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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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在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拒绝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执行;
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
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批评、检举、控告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
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
有权反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
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
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损害,职工享有赔偿权利。
因工致伤,应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自觉服从安全监察机关的指挥,自觉配合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协助他们执行公务,提供真实信息和有关资料。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规定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安全生产设施是安全生产的保证,要自觉维护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使其发挥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劳动纪律虽然不是国家法律法规,但劳动纪律是保证劳动秩序正常有序的措施,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维护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保证安全生产井然有序地进行。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煤矿发生事故以后,职工有积极参加抢救事故的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逃避事故抢救工作,这是每一名职工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经常检查工作地点及设备的安全状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已查明的违反安全规程及准则的行为。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在工作中,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另外,煤矿职工还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服从管理的义务。
第一节入井须知安全知识
一、入井前的准备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属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制,加之路途比较远,都需要消耗体力。
因此,入井前1、要吃饱、喝足,休息好;
2、要思想集中,精神饱满,不带有任何情绪和思想包袱;
3、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工作服、胶鞋、毛巾、手套和口罩;
4、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
5、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
二、入井安全注意事项:
1、乘坐架空人车时,要自觉排队,不拥挤,按规定每隔10米乘坐1人,并在指定地点上、下车。
。
3、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管理规定,井下行走时,要行走人行巷道,不得走轨道巷、运料巷。
4、需要跨越轨道巷时,要观察“红灯”是否亮着,红灯亮着时,不得跨越通过。
5、采区皮带运输巷要行走人行侧,不准跨越皮带、刮板溜,更不准扒乘皮带、踏踩溜则、扒乘矿车(这几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章”行为,对这几种行为,除处罚1500元之外,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
6、需要跨越皮带、溜则时,要从专用过桥上通过。
否则,按“三违”论处。
7、上、下班行走皮带巷行人侧时,不得随意操作信号、沿线急停等安全设施,以防造成设备停机和发生意外。
8、不得随意拆除栅栏和各种指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盲巷,以防因缺氧而导致窒息事故。
9、不得随意操作绞车、刮板机、皮带机、破碎机、除铁器、掘进机、采煤机、装载机、液压支架等设备,以防发生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
10、不得随意操作各种开关等电气设备,以防造成触电事故或其他事故。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报告灾情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定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不能凭主观想象判定事故性质,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这在我国煤矿救灾中是有沉痛教训的。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
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格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
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帮二次跨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
