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政策解答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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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组织。
所以,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3.职工人数少的单位如何组建工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对会员人数少于二十五人的单位,可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4.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是什么
(1)成立工会筹备组,明确工会筹备组负责人;
(2)向上级工会提交建会申请,上级工会予以批复;
(3)发展工会会员。
向职工宣传工会组织,介绍工会会员权利义务,指导职工填写《入会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
(4)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符合条件的,应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5)上级工会批复选举结果。
基层工会成立后,要及时办理工会组织法人资格登记手续,领取组织机构代码,开立基本账户。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
5.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关于工会经费
1.什么是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
一是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建会筹备金。
三是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是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五是其他收入。
我省实行的由税务代收的工会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经费或建会筹备金,此项费用可在税前列支。
2.由税务代收的工会经费和会费的区别是什么
由税务代收的工会经费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不影响职工的直接工资所得。
会费是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缴纳的会费。
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计算缴纳会费。
税务代收的工会经费按规定比例上缴各级工会组织;
职工个人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归基层工会使用,不向上级工会解缴。
3.什么是工会建会筹备金
工会建会筹备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具备设立工会组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在开业和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建立工会,未建立工会的,上级工会可以督促并派员帮助和指导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
拨缴建会筹备金的缴费单位,自2013年7月1日起三年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其应分成部分全额返还;
三年后建立工会组织的,建会当年的分成部分返还,建会以前年度的分成部分按全国总工会《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4.工会经费的用途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
留成经费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用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慰问帮扶困难职工等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会业务支出;
还可以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
以及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其他支出。
工会经费的管理坚持经费独立原则,要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5.对拖延或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的单位如何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将欠费单位名单反馈给地方总工会,由地方总工会牵头,会同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催报催缴。
欠费单位在催缴限期内仍未补缴的,地方总工会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
6.工会经费缴费基数如何规定
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职工”是指:
在各缴费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工资总额”是指:
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兑现方式(如年薪制、结算手续费形式)支付的工资总和。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和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难于计算的,按照统计部门发布的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确定。
7.交纳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是否增加企业的负担
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是一个抵税项目,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按照工资总额的2%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扣除。
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是其法定义务。
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单位依法计拨和上缴工会经费的责任和义务不变,并非是给企业增加负担。
此外,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收缴后的工会经费的60%将返还缴费单位工会。
上缴上级工会的工会经费也将大部分用于服务广大职工。
如帮扶困难职工、向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参与和推动国家、地方涉及劳动关系和职工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补助下级工会等等,维护职工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关于委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
1.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依据是什么
(1)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设定的与国家税费有着密切联系的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规定:
“税务机关只能代收法律法规设定、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和批准权限设定的收费项目。
(2)2005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文),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和工会组织密切配合,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3)《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应当与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合作,依照规定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和应当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拨缴工作。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可凭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这些文件和规定充分说明,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切实可行。
2.为什么要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
推进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客观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为基层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物质保障;
有利于工会把广大职工组织起来,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目前,全国各省(市)已基本实现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代收。
从2002年始,除西藏外,全国陆续有北京、广西、上海、江苏等29个省(市、区)开展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作。
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我省从2008年起在深圳、韶关、肇庆3个市进行了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从已有的实践来看,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代征,一是运用地方税务机关限时申报、限期缴费等有效措施,强化了对基层单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约束力,增强基层单位自觉申报和缴纳工会经费的法律意识;
二是把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收缴使用的透明度,严格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保证执法的严肃性;
三是方便缴费单位在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税的同时一并缴交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四是确保各级工会经费足额收缴到位,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从而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能。
3.需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的范围有哪些
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经费缴费单位;
开业或设立满6个月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是工会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
4.不由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是哪些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地税代收范围。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由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足额直接划拨本级地方总工会。
5.地方总工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地方总工会负责工会经费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工会经费的日常拨付和管理;
(2)负责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3)负责缴费单位信息的维护;
(4)牵头开展工会经费数据和账务的核对;
(5)负责工会经费的退费审批;
(6)负责工会经费的催报催缴;
(7)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欠费单位的支付令、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
6.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主要包括:
(1)按缴费单位申报数额及时足额收取工会经费;
(2)负责将地方税务机关代收的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划入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在国库设立的账户;
(3)协助地方总工会做好工会经费的催报催缴;
(4)定期将欠费单位名单反馈地方总工会;
(5)负责与国库部门开展工会经费对账;
(6)协助地方总工会开展工会经费收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
(7)省地税局负责将工会经费代收数据及时传送给省总工会。
7.国库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国库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的汇缴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工会经费汇缴和核算;
(2)按规定将代收的工会经费及时划转至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含地级市和顺德区总工会,下同)指定的账户;
(3)做好与地方税务机关的对账。
8.工会经费应该怎样申报
工会经费实行收缴实行属地管理,按月申报缴费。
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如实填写申报表,在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一并申报缴交上月应缴的工会经费。
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统一使用税收票证,缴费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可凭缴费票证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缴费单位逾期未申报缴交工会经费,由所在地地方总工会牵头,会同地方税务机关催报催缴。
9.有特殊困难单位的工会经费可否减免、缓缴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减、免、缓缴工会经费。
对有特殊困难的缴费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工会经费后,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总工会提出申请,由地方总工会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处理。
10.工会经费应该怎样回拨
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的次月15个工作日内,将基层工会应分成部分的工会经费回拨缴费单位工会账户。
对未能提供工会经费账户的基层工会,暂不拨付分成经费。
11.多缴工会经费如何处理
工会经费因错缴造成多收费款的,由缴费单位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并加盖公章后,送地方总工会办理退费,多缴的费款直接从工会经费账户中退还给缴费单位。
12.怎样检查监督工会经费的征缴
地方总工会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申报、缴交情况的监督检查;
针对缴费单位工会经费的申报、缴交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
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将欠费单位名单反馈给地方总工会,由地方总工会牵头,会同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催报催缴。
地方总工会应定期对下一级工会经费的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接受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审计监督。
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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