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矿产资源整体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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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
1、编制规划的目的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矿产资源规划的目的是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加强政府部门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的宏观调控,优化矿产资源的利用结构及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使大兴安岭地区境内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调控更趋于合理;
矿山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2、编制规划的依据
——政策法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黑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大兴安岭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
同时参考了《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矿产资源依据:
根据大兴安岭矿产资源的特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矿产品供需形势的依据:
本地区矿产资源对区内外矿产品的供应状况,本地区缺少的矿产品需求现状及供需发展趋势、潜力。
3、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这一基本国策为编制本规划的根本指导思想。
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决策,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统筹规划,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
加强本地区煤、岩金、铜多金属、水泥用大理岩和陶粒原料矿产的勘查、开发,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向集约转变,综合考虑开采矿产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努力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1、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
为促进本地区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加强对区内各成矿区(带)的调查及优势矿产的勘查,补充耗减的矿产储量,在不断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
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采选综合回收率,提高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加强矿产资源保护。
2、整体规划、统筹安排
在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的引导下,服从上级规划,加强急需、紧缺、市场前景广阔的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有序地管理矿产资源。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本地区煤、岩金、铜多金属、水泥用大理岩和新型建筑材料用陶粒原料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规范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优化配置机制。
3、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
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保护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加快本地区砂金过采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加强对现有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局面与良好的生态环境。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根据本地区矿产资源的特点与分布,矿产资源的开发重点主要为能带动大兴安岭地区地方经济发展的煤、岩金、铜多金属、水泥用大理岩和陶粒原料等矿产资源。
正确处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区经济发展、其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黑色金属矿产综合利用与选冶技术的研究,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基准年
规划适用范围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区所辖四区(包括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三县。
规划对象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与监测等。
煤、岩金、银、铁、钛、铜、陶粒用页岩、大理岩、蛇纹岩等是规划的主要矿种。
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5—2010年,规划展望至2015年。
规划所采用的矿产资源储量资料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料截止到2004年底,其它资料一般截止到2003年底,尽可能采用新资料。
二、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形势
(一)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大兴安岭地区位于黑龙江省的北部边陲,范围在东经121°
下辖三个县四个区,即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和呼中区。
属低山丘陵地区,地势呈西高东低、中间高南北低的特点,平均海拔在300-500米之间。
区内多山,河流密布,水利资源丰富,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178条,水资源蕴藏量164亿立方米。
主要河流为黑龙江、嫩江,主要一级支流有额木尔河、呼玛河、西尔根气河、多布库尔河、南翁河、那都里河等。
