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学试题判断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284113
- 上传时间:2023-01-29
- 格式:DOCX
- 页数:19
- 大小:27.60KB
证据学试题判断Word文档格式.docx
《证据学试题判断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证据学试题判断Word文档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鉴定人无权拒绝鉴定。
鉴定人有权获得必要的劳动报酬和费用补偿的权利。
传来证据等同于传闻证据。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中,犯罪人首先手写反动标语,然后复印成若干份广为散发,手写的原件是原始证据,复印的标语是传来证据。
在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中的淫秽录像带,母带及复制品都属于原始证据。
民事诉讼中,用复写纸复写的一式两份合同文本属于原始证据。
商店用复写纸开具的收据第二联属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传来证据。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是以证据的证明方式来划分的。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相比,实物证据最突出的特点是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实物证据都是客观存在的物,且往往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于伪造。
言词证据不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
辨认也是一种收集言词证据的方法,是一种特殊的讯问或询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运用,最佳途径和方法是把二者分开使用。
有罪证据也叫控诉证据。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是根据诉讼当事人的哪一方提供证据来划分的。
在证明的过程中,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势均力敌,定也定不了,否也否不掉时,尽了最大的努力不能收集新证据,否掉一方,这时只有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宣告无罪。
间接证据的作用在于,一经查实,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直接证据的作用在于,一经查实,就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
直接证据就是原始证据。
间接证据就是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可以是原始证据,也可以是传来证据。
所有的直接证据都可以做定案的根据。
在诉讼中,原、被告都可以提出本证和反证。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可以提出支持自己事实主张的本证。
本证和反证的划分依据是根据提出者的诉讼地位来划分的。
凡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为本证。
凡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为反证。
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在刑事诉讼中,收集证据的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
收集证据的方法不必合法。
审讯被告人或询问当事人也是获得证据的渠道。
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无需保密。
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重效率。
律师有权进行现场勘验。
讯问收集的证据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也包括他们的无罪辩解。
勘验的对象一般为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尸体。
检查的对象一般为人的身体。
搜查又称为人身检查,人身检查笔录是其主要的证据形式。
搜查是主要在刑事案件中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搜查具有双重的证据收集功能。
不同的主体,收集证据的方法是相同的。
正式的开示是制度化的、按法律要求所进行的开示。
非正式的开示是非制度化的。
英美两国证据展示制度是相同的。
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庭审的顺利进行,控辩双方均有展示义务。
证据涉及到国家秘密、公共利益等重大的权益时应当展示。
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庭前准备程序的关键。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我国民事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我国民事证据当事人在证据交换时申请延期举证或者要求提供新的证据、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时。
法院不应当允许。
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交换时,人民法院要加以指导,防止当事人故意拖延诉讼。
在我国民事证据交换应由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主持更为适宜。
我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规定,证据交换的次数只限两次。
我国民事证据举证期限只能由人民法院指定。
我国民事证据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证据保全即证据的固定和保管。
证据保全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没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程序一般是从当事人提起申请开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
证据保全程序申请一律采用口头形式。
即使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也不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还要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辩护律师只要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就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资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
在我国律师不是证明的的主体。
查明案件事实是诉讼证明的最终目的。
诉讼证明的目的是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司法人员来说,正确适用法律是首要的职责。
对于当事人来说,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者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参与诉讼证明的真正目的。
全案事实是案件事实中为法律规定必须查明的要件事实,也就是待证事实。
证明必须按照法定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进行。
在西方两大法系中,都存在着自由心证制度,表现形式也是一样的。
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在证明责任、证明主体、证明方法等环节,在原理上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异。
三大诉讼证明的方式是相同的,但是诉讼证明的主体是不同的。
只有对证明对象而言,才有所谓的证明责任;
谈到证明责任,必定指向证明对象,二者在范围上是一致的。
证明对象都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也免除不了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不同的实体法规定的证明对象是相同的。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古罗马时代的证明责任制度认为事实之性质上,否定之人无须证明。
