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知名集团全套施工技术培训课件之专业知识培训课件综合技术管理篇1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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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实行三级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即局、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按照管理的性质、方式、深度的不同分别履行决策-指导-监控、直接管理、实务管理职责。
施工技术管理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每个管理层均设总工程师统一领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设施工技术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日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当成立局直属的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时,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局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
各子(分)公司参加施工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局直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和所属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双重领导;
当成立代局指时,代局指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局和所属子(分)公司的双重领导,代局指非主责公司分部应接受代局指和所属公司的双重领导,代局指主责公司分部应接受代局指领导。
当由子(分)公司单独组建非代局指项目经理部时,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接受子(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领导,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3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局设技术中心、试验检测中心等管理部门负责局层面技术管理工作,设工管中心、安质部、工经部对技术相关工作进行辅助管理。
技术管理部门作为全局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责职能部门,负责落实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相关业务工作要求、监控技术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试验检测管理部门是局试验检测工作的管理中心和试验检测技术的咨询服务机构,对局各级试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咨询。
工程管理部门作为局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辅责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施工调查、施工管理交底、施工过程组织与控制、工程测量、竣工验收、工程技术总结、工程保修等相关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监控全局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
子(分)公司比照局技术管理部门设置,根据公司规模和企业特点设置相应的技术管理部门,实行专业化管理。
项目经理部(指挥部)设工程部、试验室等,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4项目工程技术管理
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机构主要岗位有总工程师、工程部长、技术主管、技术员,特殊情况下,根据技术管理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可设项目副总工程师和工程部副部长。
4.1工程部组建
项目中标后,项目部应根据上级单位发布的组织机构令组建工程部。
工程部技术人员的配置应从技术专业和数量两个方面考虑,关键岗位人员技术专业应符合项目工程需要。
项目总工程师根据项目工程单元和工程技术人员专业类别、工作经验等设置技术主管,测量作业应单独设置测量组。
开工前,项目总工和工程部长应对技术主管进行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
工程部应设置专职(兼职)资料员,资料员应了解工程资料的编制、传递和归档流程,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资料整理工作,交档的工程资料应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
4.2工程部基础工作
项目工程部组建完成后,工程部长应组织做好如下工作:
4.2.1人员分工
应根据技术人员专业优势进行工作分工,分工应细化到具体的工作内容,明确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4.2.2制度建立
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长组织相关人员建立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制度的建立应依据局、公司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结合项目管理实际进行。
制度建立的流程:
收集局、公司技术管理性文件→组织学习和研读→整理项目应建立的制度清单→编写制度→组织讨论→定稿发布。
4.2.3制订培训计划
应根据工程进度做好技术培训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应有针对性,分技术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两个方面,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时间应在对应专业工程开工前进行。
项目培训计划应避免和局、公司培训计划相冲突。
4.2.4建立资料管理清单
工程部长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项目技术管理情况建立技术资料管理清单,各管理资料应建立分类资料盒。
项目技术资料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⑴上级来文。
包括局、公司和项目部发布的与技术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业主、监理来文;
其他相关单位来文。
⑵督办回复资料。
主要是上级或外部单位来文中要求督办回复的资料,该回复资料应和对应文件(通知)合并存放。
⑶检查资料及整改回复资料。
包括外部单位、局、公司和项目部自查记录及对应的整改回复资料。
⑷制度、办法资料。
项目部发布的技术管理性文件、办法。
各资料应有对应的学习(或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
⑸培训资料。
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记录和考试考核等相关资料。
⑹施工技术资料。
包括开工报告、施工调查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交底、隐蔽工程旁站资料、施组方案交底执行情况检查资料、施工日志等。
⑺测量资料。
包括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检定计划、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测量记录、复测(过程联测)资料、测量交底等。
5技术管理制度建设
项目应建立的制度分基本制度和专业制度两大类,基本制度是每个项目必须建立的,具有通用性的特点。
专业制度是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专业管理需要而制订的。
