案。
8.加强本台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9.完成院、系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八条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各部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采取竞选制;
2.各部干事每年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向全院招聘,应聘者须自荐申请并通过初试、复试、综合测试合格后产生。
二、坚持广大同学监督机制的原则
1.新产生的学生干部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如有意见,反馈给秘书长,若确有问题经核实无误进行内部任免;
2.设立意见箱,干部平时工作受同学监督,如有意见,反馈给秘书长,经核实无误后对其进行批评并要求改正。
三、部门间双向沟通的原则
1.定期举行工作例会,重大问题由各部室负责人搜集该部室成员意见,博采众议;
2.部室之间相互合作,有问题共同出谋划策,共同解决。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九条会议管理制度
1.部长级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单周召开),汇报上阶段工作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原则上时间不超过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团委会全体工作例会每月一次,会上各部门汇报本部门的当月工作以及下月将要开展的各项工作,对近期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及提出解决对策,会后上交一份简单书面报告到办公室;
会上提出团委会当前出现的各类问题,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对每次会议资料进行汇总、并留底保存;
原则上全体例会时间不超过50分钟;
3.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内部工作例会;
4.团委会在召开各类工作例会时,成员有事须向办公室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无故迟到二次当缺席一次处理。
每学期无故缺席三次公开点名,取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包括在班级内的评选);
无故缺席四次公开书面检讨,在限期内拒交检讨者当自动辞职处理;
无故缺席五次自动辞职处理;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5.各系部或班级学生干部必须依时出席团委会或学院的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三次当缺席一次,无故缺席三次通报批评,无故缺席四次或四次以上取消该班评选优秀班级体,红旗团支部等各项评比资格。
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要到相应部门处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定期交给办公室统计。
注:
1.以上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了工作能顺利有效的开展,望有关部门按时召开;
2.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第十条活动管理制度
1.团委会或各部门举行各种大型活动,要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和书面计划,交到秘书长及团委老师处审核,秘书长也应主动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给予帮助、指导;
活动结束要做好总结工作;
2.安排到工作的学生干部要准时出席各类大型活动,有事要到办公室、部长处请假(填写请假条),无故迟到三次当一次缺席,无故三次缺席当自动辞职处理;
各项活动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岗位工作,各成员要佩带工作证,要注重礼貌,树立团委会的良好形象;
凡活动结束后,所有干部都要留下做好后期工作;
各活动的考勤、人员工作安排和形象问题(工作证等)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3.其它支部开展大型活动或接到上级组织的特殊任务时必须汇报主管领导,方可实施;
各部门在每学期末需向秘书长提交本学期总结、下学期计划,经通过后放办公室备案;
秘书长、副秘书长需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团委会工作,每周一次;
各部门要服从秘书长的工作安排、分工,有特殊原因要向秘书长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结分析经验和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今后的团委会工作有更多的依据、经验和教训,应当加强学生工作档案的管理。
1.归档范围:
学校各类文件、各项出勤记录、团委会管理制度、团委会工作计划及总结、团委会工作报告、赏罚记录、大型活动的各类资料、各类评选章程;
2.其它档案整理:
档案材料要齐全,提倡用A4纸打印;
3.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工作由副秘书长主管,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副部长配合,大型活动的各类资料由主办部门副部长负责整理,整理完毕后由本部门留底,学期末统一由办公室归档;
4.凡团委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须交办公室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附:
需交给团委老师存档的资料:
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团员数统计表、团费缴纳统计表等(提倡在电脑上建立电子档案)。
第十二条轮值制度
实施轮值制度能加强团委会与各系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能方便各部门的工作,更有效地利用人力资源。
1.每个工作日12:
、16:
30办公室安排值班人员;
2.每周一、三的12:
30团委会所有干部及干事要到办公室签到及工作,有事须向办公室请假;
3.每周一、三的12:
30各个部门应进行值班工作,各部门部长应安排一至两名干事值班;
若有部门因工作需要作另外安排的应事先通知办公室;
值班要求:
在值日过程中,干部干事应负责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工作,对需交由其它部门处理的文件或资料需做好适当的记录和妥善的保管,举止文明、注意礼貌和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工作纪律
为了使团委各项工作按正常秩序开展,并有一定纪律性,要求团委会各部长,成员对团委内部以及学院各项会议活动按时参加,特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一)部长向主管老师请假,申请批准;
(二)各部成员向本部部长或副部长请假,申请批准;
(三)请假时须作书面请假,获准后方能生效。
第六章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团委会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其职权,接受上级部门管理以及受到广大同学的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1.本条例针对团委会全体学生干部;
