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草拟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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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涣煤焦化产业工业园消防站已经开工建设;
“消防铁军”的综合训练基地已经市政府批准;
特勤中队已经建设完毕投入使用。
消火栓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在旧城改造、城市扩建时,各地严格按消防专项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边还旧帐,不欠新帐。
据统计,截止2010年6月,全市市政消火栓已达到750个,已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在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同时,结合“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工作,加强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了城镇的公共消防设施向农村延伸。
3.消防技术装备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多方集资,切实加大投入,改善消防装备。
“十一五”期间,我市的大型消防装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全市购置、更新了各类消防车辆,包括1辆供气消防车和1辆压缩空气泡沫车、火场装备供给车、化学洗消车等特种车辆,加上近期向国外贷款300万欧元并通过招标购置的即将配备到位的9台特种消防车,全市公安消防执勤车辆将由2006年的23辆增加到28辆;
投入540多万元添置了一批隔热服、空气呼吸器、特种侦检防护等个人防护装备,全市消防部队官兵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100%。
五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各类消防装备经费达7000余万元,消防装备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火灾,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物质条件。
4.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
根据省政府“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要求,我市消防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方面通过增加现役编制和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充实了队伍,同时实施警力下沉,有效地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消防监督与灭火救援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
另一方面,通过打造“消防铁军”活动,开展实战演练,加大训练强度,提高训练水平,全面提升了官兵的消防业务能力,使部队战斗力明显增强。
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加快。
5个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都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一些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已经建立和巩固了本单位专职消防队。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共建成专职消防队9支,配置专职消防队员470人、车辆?
?
辆。
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进一步健全。
全市共组建村级义务消防组织296个,拥有队员1578人、消防车11辆、手抬消防泵241台。
在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市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我市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仍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能力的要求;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彻底,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存在,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亟待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进展较慢;
三是农村消防工作薄弱,基础消防设施严重缺乏,成为制约我市消防工作发展和富民兴市大业的一大难题。
二、“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十二五”消防规划,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御体系,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发展的主导作用。
以《消防法》和即将实施的《安徽省消防条例》为依据,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消防职责督查考评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各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等考核范畴,并作为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2、促进规划组织实施到位,实现消防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督促加强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加强消防通信、消防供水市政设施建设,努力形成高效方便的公共消防服务网络。
3.严格执行公安部、财政部制发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4〕300号),加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各级政府要在保证消防业务经费、消防装备经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的同时,确保财政消防预算保持每年至少5%的增长比例。
结合各地新、改、扩建道路及新建工程,加快城市消火栓建设,尽快还清旧账,不再欠新账。
4.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公安消防部队防灭火的主体作用。
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发挥全市各级消防部队在“防灭火”工作上的主体作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重大节日、重要部位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
继续采取政府挂牌督办等形式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促进社区、农村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100%的乡镇、社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工作体系。
5.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载体,扩展消防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为载体,在群众中普及消防常识,做到“三懂三会”,提高社会单位和居民群众“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6.以创建“人民满意消防监督执法队伍”为目标,提高消防法制建设水平。
以全省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消防监督分级管理体系建设;
以进一步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扩大消防监督覆盖面;
以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提高消防执法监督水平。
7.支持和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及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紧紧依托各级消防部队建设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抓住国家对公安消防部队进行扩编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在原有编制基础上,扩大现役公安消防部队编制。
8.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基础科技知识普及,强化基层政府职责,切实增强基层领导对消防工作的重视。
将《消防法》及其他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的宣传普及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地区群众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
9.加强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抗御灾害能力。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搞好消防规划和设计,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等状况,使消防基础设施与经济发展同步,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
三、“十二五”期间消防工作的主要措施
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重点,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范围深入推进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为着力点,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不断建立健全全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全面推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健全社会化的火灾防控体系
1.强化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
各级政府要推进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作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内容;
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落实检查考评;
推进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机制建设,继续完善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地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继续编制和完善城乡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推进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必须的消防教育培训器材、设施;
推进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形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防控到位的网格化消防管理模式。
2.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监督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
