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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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具体安排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保证落实。
五、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调查了解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狠抓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六、对安全责任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七、监督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坚守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技术人员的技术管理情况,督促检查机电人员的设备完好情况。
八、负责组织领导全矿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处理。
九、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亲自指挥领导事故抢救,并做好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十、对全矿的安全措施、安全规划、煤层变化、地质情况、事故分析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十一、保证安全生产的各项资金及时到位。
2、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领导下,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通知、通报、搞好本矿安全生产,对矿长负责。
二、坚持安全第一,文明生产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全磁盘井下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三、及时贯彻上级以及矿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并针对性地解决本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四、经常亲自主持召开生产、安全、通风、瓦斯、机电等有关安全职能人员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五、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矿井一线预防灾害计划和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和实施。
六、坚持入坑制度,实行现场办公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对安全生产的事故要亲自追查处理,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对三违现象要追其根源、免其后患。
七、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每旬三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出的问题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及时落实处理。
八、及时掌握各工作面的瓦斯、通风、顶帮的情况,主局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煤炭开采的技术水平。
十、亲临现场,领导和抢救事故。
十一、当好矿长助手,协助矿长抓好工作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二、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质量负全面责任,并对矿长负责,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并对采掘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
三、负责检查所分管的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建设队、运输队、采煤队、掘进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主持召集各科室、各队组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矿长报告。
五、负责组织、领导各科室、各队组的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全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六、参加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七、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全矿的年、季、月计划和组织生产任务的完成。
八、经常深入坑下,及时地掌握各采煤队和各采区的生产进展情况,合理使用劳动力,避免生产中的窝工浪费,提高劳动生产率。
九、加强经济核算,负责生产材料计划的制定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工效,降低消耗,降低成本。
十、加强对坑口的生产、安监、技术、机电、通风等科室的领导,协调一致,搞好全矿的安全生产。
十一、严格请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完成矿委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十二、认真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使每个职工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
4、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等,正确行使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审批权限;
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直接领导“一通三防”工作和防治水工作,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负责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负责组织、领导、制定和审查全矿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并保证实施。
四、负责审批矿井的各种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五、领导全矿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六、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保证科研、革新成果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
七、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一次的有关技术人员,从技术上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八、参加领导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
九、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5、技术科长(防治水副总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在技术方面负责绘制本矿煤炭技术图纸和收集管理有关煤炭技术方面的资料档案。
二、负责搞清本矿井田地质构造、老窑分布及积水情况。
为全矿煤炭安全生产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负责制定探放水制度和测量绘制必要的图纸。
四、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搞好矿区的资源管理,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五、会同机电科做好机电技术工作和各种机电和工程设计、对四大设备,要认真做好年鉴。
六、会同矿安监科,审定有关“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验收工程质量。
七、负责审报有关改建、新建的科技项目,加强技术改造,改革开采方法,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和炭块率。
八、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地测科长岗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2、严格地测的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测量资料的准确性。
根据煤矿保安规程的规定。
绘制矿井各种必须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精度。
每月填绘一次。
3、负责及时、准确地搞清本矿区内地质构造情况,小窑分布和积水情况,因地测资料不及时,不正确而造成设计、施工贯通事故,要负主要责任。
4、负责按照保安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留置保安煤柱。
掌握本矿井小窑、采空区和生产区的变化规律。
严防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
5、负责制定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主管人员要亲临现场。
参加探放水工作。
6、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标准。
进行精确测量,防止测量事故发生。
7、严格巷道规格质量的验收,监督提高煤炭资源回收,预防煤炭自然发火。
8、参加有关设计的审查工作。
9、参加与本业务有关的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7、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不准擅离职守。
2、及时准确地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安全生产要求绘制出各类图纸。
3、及时向本科领导反映各作业点的变化情况和测量结果,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本矿有关科室报测绘表和图纸。
4、按规程规定搞好布巷定点,划好中心线。
5、管理好各种测量仪器,不经领导批准不得任意外借。
6、及时反映与各作点相关地质、水文、瓦斯等情况。
坚守做到消灭瓦斯,透水及其它恶性事故的发生。
7、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料。
8、防治水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编制本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在开采特殊地段含水煤层时要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每年在雨季来临前对本矿井的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水灾隐患,不得延误。
3、要及时了解本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周边煤矿开采范围及老窑积水资料。
4、要及时封闭报废的钻孔,在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5、每年至少清理水仓沉淀淤泥两次。
6、要及时编制探水作业规程,
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2、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
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矿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
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
3、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⑴地测组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⑵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
⑶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
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
⑷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地测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
4、每月要上、中下旬要坚持矿井涌水量观测,填写观测台帐。
涌出量突然变化时和月底,要将观测对比数据(预测预报)及时报矿技术负责人。
5、单项防治水规程完工,要将所有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整理、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保存。
6、对于涌水量观测成果,应及时分析提出预测预报,并组织矿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学习、会签。
7、年底要根据当看资料,对基础水文地质图件进行补充或修改。
8、防治水资料必须高专柜存放,专人保管,有目录,做到查找方便。
9、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水文地质说明书。
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遇到或观测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
10、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资料的发放、借阅须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
