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郑店学区县管校聘指导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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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以尊老为本,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人事争议协调小组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主任、中小学校长、工会主席、学区校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工作。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卞磊
组员:
唐振岐、李厚国、宋瑞、中学副校长、学区校长
2、人事争议协调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映,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协调。
人事争议协调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中学组:
张建业、王海生
小学组:
李会新
康玉玲、孟双燕、孙秀兰、李建华,张桂英,霍广霞。
姜向青,李仁武、信书国、靳邦辉
三、竞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竞聘人员范围:
全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后备教师、2018年新招聘教师)全部列入县管校聘范围。
按直接聘用、跨校交流、校内竞聘的顺序,采取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竞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学区校长的聘任、交流由郑店学区按教育局规定程序组织。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通过核定指标、岗位设置、个人申请、开展竞聘、签订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核定指标
市教育局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及2018-2019学年度在校生情况进行调研,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根据在校生数和班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职称结构等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具体分配各单位聘用指标。
核定办法为:
根据教育局下发到各学校的指标数,作为最终岗位指标数。
(具体指标见附件1)
各单位跨校交流人数必须达到在岗竞聘教职工人数的5%。
(二)岗位设置
学校根据《乐陵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和教育局分配的岗位聘用指标,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80%以上在岗教师通过后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由各学校自主组织实施。
学校岗位设置应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按照省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标准,高级教师设岗比例为高中30%、初中20%、小学10%;
一级教师设岗比例中小学均为50%;
二级教师设岗比例为高中20%、初中30%、小学40%。
在今年的县管校聘过程中,市局将根据目前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予以充分考虑并高级一级二级的比例设置职称岗位数,各单位根据以上条件及本校实际情况完成职称设岗分配,原则上高中以下学学段学校不设置专职教辅岗位。
设置岗位时,要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休产假等不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降低岗位工作标准,相应低定岗位工作量,供他们选择或竞聘,学校设岗方案要及时向教职工公示。
各学校竞聘实施方案表决未达到80%在岗教师同意的,需按规定程序重新修订表决,直至通过为止。
乡镇(街道)学校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乡镇(街道)学区修订并组织辖区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审议表决。
(三)个人申请
由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填报岗位聘任申请表,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交学校,由学校严格审核。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四)开展竞聘
学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教职工竞聘工作。
各学校分类组织进行教职工聘任,按直接聘用、跨校交流、校内竞聘的顺序进行。
竞聘每一环节不成功的可申请再参加下一个环节的竞聘,竞聘成功的不再参加其他竞聘。
1、直接聘用
新招聘教师或因产假、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情况返岗的教师,原则上直接安排学校设置的直聘教学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教学业绩出色的教师,优先安排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教学岗位,经学校和学区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2、跨校交流
各学校设置部分跨校交流岗位(占用5%跨校竞聘岗位)。
跨校交流时间为1年。
3、校内竞聘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学校竞聘方案规定的程序,学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逐级进行双向选择,自由竞聘。
副校长、中层干部由校长按规定程序聘任。
校内竞聘由校长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教师实行双向选择。
教职工的竞聘以级部或部门为主,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单纯依靠民主评议结果。
可按照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
或者按照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做到人岗相适,优化级部、学科教师结构。
教学岗位首先聘用满课时量的现任课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能手层次较高的教师以及在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部门和教职工较多的学校可组织多轮双向选择,要及时公布岗位聘任信息并协调级部和教研组,做到级部、学科间相对均衡。
各单位跨校竞聘岗位不得设置性别、年龄、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小学岗位原则上不限制专业;
在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情况下,应优先聘用年龄较大的教职工;
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五)签订合同
各类聘用人员确定岗位后在聘用学校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任手续。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
所有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应于8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按时将《乐陵市中小学县管校聘交流轮岗统计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对未能落实聘用岗位又不服从学校调整岗位的,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减人手续,坚决杜绝出现“吃空饷”等违规违纪问题。
五、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乐陵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
各市直学校、乡镇(街道)学区要成立竞聘领导机构,具体处理县管校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强舆论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稳妥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要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县管校聘”改革的必要性和实际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支持并参与竞聘工作。
要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公示制度,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竞聘结果、竞聘组织成员名单等必须在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工作氛围。
(三)加强责任监督。
各单位在岗位竞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行为,一旦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安排和要求
6月30日前各学校将相关文件传达给教师,并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7月10日前,完成学校下学期在校生预测,教育局分配学校聘用岗位指标;
7月25日前,各学校根据教育局分配的指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竞聘方案报教育局批准;
7月27日前,教育局公布跨校竞聘岗位和支教挂职岗位,学校公布岗位设置方案。
7月31日前,完成校内直聘和跨校交流竞聘;
8月4日前,各单位完成校内竞聘;
8月10日前完成人员调整。
8月15前,签订聘用合同,做好流动人员编制、工资关系转移和职称待遇的落实。
郑店学区教师聘任工作,将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并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乐陵市郑店镇学区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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