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除尘器点技术技术规范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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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最大燃料耗量:
26.8t/h(煤质按低位发热量5000kCal计算)
锅炉飞灰额:
60%(煤质按灰份27.5%计算)
2.2.2其它
2.3燃煤性质
2.3.1、锅炉设计煤质资料
Car%
Har%
Oar%
Nar%
St.ar%
Aar%
Mar%
68.04
3.76
9.96
1.04
0.25
8.35
8.6
2.4烟气资料: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除尘器入口烟气量
m3/h
390122
排烟温度
℃
140
烟气含尘浓度
g/Nm3
50
烟气酸露点:
<120
气体组成CO2
Vol.%
3、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型号:
DMDC-7150F
设备名称:
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
设备型式:
外滤式、脉冲离线清灰
3.1设备技术参数(单台):
序号
参数
1
处理烟风量(除尘器进口)
2
正常入口烟气温度
140±
10
3
保证效率
%
99.9(按入口浓度计算)
4
出口烟尘浓度
mg/m3
≤30
5
本体漏风率
%
≤1
6
仓室数
个
12
7
离线阀型式及规格
厂家定
8
旁通阀型式及规格数量
9
滤袋数量
条
过滤面积
m2
11
过滤速度
m/min
0.9-1.0
滤袋规格
mm
13
滤袋材质
PPS+PTFE
14
滤袋滤料单位重量
g/m2
550
15
滤袋滤料厚度
2.0
16
滤袋产地、厂家
上海博格
17
滤袋允许连续正常使用温度
120-180
袋笼材质
20g冷拔丝,φ4+有机硅喷涂
18
脉冲阀
GOYEN
19
设备本体阻力
Pa
≤1200
20
布袋除尘器耐压
±
8000
21
每台布袋除尘器灰斗数
22
灰斗卸灰口尺寸
400×
400
23
保温层/保护层材料及厚度
100岩棉/0.8彩钢
24
喷吹气源压力
MPa
0.2-0.6
25
气源品质
无水无油压缩空气
26
耗气量
M3/min
27
供汽设备(一用一备)及控制系统
厂家配
3.2布袋除尘器为袋室组合结构,每袋室进、出口设有截止阀,截止阀本体的泄漏率<1%。
锅炉运行中除尘器能够单室在线检修。
3.3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设计要确保布袋除尘器在正常运行时过滤风速限制在0.9~1.0m/min之间;
在线检修期间,除尘器的过滤风速必须≤1.0m/min,避免因检修时风速、阻力过高,影响锅炉、引风机的运行及缩短滤袋使用寿命。
3.4除尘器满足锅炉50%~120%负荷时能正常运行及对除尘器技术参数的要求,并能在甲方所提供的烟气含尘条件和自然条件下长期、安全地无人值守运行并达到排尘要求。
3.5除尘器旁通阀和离线阀采用气动快开压盖形式,O型双向密封沟槽,密封圈采用耐酸碱耐高温的氟橡胶,使用温度200℃,使用寿命两年以上。
3.6烟气温度为设计温度加10℃,烟气量应留有10%的裕量。
3.7乙方不能以采用烟气调质剂作为性能的保证条件。
3.8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30mg/Nm3,乙方不能以袋式除尘器烟尘、粒度等的变化作为袋式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超过30mg/m3的理由。
3.9乙方提供布袋除尘器必须具有以下工况下的技术保护措施,并作详细技术阐述(根据需方要求,详细说明)。
3.9.1当锅炉尾部出口烟温超过所选用的布袋滤料允许使用温度时。
3.9.2在锅炉运行中发生水冷壁管、过热器管、再热器管、省煤器管等爆管导致烟气中水分增加时。
3.9.3在锅炉启动时全投油以及低负荷投油助燃时。
3.9.4防止滤袋氧化腐蚀的技术措施。
3.9.5阻止滤料发生酸腐蚀的技术措施。
3.9.6当锅炉尾部烟道发生燃烧时的技术措施。
3.10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的措施:
3.10.1气源系统异常(设备停机、管路泄漏等),应当采取的的相应措施。
3.10.2锅炉运行过程中其他意外情况应采取的措施。
3.11保障除尘设备及滤袋的正常使用采取的措施:
3.11.1进出风方式及烟气在各分室的导流均匀布置情况。
3.11.2减少粉尘对料袋的冲刷磨损、有效延长使用寿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3.11.3有效彻底的清除粉尘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3.11.4为使收集的粉尘顺利的落下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3.11.5清灰过程避免二次扬尘的技术措施。
3.12除尘设备运行、操作维护方便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3.13除尘钢结构壳体在温度变化时的补偿措施。
3.14根据需方现场的实际使用情况而保证除尘器的使用及性能的技术措施。
4、设计分接口
4.1除尘器进出口法兰以内由供方设计供货,并带配对法兰。
4.2除尘器基础预埋件以上由供方设计供货,灰斗底距±
0.00米为7.5m,钢平台距±
0.00米为5.0m,钢平台在制作安装时,强度必须满足需方放灰设备:
粉尘加湿机和干灰卸料机的安装。
4.3除尘器灰斗卸灰口处闸板门(含)以上由供方设计供货。
4.4除尘器本体的压缩空气管路系统及供汽设备、管路全部由供方设计供货安装。
4.5除尘器配套电气控制柜由供方设计、供货、安装,需方将电源接至供方的电源柜。
4.6除尘器本体的照明由供方设计供货。
4.7土建基础及预埋件由需方负责。