目前,项目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技术资料签字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技术数据复核及检算制度、技术资料保管制度、科技研发制度、测量复核制度、设计文件审核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技术工作台帐及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技术工作交接制度、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技术例会制度等共14项。
专业性制度要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有的放矢的制订,如隐蔽工程旁站制度、测量仪器使用保管制度、监控量测管理制度、夜班人员值守制度等。
这些专业性制度可以通过采用制订管理办法的形式来规范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和责任划分与认定。
第二章技术工作基本要求
1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基本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2)做好从施工准备、过程控制到竣工交验、工程保修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
(3)针对具体工程采取先进技术、制定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提出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保等措施;
面向现场,加强现场检测和施工过程控制,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目标的实现。
(4)做好施工技术调查、施组编制、工程测量、技术交底、变更索赔、技术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编制等工作,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创造经济效益。
(5)收集施工资料和技术信息,编制工程技术总结,建立技术档案。
(6)积极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认真进行科技创新和攻关。
(7)加强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积极进行工法、专利的开发和申报、应用。
(8)积极参与职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2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要求
施工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要求:
(1)各级单位应设置完善的施工技术管理机构。
技术管理部门和人员配置应按职能性质、业务繁简和实际需要,依照“精干、高效”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
(2)技术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要符合局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必须满足岗位、职责需求,满足对所属工程项目技术工作进行技术管理的需要。
子(分)公司技术管理要按专业化配置,人员必须精干,使技术管理部门成为本单位的技术管理核心。
(3)各单位应积极安排基层优秀技术人员到公司技术管理部门锻炼、培养,使其掌握公司整体技术政策、提高个人技术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技术部门专业技术的更新,从而促进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稳步上升。
对局及子(分)公司要以技术责任制为核心,贯彻落实各级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门和技术管理岗位职责及管理目标,明确不同岗位、不同部门在施工技术管理中的工作标准、责任和权利。
要求所有的技术管理工作都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各级施工技术人员要认真遵守《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技术责任制》,确保所从事的每一项技术工作都能达到《施工技术工作标准》的要求。
3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有:
(1)设计文件审核;
(2)施工技术调查;
(3)工程测量;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工艺及临时设施设计;
(6)技术交底;
(7)过程控制;
(8)设计变更;
(9)计量支付(验工计价);
(10)工程试验;
(11)计量管理;
(12)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
(13)工程技术总结;
(14)竣工文件及竣工交验;
(15)科研开发;
(16)工法和专利。
4技术岗位职责
4.1工程部长职责
⑴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长是技术行政职务,是项目工程部技术工作的日常管理者和执行者,行政上受项目经理领导,业务上受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领导。
⑵工程部长应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致力于实现技术管理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技术管理工作的健全和提高,致力于培养和提高管辖范围内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
⑶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在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技术规定和指令。
⑷协助总工程师对本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建立和完善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⑸按照企业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的管理文件并组织实施,配备与体系有效运行相适应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
⑹在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下,详细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尤其核对现场与图纸的地形、地貌以及地质环境不尽相同之处,提出改善和变更设计的初步意见,同时组织主管工程师对图纸上差、错、漏进行系统审核,为向设计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变更做好基础资料和准备工作。
⑺参加施工调查,收集和记录工程地质、水文、气候等技术方面的资料,参与施工调查报告的编制。
⑻具体负责做好工程交接桩工作,并组织测量技术人员进行全线复测、控制测量、加密桩以及中线、水平的测量工作。
⑼配合项目总工程师编制本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组织各专业主管工程师编制分部工程、特殊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
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技术交底进行检查,质量控制点应亲自复核。
⑽协助做好年度、季度施工生产计划的编制,督促做好旬、日施工作业计划的编制,编制主要原材料、机具设备、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临时工程修建计划。
⑾掌握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了解现场劳动力、机具设备、原材料的使用情况。
参与施工生产分析活动。
督促工程调度及时反馈生产情况,填写各种报表。
⑿督促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如:
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日志、工程大事记以及各种原始资料的签认手续。
⒀参加每月组织的收方工作,做好收方数量计算单和汇总表提报项目部工经部门。
⒁编制本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向安全部门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负责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和防洪及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