三、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
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
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
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
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3、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4、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
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
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
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
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
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5、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
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
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6、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相关科室、单位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煤矿企业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7、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对发生水害事故的矿井,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8、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⑴、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⑵、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⑶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⑷、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
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
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⑸、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⑹、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⑺、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三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⑻、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⑼、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
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⑽、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⑾、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⑿、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⒀、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
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⒁、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
四、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加强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坚持每周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研究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并跟踪管理
3、每月定期召开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会议,由矿总工主持,生产技术科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对矿井水害隐患排查会议的内容、所查出的问题、以及其整改工作的具体情况,应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并存档。
4、对老空积水、老巷积水、导水断层、未封好的钻孔等确定警戒线,并绘制在充水性图上。
5、排查井下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探放水措施执行探放水。
每班要有安检员跟踪落实。
6、排查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是否健全;
排查水仓、水沟的清理情况。
7、结合机电专业部门,排查矿井各排水地点的排水设备、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完好情况。
8、排查的水害隐患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提出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9、在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区掘进时,在掘进前必须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打好超前探孔或探放水工作,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10、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分析矿井各种水害隐患因素,对采掘工作面影响和威胁程度,制定年度、月度防治水计划。
11、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分析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的老巷、采空区情况,工作面过断层的导水情况,形成水害月度分析制度。
12、工作面过落差20m左右的断层时,分析其导水情况,制定过断层防治水措施。
五、预报制度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方针,为进一步应对水灾防治,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中防治水害的方法,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特制订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水害预报的年预报、月预报,由地质技术负责人编制,编制前地质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所施工矿井勘探资料及井巷揭露资料,掌握其特点和变化规律,做到内容准确、重点突出,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生产技术科主管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审查后签字,再上报或下发,由生产技术科下发各相关生产区队,由各单位负责人签收。
2、预报的内容应包括预报的地点、范围、预测灾害情况、对生产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3、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误报、错报造成水害事故。
必要时,应做出临时预报,并且有文字和图纸。
4、水害预测预报月报表,每月月底前由矿生产技术科组织作出。
5、重要水害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查。
对发现的水灾隐患及时下发水情水害预报或临时水情水害预报。
6、水文地质工作人员每月对全矿所有井下工作地点进行隐患排查、分析,及时预报。
预报内容要做到地点、隐患内容、处理意见、附图、附表等要详细准确、及时可靠。
7、对每一次的隐患预报处理结果要及时做验证总结并登记台帐。
8、隐患治理要有专业技术措施,并经相关科室领导审批通过后才可下发相关施工单位处理,隐患处理完成后要经相关部门验收,并填写现场验收记录。
9、在提交地质说明书的基础上,地质技术员要紧跟采掘工程的进度,不断收集、整理、分析新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为矿井施工提供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建议。
10、如掘进工作面前方存在断层、薄基岩、小窑采空区、火烧区或煤层底板承受奥灰水压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施工单位先探后掘。
11、工作面存在强富水区、导水断层或有采空区存在积水等隐患时,地质技术员有权建议提前疏放水或加强支护,提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突水、瓦斯突出等事故,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2、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应对采掘工作面前方存在的夹矸、断层、薄基岩等地质条件和采掘工作面对应的地表地物等情况均有详细描述。
13、地质技术员要全面收集所在矿井勘探以来各阶段的地质报告,并按规程要求建立各种基础台帐,同时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观测各类已揭露的地质资料,并将观测的地质资料及时整理并上图。
14、地质技术员要及时与矿方技术部门沟通,了解矿井生产接续及变化情况,分析采掘范围内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15、及时对上次预报做出验证总结,分析预报效果,进一步掌握地质变化规律,提高预报质量。
六、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为了实现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报告
1、矿井地质“三书”和水文地质条件分类的评定和变更应由矿技术部门组织审定。
2、矿井地质“三书”每年修编一次,由矿技术部门组织审定。
(二)、矿井地质
1、井田边界煤柱不得任意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由矿编制变更计划,报上级煤炭局审定。
2、采区地质说明书在两年前委托地质专业,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提出,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3、采区内最后一个工作面停采后三个月内提出采区地质总结,经总工程师批准,报上级煤炭局审查。
4、掘进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分别在接到委托书后15、30天内提交,并需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5、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预报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如有地质和水文变化时,必须以通知书形式发临时性预报。
6、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的评定,由部内自己评定和统计。
7、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提出工作面地质总结,总工程师审定后,妥善保存。
(三)、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
1、矿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规划,报上级煤炭局审批,矿组织实施。
2、在水淹区域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工程时,必须在排除积水后进行。
如果无法排除积水时,必须制定专门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报上级煤炭局审批后方可进行采掘,在设计中必须根据冒落带和导水裂隙的高度等实际考察结果,计算确定隔离煤柱尺寸。
3、探水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都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报上级煤炭局相应科室审核。
4、导水断层的防水煤柱,在工作面掘进之前编制设计,由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报上级煤炭局相应科室审核。
5、疏放水工程小结、疏放降压开采工作总结及成果报告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查。
(四)、三量及储量管理
1、储量核减是指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和水文地质损失及储量转入、转出。
申请核减储量必须实事求是,凡同一地区应一次性处理,不准划整为零分次处理。
2、申请储量核减的报告由矿提出,储量报损、注销、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和转出储量由生产技术部地测专业主办,未经核减的块段内,不得进行破坏煤层的生产活动,否则按不合理损失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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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治水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