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度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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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污染企业搬迁
19(19)
3(3)
16(16)
3
工业污染企业治理
39(29)
15(13)
8(4)
13(10)
3
(2)
4
油气回收治理
141(198)
118(176)
2
(2)
18(18)
5
扬尘综合整治
1(0)
6
黄标车淘汰
1
(1)
7
能力建设
30(18)
4(0)
4(4)
10(6)
8(6)
4
(2)
8
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
总计
246(273)
143(197)
38(28)
48(40)
13(8)
注:
括号内为2014年实际完成项目数。
3.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通过新建、续建和升级改造,乌鲁木齐市建成27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已在4个空气自动站开展了VOCs的监测;
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新增臭氧、CO、PM2.5等配套监测设备。
4.完善大气污染应急管理机制。
开展乌鲁木齐市PM2.5来源解析研究,制定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污染预警与应急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基本建立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应急体系,乌鲁木齐市已实施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警。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城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未完成年度控制目标。
仅有乌鲁木齐市、五家渠市完成了2014年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目标。
而昌吉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与上年基本持平,未完成下降1.5%的年度目标,阜康市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较2013年上升11.4%,未完成保持2013年水平目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与2013年基本持平,未完成下降1.5%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各城市治理项目进展存在差异,乌鲁木齐市超额完成年度重点治理项目,其他三城市未全部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二、2015年度目标
(一)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
2015年,乌鲁木齐区域四城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详见表2。
表22015年乌鲁木齐区域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
单位:
μg/m3(CO为mg/m3)
城市
2014年
2015年下降比例(%)
SO2
25
0.0%
13
22
20
NO2
56
↓2.0%
52
↓3.0%
49
↓10.0%
30
↓1.0%
PM10
146
↓1.5%
84
94
95
PM2.5
61
—
CO
1.383
O3
62
(二)项目完成目标。
2015年,乌鲁木齐区域重点工程项目包括七大类76个项目,详见表3。
表32015年度乌鲁木齐区域重点工程项目统计
项目类型
5(3)
3
(1)
15(11)
4
(1)
23(13)
15(15)
16(15)
13(12)
14(12)
5
(1)
13
(1)
合计
20(17)
36(27)
8
(1)
76(45)
括号内为2015年启动项目。
(三)大气环境管理目标。
深入推进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开展年度考核评估。
建立“五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实现监测网络全覆盖。
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机制。
三、2015年度重点任务
(一)建立区域环境预警机制。
推进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和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区域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机制。
实行区域统一预警,实施联动应急响应,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责任单位:
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气象局
(二)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审批标准。
对乌鲁木齐区域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对区域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十五小”、“新五小”等违法企业全部予以关停,完成5家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推进区域单台机组容量15万千瓦以下电厂和单台机组容量5万千瓦以下企业燃煤自备电厂关停工作。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环保厅
(三)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继续改善供热结构。
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乌鲁木齐市完成市区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改造年度计划任务,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继续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优先完成临近乌鲁木齐市区域的燃煤小锅炉拆并,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切实降低建筑供暖能耗。
自治区住建厅
(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完成电力、焦化行业二氧化硫治理,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电力、水泥行业颗粒物治理及燃煤锅炉综合治理工程。
区域内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工业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和各行业清洁生产一级标准。
自治区环保厅
(五)控制扬尘污染。
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重点实施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电厂使用密闭煤仓、密闭带式煤炭输送,采用密闭料仓贮存各类料堆、渣堆、灰堆。
严格对运输煤炭、渣土、建筑垃圾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落实密闭化管理。
取缔城市周边无证采矿行为,全面开展乌鲁木齐南部砂场、碎石场清理整治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和改善。
开展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通过城市绿化、周边环境生态治理,提升环境承载能力。
实施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禁露天焚烧。
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交通厅
(六)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建立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塑料产品制品、包装印刷、装备制造、化学药品原药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完成区域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程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改造。
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安监局
(七)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乌鲁木齐市完成辖区内“黄标车”淘汰年度计划任务,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