⒂做好设计文件、标准图、通用图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汇总和测绘仪器的申请、保管、分发、报废工作。
⒃组织各专业主管工程师收集工法编写资料和工程技术总结资料,积极参与工程科研项目并负责收集各相关资料,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⒄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汇总,按照竣工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自验,并对自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正完善。
⒅协助做好整个工程的责任成本的分析、汇总,参与工程项目调概索赔工作。
4.2测量主管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颁发的测量技术规范、规程和办法,协助总工程师制订《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
⑵熟悉设计文件,仔细核对设计图纸及数据,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测量资料。
⑶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接桩,组织开工复测、施工过程控制测量和竣工测量,保存原始记录,形成测量成果报告。
⑷负责制订测量组工作计划,编制测量(监控量测)方案,编制《工程项目测量作业指导书》。
⑸组织测量组在项目施工测量过程中所需的资源配置。
⑹做好施工前期原地面的复测工作以及施工控制网的建立。
⑺组织外业测量放线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施工测量资料,并监督检查施工时是否按照设计尺寸要求进行施工。
⑻做好测量内业资料工作,工程完工后及时准确的提供竣工测量资料。
⑼配合测量监理完成测量的复测工作及其他任务,同时做好计量时的测量计算工作。
⑽负责本项目计量管理有关测量方面的工作。
4.3专业技术主管职责
⑴了解熟悉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掌握所分管专业工程的工程概况、设计标准、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方案。
⑵审核分管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根据施工方案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
⑶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培训,指导并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技术交底实施。
⑷做好隐蔽工程事前检查、事中控制和事后验收工作,对主管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⑸对旁站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合理安排旁站人员旁站值班,并督促检查旁站记录,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
⑹配合测量组或独立完成分管专业工程的水准测量和现场交底,采用简单的手段对水准和平面放样进行复核。
⑺及时完成质量检验资料和施工日志,完善资料手续,对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追溯性负责,保证资料与施工现场进度同步,并及时交资料员归档。
⑻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⑼协助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进行科研开发工作。
4.4资料员职责
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质量体系文件中《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以及行业或地方档案馆规定对工程技术资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⑵根据文件和资料的性质,负责本部门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登记、整理、标识立卷、贮存、保管和归档工作。
⑶及时收集各种施工资料,检查资料的格式、签字、日期符合要求后编号归档,做好归档登记台帐、入卷记录。
⑷做好与各单位文件的来往接受和登记工作,按文件和资料控制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文件更改、换版和标识工作。
⑸熟练掌握资料归档、管理程序,采用有效手段对资料进行管理,能在各级单位检查过程中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⑹若因公借阅公司或项目规定的机密资料,须报项目经理同意并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准借阅,同时进行登记,并按时索还。
第三章施工测量管理
施工测量工作范围包括:
工程开工前交接桩;
施工复测;
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
工序各部施工放样;
竣工测量。
测量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循从“整体到局部”的基本原则,为了减少测量误差的积累和提高测量的精度,按照“从控制到碎部”的工作程序进行测量。
各级测量机构必须对测量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1工程交接桩
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做好工程交接桩工作,并组织测量技术人员做好全线的贯通复测、控制测量、加密桩以及中线、水平的测量工作。
工程中标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测量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相关人员参加,主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时进行交接桩。
交桩资料应包括:
国家三角点、GPS点、导线点的位置、数据图表;
中线(基线)桩表、线路资料图表、水准点表水准基点表等。
交接时,应按交接书面资料所列桩橛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情况,各类桩点应完好无损,稳定可靠,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利查找。
必要时应携带仪器找桩或补点。
对于无法补测的国家点、GPS点的缺失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由设计单位补测或报建设单位解决。
交接签认时,书面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桩点的布置和密度应符合测规要求,对于现场未找到的或已被破坏的桩点,应视为废桩;
交接记录应写清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2施工复测
在组织施工复测时,根据工程需要,应对中桩,基线桩,导线桩,水准基点桩加密,加密时应满足施工规范和施工放样的需要。
复测完成后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测量成果书,经测量工程师签认、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批,经批准后的测量成果书方可使用,并及时做好标识。
重点工程(隧道、地铁、大型站场、机场、试车场、建筑群、特大桥、大型立交桥等)应建立独立施工控制网,以提高精度便于放样。
3测量放样
测量的主要任务是将设计图纸上建筑物的位置用测量方法精确地设置到地面上,以便作为各项工程建设施工的依据。
测量任务按局、子(分)公司、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队四级测量建制划分。
项目经理部测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内重点工程定位测量和施工中阶段性复核。
承担测量桩点资料交接、开工前施工复测、完工后竣工测量,短隧道洞内外测量,中桥及部分大桥、车站股道中线、地铁轻轨中线定位测量,厂房、高层建筑、机场跑道轴线定位和上列各项工程首次灌注砼时的放样测量、施工过程中的阶段性复核测量。
协助上级单位在项目经理部的测量工作。
项目队测量组负责日常施工放样测量及复核。
