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层级发展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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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动机强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
3.骨干型教师。
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和谐,建立融洽、互信的关系。
熟悉课程标准,对教材基本知识形成网络,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丰富社会、自然科学知识。
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
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
能熟练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能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
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
4.专家型教师。
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
熟练应用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网络,具有厚实广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自我学习提高能力。
对教学各项基本功精益求精,在课堂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独立开展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
熟练掌握各种课型基本流程,能够形成独特的个人教学方法、风格;
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有机整合。
能够全面胜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勇于承担,带动团体创优,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5.导师型教师。
对课程标准把握准确,对教材基本知识网络的应用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具有超出一般教师的厚实广博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能够激发学生强烈的学科兴趣,对学生的人生发展方向产生积极影响,知识储备丰富。
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精湛,对教学各个环节有成功的经验和科学的创新做法;
科学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
在课堂教学及改革中充分发挥引领、组织、带头作用;
能够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创新,对新教师“传帮带”,对老教师“标导引”,能带领大团队集体创优,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引领示范作用。
三、层级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认定教师各发展层级,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2.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
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申报学年两学期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
4.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一般应完成72学分,或五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5.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列入教育部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的一门及以上课程,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标准,且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算。
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
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申报资格
1.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胜任型教师。
2.任胜任型教师3年及以上,能胜任本学段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循环(小学段可以是部分年级),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认定的同类工作,下同)2年及以上,可申报骨干型教师。
3.任骨干型教师5年及以上,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备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的能力,可申报专家型教师。
4.任专家型教师5年及以上,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备1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中得到广泛认可,有良好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可申报导师型教师。
基本条件、申报资格是进入教师发展层级的底线要求,学校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标准,但不得降低标准。
(三)具体职责和标准
1、新入职教师
工作职责:
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
认定标准:
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
②师德考核两学期均为合格及以上。
③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安排调剂。
2、胜任型教师
试用期满。
②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
③师德考核两学期均为合格及以上。
④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安排调剂。
⑤教学成绩位于同学科最差水平的教师分差在合理范围之内。
⑥积极参加教研及教育培训,每学年培训完成72学分。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
⑦在青州市苏埠屯学校担任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的教师需要满足
⑥可以直接认定为胜任型教师。
胜任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前6个条件;
或者满足第7个条件
3、骨干型教师
积极主动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
担任胜任型教师满3年(或工作满4年);
②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③在青州市苏埠屯学校担任班主任或备课组长或从事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至少两年;
④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在备课组长确定的分差之内即可;
如果分差过大,则必须位于同年级同科前2/3;
骨干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
或者符合第⑤个条件。
⑤取得县级教学能手的或者参加潍坊市教学研究室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获获得一等奖的,若同时达到①②③条件,可以直接认定为骨干型教师。
4、专家型教师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及示范作用,担任学校内的重要管理工作或者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
任骨干型教师5年及以上。
③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在备课组长确定的分差之内即可;
如果分差过大,则必须位于同年级同科前1/2;
④在青州市苏埠屯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备课组长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累计满3年及以上;
⑤取得潍坊市级教学能手或青州市学科带头人称号;
专家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
或者符合第⑥、⑦或⑧项条件。