5、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除尘器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对用户操作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等。
设备供货清单如下(单台):
设备供货明细: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生产厂家
本体钢结构及过滤系统
本体
套
花板组件
滤袋
φ160X6000
BWF
袋笼
离线阀
手动切换阀
清灰系统
电磁脉冲阀
3″DC24V
只
喷吹系统
储气罐及压缩空气管路
含储气罐
卸灰系统
清堵空气炮
含电磁阀
灰斗加热系统
保护系统
旁路阀
含汽缸
检漏装置
控制系统
差压变送器
EJA或罗斯蒙特
压力变送器
测温传感器
PT100
料位计
射频导纳
平迪凯特/美国
PLC控制柜(配电脑)
西门子
S7-400系列
照明检修箱
户外型/IP56
旁通阀现场控制箱
清灰现场控制箱
空气炮控制箱
其它
电缆及电缆桥架
保温层及附件
100/0.8
防雷照明系统
防雨设施
顶部整体大防雨棚
扶梯平台
辅料连接件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部件、技术资料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专用工具清单
制作单位在设计时应考虑设备的检修方便,设备检修需专用工具需列详细的清单明细。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备品备件清单
50
BWF(无锡)
PPS554CS31
脉冲阀膜片
密封条
米
100
6、制造标准
除尘器的设计、制造、测试、验收将满足下列规范和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火力发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5468-91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78-8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5-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JB/T8471-96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GB12625-90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GB/T11653-89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GB/T8532-1997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条件》GBJ232-8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01(2008版)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4-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053.4-83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DL/T5072-2007
《袋式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技术条件》JB/T5917-91
《袋式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JB/T5916-200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程》GB50254-6—96
《低压分配和电路设计规范》GBJ54-83
其它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和标准。
7、设备制造要求
7.1性能要求
7.1.1供方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并能在需方所提供的自然条件下长期、安全高效运行。
7.1.2除尘器按荷载的最不利组合进行强度设计:
除尘器耐压等级:
8000Pa。
除尘器漏风率:
<2%
设备阻力:
<1200Pa
排放要求:
<30mg/Nm3
除尘器露天布置,按7度地震烈度设防,并考虑防风、防雨、防冻、防盐雾等措施。
7.1.3对于非供方生产,而由供方外购装配的除尘器配套设备、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的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供方不以非供方生产产品为由拒绝承担维修、更换或赔偿的责任。
7.1.4供方在除尘系统验收投运后继续优惠提供有关配件。
7.1.5除尘器本体主要部件及要求
7.1.5.1喷吹装置,采用行脉冲喷吹装置。
其中脉冲阀采用GOYEN原装进口阀,除尘器顶部设整体防雨棚。
7.1.5.2滤料为BWF优质赖登针刺毡:
PPS/PPS554CS31(聚苯硫醚+PTFE),单位重量550g/m2,厚度:
2mm,滤料的使用寿命与烟气温度、烟气含氧量及NO2含量等条件有关。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布袋使用寿命应保证30000小时以上。
7.1.5.3袋笼骨架为12根φ4袋笼,材质304;
反撑环间距不大于200mm。
7.1.5.3箱体,包括上箱体和中箱体。
7.1.5.4灰斗,包括灰斗加温装置、清堵空气炮、检修孔。
7.1.5.5进风管、出风管,包括各室手动进口风量调节阀。
7.1.5.6爬梯、平台、栏杆为钢性,厂家应本着方便运行、检修的原则。
7.1.5.7支柱为钢性支柱。
7.1.5.8压缩空气管路系统,包括供汽设备及控制系统一套,供汽管路一套,储气罐一套、调压装置一套、气源处理三联件一套、压缩空气的配管及管路上的阀门,并且压缩空气系统管路上应设必要的排污、放汽阀门。