按照不同类别工程主要承担各项工程的施工放样测量、复核测量和本队竣工测量以及保护测量桩点。
协助与本队工程有关的控测和复测。
项目经理部测量组由测量负责人和辅助作业人员组成,配备齐相应的仪器设备,测量组负责人从事测量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
项目队测量组可由技术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组成,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项目队技术主管对施工放样的测量成果直接负责。
各级测量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动。
测量工作实行多级测量复核制。
内外业测量均应由第二人复核,以确保数据及资料的准确无误;
文整后的文件资料还应由第二人进行校对,避免文整错误产生。
测量记录要有专用记录本并用铅笔记录,记录项目应正规完善(名称、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次记录应签字齐全;
采用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将有关数据打印输出,留存备查。
测量记录的完整性应尽可能在作业现场完成核对工作,避免错误产生。
每位技术人员应养成妥善保护各类桩橛的习惯,发现有桩位在施工影响范围内,应立即测设外移桩或护桩。
施工放样引用经审批的复测和控制网测量成果,各种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破坏后应采用原测量精度补设。
采用水准测量进行高程放样时,放样点应尽量设为转点,并应往返观测,以往返高差闭合差作为控制测量误差的依据,并应满足规范要求。
测量成果由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构成。
测量成果应符合相关测量规范和检查验收要求。
使用单位参照《测绘产品验收规定》对重要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
测量单位应将《测量成果书》报主管部门总工程师核准。
各级测量机构均需建立测量成果资料、仪器台帐与检定证书、在岗人员名册管理制度。
4测量仪器管理
各级测量单位使用的仪器应建立台帐。
以每台仪器为对象,将各仪器历次和当前有效的检定证书统一建档保管。
测量仪器购置由项目经理部提出购置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各单位使用中各类测量仪器计量检定工作应按要求按就地就近原则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经检定为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停止使用并即时送修。
项目部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仪器的日常使用和保管管理,负责仪器领用和归还检查、日常清洁和防潮养护。
外出使用的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负责日常保养,调转时应由专人携带。
外业测量前,测量技术人员负责对仪器的技术状态进行一般性检验和校正,并符合规范要求。
5竣工测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负责本项目工程竣工测量、验收,并做好原始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及早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测量,以核实工程各部件中线、标高、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规范、验标及图纸要求。
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竣工测量应以控制建筑物的轴线(中线)为基准进行系统联测,并与相邻合同段的轴线(中线)衔接。
6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测量复核制度、质量控制运作、测量成果交验。
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各级测量机构及人员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
⑴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⑵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
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
⑶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⑷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
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⑸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
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
⑹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查、复测,后利用”的原则。
⑺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或换人检查复测无误后才能施工。
⑻一项工程由两个以上单位同时施工时,应联合测量;
若不同时施工时,先施工的单位进行整体复测,相关单位复核确认后使用。
施工复测时,必须超越管段范围与相邻相关的测量桩点联测,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共同使用的相关桩点和资料。
⑼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准开工;
上一道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不得继续施工。
第四章施工调查
1工作要求
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施工调查,收集和记录工程地质、水文、气候等技术方面的资料,参与施工调查报告的编制。
施工技术调查是及时取得更翔实的现场实际资料,作为优化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向业主进行调概索赔的依据。
同时开展施工技术调查可以为部署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各种资源投入的时间、地点及数量,选择施工方法,编制内部预算及责任成本分解,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措施,为审核设计文件及改善设计提出建议等一系列技术工作作准备。
施工技术调查按时间可分为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调查。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调查,由项目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中有关技术、物资、机械、预算、卫生防疫、财务、劳务等相关人员参加。
施工技术调查,应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邀请设计单位、地方有关部门参加,掌握相关情况。
现场收集资料完成后,应写出书面施工技术调查报告,作为投标报价、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及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
施工技术调查报告内容由工程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意见、对投标报价或中标合同价的初步意见、对设计方案和改善设计的初步意见、环保内容、其它有关事项等组成。
施工技术调查报告的编制在调查结束后一周之内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
施工技术调查报告应发至主管领导、总工程师、施工、技术、营销、成本管理、安质、机械、物资等管理部门及相关项目经理部。
2施工调查的准备工作
⑴查阅、熟悉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对于重点部分应进行摘录;
⑵拟定详细的调查提纲,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的调查计划;
⑶提出需进一步掌握的资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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