2.学院学生干部在上级党组织和各级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学校和广大学生联系和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3.学生干部要以服务同学为宗旨,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不允许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凌驾学生之上;
4.学生干部是我院学生中的先进和积极分子,无论在学习还是在生活等各方面都要为广大学生做表率,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后进同学。
本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制度,每个学生干部每学期的基础分数是80分,具体分配见下文,考核总分等于基础分加上奖惩分,分数的加减没有上下限。
第十三条考核对象
团委会全体学生干部、部门。
第十四条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团委会所有成员
(一)关于会议制度的具体考核规定(该项目基础分数20分)
1.例会召开(8分)
学生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会议考勤实行扣分制度,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备案;
(严格规范请假制度,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扣5分);
2.会议纪律(12分)
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会议进行中勿交头接耳,嬉笑打闹,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进行中自觉关闭手机。
(二)关于参加组织各项活动的具体考核规定(该项目基础分数20分)
1.活动参加情况(5分)
严格规范请假制度,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扣5分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活动组织策划(5分)
学院举办的非常规性活动,主要组织者或策划者,每人每次得1分,但每次得分名额不得超过3人;
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非常规性活动且表现优秀者,适当给予1分;
3.工作安排(10分)
若有任务安排,未能及时完成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及集体损失程度扣分。
(三)关于办公室值班制度和办公室管理条例的具体考核规定(该项目基础分数10分)
1.值班情况(8分)
学生干部要按时值班,值班考勤实行扣分制度,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备案;
严格规范请假制度,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扣2分。
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作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告者,考勤纪录作正常处理;
2.组织纪律(2分)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办公室值班制度和办公室管理条例的具体安排和规定,值班人员应该作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四)关于工作成绩的考核规定(该项目基础分数30分)
1.工作态度(12分)
工作认真严谨,能较稳妥的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因主观因素造成失误者酌情扣1分;
上传下达不及时或不负责任的学生干部扣3分,会议中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任务但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扣2分;
2.突出表现(4分)
在常规工作中有创新表现者每次1分,能指出现存工作弊端并提出建设性意见,经讨论被采纳者得2分,但本项得分不超过总分4分;
3.计划总结(4分)
认真制定并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认真周全者得2分,无故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0.5分,工作计划总结不符合要求,质量低者一次扣1分;
4.资料整理(5分)
工作的过程中应注意原始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
通知,会议纪录,计划方案,活动总结,照片,工作纪录以及相关的文字纪录等),材料的归档应分门别类,做到规范,有序;
5.工作配合(5分)
某部门开展工作时,通知其他部门成员给予协助性服务,而其他部门未积极提供的,每次扣2分,但本项口扣分不超过总分5分。
(五)关于学习成绩的考核规定
1.学习成绩获得国家或省奖学金者加5分,学院奖学金一等奖者加3分,二等者奖加2分,三等奖者加1分;
2.院团委会学生干部凡在期末综合评定中成绩达到A级(平均级点3.0)者,可得3分。
该项得分在考核对象所得的基础分上加分。
二、团委会各部门(总分100分)
1.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或任务(40分);
2.在秘书长的调度下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各项大型活动的情况(10分);
3.资料收集及档案管理情况(10分);
4.开展大型活动的工作策划、总结等上交和质量(15分);
5.部门安排值班及做好值班工作(5分);
6部门干事遵循团委会各项制度的情况(5分);
7.部门成员参加团委会全体工作例会的情况(特殊情况除外)(5分);
8.部门选举优秀个人、优秀干部,民主投票的情况(10分)。
第十五条考核规定
1.评比分月评比、学期评比、年度评比;
2月评比星级干部:
三星级(1人)、二星级(2人)、一星级(3人)。
(三星级最佳,二星级、一星级依次);
3.月评比优秀部门一个;
学期末评比优秀部门两个;
年度评比优秀部门两个。
部门评优由团委会主要干部参加评定,实行百分制,秘书长占30%,办公室占20%,其他各部门占20%。
3.年度评比优秀学生干部:
评比数占总人数的25%;
4.年度评比优秀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评分办法
1.月评比由各部门参考部门考核条例自主进行评比。
(评比办法见附表)
月评比星级学生干部,先由各个部门内部评定(各成员先作个人总结,再由其他成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汇总成书面材料),然后上报秘书长,最后由团委会部长以上人员开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团委审核。
2学期总评成绩分数的最终统计由院团委会办公室来完成,初步统计由各个部门部长来完成;
第十七条奖惩制度
一、奖励办法
(一)团委会优秀个人
1.月评星级干部奖励
a.各个部门评选出月末优秀个人,由办公室公布于团委会办公室内;
b.发送相应奖品。
2.学期评优及奖励
发送相应奖品。
3.年终评优及奖励
a.授予“优秀工作人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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