7.1.5.9垂直提升阀每室配备一个,使除尘器具有离线清灰、在线检修功能。
垂直提升阀为气动,二位五通电磁阀电压等级为DC24V。
7.1.5.10每室设置以差压计为主的滤袋检漏装置。
7.1.5.11整个布袋除尘器设内置旁通烟道,可以实现与除尘系统的自由切换,在除尘器出现故障时,可以把除尘系统退出运行,进行处理。
7.2制造要求
7.2.1除尘器本体设计密封、坚固,连接件的尺寸配合公差达到国家标准公差和配合中规定的精度。
7.2.2除尘器成套设备配套提供喷吹系统、灰斗加温装置、清堵空气炮、进出风管配套法兰、除尘器控制柜、扶梯平台及有关检测仪器、仪表和信号显示装置。
7.2.3壁板制作要求平整,不得扭曲,对角线误差<5mm,现场安装时,柱子和壁板的垂直度偏差<5mm,运输中部件变形者需校正。
7.2.4花板开孔采用冲压工艺,位置要求准确,与理论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
1mm。
7.2.5花孔板厚度≥6mm,花板平面度<1.5/1000,对角线长度误差<3mm。
必须采用冲制工艺加工。
7.2.6连续焊接采用二氧化碳保护气密性焊接,并进行煤油渗漏试验。
7.2.7喷吹系统主要部件将进行预组装试验。
7.2.8除尘器笼骨采用自动流水线制作,焊接点牢固、无毛刺,保证笼骨耐磨、耐腐。
7.2.9除尘器顶盖采用剪冲密封顶盖,重量、大小适合人工开启。
7.2.10除尘器滤袋合理剪裁,尽量减少拼缝。
拼接处,重叠搭接宽度不小于10mm。
7.3电器要求
7.3.1除尘系统使用的电源为380V/220V-50Hz(三相四线制),PLC控制柜使用电压是380V/220V-50Hz,供方提交用电负荷给需方。
7.3.2当电源电压在±
10%范围内变化时,除尘系统所配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能正常工作。
7.3.3除尘器本体设计时,为电缆敷设提供必要条件。
7.3.4除尘器本体电气控制要求:
7.3.4.1包括除尘器本体所属电气控制及仪表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以及所用电缆及桥架的采购、安装和敷设。
7.3.4.2除尘器本体的控制软件的编制及调试。
7.3.4.3除尘器本体的常规检修电源、除尘器本体设备的接地施工。
7.3.4.4除尘器本体的照明施工。
7.3.4.5除尘器本体的清灰采用PLC进行控制,控制方式为定时(时间可在操作台设定)、定压及手动,在操作台进行选择。
7.3.4.6除尘器现场设施,采用必要的防水防尘措施,达到设备露天放置的要求。
7.3.5柜型为GGD2(800×
600×
2200)。
7.3.6除尘器设有照明及照明配电箱,并设有检修所需用的电源插座。
7.4表面整理和涂装
7.4.1清理
7.4.1.1对于金属渣屑、碎布、碎石及其它异物将从设备内清除。
所有的铁屑、铁锈、油、油脂、粉笔、蜡笔、油漆及其它有害的东西都从设备内部、外表上除去。
在运输期间,设备内外保持干净及干燥。
7.4.1.2在焊接部位,根据国家标准采取手工清理或机械清理的方法进行清理。
7.4.2表面整理和涂料
7.4.2.1机组的整理和涂料满足以下要求:
所有锐边及构件加工圆滑以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金属表面的清理和整理符合标准工艺。
各项清理符合生产厂家的标准工艺。
所购买的部件,如电动机、阀门等都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喷涂。
7.4.2.2喷涂过程按照操作工艺标准进行。
7.4.2.3所采用的涂料和标准工艺要求一致。
7.4.2.4所有碳钢机械加工表面在装运和储放期采取可靠的防氧化措施。
7.4.2.5除尘器本体油漆采用两底一面,面漆颜色由需方指定。
7.4.3设备外部敷设岩棉保温层(厚度100),外面再用彩钢板(厚度0.8mm)装饰。
彩钢板颜色为天蓝色。
8、自动控制要求
8.1除尘器控制包括紧急旁路阀、除尘器的操控。
8.2旁路阀的控制采用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自动控制利用安装在进风管内的温度检测的烟气实际温度/锅炉点火或喷油信号来进行,当烟气温度超过设定温度/锅炉点火或喷油时,自动打开旁路阀;
手动控制按纽设置在操作台上。
8.3长袋低压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的脉冲清灰控制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可相互转换。
自动控制采用压差(定阻)和定时控制方式,可相互转换。
压差检测点分别设置在除尘器的进出口总管处。
当达到设定的压差值时或时间周期时,除尘器各室依次进行脉冲喷吹清灰,清灰状态采用三状态离线分室依次清灰。
清灰程序的执行由主控柜(PLC)自动控制。
8.4定时控制:
选择开关选定“自动”“定时”位置,系统满足定时控制条件后,先关闭1#室离线阀,1#室清灰指示灯亮,开始喷吹,喷吹结束后打开1#离线阀,1#室开始工作;
间隔一端时间关闭2#室提升阀……(重复1#室工作),依次完成所有仓室的清灰工作后进入下一周期,周期结束后再从1#室开始清灰工序。
8.5定阻控制:
选择开关选定“自动”“定阻”位置,当除尘器差压达到设定值时,开始清灰工序:
先关闭1#室离线阀,1#室清灰指示灯亮,开始喷吹,喷吹结束后打开1#离线阀,1#室开始工作;
间隔20秒左右关闭2#室离线阀……(重复1#室工作),依次完成所有仓室的清灰工作。
如果一次清灰后除尘器阻力仍然高于设定值,清灰继续进行。
如果在清灰过程中,除尘器阻力降低到设定值以下,清灰工序在完成一个周期后停止,直到除尘器阻力超过设定值,开始又一次清灰工序。
8.6除尘器各仓室能单仓离线,即关闭提升阀、脱离除尘系统。
在此情况下,该仓室将不运行清灰程序。
在一室检修情况下,保证除尘器能达到性能指针要求。
8.7卸灰系统灰仓清堵空气炮采用现场控制与自动控制方式、与输灰系统连锁。
8.8卸灰系统启停顺序:
启动:
输灰系统→1#清堵空气炮开→1#清堵空气炮停→2#清堵空气炮开……
停止:
……末号清堵空气炮停→输灰系统
停机时,每台设备相对上一台设备滞后2分钟停机。