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526292万元,比上年增长7.5%,人均GDP在黑龙江省排名第三位;
工业总产值21.1亿元,比上年增长22.5%;
全区财政收入18813万元,比上年增长5.0%;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9946元,比上年增长7.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56.08元,比上年增长9.1%。
到2003年底全区电力总装机容量9.15万千瓦时。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
1、矿产资源的特点及优势
本地区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发现矿产地571处(不包括砂石土及矿泉水):
矿床100处,其中大型矿床11处、中型矿床31处、小型矿床58处,矿点(矿化点)471处。
矿产资源特点是:
(1)发现的矿产种类较多,探明资源储量的较少。
截止到2004年底,已发现42种矿产,占全省已发现矿产种类(含亚矿种)132种的31.8%,其中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1种(包括资源储量检测),占全省已探明资源储量矿种78种的26.92%。
(2)在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中,金属多,非金属少。
截止到2004年底,在省资源储量表中,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68处,其中:
金属矿产地58处,占85.3%;
非金属矿产地6处,占探明资源储量矿产地的8.82%;
煤矿产地4处,占探明资源储量矿产地的5.88%。
(3)中小型矿床多、大型矿床少,大型矿床种类单一,全部为砂金矿;
金矿多、其它矿少;
砂金矿多、岩金矿少;
已发现的矿产地多,可供进一步勘查和开发的少。
目前发现的煤和岩金多数是中小型矿床。
(4)贫矿多、富矿少,难选冶矿多、易选冶矿少,如北西里钛铁矿。
截止到2004年底,已探明资源储量的11种矿产列入省资源储量表,位居全省首位的有3种,分别是砂金、钛和石榴子石砂矿,砂金资源储量为56684千克,占全省的53.95%;
钛铁矿为省内特有的矿产,其中钛矿石资源储量为1118.5万吨,占全省的100%;
石榴子石(砂矿)的资源储量为12.1万吨,占全省的100%。
另外,煤、岩金、铁、泥炭、石墨、水泥用大理岩、化肥用蛇纹岩等也具有一定的资源储量,煤12686.6万吨、岩金2330千克、铁1819.6万吨、泥炭107.3万吨、石墨43.3万吨、水泥用大理岩992万吨、化肥用蛇纹岩2766万吨,占全省资源储量的比例分别为煤0.53%、岩金1.04%、铁4.9%、泥炭4.38%、石墨0.38%、水泥用大理岩0.52%、化肥用蛇纹岩35.1%。
本区没有明显的优势矿产,虽然砂金在省资源储量表中仍有56.68吨,但资源储量不实,现已禁止开采;
钛铁矿、石榴子石砂矿、化肥用蛇纹岩等,虽有一定的资源量,但没有开发利用;
岩金有砂宝斯岩金矿、富克山岩金矿、旁开门金银矿等资源,具有一定的优势,但部分勘查工作尚未结束。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现状
建国前只做过砂金、煤等的地质调查工作;
建国后开展了大量的基础地质工作,截止到2004年底,已基本完成全区1:
20万区域地质调查、1:
20万区域重力调查、1:
20万航磁测量和1:
5万航磁测量。
但中大比例尺的面积性工作较少,地质研究程度较低。
上世纪70年代后,开展了大量的矿产勘查工作,先后发现了兴隆沟砂金矿、韩家园子--富西里砂金矿、达拉罕砂金矿、老沟砂金矿、古莲河砂金矿、大林河砂金矿、古利库砂金矿、兴隆沟—北西里钛铁矿、旁开门金银矿、砂宝斯岩金矿、老沟岩金矿、古利库岩金矿和霍拉盆煤矿等。
但地质勘查工作的侧重点在砂金方面,岩金与有色金属矿产勘查的投入相对较少。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04年全地区已利用矿种15种,分别为煤、砂金、岩金、银、铜、铅、锌、饰面用大理石、冶金用石英岩、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及矿泉水。
已开发利用的矿产地一百余处,正在利用的矿产地37处。
截止到2004年底,有各类矿山企业总数62个,其中国有矿山企业28个、集体矿山企业1个、民营企业33个。
中型矿山1个,为古莲河煤矿;
小型矿山61个,其中煤矿27个、铜多金属矿1个、岩金矿3个、冶金用石英岩矿1个、建筑用砂矿7个、砖瓦用粘土矿9个、建筑用玄武岩矿1个、建筑用闪长岩矿2个、建筑用花岗岩矿9个、矿泉水矿1个。
各矿种占矿山企业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
煤45.16%、铜多金属1.61%、岩金4.84%、冶金用石英岩1.61%、建筑用砂11.29%、砖瓦用粘土14.52%、建筑用石(包括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用闪长岩、建筑用花岗岩)19.35%。
由于砂金的停采,采矿业从业总人数由2003年的4946人减少到2547人。
煤是本地区除砂金之外利用程度较高的矿产,利用矿区4处,2004年产原煤68.39万吨,销售产值5226.95万元,工业增加值572.76万元。
其中霍拉盆煤田有1个中型矿山,19个小型矿山,共20个煤矿,年产原煤60.15万吨;
白音河矿区有4个小型煤矿,年产原煤4.065万吨;
呼玛矿区2个煤矿,年产原煤1.68万吨;
欧浦矿区1个煤矿,年产原煤2.5万吨。
总体上,矿山的生产规模较小,产量较低。
本地区的金矿有砂金、岩金、伴生金三种类型。
由于长期大规模开采,砂金资源已近枯竭,加上开采砂金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较大,现已全部停采。
岩金、伴生金的开发利用刚刚起步,现有砂宝斯岩金矿、老沟岩金矿、旁开门金银矿、富克山岩金矿、瓦拉里岩金矿可供开发利用。
黑色金属矿产,已探明资源储量的有兴隆沟—北西里铁矿、兴安桥铁矿、塔河铁矿,目前还没有利用。
有色金属矿山目前只有一家,为塔源铜多金属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5万吨矿石,2004年试生产,当年开采矿石量为0.12万吨,产值40万元,矿山占用资源储量铜964吨、金187千克、银10.4吨。
非金属矿山以砂、石、土为主,其中建筑用砂矿7处、建筑用石矿12处、砖瓦用粘土矿9处,总产值500万元左右。
全区2004年矿业产值为5971.9万元,相当于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526292万元的1.13%,矿业经济在全区的经济结构中占的比例很小。
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本地区开发利用的主要矿产资源是砂金和煤炭。
砂金已经停采,现采区总用地面积为13.359平方千米,其中煤炭开采用地13.1219平方千米。
砂金过采区主要分布于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松岭区,由于砂金的长期开采,造成了自然地质地貌景观、植被的严重破坏,沼泽泥炭、表层土壤被剥离,河床中砂砾石被翻露于地表。
尾矿和废石堆积而堵塞了河道,造成了地表土壤的大量流失,导致开采区内土壤沙化。
如古利库河谷由于长期采金活动形成了长十多千米,宽200—400米,深2—6米的砂砾河道,土地全部砂砾化。
已停采和闭坑的砂金矿区68个,破坏范围达4千平方千米以上。