⑥本学年担任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组长,本学科组成绩居全市第一;
班主任工作综合评比在同年级前1/3,并且满足①、②、④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专家型教师。
⑦取得潍坊市教学能手的或参加山东省教学研究室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的,并且满足①、②、④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专家型教师。
⑧教科研方面:
科研成果被青州市认定为政府成果一等奖,且被青州市教育主管部门推介的或获得潍坊市二等奖及以上的;
并且满足①、②条件且为青州市教学能手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专家型教师。
5、导师型教师
创新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改革中起到引领、组织、带头作用,对青年教师“传帮带”,对专家型教师“标导引”。
担任专家型教师5年及以上。
②并且任专家型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备课组长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累计三年及以上;
工作满12年及以上。
③教科研成果有一定的影响力。
个人的科研成果获潍坊市一等奖及以上且被潍坊市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
或在学校教科研活动中担任主要职责,所参与的研究项目获潍坊市及以上推介(推荐主体必须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民间组织如学会、协会、基金会等不在认定范围)。
④获得山东省教学能手、齐鲁名师、潍坊及以上特级教师等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业务称号的。
导师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①②③三个条件或满足①④两个条件。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
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发展规划,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层级认定标准和认定结果使用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85%及以上审议通过,报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后施行。
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自主申报。
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组织面向师生宣誓入职。
每学年初,教师在梳理总结原有工作业绩、规划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层级认定标准,向学校自主申报进入、晋升或降低、退出发展层级(申报表见附件1),学年末提交所需实证材料。
(三)审核认定。
学校成立审核工作组织,每学年末结合业绩考核,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对教师自主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审核认定意见,并在学校公示五日无异议后,报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
(四)建立档案。
规范过程管理,建立完善教师成长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为教师发展提供客观记录和认定依据。
(五)首次过渡。
学校首次组织实施时,应组织层级过渡(今后调入我市的教师可参照首次过渡的办法认定到相应层级),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审核,认定到相应发展层级,报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确认后予以公布。
首次过渡不进行自主申报,以后必须根据教师自主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首次过渡资格年限按以下要求掌握:
胜任型教师任教时间1年及以上;
骨干型教师任教时间4年及以上,且有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专家型教师任教时间9年及以上,且有5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导师型教师任教时间15年及以上,且有8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导师型教师过渡应附加限制条件和比例,从严控制。
(六)时间安排。
1、2018年11月——2018年12月,完成教师层级认定。
2、按照申报资格要求的任职年限完成高一层级的认定工作。
五、管理与使用
(一)动态管理。
学校严格履行审核职责,作出是否同意晋升意见,认定到相应层级;
对当年度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作退出处理,取消教师层级资格;
符合基本条件后,再重新对照标准认定相应层级。
教师在同一层级的年限可合并计算,取消层级资格的年限不计算为进入教师发展层级的年限。
(二)配套使用。
将教师发展层级与县管校聘改革有机结合,作为设定岗位目标的重要指标、岗位竞聘的前置条件和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将教师发展层级与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工资挂钩使用,具体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规定确定,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
学校根据教师发展层级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教研、资金等资源,并向在导师型教师层级任职不少于10年、且从导师型教师层级光荣退休的教师颁发终身教育成就荣誉证书(首次过渡认定为导师型教师,且从导师型教师层级光荣退休的教师,不受任职10年限制)。
(三)加强监管。
教师发展层级必须做到诚信申报、集体审核、公示备案确认。
对教师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当学期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取消三年内层级申报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苏埠屯学校教师层级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
(二)加强信息经费保障。
要严格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不少于5%用于教师培训的政策,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培训、平台支持。
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设立中小学教师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各级名师培养、工作室建设、高级研修、研究成果转化等。
说明:
1、音、体、美、微机等无成绩评价的教师,在申报时可忽略教学成绩,改为按照学校考核办法中的评议结果。
2、在编教师的教龄以实际任教年限为准,班主任、备课组长、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任教年限以进入苏埠屯学校以来的为准。
3、出现安全事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每月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含5天)可以参与次年的层级认定,但享受低一级的层级补贴。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附件:
xx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层级申报表
xx学校
2018年11月22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2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
身份证号码
身体状况
教师资格种类及证书号码
参加教育
工作时间
任教学科
手机
现工作单位
学校类型
城区镇区村庄
原发展层级
取得时间
申报层级
个人学年发展目标
师德情况
学生、家长满意度
取得各级各类培训学分情况
承担工作量
任教:
班主任:
其他工作:
教育教学工作业绩
本人承诺:
以上信息完全属实。
本人签名:
学校审核
认定意见
(公章)
学校审核工作组织负责人:
年月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认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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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 教师 层级 发展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