卸灰时,卸灰的灰斗所带的清堵空气炮工作。
现场控制由机旁操作箱来完成。
8.9监控仪表
a)测温传感器;
b)压差传感器;
c)压力传感器;
8.10显示和报警
a)烟气温度显示和超温报警;
b)旁路阀工作状态显示;
c)提升阀工作状态显示;
d)各仓室清灰状态显示;
e)压差显示和报警;
除尘系统中的运转设备均设置机械故障检测和报警装置,当任一运转设备发生故障时,立即发出故障信号,并送至操作室内,在主控柜显示并声光报警,运转设备自动断电停运。
8.10PLC控制柜预留10%的IP接口,除尘系统所有自动控制设备无人值守。
9、检验和监造
9.1检验
9.1.1供方保证需方在需要时能进入设备正在加工和正在试验中的所有供方工厂和外购件制造厂。
9.1.2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证将遵照有关标准,并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9.1.3经工厂试验验收后的产品,供方仍然保证现场试验验收达到要求的性能和可靠性;
对于工厂的检查验收,不认为是解除制造厂所负的责任。
9.1.4为了减少需方检查工作量,供方向需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资料。
一些重要的检查和试验项目,需方有派代表参加的权利,供方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代表参加。
9.1.5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现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全过程全面负责。
9.1.6供方所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为除尘设备调试合格投运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单机调试完成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24小时之内到达需方现场并进行处理。
9.1.7供方对保质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直至产品更换。
9.1.8保质期后供方满足需方对产品的技术咨询(无偿)和零件的供给(有偿)。
9.1.9滤袋需出具原产地证明材料,需方参与监控提货过程,从滤袋制作方直接发货至需方仓库。
9.1.10储气罐等压力容器需具有压力资质厂家制作,供货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随机合格文件。
9.1.11工厂主要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原材料
材质
本体箱板
制造质量
灰斗组件
支腿、扶梯、平台组件
材质、制造质量
笼骨
控制系统、监测系统
元气件质量、组装质量
表面处理
油漆喷涂质量
9.2监造
9.2.1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需方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的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供方有配合义务,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且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9.2.2供方为需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9.2.2.1提前7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需方。
9.2.2.2需方代表有权通过供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不一致性报告),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盘,供方提供方便。
9.2.2.3供方将向需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9.2.2.4对滤袋、脉冲阀等主要部件,需方在必要时有权要求派人到部件生产厂家验货。
9.2.3需方代表如不能到场,供方的工厂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9.2.4需方代表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供方将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擅自处理。
9.2.5无论需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均不视为供方按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免除需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9.2.6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附有供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9.2.7根据供货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主要监造见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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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袋除尘器 技术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