其中规模较大的矿区有17个,采金造成严重的土地砂砾化面积达到200平方千米以上。
煤炭开采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占用了大量的土地,造成了土地、林地资源的废弃。
大兴安岭古莲河露天煤矿露天采坑及废石压占土地55公顷。
矿山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淋滤作用,对林地、草地及地下水等水、土资源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
在各开采区,由于长期没有对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恢复治理,造成地表土壤大量流失,导致采区土壤严重退化。
同时,大量泥沙流入河流等水体,致使水体中泥沙含量增加,水体混浊,造成鱼类等生物数量减少,致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
有色金属与岩金的开采刚刚起步,废水的排放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目前尚不存在废水污染。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矿产资源管勘查、开发力度小,投入不足,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
(2)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小型、超小型矿山企业较多,规模小,技术装备、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落后、经营粗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严重,特别是小煤矿、个体采金、小建材类矿山等,整体处于“小、散、差、低”的状态。
(3)矿产资源勘察、开发不均衡。
以前主要注重砂金开发,由于过度开采,砂金资源已近枯竭,同时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其它矿产的开发种类较少,规模也小,远没有达到充分利用的程度。
(4)砖瓦用粘土的替代矿产勘查与开发程度低。
全国2004年底已在170个城市禁止了实心粘土砖的使用,空心粘土砖也由限制到禁止生产。
新型建筑材料所需的陶粒原料等矿产成为本地区急需矿产。
(5)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比较严重。
本区是我省黄金的重要产区之一,多年来,国家重开发、轻保护,虽然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但是长期忽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水质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严重,植被破坏,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较严重的破坏。
(三)矿产资源的供需和保证程度分析
1、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本地区国土面积大,经济相对落后,交通、电力等基础条件较差,工业基础薄弱,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林业,但林木成材资源急剧减少,需要矿产资源开发支持经济的发展。
本区没有金属矿产的冶炼与加工工业,经济建设中涉及金属矿产方面的原材料,大部分依靠从外地购入,因此对金属矿产的需求量不大。
“十五”期间以前,本区的矿产开发主要是砂金与煤炭,金作为国家货币储备销售给国家,煤炭基本上是本地区自用。
本地区是我省的煤炭勘查、开发利用的薄弱区,2004年的原煤年产量不足70万吨,虽然能够满足当时本地区生产、生活用煤的需求。
但因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会大幅度增加,规划期末的原煤产量达到430万吨以上,才能在满足本地区对煤炭资源需求的同时,使煤炭主业真正成为拉动本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本地区的非金属矿产大部分需外进,建筑用砂石可以满足本地区的需求,新型墙体材料用矿产是本地区急需矿产,由于本区交通基础较差,需要增加大量的基本设施建设,对大理岩的需求有较大的增长,预测今后几年年需40万吨以上。
本区的岩金矿较多,将仍然是我省的主要黄金生产地之一,由于国家经济建设和本地区经济增长的需求,仍然是需求较大的矿产,预测年产1562.5千克以上。
2、矿产资源保证程度分析
本地区的煤炭保有资源储量为11836.2万吨,预计年产原煤430万吨,可采20年以上。
本区现有岩金资源储量20吨以上(包括正在评价中的矿床),年产1562.5千克,可采10年以上。
本地区黑色金属钛矿石的资源储量为1118.5万吨,铁矿石的资源储量为1819.6万吨,可满足2015年以前的需求。
本区现有大理岩992万吨,可保证20年以上的需求。
三、规划目标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
在省矿产资源规划框架下,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业与环境协调发展。
(一)2010年规划目标
(1)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本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提高地质研究程度。
充分发挥基础性、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在找矿中的作用,利用基础性、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的工作成果,加大贵金属、有色金属矿产调查评价力度,争取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提供一批可供商业性勘查招标、投资的矿产地,力争在新型墙体材料矿产(如陶粒原料)找矿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鼓励多渠道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拓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局面,使本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逐步走入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轨道。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建立并强化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机制,使开采总量与需求量相适应,合理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的供需总量平衡。
严格控制小型煤矿的建设,全地区煤炭年产量达到430万吨。
进一步加强岩金、铜多金属、冶金用脉石英、水泥用大理岩等矿产的开发,使本地区岩金产量达到1562.5千克,铜多金属产量达到1万吨,水泥用大理岩40万吨。