遇有溜煤眼、积水区、垮落区等危险地段,应探明情况,谨慎通过。
灾区人员撤出路线选择的正确与否决定了自救的成败。
4、妥善避灾
如无法撤退(通路被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事故现场实例表明:
遇险人员在采取合适的自救措施后,是能够坚持较长时间而遇救的。
例如:
1983年1月23日某煤矿掘进巷道发生火灾后,除3名个人及时冲出火源脱离危险外,还有23名个人被堵在灾区里面。
他们迅速撤退到平巷迎头,并用竹笆、风筒很快建造了一道临时密闭,又在这个密闭内8m外,用溜槽、工作服、竹笆、风筒等物建造了更严密的第二道临时密闭。
然后,派一个人在密闭附近监视,其他人员躺下休息。
5h后,由救护队救出。
相反,如果自救措施不当,则有可能造成死亡。
例如,1961年某矿井下配电室发生火灾,53名遇险人员中有45人所处的地点、环境相近似,但是在事故发生18h后,只有18人还活着,现场勘查和被救人员介绍表明:
①凡避难位置较高的均死亡,位置较低的绝大部分人保存了生命。
②俯卧在底板上并用沾水毛巾堵住嘴的人保住了生命。
与此相反,特别是迎着烟雾方向的人均死亡。
③事故发生后,恐慌乱跑,大哭大叫的人大部分死亡。
十一、急救互救知识
1、现场救护:
宝贵四分钟
救命两口气
据河南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现场救护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包扎、伤病员搬运……其中心肺复苏讲究“宝贵的4分钟,救命的两口气”。
因为大脑缺氧4分钟,大脑细胞就开始发生不可逆和不可恢复的损伤。
所以,当病人呼吸停止时,必须首先向肺部送入两口气,随后是检查心跳。
2、现场救护原则:
(1)先救命,后治伤。
(2)有出血,先止血。
(3)有骨折,先固定。
3、止血:
(1)、指压动脉止血法适用于头部和四肢部位大出血。
方法为用手指将动脉压向深部的骨头,阻断血液流通。
①头顶部出血:
压迫同侧耳前1.5厘米处。
②前臂及手出血:
压迫上臂中断内侧动脉搏动处于骨头上。
③手指出血:
用手指使劲捏住伤手的手指根部两侧。
④下肢大出血:
压迫大腿根部内侧动脉搏动处于骨头上。
⑤小腿及以下出血:
用拇指向腘窝深部压迫。
2、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出血量大肢体无骨折者。
①前臂出血:
在肘窝处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肘关节屈曲用带状物固定。
②上臂出血:
在腋窝处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前臂曲于胸前用带状物固定。
③小腿出血:
在腘窝处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膝关节屈曲用带状物固定。
④大腿出血:
大腿根部放置毛巾、衣物作衬垫,弯曲大腿用带状物将腿与躯干固定。
3、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出血,用止血带或就地取得的带状物止血。
①止血部位:
上臂外伤大出血应扎在上臂上1/3处,前臂或手大出血应扎在上臂下1/3处,下肢外伤大出血应扎在股骨中下1/3处。
②衬垫:
止血带可扎在衣服外面,把衣服当衬垫。
③松紧度:
应以出血停止合适。
④严禁用铁丝、电线、绳索等代替止血带。
⑤不要对嵌有异物或骨折断端外露的伤口直接压迫止血。
⑥肢体出血如可能应将伤肢抬高到超过心脏的高度。
4、骨折固定和搬运:
(1)、可用木制、钢制、塑料夹板及就地取材的竹棍、木棍、木板等固定骨折。
(2)、骨折固定搬运要点
①夹板与皮肤、关节、骨突出部位加毛巾、衣物作衬垫,固定时操作要轻。
②绑带不要系在骨折处;
骨断端暴露,不要拉动,不要送回伤口内。
③搬运时保持脊柱及躯体在一条轴线上。
5、烧伤: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和致伤原因。
(2)、用干净的衣物,包裹伤面,尽量不弄破水泡,防止污染。
6、触电:
(1)应立即关闭电闸、拔去插头、切断电源。
在现场可用干木
棒、干燥带木柄或塑料柄工具等挑开电源线;
也可用干燥带木柄的刀或利器斩断电线。
(2)若触电者趴在漏电的机器上,救护者应穿胶底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绳子、塑料绳套在患者身上将其拉出。
(3)千万不可在未切断电源时,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电源线。
7、溺水:
(1)清除口鼻腔内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
(2)进行控水。
抢救者弓起大腿,让伤员趴其上或抱起伤员腹部,头低腹高,拍打背部,倒出口、咽及气管内的水。
(3)保持溺水者身体的温暖。
8、中毒或窒息:
(1)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2)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3)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9、心肺复苏术:
创伤、电击、溺水、中毒等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心跳停止都必须进行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操作方法如下: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
呼叫不应或拍肩部无反应即意识丧失;
耳贴近病人口鼻,头部侧看病人胸部,胸部无起伏,面颊无感觉气体呼出,无听到呼吸声音,即呼吸停止。
(2)摆体位:
将伤员平躺于平硬的地面上或在伤员的背后垫一块硬板。
(3)畅通呼吸道:
解开伤员衣领;
清除伤员口鼻内的污物,使呼吸道通畅。
一手放在前额使头部后仰,另一手的食指和中指放在下颌下部抬起下颌。
(4)人工呼吸:
按于前额之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伤员的鼻翼下端;
抢救者张开包紧伤员的口部,向伤员口内用力吹气,吹气完毕后,立即与伤员口部脱离,捏鼻子的手放松;
呼气,再进行下一次人工呼吸,如此反复进行。
吹气次数每分钟12~20次。
(5)胸外心脏按压:
在人工呼吸的同时,进行人工心脏按压。
①按压部位:
两乳头连线中点。
②按压方法:
a抢救者一手的掌根部紧放在按压部位,另一手掌放在手背上,两手平行重叠且手指交叉互握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
b抢救者双臂绷直,垂直向下按压,使胸骨下陷4~5厘米。
c按压应不间断有规律地进行按压次数每分钟100次。
心肺复苏时,按上述方法先口对口吹气2次,然后心脏按压30次,再吹气2次按压30次,反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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