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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文明办积极运用多种文化载体、娱乐手段,充分借助“广场文艺月月演”、数字电影“四进工程”、摄影展、图片展等平台,举办了系列法治建设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法律素质,努力打响法治文化强区品牌。
其中,2008年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巡回宣讲56场,听众达38000多人次;
举行“三下乡”活动22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2000多份;
《阳光地带》法律教育专题栏目定期播出,受教育未成年人达5万余人;
通过数字电影放映,进行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达28000人次。
四是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认真实施“五五”普法中期考核,利用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网上党校、“阳光地带”广播栏目等载体,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农民工、青少年、企业经管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
在区级机关部门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竞赛活动,召开领导干部学法经验交流会,推进“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青少年假日课堂”和“法律六进”等活动,加强法制学校、法制夜校和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等平台,增强教育实效性。
开启新吴中人子女法律导航行动预防外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区文明办
张勇坚
随着苏州经济的蓬勃发展,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蜂拥而来,吴中区成为其工作生活的集中地。
由此,全区成立了多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由于他们的生存学习条件与本地未成年人有着客观上的差距,他们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和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侵害。
如何预防外来人员子女犯罪,把法律知识及时传授给他们,让他们和苏州的孩子一样享受现代苏州的物质文明成果,并让他们成为文明守法的新苏州人,吴中区文明办协同区教育局、法院、司法局在大量实践和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了新吴中人子女法律导航行动,构建了“三位一体”的新吴中人子女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对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实施一体战略,加强外来工子弟学校法制宣传教育
吴中区现有已审批外来工子弟学校12所,在校学生8424名,教师424名。
近年来,吴中区把外来工子弟学校的管理纳入公办学校管理的轨道,为外来工子弟学校聘请政法机关专业人员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100%。
区教育局对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普法师资力量采取分级培训方式:
对校领导、普法教师进行普法培训;
普法教师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
全体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
结合思想品德课、晨会课、班队课进行专项教育,并结合相关学科实现渗透。
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通过黑板报、橱窗、录像、案例等平台,参观图书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项法制教育。
二、通过亲情牵手,提高外来工家庭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
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采取开家长会、上法制课、看录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使家长了解家庭普法的重要性。
编印下发了《未成年人“五五”普法知识读本》,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摘录)》等13部法律以及部分法律解读。
同时组织开展“小手挽着大手走,普法进民工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第一轮进行开卷笔试,由家长与孩子在家一起认真完成,学校发放的试卷上交率高达92.3%。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普法的积极性,东湖小学精心组织了“小手挽着大手走,普法进民工家庭”竞答友谊赛活动,成为了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
三、集中社会关爱,维护新吴中人子女法律权益
成立了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
由来自公检法司和交巡警等政法部门中的15名骨干组成,并制定下发了《区未成年人志愿法律讲师团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讲师团成员的职责,规范完善了工作机制和程序。
讲师团成员不辞辛劳,甘于奉献,活跃在全区各中小学校间,义务为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法制讲课和其他相关活动。
2008年,共在全区各类中小学校(包括外来民工子弟学校)举办法制讲座56场次,听课学生累记达3.8万多人次(其中外来民工子弟学校5场,累记听课学生达2630人次)。
推出了“呵护幼苗的绿丝带”工程。
制定了从立案到审判、执行全程跟随的绿丝带维权计划,在立案环节,开辟了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对急需治疗费的赔偿案件和急需生活、学习等费用的抚育费案件随到随立;
在刑庭审判环节,启动涉少刑事案件“绿色生命”计划,最大限度地避免监禁刑;
在民事审判环节,编织涉少民事案件“绿色关爱”网络,全方位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执行环节,实施“绿色执行启动”,对已生效的涉少民事案件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主动进行财产取证。
该计划推广到了所有在苏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原来遇到此类问题或案件,基本上是无法为自己很好的维权,甚至是走投无路,“绿丝带”为他们点亮了明灯,指明了方向,极大的维护了他们的权利。
四、创新普法模式,进一步强化导航行动效果
一是成立网吧巡逻队。
由学生自行组建义务网吧巡逻队,对学校附近的网吧进行巡查,对有问题苗头的学生,由班主任结合家访通报家庭;
充分发挥“五老”义务网吧监督员作用,建立“三位一体”监管网络,齐抓共管。
二是开展普法大讨论。
通过开展法制讨论和教育活动,结合学生班会、队会的日常行为规范,让学生观察身边事和人,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行为准则来加以分析,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和防范能力。
三是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
由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学生和家长上法制教育课,和学校的法制宣传员一起参与学校的法律知识宣传,开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我是小交警等活动,通过体验式的法制教育,使孩子们在开心的实践中不仅了解庭审、执勤的全过程,而且还学到法律知识,把书本学到的法律知识同实践结合起来。
近年来,通过优化育人环境,动员各方积极因素,整合一切社会力量,吴中区形成了加强外来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了政府、社会、学校、家庭整体联动的效能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新吴中人子女法律导航行动已初见成效,新吴中人的维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特别是新吴中人子女犯罪率逐年下降,“小手挽着大手走,普法进民工家庭”法律教育也已从试点向全区逐步推广,新吴中人子女普法教育已经深入人心。
严格行政监察
推进依法行政
区监察局
吴荣
2006年以来,吴中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吴中建设进程,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治思想,确立法治观念,并认真履行监察职能,严格实施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和执法监察,推进全区行政管理工作的依法顺利开展。
一、强化效率行政,实施效能监察。