五家渠市年内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建设,建立机动车尾气检测与管理机构,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区域内全面实施机动车“黄绿标”管理。
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交通厅
(八)提高监管能力。
完成超级空气自动站项目建设,提高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能力。
完成国控、区控重点污染源新增在线监测项目建设,完善现役在线监测设备监测项目。
建立新车、在用车环保信息共享数据库。
开展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提高污染源监控应急能力。
四、2015年度重点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包括淘汰落后产能、工业污染企业治理、油气回收治理、扬尘综合整治、黄标车淘汰、能力建设和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七大类76个项目(附表1)。
预计投资21.03亿元。
(一)淘汰落后产能工程项目。
包括昌吉市3家企业及阜康市2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程项目。
(附表2)
(二)工业污染企业治理项目。
1.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包括电力、焦炉煤气二氧化硫治理,共计3个项目(附表3、附表4)。
2.氮氧化物治理项目。
主要是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共计2个项目(附表5)。
3.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
包括电力、水泥行业颗粒物治理,共计3个项目(附表6、附表7)。
4.燃煤锅炉综合治理项目。
包括燃煤锅炉颗粒物治理、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共计13个项目(附表8、附表9、附表10)。
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主要是乌鲁木齐市2家企业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附表11)。
(三)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主要对乌鲁木齐市和五家渠市重点控制区16座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治理(附表12)。
(四)扬尘综合整治项目。
包括乌鲁木齐市及昌吉市辖区堆场、料场、施工工地及路面等扬尘综合整治,共计14个项目(附表13)。
(五)黄标车淘汰项目。
主要对乌鲁木齐市“黄标车”进行淘汰(附表14)。
(六)能力建设项目。
包括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污染源监控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共计13个项目(附表15、附表16、附表17)。
(七)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区域性特征污染物空气质量调查性监测等项目(附表18)。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各城市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目标完成。
乌鲁木齐区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报告乌鲁木齐区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乌鲁木齐区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自治区监察厅组织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实施方案工作情况组织评估考核,实行问责制。
(三)强化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除尘电价等经济激励政策,执行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对自治区已经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严格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金融机构研究对区域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实施更为严格的贷款发放标准,研究控制区域煤炭消费的价格政策。
(四)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各城市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区域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中央财政现有渠道,按规定报送实施方案中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
附件:
附表1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表2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程项目
附表3二氧化硫治理电力行业项目
附表4二氧化硫治理焦炉煤气项目
附表5氮氧化物治理水泥行业项目
附表6颗粒物治理电力行业项目
附表7颗粒物治理水泥行业项目
附表8燃煤锅炉颗粒物治理项目
附表9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附表10燃煤锅炉氮氧化物治理项目
附表11工业VOCs治理项目
附表12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附表13扬尘综合整治项目
附表14黄标车淘汰项目
附表15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项目
附表16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附表17污染源监控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附表18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附表
项目
个数
减排能力(吨)
所需投资
(亿元)
减排量
NOx
烟尘
1872.6
1570.1
1054.5
23
9466.7
11886.2
12244
5.00
16
0.03
14
15.00
4400
1.00
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76
11339.3
17856.3
13298.5
21.03
序
号
地区
企业名称
关闭设施
完成
时间
名称
编号
规模
单位
昌吉市金鼎水泥厂
全厂关停
粉磨站10
万吨
2015
昌吉市亚神洗浴中心
拆除热水锅炉
3台,共0.5MW
MW
昌吉市旭龙大浴池
2台,共0.6MW
阜康市博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焦炉
18
阜康市晋泰实业有限公司
60
发电机组
燃料煤
减排工程
编
装机容量(兆瓦)
炉型
投运
用量
(吨/年)
含硫量
(%)
中泰化学新疆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自备电厂)
1、2
300
煤粉炉
2012、
11
1200000
0.8
脱硫提标改造
炼焦炉
减排措施
完成时间
规模(m)
优派能源(阜康)煤焦化有限公司
5.5
PDS+栲胶脱硫工艺
阜康市松迪焦化有限公司
4.3
HPF脱硫
附表5氮氧化物治理水泥行业项目
水泥窑
技术类型
类型
规模(吨熟料/日)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头屯河水泥厂(硫磺沟)
330
低氮燃烧改造,配套脱硝工程
已拆除
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公司
600
低氮燃烧改造,配套脱硝工程或上大压小、技改
新建
投运时间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2010
866800
1#机组除尘、脱硫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公司
125
2006.12
814100
#3锅炉电除尘改造结合2015年机组C级检修实施。
2015停暖期完成
现状除尘方式
改造内容(改造后除尘方式)
昌吉州
静电除尘
提高除尘效率
燃煤锅炉
灰分
现状除
尘方式
改造内容(改
造后除尘方式)
规模(蒸吨)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6.5
2001
多管旋风除尘
除尘提标改造
15
2003
2009
昌吉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65
2000
静电+双击
40
湿法除尘
90
昌吉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35
1983
(2014已关停)
130
静电
益海(昌吉)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2005
布袋除尘
200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分公司
备用
停用
拆除
含硫量(%)
新安装脱硫设施
双碱法烟气脱硫
提高脱硫效率
关停
已关停
低氮燃烧
(蒸吨)
低氮燃烧改造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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