规划、建设部门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要严格按照城市(镇)整体规划和消防规划,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不得予以有关行政许可,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发改和财政部门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消防给水设施性能完好;
公安、监察、安监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火灾案件中的事故责任者;
教育、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3.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进一步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级评价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并鼓励发展提供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
(二)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1.按省公安厅、发改委、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安徽省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淮北市现状,逐步建立健全公安现役消防站,鼓励大型企业、煤矿自建消防队,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资源共享。
到2015年,争取在杜集区、濉溪县临涣镇各自新建一个消防站,基本达到城镇消防站布局合理,战斗力强的要求。
2.按照《公安部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增配大功率水罐车、云梯车、高喷车、泡沫车和处置化学灾害事件所需的消防特种装备,加强特勤队伍和装备建设,到2015年全部达到国家标准配备要求,扑救大型立体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能力得到增强。
3.加强对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被损坏、圈占、埋压,确保市政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在80%以上。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素质
1.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介,以及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站对外开放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劳动、教育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消防协会等要发挥各自优势,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消防站要定期对外开放,接受群众的参观和咨询,使广大群众了解消防、认识消防,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
力争到2015年,全市城市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80%以上,农村人口的消防安全知识受教育率达70%以上。
2.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消防安全知识列入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保证定期开展消防教学,要把消防教学作为中小学素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落实教材、课时、师资,确保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学得到有效开展,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在面临火灾时的自救、自护和应急处理能力。
各社区将消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计划,并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切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3.积极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强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特殊工种的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根本上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到2012年,完成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的过渡,全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加快推进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镇消防工作良性机制
1.抓紧城镇消防规划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组织实施。
小城镇消防规划工作在市建委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负责,及时对已完成的城市和乡镇消防专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新、改、扩建的城区、乡镇建设,要以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合理,不留先天隐患为原则,做到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到2015年,5个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要全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其他建制镇要完成消防规划(专篇)的编制工作。
2.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评估机制,加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化建设,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到2015年初步实现消防指挥中心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动报警系统联网。
3.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管理力度,各职能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建设工程的查处,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出现。
(五)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队联动”机制
以现役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大力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志愿消防队,乡镇、社区、企业、机关等单位建立义务消防队,严格按照“基本队伍、基本装备、基本素质、基本经费”的要求,全面规划和加强多种形式队伍建设,配备器材装备,落实保障经费,建立备战秩序。
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的业务指导,提升扑救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全市消防站达到公安部规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
到2015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消防保卫力量。
(六)大力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工作,
1.切实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57号)和公安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05〕10号),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措施,积极发展社区、农村义务消防组织。
2.标本兼治,全力抓好农村消防工作。
农村消防建设,应立足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和需要,以经济实用为原则,大力发展具有农村特色的、形式多样的农村消防队伍。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理,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规划,确定每年工作任务与重点,狠抓落实,竭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力争到2015年全市90%的行政村有基本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提高农村的自防自救能力。
3.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小区为单元,建立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重点搞好社区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体系,全力构筑社区消防防护体系,到2015年初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七)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1.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消防警务公开等制度,不断强化内外监督。
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坚持执法到底、执法到位,切实净化消防环境,确保消防安全。
以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专家论证、政府挂牌督办等制度和措施,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2.科学划分并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理顺消防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全市公安派出机构消防监督执法量化管理机制,到2015年,使全市公安派出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消防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到2015年,依托金盾网、互联网,实现全市消防部队办公自动化、消防监督服务网络化和警务公开。
4.建立完善的消防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督促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测。
积极依托市消防协会等组织,规范消防中介服务领域,培育适应市场需要的社会消防中介服务市场。
(八)加强组织保障能力
为确保全市“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的顺利发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对相关任务明确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
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项目的调研、论证和实施,确保按计划、分步骤地落实规划中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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