2006年起,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吴中区行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办公室,主抓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2007年修订完善了《吴中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手册》,建立效能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我区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区监察部门围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这一主题,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评,不断深化效能监察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监督员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2007年起,我们就专门聘请了25名作风效能监督员,定期对全区77家机关单位的法治建设和效能建设情况开展专题督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监察职能。
我们充分利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这个平台,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工作制度,扩大投诉中心的工作影响,拓宽投诉渠道,建立投诉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投诉和举报的移送、转办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受理及调处行政效能投诉的质量和效率。
三年多来,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80余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在调查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过程中,针对部分单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效能监察职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从而增强机关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是扎实开展区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测评。
根据工作部署,每年7月和12月我区各开展一次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社会测评活动,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关形象、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以及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等方面;
测评的对象是全区77个机关单位;
测评的结果作为机关部门年度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由于将机关效能测评与部门奖金、领导评先、干部提拔使用等实现挂钩,有力地提高了区级机关对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推动了我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利用社会综合监督网络推进效能监察。
近年来,我们充分利用吴中区社会综合监督网络这个平台,拓展监督范围,广泛收集法治建设和效能建设方面的信息、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农村党风党纪监督员、企业监察联络员和政风行风评议员的分组活动,收集各类信息300余条,涉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机关效能、拆迁安置和违章搭建、环保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我们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并发出督办函20余份,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和反馈,协助建章立制,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机关和基层的民主法治意识。
二、推行阳光行政,深化政务公开。
在推行村务、镇务、局务、厂(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行政权力监察监控系统平台,重点是推进“一网公开、四网运行、七网监察”系统的建设。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苏州吴中”上完善政务公开等8个一级栏目、60多个子栏目,并按时进行更新;
组织协调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财政局、法制办开发建设行政审批网、便民服务网、行政收费网和行政处罚网;
组织实施综合监察网络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
三、倡导廉洁行政,加强执法监察。
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开展执法监察。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区人代会的要求,开展市、区两级重点实事项目的工程督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提高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规范操作程序。
围绕镇、村项目建设和“三资”管理开展检查和调研,完善综合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运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开展监督检查。
会同国土部门加强对农村建房、违章建筑清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维护农村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
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太湖流域污染防治和城区废气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会同区人大、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专项检查,把好进度关、质量关、程序关。
三是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
会同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领域、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和中介组织执业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处理相关信访投诉,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如《吴中区政府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吴中区乡镇限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全区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管理意见》等,促进重点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
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责任追究。
实施行政监察的目的是转变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因此,我们对影响机关工作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严肃惩处。
近年来,我们对出现的违规审批等行政乱作为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一方面是重点加强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依法行政意识,另一方面是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破坏投资环境、影响经济发展、损害吴中形象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
立足本职依法行政
区财政局
陈瑞兴
2009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也是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改进存在不足、为顺利实现“五五”普法目标做准备的关键年。
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作为一名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区财政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依法监督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对财政中心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建设法治财政的目标而不懈努力。
一、用科学发展思想,完善镇(区)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2002年春,省财政厅和苏州市财政局选择吴中区开展乡镇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在整个“四五”普法期间,在形成初级形式的执法责任制基础上,与时俱进、调研修改,最终形成五个执法岗位,一直延续到今。
2009年是“五五”普法的中期年。
按照科学发展,如何进一步完善镇(区)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的重点在哪里?