德国普通法时代的证明制度采取宣誓制度作为法官解决疑难案件的配套和补充制度。
证明责任是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具有共同特征的诉讼制度,就起责任的承担者说,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证明责任。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
在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
一般而言,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承担的主体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相同的。
在我国,行政诉诉中实施的是证明责任的倒置。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达到了证明标准,就意味着当事人履行了证明责任,他提出的主张就会成立,也就是说不会以为待证事实的证明问题而承担败诉的风险。
三大诉讼法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审查、判断的依据是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它们是证据的本质属性。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一般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力的证言证明力一般优于其他证人证言。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被当事人或其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只有经过审查、判断的证据,才有可能用其证明某一事实。
定案证据的客观真实性与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矛盾。
辨认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但大部分是秘密进行的。
对尸体的辨认应秘密进行。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应当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对质必须在个别询问的基础上进行,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我国法律中,没有推定或推定性质的规定。
英美两国的证据学者在研究推定时没有区别。
推定具有积极的制度价值,没有消极性。
假定由于是主观意志的产物,它的作用也无须加以限制。
无罪推定最终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民主化、科学化。
有无法律明文规定,是区别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的明显标志。
法律推定是事实推定的法律化,定型化,法律推定是事实推定的初级阶段,有待于上升为事实推定。
经验法则在类别上可以分为普通的经验法则与特殊的经验法则两种,但无论何种经验法则,其法律性质都是一致的。
对
一般而言,推定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比在刑事诉讼中更为重要的角色。
在我国,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司法认知的范围是指法院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事实的范围,具体表现为可以采取司法认知的案件事实或者证据事实的种类。
司法认知可以分为对事实的司法认知和对法律的司法认知。
司法认知是证明特定案件事实的诉讼行为,经过司法认知的事实,其法律上的真实性得到确认,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法院也无须进一步调查和审查。
司法认知的目的是提高诉讼效率。
我国法律中没有司法认知这一概念,相关的内容也没有规定。
司法认知专属于人民法院,只能由人民法院采取。
案件事实由法律规定,凡同类案件的案件事实均相同,具有普遍性。
证据事实是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调查收集和审查、判断的事实,因个案而异,具有特殊性。
一旦法院采取司法认知直接认定某一事实的真实性,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仍须举证。
在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赔偿案件中,被告承担证明责任。
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律采取司法认知。
在道德、思维范畴内应适用司法认知。
采用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没有合理争议的案件事实,对于有合理争议的事实,必须采用诉讼证明的方式。
判决事实的司法认知、立法事实的司法认知和法律的司法认知是美国法学家华尔兹对司法认知作出的分类。
证明案件的最可靠、最有力的方法是司法认知。
司法认知的事实必须是真实的,法院不得对虚假的、不符合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采取司法认知。
司法认知的对象都是无可争议的。
司法认知作为一种事实或法律的认定方法,可以免除相关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无须程序上的保障。
我国的证据制度既不同于英美法系的证据制度,也不同于大陆法系的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执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证据规则只存在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不存在证据规则。
证明行为是指形成、发现、展示、质辩、采纳或者排除证据以证明特定案件事实的专门活动。
证据规则约束的对象包括一切与证据或者证明行为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
证据规则是程序法中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证据规则的许多内容规定在程序法之中,本身就是程序法的规范。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
书证的副本、复印件,物证的照片、录像,无须与原件、原物核实,即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原始证据。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肯定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是新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我国证据制度乃至诉讼制度沿袭的是英美法系的传统。
许多证据规则已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成为有关诉讼程序公正的国际标准。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无须辨别真伪,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采证规则是指确定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的证据规则,也就是证据能否被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出。
在当事人主义的诉讼中,只有侠义的自白才在证据法上有意义。
最佳证据规则以适用于文书内容的证明为主。
如果不是关于文书内容的争议,原始证据与次级证据居于同等地位,并没有绝对优先的性质。
英美法系国家的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
为保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和公私利益,英美法律规定个人、法人、组织和政府在诉讼中享有一定的特权,特权的享有者可以免除出庭作证和就特权事项提供证据,可以制止他人揭示特权范围内的情况。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想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诉讼证明以查明事实真相为惟一目的。
(),又称审问主义,主要盛行于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
A
A、职权主义B、当事人主义C、口供主义D、自由心证主义