严格限制建筑用砂、建筑用石、砖瓦用粘土的开采,鼓励开采陶粒原料矿产替代砖瓦用粘土,逐渐减少砖瓦用粘土的开采总量。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根据本地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区域经济特点,鼓励开发煤、岩金、黑色金属、铜多金属、冶金用脉石英、水泥用大理岩、陶粒原料等矿产资源,限制建筑用砂、建筑用石、砖瓦用粘土和石墨的开采,逐步用新型墙体材料替代粘土实心砖瓦;
严格禁止砂金、泥炭、石榴子石砂矿的开采。
建筑用砂、建筑用石、砖瓦用粘土和小煤矿数量得到合理压缩,单个矿山企业的生产规模逐步提高。
开采普通砂石粘土和煤炭矿山的数量减少到规划基期的80%。
基本实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
(4)矿产资源保护与资源利用率
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有较大转变,保护与开发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基本消除乱采滥挖、破坏性开采的状况,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符合省矿产资源规划与本规划确定的标准。
煤矸石的利用率达到55%以上,尾矿利用率达到10%以上。
(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证金和矿山用地复垦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加强,实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化和信息化。
完成全区矿山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与区划任务,建立地、县、企业三级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抓好以砂金过采区为主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的整治工作。
建议开展古利库砂金矿、老沟河砂金矿(包括中下游砂金矿)、古莲河煤矿、韩家园子—富西里砂金矿、兴隆沟砂金矿、吉龙沟砂金矿、达拉罕砂金矿、庆祥沟砂金矿、富林砂金矿、呼通河砂金矿、库尔库河砂金矿等十七个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推动全地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改善全区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复垦或恢复植被率达到23%。
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破坏土地的复垦或恢复植被率达到75%以上。
(二)2015年远景目标
全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求的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体系,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继续加强本地区重要成矿带和成矿远景区贵金属、有色金属的调查评价,使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在2010年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进一步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5%。
实现矿产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煤炭矿山的采矿回采率和金属矿产资源回收率提高5个百分点。
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用地复垦制度,矿山环境保证金制度。
对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复垦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实现制度化,历史遗留矿山复垦或恢复植被率达到45%以上;
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破坏土地的复垦或恢复植被率达到85%以上。
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矿业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实行分体运行机制。
利用国家和省组织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作成果,为本区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招标、投标提供信息服务,降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的风险,鼓励多渠道投资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
1、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基础地质调查
落实好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内容,建议在重要成矿带及工作空白区开展1:
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十一五”期间在本地区贵金属和有色金属成矿带上开展更多的基础性地质工作,配合地质勘查单位完成好区域地质调查工作。
建议在1:
2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重点地区开展1:
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为开展矿产调查评价奠定基础。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争取我省在本地区的重要成矿带和成矿远景区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战略选区及工作部署研究,开展找矿新领域、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手段的研究及试验,从而指导贵金属、有色金属找矿,实现找矿突破。
将本区重要金属、有色金属成矿带内成矿远景区作为重点调查评价区,开展贵金属、有色金属、煤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共规划5个重点调查评价建议区,分别为老沟—北极村岩金重点调查评价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外)、二根河—双河站岩金重点调查评价区、富克山岩金重点调查评价区、干部河—后勒山铜金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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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 地区 矿产资源 整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