党的十七届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
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江苏省财政厅在2009年财政法制工作要点中提出:
一是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二是职责到位,杜绝抢执法、乱执法、交叉执法;
三是程序到位,做到规定步骤不缺失,规定程序不颠倒,规定期限不超越。
这些指示精神,对修改完善镇(区)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起着挚领作用。
再加上现在我区乡镇财政所升格为财政分局,涉及财政职能的定位、内设科室的职责和相应的执法程序的修改和完善。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学法成效。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
为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局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财政部门以及全区“五五”普法的要求,及时制定区财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并根据“五五”财政普法规划要求及财政工作重点,于年初制定了财政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年末对普法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做好财政普法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争取局领导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支持,加大对普法工作的投入力度,注重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每年安排适量经费,做好财政“五五”普法读本及其他普法读本的征订工作,先后征订了《财政行政处罚实用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专辑》、《公共财政与百姓生活》,《企业所得税法政策问答》等普法读物,做到财政干部人手1册,在学习中努力培养认真负责、严谨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
组织全系统55名干部职工赴北京对外经贸大学进行财经法律知识研修,挤出时间充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服务理念,提升工作水平;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问计于基层,求策于实践,从个别到普遍,举一反三,针对今年财政政策上减税增支和管理上增收节支的压力,真抓实干,知难而上,顺利实现“双过半”,促进全年财政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法治行政的必然选择。
区委《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下达之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编制《行政指导手册》,积极落实行政指导工作。
在前期组织学习宣传和深入动员的基础上,发动各科室集思广益,对常规性监管执法工作、行政工作进行梳理,根据管理职能和指导服务对象的主要需求及合法、合理、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制定行政指导的工作机制,从转变理念、联系实际、加强协调、规范行为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全力、全面、全程推进财政行政指导工作。
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加强干部任用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有关规定,实施干部监督信息员和联系会议制度。
此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抓紧抓好。
依法管粮任重道远
区粮食局田永平
民心乃执政之本,依法是行政之基。
依法管粮,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对于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区粮食工作紧紧围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所赋予的各项职能,以确保全区粮食安全为己任,积极探索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努力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化进程,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一是开展《条例》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依法管粮,服务百姓”为主题,通过“三走进”、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公告标语、进行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努力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四专”落实。
在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的同时,按照“行政执法重心要向基层转移,工作体系建设要向乡镇延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专项经费落实等基础性工作。
今年全区执法人员达到15人;
新增专项经费150万元,初步建立了全社会涉粮经营者管理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涉粮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为实现分类监管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
二是加强联动协调,完善执法体系。
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以政府领导挂帅、粮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涉粮管理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形成了粮食市场质量定期抽检制度。
建立粮食流通管理内部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管理职能。
建立监督检查季度工作例会制度,提高了全区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建立举报投诉网络,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的违法行为。
三是履行监管职能,开展监督检查。
对全区已取得收购许可证的22个单位进行年度核查,同时对粮食收购许可、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粮食库存等开展专项检查,全区组织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流通统计、收购资格及收购行为、储备粮和粮食质量等重点专项检查32次,检查企业21个。
加强粮油检测体系建设,成立事业编制粮食质量监督管理站,监督全区涉粮企业。
通过执法检查,规范了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确保了粮食有序流通。
依法管粮,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适应工作职能的转变
一是在思想观念上,要由过去的行政命令式向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转变,强化法律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
二是在管理角色上,要由过去的“裁判员”、“运动员”双重身份向“专职裁判员”转变。
三是在管理对象上,要由过去直接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经营者转变。
四是在管理的重点上,要由管理粮食经营向规范粮食流通转变。
五是在管理手段上,要由过去依靠行政手段向主要依靠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转变。
六是在管理方式上,要由过去的事前审批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
二、健全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层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做到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机构、人员的三落实,并坚持持证上岗。
二是要妥善解决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问题。
三是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解决好工作经费问题,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
三、创新管理方式,在实践中提升执法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法律思维必须树立。
必须从主观意识上积极运用法律思维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
二是执法程序必须完备。
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在粮食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行政执法程序所要求的“公正、公开、参与”原则,同时贯彻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具体程序执行中努力体现执法为民的思想。
三是执法文书必须规范。
做到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及时归档。
四是调查取证必须客观。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在做出执法决定前,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地调查相关证据,调查取证没有什么捷径,只有踏踏实实地围绕案件,收集证据,才是调查取证的正途。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改进粮食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制,切实转变职能,更好的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服务,努力开创粮食工作新局面。
关于推行城市管理行政指导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区城管局陆建林
从去年底开始到现在,我局为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职能的转变,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执法为民、服务发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在城管系统推行了行政指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局结合理论学习,对照区委的要求,对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行了初步总结,形成了新的思考和认识。
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初步成效
局领导班子把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作为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管行政效能的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
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经过一个多月、四次集中“纸上谈兵”,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确定了七大类、十四项行政指导工作制度,通过发动、试点二个阶段运行,至今已经实施了183起行政指导项目,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执法管理更加规范。
在逐条梳理行政许可和执法权限的基础上,确定了33条行政指导具体事项,规范了需要进行行政指导的内容和要求,使原来口说无凭的“教育”行为,变成看得见、管得着的具体管理行为。
在“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过程中,处罚有具体的程序,但是教育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该如何教育,教育方式是否得当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现在则要求对确定的违章行为,必须采用相关的行政指导方式进行服务教育,执法过程更加规范,城管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二)便民服务更加贴心。
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一方面他们做好事前服务,主动为企业、群众服务,实施了服务引导58起,对电话申请符合条件的主动上门指导,对窗口办事的书面提示,尽量减少申请人往返窗口的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
另一方面将执法关口前移,实施审批事项事后提示17起,提前向服务对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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