(),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
B
A、对神宣誓B、水审C、火审D、决斗
()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要被告人接受火或者烧红的铁的检验,显示神意。
C
()是盛行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也被用在诉讼中。
D
所谓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
b
A、自由心证制度B、形式证据制度C、火审D、决斗
()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A、口供B、勘察C、侦查D、刑讯逼供
()是指一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均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心、理性进行自由判断。
自由心证的原则被第一次提出来是在()年。
A、1788B、1789C、1790D、1791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
d
A、中国B、美国C、意大利D、法国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是()。
A、夏B、商C、周D、秦
()是指诉讼中可以作为调查对象的有形物。
A、证据方法B、证据力C、证据能力D、证明力
()是法官对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是否属实形成的心证的原因。
c
A、证据方法B、证据力C、证据原因D、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又称()。
A、证据方法B、证据原因C、证据的证明能力D、证明力
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是()。
A、证据B、审判C、辩护D、审判书
()是根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证人证言
在西方国家的历史上,曾把()称为“哑巴证人”,并把它作为最有证明力的证据来使用。
A、书证B、证人证言C、物证D、视听资料
在民事诉讼中,调查人员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
A、复制品B、照片C、副本D、原物
(),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A、物证B、书证C、人证D、视听资料
(),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案人员所做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
A、物证B、书证C、证人证言D、视听资料
对被害人进行讯问的时候,不得少于()名办案人员。
A、1B、2C、3D、4
侦查中传唤讯问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小时b
A、6B、12C、18D、24
(),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说明。
A、人证B、物证C、口供D、当事人陈述
()是确定账目、表册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A、化学鉴定B、司法鉴定C、会计鉴定D、痕迹鉴定
()是用于确定文件的书写、签名是否伪造或同一。
A、化学鉴定B、司法鉴定C、会计鉴定D、文件书法鉴定
()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不能与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相混淆。
A、认证B、证人证言C、勘验、检查笔录D、被害人陈述
()对于客观准确反映现场的真实情况,证明犯罪案件的事实情节具有重要意义。
A、现场勘验笔录B、尸体检验笔录C、人身检查笔录D、侦查实验笔录
()有助于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死方法和手段。
()对于查明物证的性质、特征,证实犯罪,查明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
A、现场勘验笔录B、物证检验笔录C、人身检查笔录D、侦查实验笔录
()有助于查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等。
()有助于查明在一定条件下某一事件或现象是否发生,以及后果如何。
()是指理论研究上将证据安装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A、证据的分类B、直接证据C、间接证据D、本证
()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的证据。
A、传来证据B、本证C、反证D、原始证据
()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因而又称为人证。
A、原始证据B、言词证据C、传来证据D、实物证据
()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
()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是加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
A、有罪证据B、原始证据C、证人证言D、无罪证据
()是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
()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A、直接证据B、原始证据C、传来证据D、间接证据
()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A、直接证据B、本证C、间接证据D、反证
()是指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
()是正确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首要工作。
A、收集证据B、提起诉讼C、赔偿D、开庭审理
()是传统的最广泛的取得证据的渠道。
A、现场勘查或勘验B、搜查和侦查C、深入群众调查D、公民主动提供证据
()是普遍收集证据的渠道。
()是获得证据的重要渠道。
()是常见的证据来源,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渠道。
A、现场勘查或勘验B、搜查和侦查C、深入群众调查D、机关单位或公民主动提供证据
()是各类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A、讯问B、询问C、辨认D、勘验
()是指执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是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人员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的专门活动。
勘验的主体仅限于()。
A、司法机关B、律师C、当事人D、记者
收集证据的其他措施和方法都可以不用,惟独()是必不可少的。
A、询问B、讯问C、辨认D、勘验
()是收集证据的“常规武器”。
()是调查人员的“基本功”。
()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是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
A、检查B、搜查C、实验D、鉴定
()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
()是指执法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
()是指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测,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异地取证的主体是()。
A、人民法院B、公安机关C、检察院D、当事人
()是指形式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在审批人员的主持下,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证据的活动。
A、证据开示B、举证时限C、证据保全D、证据搜集
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一般又称为()。
A、举证时限B、证据保全C、证据收集D、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我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规定,经()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证据学 试题 判断