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5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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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领域:
要以“人、车、路、企、管”五要素和省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30条措施为抓手,强化车辆、道路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尤其突出对“两客一危”的治理,严格治理“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现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消防领域:
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消防设备设施管理情况。
对未达到验收条件和消防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治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
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露事故发生。
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库存烟花爆竹管理情况,落实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安全措施情况等。
4、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领域:
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突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坠落、防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加强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及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同时要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露和爆炸。
有效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5、校园领域:
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上下学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及防火、防触电、防坠落、防溺亡等。
6、食品领域:
由安监办牵头,食药局配合,重点检查餐饮企业原始记录、出厂报告、采购室三证、销售记录、出入库台账、现场卫生、企业证照并深入摊位、仓库、厨房等重点部位,对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问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继续深化液化气瓶治理、坚决取缔餐饮业使用液化气瓶从事经营的行为,实现全区餐饮业无使用液化气瓶目标。
7、特种设备领域:
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抓好安全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当前全区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
确保当前我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我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
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
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单位和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要予以严厉批评并及时公开曝光。
第二篇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个吴办”建设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注重预防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全办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
完善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和综合协调能力,做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根本好转,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和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九条意见;
将食品安全纳入到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制定放心街道办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2.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3.创新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4.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及奖励制度健全、渠道畅通、受理及时,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监督管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整治,重点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及联三路农贸市场的整治;
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严查蛋糕房等所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坚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实现辖区经营户持照经营率达100%,农贸市场摊位挂牌经营(含临时许可)率达100%。
规范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所有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率达100%,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率达100%。
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所有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巡查覆盖率100%,对无照无证食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
提高食品监测品种覆盖率,全面扩大食品质量监督范围,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的监管。
4.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学校食堂加强监管,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无证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100%;
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对超标准使用添加剂的查处率100%,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查处率达100%。
5.加大对肉品的监管,超市、农贸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厂(场)。
6.对涉及食品违法经营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向刑事司法部门移送率100%。
(四)应急管理
1.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建立区、办、村(社区)三级应急管理网络,分工明确,工作落实。
2.完善应急预案、企业有专门预案。
3.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食品安全事故投诉处理率达100%。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五)宣传教育
1.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及时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
2.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
3.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消费信心,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4.及时向人民群众及时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辖区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五、主要责任
(一)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综合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二)负责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宣传工作;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
(三)负责指导食品流通规范化管理;
负责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活动,取缔私宰窝点;
负责盐业行政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
负责对创建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负责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负责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
负责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和保证人员安全。
(六)负责筹集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负责对创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规范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负责开展农产品的整治;
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经营店索证索票制度;
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九)负责联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对全辖区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食堂、学生课间餐、学生食用蛋奶、饮用水等食品安全的监督;
督促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并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情况;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查验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资料。
(十三)负责指导、检查粮油食品经营门店管理工作,维护粮油食品安全。
(十四)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
(十五)负责餐饮服务环节(含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以及公开举办农村家宴等餐饮服务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强化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餐饮消费环节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含食品零售摊贩)以及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配合相关部门承担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现场制售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
负责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并实施监管;
负责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15日---4月30日)。
成立街道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个人。
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村、社区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5月1日---7月31日)。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监管标准,认真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健全完善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和工作制度,对照创建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自查,对不达标项及时改进,确保创建工作成效;
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逐一排查、扎实推进,全面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综合政治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强化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使本环节、本辖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认真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8月1日---8月31日)。
对食品安全放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按时完成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是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三)夯实工作责任。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工作量大、面广、任务重,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放心县区创建工作的投入,保障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应急处理、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大经费投入。
要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完成。
(五)加强宣传教育。
要广泛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送创建工作动态和信息。
第三篇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
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
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
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
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
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
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
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
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12月)
对20**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
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
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第四篇
为认真落实《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经街道办决定,3-6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街道办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主任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武装部长同志担任。
食药所人员和各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药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社区(村)、食药所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内容,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牵头抓落实。
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重点环节及主要内容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质监部门。
积极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中小企业及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和主要销售流向,督促生产企业及加工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
对于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加大对面向农村销售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
对于不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二)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
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谢小玲,协调联系工商部门。
要以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和集贸市场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检查验收、购销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
不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部位“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商标侵权、仿冒知名食品特有名称、包装、标识等假冒伪劣食品的检查力度。
加强对涉嫌问题食品的监督抽检,对来源不清、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假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坚决查清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依法严厉追究违法企业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三)食品餐饮环节的整治。
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乔营协调联系区食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学校食堂、小饭桌)。
要以农村中小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农家乐、乡镇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农村红白自办家宴食品安全为重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含蛋奶工程)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做好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加大无证经营和违法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对故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进行查处。
(四)农产品及牲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
由食药所负责,各社区村信息员配合,责任人,协调联系农牧局、区商务办。
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
严厉打击经营违禁农(兽)药和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杜绝家畜产品滥用抗生素。
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含量等专项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上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对私屠滥宰高发和易发区域的巡查,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发现私屠滥宰要依法坚决取缔,并严惩违法责任人员。
加强对农贸市场肉品的监管,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的督促检查,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要依法查处,毫不手软,对农残超标的坚决予以退市。
协调联系卫生、粮食、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密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要利用宣传车、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一切有效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5日)。
开展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集中力量,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并建立监管档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限期。
针对问题食品集中区域、环节和品种以及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要尽快拿出处置措施。
制定并组织落实农村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监督检查或食品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策保障措施,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健全监管体系。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针对食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及媒体报道的问题产品,结合专项行动进展,组织开展跟踪性监督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区食安办将组织力量,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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